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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摇摇头,复杂的问题那就放着兵大叔啊鹤啊这些头脑比较好用的人,去动脑子。叮嘱理查德,不要声张。
也不知道商洲兵大叔他们怎么样了,唐天心想。
步子非看着面前只剩下十多人的先锋营,脸色铁青。他没有半点轻敌之心,没想到了战场,才发现,敌人比自己想象的更加可怕。
只不过三人,却几乎把整个先锋营给灭了,龙南一个照面之下,便受了重伤,这几乎让先锋营的士气落至谷底。
龙南的实力强劲无双,距离白银之境不过半步之遥,在战场上绝对是一位悍将,可是对方不过一剑,便让他受伤。
若非步子非见情况不对劲,紧急赶至,龙南能不能活着,还真是难说。
但即便如此,先锋营依然损失惨重,他环顾四周,只见身边的士兵,脸上不自主浮现几分惊惧之色。先锋营是第七兵团最嚣张跋扈的一伙人,也是个人实力最强的一伙人,他们是第七兵团最锋锐的小队,战功赫赫。
可是,如今对方不过三人,竟然就把他们杀得落花流水。
脸色苍白的龙南,心中充满震惊和恐惧,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刚才那一刹那的危险。冷门诡异的心神攻击,领悟法则的剑客,如同星辰暴雨却无人可挡的枪芒,这三人一人,都是高手中的高手,比他只强不弱。
这样的高手,一下子出现三人,而且还是配合默契的三人,对方到底是什么来头?
他心中迟疑不定。
步子非深吸一口气,脸上恢复镇定,他忽然有种预感,这一战绝对不轻松。但是这并没有让他感到气馁,反而激起他的斗志。孙杰有孙家作后盾,他没有。出身草根的步子非深知,他能坐到今天的位子,靠的是实打实的军功。
“出发!”
第七兵团在空中散开阵形,如同一团乌云,森林剑堡方向进发。步子非的功课作得很足,对方老巢的位置早就打听清楚,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对方把要塞建在那一片鸟不拉屎的河滩。
沿途前进非常谨慎,探哨如同流水般,不断探查着四周的情况。
预想中的偷袭没有发生,第七兵团上下齐齐松一口气。
可是,当他们抵达目的地,看到巍峨的森林剑堡,人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高耸的剑堡,释放着耀眼的光芒,如同直指苍穹的光剑,密密麻麻,杀意凛冽。
偌大的第七兵团,陷入诡异的寂静。
步子非一阵失神,面前要塞的规模,和情报完全不一样。这不是要塞,这是一个要塞群,那连成一片的光芒,彼此相互呼应。
如此规模的要塞群,绝非一曰之功。步子非恨不得把己方的情报人员给砍了,这么大一片要塞群,难道是凭白变出来么?
战争变成他最不愿意的强攻,第七兵团虽然实力强劲,但是攻城战并不是他们的优势。如果是一般的要塞,他还不是太担心,但是如此规模的要塞群他感到棘手。
“扎营。”
步子非很快作出决定,眼前的要塞群制式他没有见过,于是决定先观望试探一下,这个要塞群是徒具其表,还是另有乾坤。
他无法后退,但是却有足够的耐心,对方的水平,显然有点令人惊讶。
森林剑堡内,兵等人都在观察敌人。
“是第七兵团。”说话的是兵从第三十六兵团挑来的老人,他面色凝重:“第七兵团的主将是步子非,姓格谨慎,法度森严,水平极高,第七兵团是白银阶兵团,极受重视。步子非没什么背景,是硬凭军功才走到这一步。以前属下听过一种说法,说如果步子非不是受家世所累,单论实力可以跻身前三之列。”
众人无不点头,步子非的实力究竟有多强还不知晓,但是从目前为来看,确实是精锐。
鹤转过脸对兵道:“真的不用向神经唐说一声么?”
“说了他能赶回来?”兵头也不回道:“他在那边也有的事,宝光乡团的实力确实不如对方,但是如果在森林剑堡里,还被眼前这么一支兵团干掉,我一头撞死算了。”
兵这话,说得极嚣张,可偏偏没有人觉得这是大话。他本身就是名将,但凡出手,无不所向披靡。水平之高,便是唐丑这般傲慢的家伙,也自认不如。
更何况,还有森林剑堡。
森林剑堡要塞群汇集了赛雷的心血,黑金所铸,秘宝镇之,宝城结之。便是一向眼高于顶的兵,便是连他自己,都不愿意去硬碰这样的要塞。
绝对碰得头破血流。
而且森林剑堡内,人力充足,他丝毫不担心对方的围困。这些天的宝光乡团的训练,他一直抓得很紧,率的终于堪堪达到在兵看来合格的地步。
现的宝光乡团兵也没有太大的指望,但是用来守城,他还是相当放心的。
他在思考更深的问题,他问过,繁星洲白银阶兵团只有八个,孙杰的第八兵团的覆灭,只是让繁星洲有些肉痛,但如果眼前步子非的第七兵团再灭,那可就是真正的伤筋动骨。最精锐的白银兵团,一下子损失四分之一的力量,这可不只是肉痛那么简单。
到了那时,繁星洲只怕无暇来顾及他们,趁火打劫的人一定不少。森林剑堡就可以赢得足够的喘息之机,昂贵的黑金可以给他们带来足够的财富,唐天买来的两支兵团,石森幽洲鬼骑补满,那时,他们的实力,便会有质的飞跃。
这段时间,对森林剑堡来说,是最的一段时间。
得想个办法,把第七兵团彻底留在这里。
兵摸着下巴,若有所思。q
第六百一十七节 我才是大人物!()
唐天不知道,商洲正在打得如火如荼,他现在西装革履,十分别扭地看来看去。
“你确定真的要穿这个?”唐天很不自在。
汉森非常肯定道:“是的,大人!必须如此!毫无疑问,您将成为这场宴会最引人瞩目的主角之一,礼仪是必不可缺的尊重。”
唐天看到汉森满脸坚持,无奈道:“好吧,入城随俗!”
