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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孙九的魄力和实力,唯一比孙九好一些的也许就是运气。有财神爷保佑的旭子在,大伙不想发财都难。
“是啊,附离大人是长生天赐给苏啜部的福星!西尔族长,我真羡慕你有这么多女儿啊!”舍脱沙哥大笑着喝干了碗中的酒。自己部落的几个年轻武士都与附离交好,此人又即将成为苏啜西尔的女婿。凭借他如今的威望和越来越高的刀法,将来在草原上不难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未来是属于新天鹅们的,老一代天鹅们必然要从队头慢慢移到队尾。
“附离是苏啜部的福星!”苏啜附离笑着举杯相和。自从附离和银狼出现在苏啜部,这个来自异族少年就遮盖了所有人的光芒。人们提起附离,几乎已经忘记了他这个族长的弟弟拥有同样的名字。
苏啜附离的目光越过火堆,扫向临近的另一团篝火。苏啜阿思蓝、舍脱哥撒纳、必识侯曲利,几个不同部族的年轻一代英雄正和附离传看着一把弯刀。威风凛凛的银狼甘罗蹲在火堆旁,棕毛倒映着如水月华。
那柄弯刀比草原武士常用的弯刀长一尺,宽两寸。没有寻常弯刀那么大的曲度,只是很随意地收了一条弧线,就像晴姨的舞姿一样浑然天成。
你可以说他是中原的横刀,但比横刀更宽,也更结实。可以说它是弯刀,但比弯刀更长,也更利于砍杀。亦或说二者都不是,它兼具了横刀和弯刀的所有优点,完全已经自成一家。
苏啜阿思蓝在火堆旁,信手抽出了铜匠的得意之作。一道水一般的刀光脱鞘而出,让大大小小的火堆黯然失色。
隔着数丈距离,苏啜附离依然感受到了刀锋上那股逼人的光芒。刹那间,那刺骨的寒意直入他的心底。
第51章 猎鹿(14)()
?商队离开后的第二天,徐大眼回了部落一趟。与李旭、陶阔脱丝、娥茹、杜尔等人稀里糊涂喝了一场酒,然后又匆匆赶赴了东南方的新开河畔。
“契丹人要给索头奚部报仇!”临行前,徐大眼的匆匆丢下了这样一句。至于契丹人与奚人到底是什么关系,李旭、阿思蓝等人谁也不清楚。除了霫族外,这片草原上还生活着奚、契丹、室韦、靺鞨、突厥五大部族,十几个李旭叫不出名字,亦不相统属的小部落。他们都以狼为自己的祖先,彼此之间都可以算亲戚。他们互相征伐千年不断,彼此之间亦可以算仇敌。索头奚人被突厥人赶得无家可归时,契丹人拒绝他们迁入自己的草场。如今索头奚部灭亡了,契丹人又念起了香火之情来。凶巴巴地要求诸霫联军释放来自索头奚部的战俘,并“归还”亲戚家的财产和牛羊。
在没将霫族诸部整合成一体前,苏啜部没有和契丹人一战的实力。所以他们只能派遣使节与契丹人讨价还价。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徐贤者认为,契丹人给索头奚报仇是假,借机打秋风是真。诸霫联军只要在边境上做好防范,战斗一时半会儿打不起来。
没有战争的日子里,风吹净了血腥的记忆。李旭的客栈快速发展起来,生意火得出乎所有人预料。张季、王可望都算是商家出身,讨价还价是他们的拿手本事。再加上一个识得汉字的阿芸在一旁协助,合三人之力打点一个小货栈绰绰有余。
生意上的事情不再用费心后,李旭就把全部精力转到练武和温习功课方面来。铜匠师父是个好老师,李旭不但可以从他那里学到刀马之术,原来为讨好杨老夫子而死记硬背的那些记载越公战绩的文字,经铜匠一解释也豁然开朗。师徒二人有时为了杨夫子的一个记录争执得废寝忘食,直到惹得铜匠师娘发怒,才讪讪收场。第二天铜匠却又忍不住命令李旭将杨夫子的笔记背诵出来,由自己琢磨其中玄妙。
铜匠对南陈念念不忘,总是扼腕长叹当初若有人从某处发一奇兵,足以让大隋四十万兵马折戟沉沙。但越是如此,他越佩服北隋将帅的智谋和胆量。“大陈不是亡于叔宝一人之手!如果当日南方有一个高颖或杨素在,也不至于局势糜烂如此!”曾经无数次,铜匠师父带着三分醉意赞叹。当年的爱恨仇怨早已成为过眼云烟,如今对于昔日对手,他心中只有佩服和崇敬。
“他们都说,是张皇后迷惑了陈叔宝,所以大陈才亡了国!”李旭笑着和师父抬杠。
“兴亡都是男儿事,男人做了缩头乌龟,所以才把罪过都推到了女人身上!”铜匠喝了一大口酒,用铁砧做鼓,敲打出一片金戈铁马之声。“江山美人,不过是一场好梦!你记住这句话,凡事放开眼界,才能海阔天空!”
