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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彟,别吓了壮士!”李世民摆摆手,示意武士彟不要过于冲动。然后他向前走了几步,躬身拉住了侯君集的胳膊,“壮士,站起来说话,武校尉考虑的也有道理。但你既然给我出主意去打乌兰,肯定也不单单是为了给自己报仇!”
“我,我,属下!”侯君集顺着胳膊上传来的力道站起身,一时间有些语无伦次。他读过书,练过武,家族于隋周相替时避乱搬到了会宁后,在当地也算个豪门望族。只是在突然而来的灾难面前,家族和自己个人的力量一样渺小。几乎在顷刻之间,他就失去了属于自己的一切。读过的书和身上的武艺只能保全他暂时不死于胡人的马蹄下,却不能让他护住自己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
在绝望之中他投到了李家旗下,几个月来和其他难民一道接受训练,卑微得如同一只蝼蚁。而今天,这群蝼蚁的救命恩人却亲自拉着他站直了腰,亲热地叫他壮士。
“一个连自己家都守护不了的人,不配被称作壮士!”侯君集在心里悲哀地想,同时,他却努力抬起了头。眼前这个衣着华贵,但神态和蔼可亲的人在一点点唤醒他曾经的梦想,侯君集不喜欢让欣赏自己的人失望,也不像让自己对自己失望。
“别着急,士彟,你叫安排人煮一壶奶茶来,咱们三个边喝边聊!”李世民亲切地拉着侯君集的手,将对方带到椅子旁,安排他坐下。然后转头向武士彟吩咐道。
“是!”武士彟干脆利落地答应了一个字,转身出了帐门。片刻功夫,两个亲兵提着一个巨大的铜壶,将其挂到了帐篷中央的炭盆上。新鲜的奶香和粗砾的茶砖味道立刻传遍了整个屋子,这是草原地区最常见的味道,从东到西,整个大隋北方边塞,无论胡人还是汉儿都是这个煮法。
侯君集觉得奶茶香味醺醺的,如同醇酒,熏得人心头直个劲儿发暖。从小到大,从没有官府中人这样看重过自己,哪怕是到郡上应考,那些官府的老爷们也是看在十几贯礼金的面子上,才问了问自己的名姓。而坐在对面的上司却在他落魄之时以平辈之礼相待,丝毫不在乎双方之间地位上的差异。
“壮士读过书?”李世民端起自己面前的奶茶,轻轻地举到了鼻尖之上,双眉之间。
“六岁时开始读书,但无所成!”侯君集强按住心头的激动,举起李世民的亲兵给自己倒的奶茶,还敬于眉,然后回答。
“学过武么?”李世民客气地笑了笑,又问。偌大的地图就摆在二人脚下,他却仿佛对如何带兵打仗全然没了兴趣,全部心思都集中在了对面的壮士身上。
八岁时开始练武,但没怎么和人交过手!”侯君集放下茶碗,正色回答。
‘二公子居然欣赏此人?”武士彟看得暗暗纳罕。除了刚听到侯君集所献之策的刹那外,其他时间他对端坐在李世民对面的那个身材干瘦,举止拘谨的青年人没半点好印象。此人心肠狠,胆子大,又急于表现,绝对不适合深交。
正在他偷偷于心中品头论足时,又听见李世民问道:“看壮士相貌,今年还不到二十岁吧?来我军中,过得还习惯么?”
“回禀二公子,君集今年十九!乱世中能得活命,已属万幸,哪敢再多挑剔!”
