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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游戏-第7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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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想原来的可爱标记被人看见。”奈缇的脊背被压得嘎吱嘎吱响,“如果能够拯救她就好了。我之所以跟着你进来,是因为好奇……你能够为了自己的朋友而战斗,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做。跟着你,或许我就能知道真正的人类会怎样行动吧。”

    “你的可爱标记,已经长出来了。”缇娜拱拱苏无病的脖子,“还挺好看的。”

    “什么?”苏无病费力地扭过身子,他的腰上的确出现了印记……

    一柄被荆棘环绕的长剑。

    “这是什么可爱标记嘛,都看不出是在说什么。”苏无病苦笑道,“但是能够在生命的终结前看见自己的可爱标记,还算不错的结局。毕竟我也只是一个化身而已,哪怕我死了,苏荆也不会出事。只是小陌和缇娜你们……”

    【这个可爱印记是“冒险”的意思。】

    【不,长剑的确是“冒险”的象征,但是荆棘是什么意思?】

    【痛苦吧。】

    【那我的藤萝又是什么!】

    【快乐?】

    【哪里快乐了!】

    【守护?】

    突然出现的脑中对话让苏无病的眼睛睁大了,他抬起头,看向无边无际的混沌天空。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感受到“被拯救”的感觉。这种最后一秒钟的救援真是符合他的性格,爱出风头的混账。

    如同黑夜中的一道闪电,弥天极地的混沌被一道光明从中剖开。

    世界就像是时光逆转般开始重组,几个呼吸间,那些被毁坏的时空就重组成原有的模样,然而林中的古堡只剩下一片残桓断壁。两头体态优美的天角兽姿态悠闲地挡在奈缇身前。一个可爱标记是被荆棘缠绕的长剑,另一个则是被藤萝缠绕的长剑……

    “哎呀哎呀,好久不见,你的赌约还没有兑现呢。”苏荆愉快地展现出黄金级天角兽的实力,他周围有一种恒定的力量,让这个世界开始重新稳定下来,“来吧,亲爱的闪闪小姐。”(。)

    。。。

第八百五十四章 苏荆的一个梦() 
在离开约尔曼冈德之前,苏荆做了一个梦。

    作为超凡脱俗的生命存在,他理论上是不会做梦的。然而他最近睡觉的时间越来越长,做的梦也越来越多。

    “这是你的身体开始适应了时空同位体的存在。”路梦瑶给他检查身体后说,“有的资料上记载了这种情况。”

    “有点影响我的生活。”苏荆每一次做完梦后都满头大汗,就像短暂地度过了一生,“有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我有个想法,不如荆君……把每次度过的人生写下来吧。”山村贞子用冷毛巾帮他擦掉额头上的汗,“或许这种办法可以让你把‘自己’与梦中的人生分离出来。”

    路梦瑶沉吟了一下,点头许可道:“可以一试。”

    某日凌晨四点,山村贞子听见咔哒咔哒的声音,揉揉眼睛爬起身,却看见苏荆正穿着睡袍坐在卧室里的书桌前,像是梦游一般敲打那台老式机械键盘。她险些惊叫出声,因为她能够体会到苏荆此刻的精神波长……

    他真的还在睡觉。

    就像是他的身体自己动起来了一样。

    打完字后,苏荆缓缓放开手,然后回到床上,重新钻进被子,和缩成一团的苏萝搂在一起。

    山村贞子不动声色地记下这一切,然后第二天偷偷打开苏荆的个人信息终端,发现了一个未命名的文档。她花了几分钟看完,是一则近似唐传奇的故事。

    ——————

    天色将晚,杜知贤把大饼卷了卷,硬生生塞进自己嘴里。胯下的“老东西”已经走得东倒西歪,可笑他买下这匹老马的时候还幻想自己人骑白马,如潘岳卫玠般招人喜欢。结果这匹老白马看着品相不错。然而真的骑久了才知道它又懒又馋,走不了几里路便要啃草喝水,在城里街上又四处拉粪,让自诩翩翩少年的杜知贤尴尬万分。

