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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来种田-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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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大错愕的看着,暗叫一声糟糕!

    “你……”

    一个大汉摇晃一下,砰的一声栽倒在地。

    另外一个咕哝了一句“使诈”也倒下了。

    至于第三个,话都没来得及说就会周公去了。

    什么叫兵不血刃?

    林晓拍拍手,“李大哥,他们三个这算倒了吧?”明显一副“你赶紧夸我”的表情。

    李大嘴角抽搐了一下,“林姑娘,你这用迷药,可不算是本事。”千算万算没想到这丫头竟然用药,李大这个无语啊。这要是个男人他早一脚踹过去了,可对方是个姑娘家,他就不好动手了。

    林晓故意装糊涂,“李大哥之前可有说过不许用迷药?”眼见李大一脸吃屎的表情,林晓无辜道:“我记性不好,可能是记错了,大家伙记得李大哥说过吗?”

    有人当即起哄道:“没听见。”反而打趣李大,“赶紧收了人家姑娘吧,可是你自己答应的,狩猎队可不能说话不算数啊。”

    当然也有人比较理智,“林家丫头这算是投机取巧了,虽然说之前没定下这不许用药的规矩,可咱们狩猎队那都是真刀真枪的,可别回头拖累了大家伙。”持这样意见的多是比较理性的。

    李大无奈劝道:“林姑娘,之前没说清楚是我的不是。”

    他算是看明白了,这姑娘根本就不是个省油的灯,压根不敢再刺激她。

    “可这狩猎的事儿不是小事儿,林姑娘还是和家人仔细考虑考虑吧。”他把求助的目光再次看向徐朗。这小子也是的,好歹算是狩猎队的人了,怎么不帮忙呢。

    林晓自然不止这点儿本事,“如果李大哥非要真刀真枪的打,我也不是没本事。”林晓伸出手,沈柔柔忙把她那两颗铁球递过来。

    纤细的十指上,两颗婴儿拳头大的铁球灵活跳跃,看的众人都傻眼了。那么细的手指头,到底有多大的力量?

    林晓随意扬了扬手,之前死猪一样晕倒的人就醒了过来。

    众人都没有看那几个人,反而都盯着林晓。这时候大家只有一个想法,这姑娘不一般,很不一般。

    “这是林晓家祖传的迷药,专门用来打猎的,就是一头老虎也能晕倒。”徐朗担心大家猜忌,忙解释了一句。

    林晓挑挑眉,这些事儿她自然是不甚在意的。就那解药还是徐朗配的,她只喜欢做毒药。

    “既然之前用迷药不算数,那我们就从新打过。”林晓随意指了一下,“为了避免再说我作弊,重新挑三个人吧。”

    这一次她没有玩笑,反而全神戒备。毕竟她不以武力见长,催眠术不敢随便用,那就只能卸掉他们骨头了。

    剩下的七个人面面相觑,都觉得林晓的手段有些诡异。大家伙眼神交流了一阵,站出来三个比较厉害的。

    林晓这一次也不敢托大再提三个人一起上的话,在一个大汉抓像她的时候把铁球交到一个手里,咔咔两声利落的卸掉了那人的手腕。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林晓始终记得这句话,仗着自己身形瘦小灵活,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悠然欺身到第二个人身边,如法炮制卸掉了他的手。

    轮到第三人的时候已经有了戒备,林晓右手的两颗铁球猛然飞出去,直奔男子的面门。那铁球都是实心的,又兼之惯性,这要是砸实了只怕不死也得毁容。

    那大汉下意识的躲闪了一下躲过了两个铁球,就这么一错身的功夫被林晓近身,咔咔两下,世界彻底安静了。(未完待续。)

101宾主尽欢() 
林晓的强势出击让所有人都错愕的瞪大眼睛,仿佛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

    那三个被卸掉骨头的大汉只是疼痛的瞬间惨叫一声,之后哪怕疼的满身冷汗也咬着牙不再吭声。

    被一个小丫头片子欺负成这样已经够丢人的了,再大喊大叫的那脸可真是丢到姥姥家了。

    林晓深吸口气,“服不服?”之前动作太快憋着一口气,这会儿歇下来才发现一头的汗。

    “服了!”

