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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酒鬼大叔换上一套干净衣服,显得也不那么邋遢,再者人在野外,也就没那么多讲究了,叶晨接过酒瓶,喝了一大口,白酒滑入腹中,仿佛肚子里升起了一团火,寒意瞬间消散拿了不少,将白酒瓶子递给身边的赵钦,后者喝完后,又交给其他人,除了叶落雨之外,众人都喝了一两口白酒。
啃着面包,叶晨问道“还多久能到?”酒鬼大叔四处环顾一周,抬手一指远方若隐若现的山峰,说道“天黑之前,咱们必须上去,我记得半山腰上有个山洞,不然咱们就只能在山脚下过夜,天一黑,肯定不能上山,太危险。”叶晨点点头,对周围其他人说道“五分钟后出发。”
众人加快了进食速度。
坐在叶晨身边的叶落雨悄悄靠近,附耳说道“圣主,老酒鬼的身份已经查到了,他叫王伦罗,是华夏最早一批送入国外的特工,代号夕阳,后来因为被陷害而四处逃窜,隐姓埋名,躲在迪拜三年,与当地一个女人结婚,生了两个孩子,后来因为他家附近正在进行一笔军火交易,迪拜警方出动,破坏了交易,那些人在逃跑的时候,搜罗了几个人质,其中就有酒鬼的妻子和孩子,等他下班回家后,接到了警方的消息,见到的却是他妻子孩子的尸体,从那以后酒鬼就人间蒸发,直到事情结束一年后,才重新出现,在这一年中,参与了那次军火交易的人和当时出动的迪拜警方人员接二连三的离奇失踪或死亡,分析室搜罗的诸多证据,一致将矛头对准了酒鬼,之后的几年,酒鬼创办了一个雇佣兵组织,直到他的组织接下一笔绑架阿拉伯王室成员的生意,钻进了早已设好的陷阱,全军覆没后,就没人再见到过酒鬼,都以为他死了,没想到这个疯子还活着。”
叶晨听完后,心中震撼莫名,敢情这位邋遢大叔还是个经验老道的特工兼雇佣兵,真是人不可貌相。
看着坐在那喝酒的老酒鬼,眼神闪烁,若有所思。
酒鬼大叔似有所觉,扭头看向叶晨,两人视线对撞,酒鬼大叔扬起一个灿烂笑脸。
第11章迷路的贼()
“这他妈什么鬼地方?”
“你问我,我他妈问谁去?”
“滚,离老娘远点。”
“你别坐下啊,天快黑了,再不下山,到了晚上就甭想出去了。”
“我腿都快累折了,要走你走,反正我不走,他妈的,这鬼地方,能活着出去,老子再也不来了。”
“还想活着出去?你个棒槌,天快黑了,再找不到路,咱俩就得下去见祖宗了。”
“嘿,正好,我还不知道祖宗是谁,等我死了得去问问他们知不知道把我丢在大街上的那俩混蛋爹妈是谁,我也好找他们去谈谈,嗯,半夜三更的时候去。”“行了行了,知道你有妄想症,别他娘的跟这儿犯病,赶紧起来,天黑之前,咱俩必须得找到下山路。”
说话的这二位,一男一女,年纪大概在二十六七岁左右,穿得非常严实,若是离远了,他们再不说话,指定拿他们当成狗熊崽子,男人扛着两个滑雪板,戴着厚重手套的手一伸,握住女人的胳膊,将她从地上拽了起来,女人似乎是真的累了,走起路来慢吞吞的,整个人都半倚在男人的怀里,可怜这位仁兄明明已经累得快吐血了,此时还要再担负百十来斤的重量继续行进。
走了十多分钟,忽然男人停住脚步,侧着耳朵认真听着什么,半倚在他怀里的女人抬头小声问道“二兔子怎么了?”
“嘘。”被称为二兔子的男人轻拍了下她的手臂,低声说道“前面有动静,最少有十个人,咱们先找地方躲起来,看看情况,如果是探险的,正好让他们告诉咱们下山的路,如果点子硬,咱俩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女人轻轻点头,示意明白,两人轻手轻脚的往旁边树木密集的地方走,一边走,他们还在想,这鬼地方,下次谁要是再跟他们说这里有古墓之类的,一定打得他们连爹妈见了都不认识,太他妈坑人了。
“站住。”
一声断喝,传入他们耳中,一直保持高度紧张的两人下意识转身就跑。
哒哒哒······
一连串的枪声随之响起。
听到枪声,这对男女才老老实实停了下来。接着跑?这鬼地方他们都转悠了三天没走出去。再乱跑,岂不是要死在这鬼地方?跑,跑不出去,不跑?后面追赶他们的人明显不是啥好人,不然也不会朝他们逃跑的方向开枪了。虽然没伤到,但还是把这对男女吓得够呛,浑身直冒冷汗。横竖都是个死,倒还不如跟这伙人谈谈,实在不行,把身上的几件小玩意送给他们。能保命比什么都重要。
“跑啊,接着跑啊,怎么不跑了?”一手拿着砍刀一手端着微型冲锋枪的老酒鬼气势汹汹的走到他们身前,因为追赶他们而被树枝在脸上划出一道伤口,往外渗着鲜血,让老酒鬼本来并不凶恶的面孔看起来无比狰狞,瞪着这对不知好歹的男女,老酒鬼冷笑道“都给我老实点,不然把你们宰了喂狼。”
两人老老实实的点头,表示自己一定会老实,不老实也不行啊,周围五个荷枪实弹的爷们端着枪指着他们呢,这伙人全套武装,看样子不像是军人,云南这地方,除了军人,往这破地方钻的就剩下毒贩子了,二兔子和他的女同伴欲哭无泪,这回出门看了黄历啊,怎么运气这么背?就是遇上平时最讨厌的警察也比遇到这货毒贩子要强上百倍啊,跟在扬言不老实就把他们宰了喂狼的老酒鬼身后,走到了刚才逃跑的出发地点。
叶晨站在一棵树旁边,刚点燃根烟,见老酒鬼带着见了他们就跑的两人回来,抽了几口,等老酒鬼带着他们走近,打量了对方两眼,出声问道“旅游迷路了?”
