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霍休也笑了起来:“哪里能找到的这种大傻蛋?你要是能找到这种人,一定要介绍给我认识。”
秦风盯着霍休,点了点头:“放心吧,这个大傻蛋你肯定会认识的。”
霍休看着秦风的背影,脸色很难看。
大金鹏国的这出戏,跟秦风并没有什么关系,所以秦风,也没有理正在说话的陆小凤和上官雪儿,出了门,便要拖着车走了。
“喂,坏蛋,你要去哪?”上官雪儿却看到了秦风。
陆小凤现在的心情似乎好了起来,笑着问道:“你为什么要叫他坏蛋?”
上官雪儿哼了一声:“因为他本来就是个大坏蛋。”
秦风突然又改了主意,除了想见识一下陆小凤里最富盛名的两把剑,他还想见识一下,什么叫花开满楼,所以秦风又转过头,道:“为什么我是大坏蛋?”
“因为你喜欢骗人!”上官雪儿对小木车的事情一直耿耿于怀。
“那你也是大坏蛋了,小表姐?”秦风早就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陆小凤现在明白了,自己果然是被骗了:“原来你不是丹凤公主的小表姐?”
“哼,我不是丹凤公主的小表姐,但我是你陆小鸡的小表姐!”上官雪儿傲娇了起来。
“女人果然天生就会骗人。”陆小凤苦恼的摇了摇头。
上官飞燕,从马车的缓缓下来,让陆小凤也不禁看迷了眼。
上官飞燕朝着一边秦风的调皮一笑,然后才对陆小凤施了一礼:“丹凤见过陆公子。”
很聪明的女人。
雪儿老老实实的缩在了后面。
上官飞燕直接开门剑山了:“陆公子,你的朋友正在我们那作客,他想见你。”说着拿出了信物。
陆小凤眼神一紧:“你在要挟我?”
上官飞燕突然走上前,挽住了秦风的手,笑道:“丹凤自然不敢危险陆大侠,只是这花公子,确实很想见您。”
“丹凤与秦郎已经私定终身了,丹凤本来有事想求陆大侠的,可是丹凤突然觉得,有秦郎在,似乎已经不需要再劳烦陆大侠了。”上官飞燕似乎放弃了陆小凤,而把所有的希望全都寄托在了秦风的身上。
秦风突然觉得很有意思,他不明白这上官飞燕是想把宝压在自己身上,还是想用激将法来刺激陆小凤,不过也无所谓了,这方世界,除了小老头对自己似乎有点威胁以外,其他的人,包括叶孤城面对自己,也无能为力。
秦风看了陆小凤的武功,便大致了解了这方世界的武力,若要对比的话,陆小凤似乎要比扫地僧差一点,大概跟天山童姥是一个层次,所以秦风才有恃无恐,根本不怕玩脱了。
秦风任由她挽着,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一句话也不说。
陆小凤看了眼秦风,又看了眼上官飞燕,还打量了一眼缩在后面的上官雪儿,面无表情道:“好,我就随你去见见我的那位朋友。”
上官飞燕扶着秦风上了马车,又让人给陆小凤备了一匹好马。
陆小凤突然很嫉妒秦风,自己骑着马在外面吹风,而他却坐在舒舒服服的马车里,还有美人在一旁服侍。
陆小凤突然想喝酒,眼睛望向了那辆咕噜咕噜,自己跑着的木车上,从马上一跃,飞身过去,就像捞来一坛酒,只可惜陆小凤刚碰到酒,就感觉一股力量而来,自己不得不不向后退了。
“陆兄,偷东西可不是个好习惯。”陆小凤突然听到耳边传来的声音,下意识的望了眼旁边,发现四周的卫士仆人,没人有什么反应。
陆小凤心下一惊,传音入密,自己还是低估了这个神秘莫测的年轻人。
104红鞋子和大混蛋(二更)()
秦风躺在上官飞燕的膝盖上,享受着她的伺候。
秦风突然道:“你说奇怪不奇怪,为什么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穿红色的鞋子?”
上官飞燕的动作停了一停,又马上接着按了起来,笑着道:“女孩子大多都喜欢这个眼神的。”
秦风坐了起来,一把拉过上官飞燕,摸着她的脸,道:“飞燕,你很美。”
上官飞燕脸又红了,但是似乎不是高兴了,有点吃醋道:“哼,飞燕是我的表妹,你有了我还不够么?”
秦风叹了口气,道:“你真是一个很厉害的女人,霍天青,花满楼,柳余恨,独孤方,萧秋雨,这几个无一不是一时人杰,却被子玩弄在鼓掌之中。”
上官飞燕红着的脸,已经慢慢褪了下来,身子似乎有点发抖,因为这个男人,虽然温柔的抱着自己,但是他身上传来的气息,让自己很害怕,发自内心的害怕,外面的层层伪装,似乎已经没有用处了。
“飞燕,我要你帮我一个忙。”秦风的语气依旧很温柔。
上官飞燕身子慢慢软了下来,语气也没有了刚才的从容:“你,你说。”
秦风道:“把霍天青给我找来。”
上官飞燕很果断的道:“好。”
秦风笑了起来,上官飞燕也松了口气:“秦郎,让飞燕帮你揉揉肩吧。”
秦风听了她的自称,赞赏的看了她一眼,道:“好,你就来帮我捏捏吧。”秦风又躺在了上官飞燕的膝盖上,上官飞燕也给秦风按着肩,按的秦风很舒服,她看秦风的眼神,也是越来越崇拜,越来越迷恋。
“年轻人,你过来。”大金鹏王好像没有发觉到什么不对,还是按照剧本在演,只是他很疑惑,这陆小凤不是四条眉毛吗,怎么变成两条眉毛了。
秦风看了他一眼,隔空一指点了过去,这个可怜的家伙,只能永远在梦里做他的大金鹏王了。
上官飞燕依旧挽着秦风,似乎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
而雪儿则带着陆小凤去见花满楼了,很幸运的没有看到这诡异的一幕。
上官飞燕去处理这里后事去了,而秦风则来到了花满楼住的地方。
陆小凤很不欢迎秦风,一看见秦风,就把头转了过去。
秦风看着花满楼,笑道:“花兄,能交个朋友么?”