    李大大声道:“我李大这么多年没服过谁,你林姑娘算一个,我李大服了。”他是有些拳脚功夫的,就林晓之前的一手,就是他也不敢保证一定会躲得过。特别是林晓那卸掉人骨头的手段,简直是神乎其神,没有多年的造诣是不可能练到今天这样的。

    李大暗中打量林晓,明明十几岁的小丫头,怎么这么厉害?难道她从娘胎里就开始练习了?

    “那我可以进狩猎队了?”林晓眼睛一亮。

    李大苦笑一声,“我能说不让你进吗?”考虑到林晓女子的身份,哪怕是看到她的实力,李大依然有些头疼。

    林晓笑眯眯的,“我就知道李大哥是说话算话的。”她忙走到那几个大汉跟前,客气的帮他们接上骨头,一边不忘道歉,“几位大哥,小妹之前多有得罪,几位大哥可不许跟我生气啊。”以后就是一个队伍的了,就像是她前世那些战友一样,这样的情景仿佛让她回到了过去。

    几个大男人哪怕疼的厉害,也不好跟林晓一个小姑娘摆脸色。何况狩猎队本就尊重强者。

    “林姑娘客气了,你厉害。”郎书志抱拳,“我算是服了你了。”

    “林姑娘好手段,我这手竟然跟没断过似的。”

    “都说巾帼不让须眉,今儿我算见识了。”

    “没想到咱们黑熊岭还有林丫头这样彪悍的姑娘,我也服了。今儿输了我是心服口服,回头咱们好好喝一通,我老彭就不信了,打不过林丫头,还喝不过她。”老彭四十多岁,就是最初被徐朗虐打的那个。别看他长得膀大腰圆的,说话也粗鲁,倒是个真性情的。

    林晓太喜欢这种氛围了,当即道:“那彭大哥咱们说好了,中午我请客,咱们好好喝一通。”她心思极快,“我们家不大方便,不如去河西赵大哥家。”她冲铜锤招手,“中午借你们家请客,不会不欢迎吧?”

    铜锤见识了林晓的本事,早就热血沸腾了,当即道:“当然欢迎。”随即想到自家米缸都要空了,又有点儿心虚。

    林晓却不管那么多,“几位大哥都听到了,我地方都选好了,中午大家伙一起喝一杯。”也算是提前交流感情了。

    都是一个狩猎队的汉子,自然没有不同意的,大家伙吵吵闹闹的好不热闹。

    “昨儿我还闻到赵大哥家院子里飘来香味儿,正好今儿过去瞧瞧,是什么好吃的。”

    “我家里前几天猎到一只狍子,还剩下不少肉,回头我带过去。”这显然是怕这么多人再吃穷了林晓。

    有人开头了,就有人往出凑东西。他家两个野兔,他们家十颗鸡蛋的,有的家里没啥吃食还主动要求出大米的,大家伙好不热情。有家人在狩猎队的,一般日子都过得不错。

    林晓听了一下,好家伙,一顿酒席这就出来了。

    她虽然不差这些东西,却喜欢这种氛围,当即道:“那小妹今儿也露一手,保管不比县城的大酒楼差。”

    “那今天可要尝尝林丫头的手艺。”老彭是这里年纪最大的,笑着道:“就看林丫头这一手卸人骨头的本事,这手上功夫就不差,想来做饭也好吃。”

    有人冲徐朗挤眼睛,“徐家小子可是有福了。”在大家伙眼里,这一起搬到黑熊岭的“表兄妹”显然就是一对。

    徐朗笑着道:“林晓手艺的确不错。既然大家伙捧场,我这就去一趟县城,买些酒水回来。”他看到一直站在人群里没有什么存在感的里正,邀请道:“何大叔一起来热闹热闹,我今天酒水管够。”