“你的家人呢,也死在塞上诸胡的刀下了么?”李世民放下茶碗,追问。
“侯家上下四十三口,唯君集一人活着到了鸣沙!”侯君集低头,用一种极其悲愤的语气回答。那是场他永远不愿回忆的噩梦,却每每将其在沉睡中惊醒。此生只要活着,他就不会忘记是谁制造了这场杀孽,只要活着,他就一定想方设法让造孽者付出代价。
但不是现在,现在,他必须把握住一切让自己拥有力量的机会。
“有生之年,我希望看到你能堂堂正正地带兵回来,洗雪此仇!”李世民用一种与自己年龄极不相仿的声音说道,像是许诺,又像是在安慰。
“愿在公子帐下奔走,以偿此愿!”侯君集放下茶碗,站起身,拱手肃立。他今年刚刚十九岁,人生中前十八个年头都荒废了,浑浑噩噩没有什么目标。但从今天开始,他的生命将不会再荒废下去。
李世民没有回礼,而是笔直地坐正了身体。对面的人家世不错,从喝茶和说话的举止上,就能看出他受过良好的训练。如果不是塞上诸族胡闹,此人未必能流落到自己属下。既然李府的谋士家将都不愿意为自己效命,自己就亲手去挑。相信最后挑出来的,未必比哥哥麾下的那些人差。
待受完了对方的一个全礼,李世民站起身,拱手还了半个揖。然后笑着拉起侯君集的手,和他并肩走到了地图旁。蹲下,手指按在乌兰村旁,大声问道:“我军为什么要从这里开始第一战,李某不才,忘君集教我?”
“是,属下自当言无不尽!”侯君集毫不客气地蹲了下来,指点江山,刹那间如同换了一个人,浑身上下豪气必现。
第269章 锦瑟(5)()
?雪一直在下,没完没了。据侯君集所说这是因为冬天时整条大清河(注1)都被冻住的缘故。所以每当春天来临,水无法从地面走,不得不改道行经天上,然后变做雪花一路落下来。
对于头顶上随风而奔流的“大河”,武士彟还是希望它走陆地。至少地面上的黄河不会让人感到这么湿,这么难受。三月里的雪给人的感觉已经不像冬天那般冷了,但比冬天的雪更会作践人。巴掌大的雪花只要粘在身上,眨眼间便化作一捧清水。如果是城里的富豪收去烧茶,这可是上好的材料。可惜大伙此行是前去打仗,而不是品茗吟诗。
大军已经在雪地里走了两天了,前方至少还有一半的路要走。在武士彟听过的传说中,即便是以耐冻著称的党项人也不敢在雪地里像这样不间断地行军。如果眼下带得还是先前的那支郡兵,武士彟敢保证此时已经有一半弟兄倒了下去。但目前二公子所部是两千新卒,虽然战斗力弱了些,耐力却着实强悍得很。
“还要很远么?这鬼天气,连个太阳的影子都看不到!”在武士彟的身边,长孙无忌嘀嘀咕咕地抱怨。从一开始,他就不赞同这个长途奔袭的建议,但二公子世民被侯君集的“谗言”迷了心,作为最亲信的幕僚,长孙无忌只好无条件地服从命令。
“照这个速度,恐怕还得走一整天。亏得君集谨慎,行前建议二公子带了双倍的战马!”武士彟右侧,刘弘基一边抹着脸上的雪水,一边回答。越往南行雪化得越快,脚下的地面已经开始发软,战马和骑手稍不谨慎就会被摔成泥母猪。好在士卒们都是在塞上长大,从小像胡儿一样用惯了坐骑,不至于摔倒后立刻失去重新爬上马鞍的勇气。
“路远师疲,纵侥幸取胜,所得亦不足夸!”长孙无忌从鼻孔里哼了一句,否定了刘弘基对侯君集的赞赏。他特别不喜欢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野小子,比不喜欢武士彟还不喜欢。所以一时之间,看向武士彟的目光居然温和了许多,不再向原来那样处处挑剔。
“越是这种天气,对手越想不到咱们会突然而来!”武士彟抬起头,笑呵呵地回了一句。说这样的话,他倒不是成心与长孙无忌作对。长孙无忌是文职,不懂的武略。而他和刘弘基二人此刻却对前面走在李世民身边的侯君集甚为佩服。虽然那个小子只凭着几句谏言,就从普通侍卫一步爬到了亲兵旅率的位置,升官升得令人羡慕。但对方肚子里有真本事,不由得武、刘二人不赞赏。