花满楼虽然没有看到,但他也感受到了陆小凤的动作,顿时觉得很有趣,笑道:“当然可以了,你能让陆小凤吃亏,绝对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陆小凤觉得很生气,看着花满楼道:“我吃亏,你觉得很有趣嘛?”
花满楼笑道:“当然很有趣,你本来就是一个很有趣的人,这位公子能让你吃亏,岂不是一个更有趣的人?”
秦风也笑了起来:“确实有趣,花兄,秦某觉得,你也是个很有趣的人。”
说完两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当然,除了边上的陆小凤,因为对秦风,实在很难有好脸色。
秦风坐了下来,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花兄,那人请你来此,你可知道是什么事情?”
花满楼道:“并不知道,只是朋友请我来,我便来了。”
陆小凤道:“你知道是什么事情?”
秦风对陆小凤的语气并不介意,笑了笑道:“我也不知道,不过等会我们就该知道了。”
“秦公子,陆公子,花公子,大王请你们赴宴。”下个恭敬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秦风道:“待会见了。”人又消失不见了。
“好厉害的轻功。”花满楼突然道。
陆小凤自然知道秦风的轻功很高,但是他好奇是:“你怎么知道的?”
花满楼笑道:“我虽然瞎了,但是耳朵和鼻子却很灵,我先闻不到了他的气味,后面才听到了风的声音,所以才知道他的轻功,已经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境界了。”
陆小凤不说话了。
花满楼又接着道:“他说他姓秦?你听说过这个人?”
陆小凤点点头,又摇摇头:“他叫秦风,我以前从来都没有听过,但是在昨天,他让青衣楼的勾魂手用钩子刺烂了铁面郎君的脸。”
花满楼道:“难道他是青衣楼的高层,所以勾魂手不敢违背他的命令?”
陆小凤道:“不,勾魂手从来没有见过他,但是他的说的话,勾魂手的脑子不听,身体却不得不听,而今天,他又让一辆木车自己动了起来,一直行了很长的路,而车上还有几十坛酒,那些酒也是自己摆到车子上的,根本没有人碰过。”
花满楼沉默了,片刻后才道:“这个人难道是神仙,可以隔空移物?”
陆小凤苦笑一声,道:“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神仙,不过我知道我虽然讨厌他,但是根本不敢跟他动手,因为我的直觉告诉我,我要是动手了,死得肯定是我。”
花满楼道:“那就不动手,我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坏人。”
陆小凤倒是出奇的点点头:“他虽然有点讨厌,我也觉得他不是一个坏人,而且,他还是朱停的好朋友。”
花满楼笑道:“难怪他要跟你过不去了,他这是要为他的好朋友出一口恶气。”
陆小凤又苦笑了起来:“看来我不应该得罪那个大混蛋的。”
花满楼点点头道:“你的确不应该得罪他,因为你也是个大混蛋,两个大混蛋为什么不能做好朋友呢?”
陆小凤笑了:“因为我是大混蛋,他也是大混蛋,大混蛋最讨厌的也还是大混蛋。”
秦风悠闲的在花园里散步,因为他在等人,等那三个不知死活的人。
果然,黄昏下,一把剑从花丛刺来,断肠剑客萧秋雨,这是一柄断肠剑。
只可惜,这把剑遇到两跟手指,当然不是陆小凤的手指,但却比陆小凤的更为可怕,因为这两根手指夹断了这柄本就该断的剑,轻轻一转,那把短剑已经割断了萧秋雨的肠。
萧秋雨倒在了地上,已经没有了说话的力气,因为他感觉,自己的内力已经一点也不剩了。
一柄剑已经断了,一把练子枪从秦风身后刺了过来,像是以条毒蛇,想咬穿秦风心口。
独孤方实在没有想到,这把跟随了自己多年的枪,竟然连这个人衣服也刺不破,他感觉到了一股吸力,把自己的手牢牢的吸在了枪上,把自己的枪牢牢的吸在了衣服上,独孤方大喝一声,想把枪给拔出来,只是他发现自己的枪已经拔不出来了,自己的内力也沿着枪身慢慢的流失了。
死了两个人,尸体很快就被人处理了,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秦风依旧风度翩翩,往前方,赴宴去了。
105司空摘星(三更)()
大金鹏王有很多,秦风“不小心”弄死了一个,这不,又出现了一个。
“秦兄,你来了,请坐。”花满楼虽然看不见,但他的耳朵却能看得很远。
“花兄来的早,陆兄来的也不晚。”秦风也笑着打了招呼。
上官飞燕看见秦风来了,很开心,眼睛里浓浓的情意,似乎连花满楼都看见了。
上官飞燕迎了上来:“秦郎,你来了。”
秦风点点头,上官飞燕挽着秦风的手,入座了,脸上是红的,眼中似喜的。
陆小凤生气的抖了抖眉毛。
接下来就是剧本时间了。
大金鹏王开始说起了这段历史,说起了这个古老的大金鹏王朝,因为战争,国家消亡了,四个重臣带着小王子和大金鹏国的无数财宝逃离到了中原,这四人中,除了那位上官谨守护在小王子身边,其余三个人都携带着财宝,改头换面,在中原生活了下来。
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