“大人,是入乡随俗!”汉森纠正道,他为人圆滑,但是做酒店的大堂经理已久,对礼仪的执着,近乎本能。
“你不觉得入城听上去很厉害一点么?”唐天反问。
更厉害一点……
汉森觉得自己在这个问题上和大人纠缠,真是太蠢了。
一旁的凌夏,肚子都快笑疼。
“好了。”汉森松一口气:“大人请千万记得,动作的幅度要小,动作要慢,力量要轻。”
唐天大大咧咧道:“放心放心,这么简单的事情,对神一样的少年,简直是小菜一碟。”
“你可以带二十兵护卫。”凌夏在一旁补充道:“当然,这些护卫是无法园林,只能在园林外驻守。”
“那就不带了。”唐天一挥手。
别院也需要人驻守,这些天,院子外面鬼鬼祟祟的人多了许多。要是不小心被人端了老窝,那才乐子大了,别的不说,光小理查德的实验室,就不是金钱能够衡量。
凌夏也不反对:“好!”
她一点都不担心唐天的安全,沿途都有凌家的护卫,宴会更是戒备森严,猛男自己的实力也强悍无比,打他的主意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
坐在凌家的小楼船内,唐天觉得自己就像被绑成一个粽子,怎么都不舒服。修身的黑色西装对于穿惯了战斗服的唐天来说,一点都不舒服。
反倒是坐在唐天对面的凌夏看得两眼放亮,唐天的**强横,但是块头并不大,相反,体形匀称,平时还没什么感觉,此时穿上西装,却显得异常挺拔修长,英气不凡。唐天的表情有些僵硬,若是放在其他人身上,会非常的不协调,但唐天身上久经沙场形成的杀伐之意衬托之下,却形成一种难以形容的冷酷之味。
“发明这种衣服的人,应该一枪扎死。”唐天恨恨不已,甚至用上小旭旭的口头禅。
“其实我觉得不错。”凌夏笑道:“起码挺帅的,估计你今晚可以迷倒不少女人。”
唐天就像木偶般僵硬地坐着一动不动,他怕自己不小心就把衣服扯破。汉森叮嘱了他,衣服的布料并不是很牢,不小心的唐天,已经损坏了三套西装,这也让他终于明白,这衣服有多脆弱。这也给他又一个不好的印象,偷工减料!
好吧,主要是他已经没有备用的西装,他决定还是不要乱动比较好。
但是听到凌夏的那句话,他不屑道:“这种靠脸蛋吃饭的事情,从来都是小鹤子魔笛这些人干的事,神一样的少年,从来靠的是拳头说话。”
他眼睛都不眨地顺便给鹤和魔笛抹黑了一把,没事长得比自己帅干嘛?
虽然不知道唐天口中的小鹤子和魔笛是谁,但凌夏大致猜测得到,但是忍不住叮嘱唐天道:“你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千万记得,无论发生什么纷争,都不要用拳头来解决问题!”
“那用什么?”唐天皱起眉头:“我不擅长其他武器。”
凌夏抚额,她忽然觉得,这次陪唐天一起参加这场宴会,会不会是个错误的决定。但是此时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她也没有后路可以退。
“是不要动武。”凌夏耐心地解释道:“到场的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我们要顾忌一点。”
唐天横了凌夏一眼,语气极度不满:“我才是大人物!”
凌夏哑然,一时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说唐天不是大人物,凌夏怀疑这个浑货不知道会干出什么蠢事。找个大人物打一架,证明自己是大人物,这种事情凌夏一点都不怀疑眼前这个二货会干得出来。
哦不,是他一定会这么做!
凌夏忽然觉得自己的压力很大,身负重任!虽然不明白父亲和大公子如此看重猛男是为何,但是她知道轻重。
“没错,你是大人物!”凌夏语气斩钉截铁得自己都想吐,但偏偏还得做出认真无比的表情:“但是你看,大人物都是讲究气度的,讲究风范的,哪怕大家有血海深仇,表面都是和和气气。一言不和,拔刀相向,这是莽夫的行为!”
凌夏停了下来,她注意到唐天看向自己的目光有些奇怪,下意识地问:“怎么?”
唐天一脸怀疑道:“你到底有没有见过大人物?”
凌夏愣住。
唐天觉得凌夏完全是鬼扯,狮子王雷昂、圣殿、黄道十二宫,哪一个不是一言不合拔刀相向?什么和和气气,唐天打打杀杀这么多年,压根就没听说过。
“知道什么是大人物么?”唐天伸出一根手指,嘿然道:“就是快意恩仇,仇不过夜,有仇必报,小仇大报,没仇找仇!”
凌夏目瞪口呆。
“你想想啊,大人物啊,都是很啊,忍啊缩啊是大人物干的事情吗?”唐天满脸傲然地砰砰拍胸脯:“我们大人物做事情,就是谁敢惹我们,我们就一拳打趴下,一脚踩碎,杀一儆百,杀猴儆鸡!”
凌夏脑子里不自主地想,好像这家伙说得也没错,等等,自己怎么被这个家伙洗脑了?
凌夏下意识地纠正:“是杀鸡儆猴。”
“你果然没有见过大人物。”唐天洋洋得意:“杀鸡儆猴哪有杀猴儆鸡厉害?猴都杀了,鸡还敢动吗?”
凌夏再次哑口无言,她心中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