关于舍弃贺兰山下那些小部落不予理睬,偏偏挑上距离鸣沙城最远,最强悍的曷萨那可汗的原因,侯君集当日如是解释:第一,贺兰山下诸部或多或少都有突厥血统,新军不容易骗到他们。第二,诸部距离鸣沙城近,他们受到攻击,局外人很容易怀疑此事是新军所为,一旦被仇家当作把柄,会给唐公府惹祸上身。侯君集所说的第三条理由是最令武士彟佩服的一条,曷萨那可汗前年刚刚与吐谷浑人结了仇,李家军绕个圈子从西边突然杀过去,别人会以为是吐谷浑人干的,不会怀疑到数百里外的李家军头上。此外,这次劫掠驱赶汉人的行为是曷萨那可汗带的头,让他遭到报应,别的部落也会有所收敛。
此子乃是上将之才,私下里,武士彟和人这样评价侯君集。但他现在更佩服的是李世民。这个只有十七岁的二公子仅仅用了一句,“有生之年,我希望看到你能堂堂正正地带兵回来洗雪此仇!”就令萎靡不振的侯君集彻底脱胎换骨。同样,这位唐公府二公子以一句:“我将带你们报仇,从现在开始!”激发了三千士卒的锐气。行前为了争夺出征和留守的名额,弟兄们差点没自己打起来。这对平素死气沉沉的李家军而言,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不过那小子画得一手好画!”见刘弘基和武士彟都不肯回应自己,长孙无忌只好暂时放弃对侯君集的挑刺,转而认可对方身上的一些可有可无的优点。侯君集的字写得不错,画画也很见功底,眼下李家军的战旗上,就画着由他执笔,仿照突厥人风格所画的一个标记。不过,青黑色的旗面上画得不是塞外部族常用的各式狼头,而是一只雪白的狼,背后生着两个翅膀。
“飞狼军!”在军旗画好的刹那,李世民脱口命名。后来在众人一致反对之下,这支全身穿着黑色铠甲,打着黑色战旗的队伍改名叫做了飞虎军。虽然他们的旗帜是一匹在夜空中振翅翱翔的苍狼。
他们像觅食的狼一样在雪夜里疾行,从天而降的的大雪迅速融化,淹没这支队伍留在身后的痕迹。在一个叫做金沙湾的地方,侯君集带着队伍走过尚出于冰冻状态的河面,“大伙分散开,放缓脚步慢慢走,不要惊动水底的河神!”他低声命令。这支军队的将领中比姓侯的对塞上的地形更熟悉,所以谁也提不出反对意见。
在李世民的带领下,所有人依照命令而行。虽然有时候他们认为自己已经迷失了方向,因为所有景色几乎总在重复。例如,本来在鸣沙城对面的长城突然出现在了冰河与大漠之间,布满雪花的城墙与河岸近在咫尺。
城墙上没有守军,近两年国库日益吃紧,朝中大佬们已经将西北长城上的守军全部裁撤掉了。他们这么做的理由是突厥人是大隋的好兄弟,不可能贸然翻脸。当然,偶尔越境劫掠的行为是免不了嘀!野蛮人么,自然有理由不完全遵守两国之间的盟约。可他们伤害的都是边塞上的草民啊,牺牲几个平头百姓换取国家安宁,大佬们认为这点牺牲划算得很。
高高在上者眼里,草民们唯一的权力就是做出牺牲,几千年前如此,几千年后想必也如此。但飞虎军打破了这个惯例,他们试图报复。冒着风雪从破损处穿过城墙,进入沙漠。然后沿着大漠匆匆而行,脚步坚定。
当人们再度从大漠走出时,雪突然变小,风突然变大。落在铠甲上的雪花不再融化,而是像胶一样粘在了铠甲和战马的毛皮上。小半个时辰后,所有人身上的黑衣就变成了白甲,胯下坐骑的棕毛也一根根竖了起来,宛若银丝。“如果这小子图谋不轨!”武士彟突然被自己的想法吓得直打哆嗦,如果侯君集是仇家派来的人,无需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