    离家游学已经两年之久,全身上下也只剩几两碎银。却不知回家又有何面目去见父母,或许只能勉强讨个营生。赚点花销糊口,2∝style_txt;唉,真是越想越气闷。

    杜知贤少时好剑,不愿学圣人书。父亲便请江湖有名剑客来教他学剑。连大剑客高趾也是他的挂名师父,从十六岁出来游剑江湖,恶人宵小没斩几个,盘缠倒是花得差不多了。自小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在外花钱也大手大脚,哪怕千金万贯在手也只是狂饮滥赌。有钱的时候自然能够处处表现“江湖豪气”,没钱的时候就只能看人白眼。

    从“天下风云出我辈”的年少无畏,到如今从洛阳出来,杜知贤已是“囊中金尽,壮士无颜”。如今才领会到人穷志短的意味,着实是难熬啊。他越想越是不忿,憋屈得两只眼睛尽在道边大树上打转,寻思着干脆一死了之。免得再在人间丢脸。

    想到就做,杜知贤翻身下马。牵着“老东西”走进树林里,他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悬枝自尽,便尽捡荒僻的地方走。

    走得天色完全暗下来,再没有一点光亮,杜知贤才停下脚步,树影重重。又觉得吊死太难受,不如横剑自刎——是啊,自刎才是最江湖侠义的死法。不过,自己堂堂一代少年剑侠,就这样无事自刎。又觉得荒唐。可惜没有对手啊。

    老东西打了个响鼻,周围黑漆漆的,但是远处却似乎隐隐地有火光,风中还有淡淡的乐曲声传来。左右暂时死不了,杜知贤便牵着老东西,向着那边的山坳里闷头闯去。一路上几次踩进坑里,脚上都是烂泥。

    天色都这么晚了,莫非是不法凶徒在野地聚会?杜知贤摸了摸自己马鞍旁系着的长剑,心中不由有些惴惴。天下奇人异事不可胜数,高趾就曾告诫他,哪怕身负剑术,也不可小觑了江湖高人。

    直到他坑坑洼洼地走了大半个时辰,眼前才骤然一亮。原来山林中竟有一大片平地,灯火通明如白昼,往来游人如织,俨然一座小小城池。而令他惊奇的是,往来人物脸上都带着面具,猴面、虎面、兔面、狐面……男女老幼,全部都戴着巧若天工的面具。

    “狐……胡仙集!”

    杜知贤曾听说此地林中有狐仙聚会,当地人称为胡仙集,常有人误入其中,与狐面男女饮酒作乐,醒来一觉后却身处荒山野岭,而囊中竟有数枚金珠银锭,有此奇遇者广为宣扬,四里八乡传得沸沸扬扬,只是这里是神都近畿,附近有京军驻守,乱走的人闯入军营,未免吃些苦头,所以闹了一阵后便没人折腾了。

    这会儿杜知贤自忖连死都不怕,自然是百无禁忌,也不怕这些妖魔鬼怪,就这样牵着老东西往前直闯。走没几步,几个黑袍犬面人就出现在他身前身后,这些犬面人动作轻捷迅疾,甚至连杜知贤都没有感觉到他们贴近,等到发现自己已经被团团包围,也只能暗道一声苦也。

    犬面人们一言不发,也不动弹,却见一名狐面少女排开犬面人群,曼声道:“你们这些粗笨家伙,别吓到了今晚的贵客。”

    这少女步态狐媚,却又带着一丝憨态可掬的天真味道,只是在杜知贤身上一扫,就令他心中一荡。却见狐面少女上前一步,轻揽他的手臂,笑道:“这位小公子,却不知道怎么闯入这里来。”

    杜知贤一开始的惊惧早已褪去,这会儿却生出一股大胆豪气,反而一把搅住狐面少女的细软腰肢,触手之处只觉得香软熨人,他也算是经过风月,却觉得少女的体温比起一般女子更为滚热,有些像是染了风寒。他心思转动,一边笑道:“这里便是胡仙集,不知是也不是?一群山精野怪来这里变化人形,还是哪家王公贵族出来游玩,居然有这么大排场?”