    何文年好不容易能刷一下存在感,自然不想错过,“那我们可说好了,不是好酒我可不喝。”狩猎队向来不是旁人能插手的,别说是他,就是村里唯一的举人也不得插手。好不容易跟这帮不受控制的莽撞汉子拉近关系,他自然乐意。

    “何大叔放心,肯定是好酒。”徐朗客气的跟大家聊了几句,就去了县城。

    李大主动道:“徐家兄弟等等,我去赶车。”这十几个人的酒水自然不会少了,难得他热情,徐朗自然不会客气。

    虽然才早上,可是十几个人的饭菜也不是好准备的。林晓带着两个孩子回家,匆匆吃了早饭就开始准备。

    家里还有几斤猪肉,林晓让沈康氏帮忙剁碎了做成茄盒,这就有了一个菜。

    那边狍子肉也送来了,林晓拿土豆、豆角什么的又炖了一大锅。

    四只野兔三只沙半斤野鸡收拾干净了,一起又炖了一大锅。

    铜锤帮忙去买了一大盆豆腐回来,林晓去了铜锤家,用剩下的小鱼炖了一锅鱼和豆腐汤。又借了邻居家的大锅烀了半锅土豆,园子里薅了几把芹菜叶用开水焯过,等土豆烀熟了捣烂,放入盐、白胡椒粉和芹菜叶,虽然简单,味道却好。

    鸡蛋和酱搅拌好,加了切碎的小辣椒,蒸熟了就是辣椒闷子,蘸酱菜、豆腐、葱叶、茄子、土豆等蘸着吃,特别开胃。

    等徐朗回来买了菜,熟食直接切了一大盘。

    林晓忙里偷闲还给跟着忙活的几个孩子每人都塞了肉。小不点儿有肉吃自然眉开眼笑的,沈柔柔吃惯了林晓的好东西也没多大反应。倒是铜锤,一块肉入口,把孩子囧的脸蛋通红,惹得大家伙直笑这孩子腼腆。

    林晓又让沈康氏帮忙切了干豆腐,和切细的白菜丝一起放醋拌了一个凉菜,清爽又解救。

    土豆丝过了油,加入干豆腐丝、韭菜等,开锅的时候勾了芡,就是一道美味的素烩汤。

    最后一道菜是徐朗在县城酒楼打包回来的四喜丸子,喜庆又好吃。

    十道菜有冷有热,有汤有酒,当大家伙看到刘家烧锅的高粱酒时,一个个眼珠子都要绿了。

    不用问,这顿饭自然吃的宾主尽欢,也奠定了林晓和徐朗在黑熊岭的基础。(未完待续。)

102进山() 
黑熊岭的狩猎队今年一共就招了四个人,还有林晓这么一个女人。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黑熊岭村子小,人也少,往年还有招不上人的时候。

    就像是去年,何文年之所以把侄子何大柱塞到狩猎队,就是因为去年根本没有招到合适的人。

    整个黑熊岭的狩猎队算上林晓他们四个人一共才二十多人,一般情况下是分成两队轮流进山的。

    李大提前让人对新进的人进行了培训。

    说是培训,其实无非就是讲了一些进山的规矩,林晓总结出一条,就是:听从指挥,不许擅自行动。

    听说进山条件艰苦,有时候就是吃干粮过的,林晓特意买了猪肉做了一些肉干。可惜,这个时代耕牛受官府保护,她又没运气爆棚遇到意外挂掉的牛,只能拿猪肉干凑合了。

    好在吃货的人生普遍对吃的都比较在行,她做了两袋子肉干,估计够进山一次了。

    进山穿的多是那种兽皮靴子,轻便灵活,这种靴子比较贵,一般人家都是自己打的猎物皮毛做的,只是到了打猎的时候穿着方便。

    林晓和徐朗没有现成的靴子,花高价进城买了两双。林晓一听那价格,两双靴子,几乎没有什么花样的,竟然要七两银子,真特么坑爹。

    平日里猎户们打猎的动物不值钱,这皮毛做成了鞋子可就身价百增了。林晓合计着,要不要干脆收一批皮毛做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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