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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读了,父亲年纪大了,需要有人帮他。再说,我也不是读书那块料子!”李旭点点头,回答。
“可惜,真是可惜。昨天刘夫子还说,整个县学里,就你我兄弟开了读书的窍。我那姑夫想必也是一时计短,要不,我跟我爹说说,让他出钱帮衬你们一下!”
“五哥美意,我本该拜领。但家父心意已定,还是不拂了他的意吧!”李旭再次拱手,婉言拒绝。表舅张宝林家的钱,除了被逼到死胡同的人,整个上谷哪个敢借?去年舅舅借了他十几吊钱,结果赔进半数地产。自己这个表外甥如果上门告贷,恐怕李家那几亩薄田,禁不住表舅大手一捋。
“也罢,行万里路胜过读万卷书!”张五娃摇头晃脑地说道。用皮鞭敲了敲精铜马镫,继续问道:“听说你前日猎了一头母狼,有毛驴般大?”
“都是大伙谣传,真有那么大的狼,我早被它吃了,哪里有机会猎它。表哥还有别的事情么?”李旭没有在马路中央与人闲谈的雅兴,带了带坐骑,准备就此告别。
“且不忙走,你我是兄弟,又是同窗好友,让我来送你几步!”张五娃的话让李旭听起来心里一暖。可接着,对方的话就把本意暴露了出来。
“我听说你还掏了只小狼崽,银灰色皮毛?”
“那也是谣传,小崽子的毛色,向来都是灰突突的!”李旭一边徐徐前行,一边应道。
“逆了季节生的孽障,还是独伢,怕是养不大吧!况且狼性野,你将来未必制得住!”
“能养多久养多久,我也是一时兴起。将来长大了,就放到深山里去,任其自生自灭!”李旭有些不耐烦了,连日来,关于小狼无法养大的话,他一天能听到十几回,耳朵上的茧子都磨起了老高。
“不如把它让给五哥,我厨房有的是碎肉,好过跟了你受苦。我给你十个钱,你说,怎么样?”张五娃打马追上几步,赔着笑脸问。
李旭诧异地看了表哥一眼,摇摇头,继续赶路。
“要不,二十个,不能再多了。一条训好的猎狗也值不了这个数!”张五娃不易不饶,继续追着侃价。
“五哥,那小狼本来就不值一钱。但那是我的!”李旭回过头,眉毛竖成了两笔浓墨。
“实话跟你说了吧,旭倌!刘大官仗着他家赛虎犬个头大,总欺负我的狗小。所以我想养条狼来报仇。那东西天生喝血吃肉的种,凭你的家底,根本不可能养得活。不如转让给我,看在亲戚的分上,我给你五十个钱救急,也好过你舍了学业去从贱行!”张五娃策马拦住李旭去路,急切地说道。
“五哥,君子不夺人所好!”李旭黑了脸,大声道,“况且,它是狼,不是狗!”说罢,推开张五娃,纵缰而去。
“旭倌,旭倌,咱们再商量商量,再商量商量!”张五娃策马急追,焦急的声音在街头回荡。
“我再说一遍,它不是狗!”
