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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女连城·傲世千秋-第3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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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女身沧雪

    受帝月的圣神之气惠泽,无相海域里长出了一种花着金边,花心长着金丝银蕊,香气清新凝神,比兰梦的天雪圣兰不遑多让。

    花簇蔓延海域,帝月时常躲在花下沉睡,尤其,是在沧雪不在、百无聊赖的时候。

    这日,帝月披着薄薄的月光纱在花间打盹。

    “帝月,我回来了!”

    帝月睫毛颤动,卧在花下懒洋洋地说道:“这次走了十年,按照凡间的光阴计算,嫁人生子,子嗣都长大了,我还以为你有了牵绊,百年内是不舍得回来了!”

    沧雪讪讪地笑了,帝月表面比兰梦温柔,可兰梦可比他纯良多了。

    “在凡间,只有女子才可嫁人呢!”

    “怎么?看来你是想娶妻?”

    “只有男子才能娶妻。”

    “你是在提醒我,你是至善无相之身,雌雄同体,既可嫁人,又可娶妻吗?”

    隔着茂盛的花叶,沧雪除了一圈光晕,连帝月的一根头发都看不到,可他却能想像得到帝月此时的表情。

    他不由得弯起了眉眼,“那你呢?帝月!你可想过去凡间体会一番娶妻生子的人间天伦?”

    花间传来一声戏谑轻笑,“呵,非你不娶,非你不嫁,可好?”

    “倘若那时的你忘记了一切呢?”

    “……”花的那头沉默了。

    沧雪正想转换话题,打破沉默,帝月却再次开口,“就算忘记了一切,我也会找到你,就像你用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一年的光阴,在偌大神域找到了我,无论多久,我都会在茫茫人海中出现在你面前,生生世世与你纠缠!”

    沧雪的声音越发的柔和,“倘若找不到呢?”

    “那便一直找下去,一世找不到,来世再找。”

    “帝月,你这样想,是因你现在身边只有我,当你真正为人时,生生世世所遇之人将是无数,也许某一天,你便会遇上真心喜欢的女子,与她成亲,生子,繁衍后嗣,你可知在人间,血脉是人与人之间最大的牵绊,永世都无法斩断。”

    “倘若将来真有一日我要入轮回,做凡人,我便先给自己下个禁制,纵使在人间娶妻,也绝无孕育子嗣的可能,不在人间留下这牵绊。沧海桑田,值得我永世牵绊的人,只有你沧雪!”

    “哼!”忽然一声冷哼传来,北司青君翩然而至,“若真有那么一日,本君定比你先找到沧雪!”

    “哼!”花间同是一声冷哼,海面上浪花携着花瓣飞溅,帝月一袭轻纱飞跃而起。

    两人隔空对战,一掌分离,各据一方。

    海风拂过,帝月身上的轻纱根本不蔽体,沧雪轻咳一声,眯了眯眼睛。

    然而他还没发表意见,帝月和兰梦倒是率先瞪着他,面露惊诧。

    兰梦郑重其事地问:“沧雪,你胸前为何多了两团东西?可是受了人间污秽的沾染?”

    沧雪哭笑不得地低头看着自己隆起的胸脯,“兰梦,你该多去人间走走。”

    帝月微微眯起眼睛,紧紧盯着他胸前,缓缓开口:“真丑!”