“江山美人?”李旭知道自己的师父又把杨夫子的笔记当作了下酒菜,于不知不觉间喝过了头。自己不过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傻小子,指点江山是罗艺、杨素那些大英雄的事。至于美人么,他眼前飘过一个窈窕的倩影。
陶阔脱丝与他已经有了婚姻之约,也不再急着按霫人的传统去钻他的帐篷。二人偶尔策马出游,从天明逛到日落,马蹄踏过之处,写不尽的诗情画意。
“附离,咱们,咱爹妈真的不会嫌我是胡人么?”拉着自己的马缰绳,陶阔脱丝幽幽地问。娥茹每日黯然伤神的样子让小蛮女很担心,唯恐自己的姻缘也出了纰漏,重复姐姐和徐大眼的悲剧。
“我爹妈才不管那么多。他们巴不得早日抱孙子呢!”李旭抬起手,轻轻摘去陶阔脱丝头上的一片草叶,微笑着安慰。
商队走了有些时日了,但父母的回信还没有被人捎来。非但如此,交托给徐福和王麻子营救孙九的事情也没有任何下落。一个人时,李旭常常为这些事担心。有时候担心父母并不像自己想象一样豁达,能接受一个胡人做儿媳。有时又怕王麻子胆小误事,让孙九无法逃脱贪官之手。至于到底担心九叔多一些还是担心和陶阔脱丝的婚事多一些,少年人自己也弄不清楚。
“那张三叔他们怎么还不送信回来?”陶阔脱丝低下了头,用靴子踢起了一块碎石。石块在初秋的草尖上画出一道微痕,转眼淹没在了浓绿色的波涛之间。
“三叔那个人贪心,估计还要组一支商队才肯来吧!”李旭对陶阔脱丝愁眉不展的样子大为心疼,伸出胳膊,轻轻拢住了她的双肩。
陶阔脱丝的肩膀向后仰了仰,舒舒服服地靠在了李旭的胸口上。最近半年多来,李旭的身体又蹿起了一大截。部落中丰富的牛羊肉为正在长身体的少年提供了充足的养分,再加上每日习武、纵马等因素,使得李旭的肩膀、脊背都变得非常宽阔。即便隔着衣服,少女也能感觉到对方胸口坚硬的肌肉。那一块块腱子仿佛有魔力般,每当靠上去,少女就不愿意再把头再抬起来。
秋天已经来临的,草尖上已经染得了些许阳光的颜色。风吹过时,层层绿色的波浪间跳动着金色的鳞光,仿佛一片海湾在苍穹下荡漾。马如鱼,羊如贝,至于人,则是蜃楼间自在的神仙。
“阿欠!”几根银色的头发随着呼吸卷进了李旭的鼻孔,痒得他打了个喷嚏。胸口处传来的温柔和秋风送来的少女体香让他感到很迷醉,在无边无际的草海中,没有任何尘杂的阳光下,他真想就这样长醉不起。
“附离,等哪天我老了,不再漂亮了,你会厌倦我么?”少女甜腻腻的声音从胸口处爬过来,顺着耳朵一直爬入心底。
“不会,我肯定不会!”李旭低头附在少女耳边发誓。陶阔脱丝晶莹的耳垂像一粒葡萄,诱惑得他忍不住轻轻咬了一口。
陶阔脱丝嘤咛一声,融化了一般粘在了他得身体上。李旭抱着一团跳动的火焰,缓缓坐了下去。两匹马哕哕叫了几声,不耐烦地跑远。天地间顿时空旷起来,夕阳下,草尖上,只留下一双互相依偎的影子。
“你是父亲一样的英雄,而我又没晴姨那般的心机
“我不是英雄,我只是小行商,来自中原的小行商
“你是我的英雄,永远都是