接下来数日,李旭俱在与亲朋好友、族人同窗的话别中渡过。众人闻听他要弃学从商,有人惋惜,有人庆幸,更多的人则是好心地前来安慰,让他且顺天命。在饱含了人间冷暖的目光中,日子过得倒也快。转眼来到月末,心结早已被老夫子几句话解开的李旭除了不舍之外,内心深处反而涌起了对几分流浪的喜悦与期待。几乎寸步不离的小狼崽子仿佛更理解主人心态的变化,缀在李旭脚边,不断地打滚耍赖讨要吃喝。
虽然没有足够的肉食可吃,与人一样有了固定进食机会,小狼崽依然发育得极其迅速,双眼睁开后即不肯在躺在李旭为其安排的木箱中休息,而是跌跌撞撞地跟在李旭脚边乱跑。
对于这样一个逆季而生的怪胎,左右邻居和族中长者甚为不喜,几度找上门来要求李懋将狼崽子处理掉,以免其长大后为祸乡邻。待听说李家唯一的儿子辍了学,马上准备去从事贱业,硬气话也就无法说得出口。
士农工商,百艺之中,商人排在最末。寻常人家子侄能在田间刨得一口吃食,都不会曲身为商贾。务农者可以凭借苦读或别人赏识改变命运,而从商者,这一辈子就要被打上商人得印记,永远没有读书做官的机会。
大多世人皆羡慕比自己过得好的乡邻,巴不得人家遭灾。而遇到境况比自己差的乡邻,反倒心生几分同情。“反正这东西注定长不大!”“反正他走时会把这孽障带走!”邻里族人们自我找着借口,陆续离开了李懋的家。
“你不但要长大,而且要比别人大。”落日下,李旭对着自己的小狼讲。小狼在地上打一个滚,呜呜嗯嗯叫唤数声,以此来回答李旭的叮嘱。
“不如我就叫你甘罗!”李旭摸了摸小狼绒绒的短毛,笑着说道。突然间从一个众人瞩目的少年才俊,变成了一个大伙不愿意搭理的小行商,虽然那天已经被杨夫子及时解开了心结,但巨大的生活落差也使他的性情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变化。一言一行间,除了原来的坦诚敦厚外,又多了几分玩世不恭。
甘罗十二岁为相,是世人眼中少有的神童和幸运儿。既然小狼崽被所有人称为孽障,霉运缠身,李旭就偏偏给他取一个世间最幸运的名字。至于无聊的人是否为此火冒三丈,李旭不想管,也管不着。
“甘罗,甘罗!”一个少年在阳光下边跑边叫。
“呜呜,呜呜!嗷——”小狼张开四蹄,银灰色软毛在暮色中飞舞。
第7章 盛世(7)()
?出发的日子一天天临近,李家的人也渐渐忙碌起来。李旭平时上学骑的那匹大青花骡子跑不快,只能用来驮货,不可用来乘人。所以李懋特地将自己此番贩卖回来准备催肥了赚钱的三匹突厥瘦马中挑出最强壮的一匹来,配了新的嚼络鞍凳,给儿子当坐骑。
舅舅张宝生则把当日卖皮货收到的钱借着给外甥凑盘缠的理由全部送回了李家。李张氏好推歹推,张宝生最终只肯收下三十个肉好算作给妻子的跑腿钱,其余的硬塞进了李张氏手里,“穷家富路,咱们再苦,但不至于揭不开锅。旭官出门在外,多一文钱在身,就多一份胆气!”
“也好,等咱家旭官赚了钱,让他给你沽酒!”李张氏接过带着汗味的荷包,强笑着说道。一转过身,立刻用手背去揉眼睛。
“你这作甚,他能出门帮衬家里,是好事儿啊。难道你还能把他夹在胳膊底下护一辈子!”张宝生不忍看妹妹难过,低声劝慰。听说侄儿弃学,他亦非常失望,恨不得上门与李懋打上一架,让他断了这个短视的念头。但家里的婆娘却说:任谁家的父母都不会祸害自己的孩子,妹夫这么安排,肯定是有什么长远打算,或是有什么不得以之处。所以张宝生也只得强作欢颜来贺,顺便看看妹夫这里是否有转不开的急难需要自己帮忙。
“他文章写得好,字也周整。当年老太爷在世的时候,曾经说旭子是李家祖坟上一垄蒿子李张氏低声说着,用手抹干眼角的泪。无奈坏了儿子的前程,做母亲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心安。(注1)
“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一时黯淡,谁又能看得出今后短长来!旭官这孩子生就一身福气相,你放心,他将来肯定有机会出头!”张宝生装作信心十足的样子,故作神秘地解释。
李张氏不说话了,儿子临行,最忌说出错话来坏了口彩。明知道哥哥是安慰自己,也只能把安慰的话当希望来听。况且儿子还小,谁知道会不会有更好的前途在等着他!