    沧雪:“……”

    帝月和兰梦这次的反应让沧雪很受打击。

    自此之后,沧雪再也没有变幻过女身。

    但他不知道——

    兰梦看到他女身的时候,心头涌上了一股奇妙的悸动。

    而帝月更不会告诉他,他的女子之身若是到了人间,必定祸国殃民,天下大乱。

    (七)神的宠溺

    沧雪从龙寰大陆的天空中抽出一丝天脉,送给了兰梦。一半被兰梦做了神器,一半用来做了一张琴,取名为挽香琴。

    只因沧雪一句喜欢,兰梦便日日想着各种曲子为他弹奏。

    ……

    沧雪从龙寰大陆带回一种浆液送给帝月,说是人间称之为酒,可让人忘却一切烦恼。

    后来,帝月专程去了一趟人间,他在龙寰大陆的极北之处找到一座雪山,那座雪山上开满了红梅,他赐予红梅灵力,助其修成了花灵,取名为放翁。

    自那以后,万梅雪峰上便多了一个酿酒的仙翁。然而他酿出的酒,只为沧雪留着。

    ……

    宇宙中心,无疆神域。

    在无穷无尽的岁月里,陪伴在帝月和兰梦身边的,只有沧雪,沧雪就是他们的世界。他们的喜怒,全凭沧雪一念。

    而他们,也在不知不觉间学会了一个词,宠溺。

    沧雪开心时,他们也会不自觉地扬起嘴角。

    沧雪难过时,他们会千方百计把祸根大卸八块。

    可是,如果他们从一开始就知道,沧雪会因为那个人间大陆吃尽苦头——

    他们绝对不会纵容他……

    ……

    沧雪离去的那一年,挽香琴下的曲子就只剩下了一首——留魂调。

    而万梅雪峰上酿的无忧天雪,也再也没有人品尝……

    为了人间的延续,沧雪筋疲力竭,消失在了天地之间。

    为了阻止帝月和兰梦一怒之下毁灭人间,沧雪用最后的力量封印了他们的神力。

    而——

    为了寻找沧雪存在的痕迹,他们,把自己打入了轮回。从此,开始了人间一世又一世地寻觅。

    找了太久太久,久到痛苦将人逼疯,久到时间将记忆磨灭,久到……忘了自己是谁……

第五百五十四章 【番外】枫林正好,时光已负() 
如果没有那场意外,如果……没有那次穿越……

    沈枫的人生又会是怎样呢?

    ……

    早晨八点左右,员工陆续走进了气派的办公大楼——沈氏集团总部。

    一辆白色的宾利欧陆停在了大楼前。

    “亲爱的,几点下班?我来接你。”帅气的男人亲昵地抱住了副驾上的女人栩。

    女人嫣然一笑,跟男人来了个热烈的深吻后,开门下车。

    “不用了,把车交给门口那个保安,你就可以走了。”

    男人帅气的脸瞬间变得僵硬,他……被甩了!

    正向大楼走的员工们自觉地让开了一条路,目送女人从身边走过。

    “沈总!”

    “沈总早!”

    这个化着精致妆容、在众人的问候中走进大楼的女人,名叫沈枫,是沈氏集团的创立者,也是现任总裁。

    身材高挑,长相出众,多才多艺,名牌毕业,实力海归。二十三岁归国,用七年的时间创立了沈氏集团。

    在所有人眼中,沈枫无疑都是完美的。

    至于刚才那一幕,人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了。谁叫她是沈枫呢?这样完美的女人,走到哪里都是焦点,身边当然缺不了狂蜂浪蝶。

    虽然,沈枫已婚。

    一进办公室,沈枫就看到了在沙发上坐着的男人,不由得微微皱了皱眉。

    “你怎么来了?”

    男人急忙站了起来,“哦,你昨晚……没回家,所以我顺道把早饭和衣服给你送来。”

    陆温林,沈枫的丈夫,三十三岁,现任大学教授,长相并不十分出众,胜在气质温文儒雅,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只是这样的他跟沈枫站在一起,总有一种不搭调的感觉。

    几乎所有人都说,沈枫嫁给陆温林,可惜了。

    沈枫淡淡地扫了一眼衣服和保温食盒,走到了办公桌后,“知道了,放下吧!”

    过了一会儿,陆温林仍然没有离开,沈枫不耐烦地抬起头,“还有事吗?”