    被大胆轻薄的狐面少女也不着恼,只是咯咯轻笑。从怀中拿出一张狐狸面具,腻声道:“小公子好见识,不过入我胡仙集,便不能用人形,只能用畜生的脸。”

    杜知贤用手一摸,这面具非金非木。反而像是真的皮子,他用指头暗暗揉搓几次,却也分不清这到底是什么毛皮。素净的皮面上用墨笔勾勒了几道眉眼五官,似狐非狐。说是狐狸,却有些像是人的五官;说是人,转动之间却有狐狸的风韵。这等画功,必是名家手笔。

    杜知贤也不怕,便把面具放在脸上,他没摸到系带。却发现面具像是有黏性一样,已经贴在了自己脸上。这面具和自己的面目妥帖无比地融合在一起,却像是消失了一样。他伸手一摸,却只摸到一张狐狸脸,不由得笑道:“可惜了我的这张俊脸。”

    “小公子哪怕是变成了狐狸,也是狐狸中的翩翩少年。”狐面少女拉着他的手往集市深处走去,老东西则被几个犬面男子牵走,看它那副神气活现的样子。好像还挺得意。

    “不知姑娘芳名?”

    灯火中,狐面少女转过头来。脸上的狐面似笑非笑。过了一会儿,杜知贤听到两个字:“耳奴。”

    随着耳奴行走,杜知贤也一路左右观瞧,集市两侧能看见卜卦、医药、绸缎、香油、酒肆……与洛阳城中一般无二。然而这些铺子看着平常,但是却有一些古怪之处。那卜卦人门庭若市,盘坐于庭中的半仙身子是人。脸上罩着一个盲目猫面,排队的却尽是些动物,飞禽走兽,鹿、羊、豹、犬……不一而足。那医药铺子里,一个猴面小厮正在偷吃一颗蓝色果子。却从喉咙里喷出火来。

    哗啦一声,他看见一队牛面人抬着一大匣被布蒙住的事物,夯吃夯吃地从他身边经过。那巨匣中隐隐有水汽传来,冷津津地让他浑身发寒。

    “这是什么玩意儿?”杜知贤饶有兴致地问。

    “公子倒是好运气,今夜是狐公主的生辰,这些都是去献奇珍异宝的。”耳奴似乎对此很是津津乐道,“狐公主生辰的夜里,能闯进来的贵客都会被邀请列席,到那时候,天南海北的稀世奇珍都会现世,公子也能跟着饱饱眼福呢。”

    “狐公主?你们狐狸家也能出公主?”杜知贤哈哈大笑,又故意低头沉思道,“不知道这狐公主长得美不美,有没有耳奴美?”

    “哼,听到公主就移情别恋,姐姐们说得对,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耳奴做出娇蛮模样,这女孩卖弄风情的时候有一种天然的稚拙感,令杜知贤大有趣味,但这少女转眼间又露出严肃神气,抵指道:“不过等见到公主,你可不能这幅轻薄样子。狐公主乃是天潢贵胄,血统高贵,绝非你能调戏得起。一个不小心,当心被抓去当狐太监!”

    杜知贤惊道:“杀头可以,当太监可不成。”转脸就看见远处一家酒肆香气袭人,兜里还有几两碎银,顿时充阔的心思又起来了,大喊道:“耳奴,不如一伙吃酒去!”

    耳奴轻笑道:“你这冤家,兜里银钱没几个,架子倒挺大。章氏酿酒传家,这次前来赴狐仙集,最差的酒也得百金一瓮。你这点银子,大约也就能站在门口,闻闻香罢了。”

    只见她手指一晃,却是一个小钱囊。杜知贤一摸腰间,嘿嘿干笑,不再做声。耳奴没再臊他,款款走入酒肆,过不一会儿擎了一个玉杯出来,还未走近,杜知贤就闻到一股疏朗的酒香。

    “好酒!”

    耳奴用两根葱指掩着酒杯,轻轻递过去,笑道:“让你这穷公子也尝尝,这可是进贡给狐公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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