想到这,心下稍宽。把刮光家底搜罗出来的钱凑在一起,穿成一百文一小串,打在了行李卷里,与干粮吃食,厚衫夹袄归做一堆,怕人路上看见起了歹意,又特地在装铜钱的袋子外边缝了一个粗麻布口袋,脏兮兮的,仿佛里边装得全是破烂。
待晚上李懋回家,夫妻两个少不得又在灯下把所有东西重新翻检一遍。御寒穿的冬衣,防暑穿的丝裾,互相提醒着,越收拢越多。直到李旭在一旁“抗议”说,如果把东西全部带上,已经可以压垮两头骡子,夫妻两个才相对苦笑了几声,想办法为儿子精简行囊。
“那姓孙的在家排行第九,是最好说话不过。爹和他搭过十几次伙,算得上老交情。一路上,有什么难处你尽管说与他知晓。叫他一声九叔,他自然会照看着你这个晚辈!”李懋突然变得像婆娘一样絮叨起来,翻来覆去地叮嘱。左手刚从行李卷中裁撤下一包路上吃的干果子,右手却把更大一包腌肉塞了进去。
“嗯,爹,您放心,我知道了!”李旭有一句没一句答应着,对父亲的话半信半疑。孙九如果真的和爹交情那么深,这么些年,怎没见他到家中喝口水?如果只是生意上的交情,托了估计也是白托。大伙都说,生意场上只认钱,不认亲朋。同行搭伴罢了,出了塞,一切还都得靠自己。
“那边天冷得早,夹袄里我给你絮了丝绵。自己记得换,别逞能硬挺着。一旦腿上受了寒,就是一辈子的罪孽!”李张氏抖开一件厚厚的新衣,重新用力卷成卷,期望能减小寒衣体积。老李懋在一旁看得累,伸手过来帮忙,夫妻两个费了好大力气把放衣服的包裹压缩了三分之一体积,想了想,又从柜子里抄了一件契丹人常穿的皮袄搭在了包裹外面。
“我知道了,不要放那件皮袄,膻腥气太重,闻了恶心!”李旭跑过了,笑着祈求。“我肯定会记得换寒衣,皮袄就不要了。否则,人非把我当成胡儿不可!况且这东西足有二十斤沉,把马都压趴下了!”
“你倒是聪明!”李张氏狠狠地点了儿子额头一把。“那边滴水成冰,冻掉了你的耳朵,就不得意了!”
“嗨,我这么大人了!”李旭聪明且自信地道。
父母俱不作声,继续努力让包裹看起来更小。昏黄的油灯下,李张氏将里外衣服全部抖开,无论新的、旧的,沿着原有的阵脚,一针一线缝了个遍。老李懋则佝偻着脊背,将值钱的东西反复翻检,唯恐落下什么让儿子途中受苦。
“这铜钱不能多带,百十个足够。又重又麻烦,人丁稀少的胡人部落还未必认!”李懋将妻子码的整整齐齐的近千枚铜钱扯了出来,扔到了一边上。
“那旭子花什么?说出去办货,总得装得像个样子吧?”李张氏一愣,针脚失去了准头,深深地刺进了自己的手指内。
“看你慌的!”老李懋不顾儿子就在身边,一把抓住妻子受伤的手指,含进嘴里,用力吸了几口,把血吐到了地上,喝斥道:“那么急干什么,赶快用盐水洗洗去!”
“那旭子的钱
“明天我去县里把铜钱尽数换了斜纹提花锦,那东西细密,颜色又亮,胡人那里是女人都喜欢。旭子到了草原上,可以直接用锦换了他们的牛马。至于日常花销,就靠那几篓粗茶。与胡人换干肉、奶豆腐,蘑菇,黄花,一斤能换百十斤!快去洗手,大热天,别伤了风!”
老李懋是个塞上通,什么东西什么价钱,怎么和胡人以物易物,趁着没出发之前,手把手地教导儿子背熟了。按他的估算,商队初九离开上谷,一个半月后可到达草原深处。如果能换得些皮货,就求孙九等人把李家的货物和青花骡子一并捎回。至于李旭,则以等待明春办货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