娇艳的殷红缓缓迎来,遇到坚硬的双唇,看不见的闪电突然涌起,激发了一场小小的雷暴。如流云般,两道颤抖着的睫毛轻轻拂拭在被草原上的风吹出了几分男子粗糙的面颊上。风止,草静,一颗羞红了脸的夕阳缓缓向西方躲去,躲去。
“的,的的!”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敲碎了草原上的静谧。紧接着,远处又传来了一声女子的惊呼。绵羊慌乱的惊叫、牧羊犬狂噪的咆哮,惊雷般从远处同时滚了过来。
“是帕黛!”李旭和陶阔脱丝同时跳起。阿思蓝的妻子帕黛已经怀孕八个多月了,她却不愿意躲在毡包中待产。每天坚持着走到草原上,安排自家的属户和牧奴抓紧时间收割秋草,木柴。草原上秋天很短,夏天刚过去没多久第一场雪就可能落下来。去年的征伐为阿思蓝家中增添了十几个奴隶和一大堆牲畜,如果不趁着落雪之前储备足够的木柴和草料,寒冬来临后就可能有人或牲口冻死。
陶阔脱丝吹了声口哨,把两匹坐骑唤到了近前。二人飞身上马,从马鞍后不约而同地摘下了角弓。敢在苏啜部营地附近撒野的,只可能是孤狼或者铤而走险的马贼。霫人有保护妇孺的传统,无论是兽群和马贼来多少,李旭和陶阔脱丝都有义务保护帕黛安全逃离。
“应该带着甘罗出来!”李旭一边拼命驱赶着坐骑,一边后悔地想。甘罗已经长得比任何牧羊犬都大,嚎叫时凛然生威,有它在,即便是上百只的野狼也不敢靠近羊群半步。
“是雕!是雕偷了阿思蓝家的羊!”陶阔脱丝指着天空大喊,声音如释重负。雕是天空中的霸主,从天鹅、羊羔到野兔,所有身体比其小的活动生物都是其袭击对象。在夏秋之交,小羊羔刚刚脱离母羊庇佑,对外界危险懵懵懂懂。骨小肉嫩的它们是大雕的最佳狩猎目标。
顺着陶阔脱丝的指向,李旭也看清了那只低飞的身影。那是一只成年黑雕,双爪握着一头肥硕的羊羔,所以飞得只有三十余步高。流云般的雕影后,几十匹骏马快速飞奔,马背上的骑士一边挥动缰绳,一边向大雕发出大声喝斥。
那雕儿仿佛故意和人斗气般,既不肯将羊羔放下,又不加快飞行速度。悠哉游哉地拍打着翅膀,把天空下所有威胁都视作无物。
“太好了,帕黛姐姐没事!”陶阔脱丝带住马缰绳,拍打着胸口说道。过度的惊吓和高速疾驰让她的心几乎跳出了嗓子眼,脸色也变得红红的,如盛开的桃花般娇艳。
李旭笑着看了看身边的如花美眷,轻轻将箭搭上了弓弦。他曾经答应过亲手射一只雕下来给陶阔脱丝看,陶阔脱丝也许已经忘记了当时的承诺,但他自己却没有忘记。
低飞的大雕本能地感觉到了来自下方的威胁,嘶鸣一声,加快了翅膀扑打速度。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它越飞越高,越飞越高,突然,双翼一顿,整个身体连同爪子间的猎物同时跌了下来。
黑雕落入了草丛中,甩脱爪子上的羊羔,摇摇晃晃地跃起,飞高。摇摇晃晃地落下,摔倒。如醉了酒般再度飞起,又再度跌下。终于,它没有力气再举翅膀了,抬起头,凄凉地叫声响遍原野。
“嗤!”雕鸣声绵绵不绝。这只天空的霸主致死不能相信,有人在它展翼之后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