    陆温林犹豫了一下,说道:“我升任主任,学校里的同事们说想到咱们家里帮我庆祝,你今天能不能抽空回家?你如果没空就算了。”

    沈枫“啪”的合上了文件,“我公司里每天忙得要死,晚上还有饭局要应酬,哪有时间招呼你学校的同事?再说,我跟他们也没有共同话题,你的同事还是你自己招呼吧,如果担心应付不过来,就再叫几个钟点工。你自己看着办吧,只要别丢了面子让你的同事笑话就行。”

    陆温林自嘲地扯了扯嘴角,明知道一定会是这样的结果,他又何必说出来自找没趣呢?

    “我知道了,那我上班去了,你自己在公司别光顾着工作,记得照顾好自己。”

    “嗯!”

    沈枫头也不抬地应了一声,在陆温林就快要走出办公室时,她才说道:“我的车就在楼下,叫人开车送你去学校。”

    陆温林淡淡地笑了笑,“不用了,我自己坐公交去吧!”

    “我说了多少次了,我们家不缺你一辆车,我沈枫的老公每天坐公交去上班,说出去别人会怎么想?你明天就去挑辆看得上眼的,如果不想自己开车,就找个专职司机。这个问题我不想再提起了!”

    陆温林没有再说什么,低着头离开了。

    他前脚刚走,沈枫不悦地接通了内线,随即,一个阳光帅气的男人就走进了办公室。

    “沈总,找我有什么吩咐?”

    沈枫皱着眉瞪向他,“你怎么现在才到?唐宁,我记得我跟你说过,身为我的助理,你每天必须比我早一个小时到公司!”

    唐宁受了训斥,非但没有像普通员工一样赶忙应声认错,反而向沈枫诉起了委屈,“我亲爱的总裁大人,你的话,我可是每一句都牢牢地记在了脑子里的,只是我一个小小的助理,住的地方离公司太远,每天上班还要挤很长时间的地铁,这时间总是赶不及啊!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别说一个小时,为了你,要我一辈子都行,我的女王。”

    唐宁这个人,没有多少真材实料,最大的优点就是嘴上功夫了得,还有,脸蛋长得好。至于他的话有几分真,几分假,沈枫心里清楚得很。

    但沈枫就是享受这种被人吹捧的感觉,至少现在,唐宁这张脸她还没有看腻。

    逢场作戏,不单单是男人的特权。

    “你偷听我们说话?”

    唐宁讪讪地笑了笑,“也不算偷听,只是不小心就听到了。你那个老公用不着车,你都要给他买,那我这个需要车的……”

    沈枫嘲弄地笑了笑,托着下巴,“房,车,我不是不可以送你,但,商人不做赔本的生意,你能给我什么呢?”

    唐宁心领神会,笑着走向了办公桌。

    另一边,陆温林刚走进电梯,发现自己一直随身带的钢笔不见了,只

    tang好原路折回。

    可他刚走到总裁办公室外,正要敲门,就透过门缝看到了里面的一幕——自己的妻子正在和男助理拥吻。

    刺痛和绝望瞬间涌上了心头。

    可他没有像普通捉~奸的丈夫一样闯进去,只是默默地放下手,转身离开了。

    这种场景,早就司空见惯了。他陆温林的妻子在外面有数不清的男人,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他也知道有多少人在背地里议论他,他什么都知道,只是……一直在自欺欺人罢了。

    他落下的那支钢笔是沈枫送给他的,那年,他大四,沈枫大一,在他生日的那天,沈枫用所有打工赚来的钱为他买了那支限量版定制钢笔,他一直都珍惜地带在身上。

    可是现在,不需要了……

    这天,陆温林没有去学校上课,他请假去了一些地方,那些地方,都有他和沈枫曾经的回忆。

    下午五点钟的时候,沈枫走出了大楼,和往常一样,早已经有追求者开着豪车在门口等待了。

    “沈总,我约了您这么久,今天是不是能赏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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