叶晨在观察他们,二兔子两人也在打量着周围的人和眼前说话的青年,闻言,两人丝毫没犹豫,一个劲儿的点头,二兔子脑子转的贼快,开口说道“这位大哥,您要是知道下山的路,麻烦您告诉我们,小弟感激不尽,感激不尽。”
叶晨瞅着他们两人的装束,冷笑道“旅游的?我还真没见过带着指南针和匕首出来旅游的。”
二兔子一听,就知道坏了,千算万算,刚才忘了把指南针和匕首扔了,现在一个挂在腰上,一个绑在腿上,都是最明显的地方,只要不瞎,都能看见,更何况他们背包里还带着探墓用的便携工具,这个时候不说实话,倒霉的只能是他们,二兔子思前想后,一咬牙,豁出去了,说道“这位大哥,您大人大量,别跟小弟计较,我和我同伴是来寻宝的,在这鬼地方待了好几天,一直走不出去。”说着,二兔子摘掉手套,拉开外套拉链,伸进衣领,把待了好几年的玉观音摘了下来,双手递给叶晨,接着道“小弟身上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就这玩意还值俩钱,送给大哥您,还望您能给小弟二人指条活路。”
叶晨没去接他递来的玉观音,看着他们问道“寻宝?你们是盗墓的?”
见叶晨连瞧都没瞧一眼,二兔子明白人家是不打算收这东西,识趣的收了回来,塞进口袋里,回答道“这位大哥,我们俩刚出师,这回是头一次,地方没找到,还差点把命丢了,我回去以后肯定改过自新,再也不碰这行了。”
二兔子知道有些人非常讨厌盗墓的人,只要被抓到,就是有死无生的下场,师父的那条腿就是被这类人给打断的,二兔子摸不准对方是不是这类人,所以说话格外小心谨慎。
叶晨闻言,饶有兴趣的盯着他们看了一会儿,递了根烟给二兔子,随口问道“你们是从上面下来的?”
二兔子小心翼翼的接过烟和火机,叼在嘴上点燃,他一直在观察着叶晨的脸色,见他没有露出什么不喜或厌恶的表情,悬着的心稍稍放松了少许,闻言,点头说道“我们去山里面找地方,出来的时候出了点意外,不能原路返回,才绕到这里的,眼看着就要下山了,结果迷路了。”
二兔子现在恨死了这鬼地方,指南针不能用,靠太阳辨别方向,总是绕回原地,所谓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就是指的他们现在的情况。
听完二兔子的话,叶晨眯着眼睛,继续问道“在山里你们有没有看到过其他帐篷建筑物之类的东西?”
二兔子想了想,说道“没看到。”
“真没看到?”叶晨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
寒风中,二兔子额头渗出细密冷汗,仔细回忆了好久,忽然想到了什么,说道“有,有个悬崖,距离太远,我只能模糊的看到悬崖下面没有积雪的地方似乎是个停机坪,当时上面停着两架直升机。”
说完,二兔子不知哪来的勇气,说道“这位大哥,我可以带你们过去,但是请送我的同伴下山,等她安全离开,我就带你们过去。”
“不错的交易。”叶晨再次点燃根烟,挥了挥手,淡淡道“杀了他们,我们进山!”
说完转身就走。
周围的寒月成员举起枪,对准了二兔子和他的女同伴。
“别,别开枪,我带你们去,别开枪。”二兔子急声说道。
叶晨停下脚步,再次挥手,周围的寒月成员放下了枪,他转身走到二兔子身前抬手在他脸上拍了拍,微笑道“你放心,事成之后,我一定把你们带出这个鬼地方,另外,我对你的这个女同伴很感兴趣,让他跟在我身边,你没有意见吧?”
“没,没有。”二兔子犹豫了下,连连摇头,说道。
“没意见就好。”
叶晨脸上的笑容如同阳光一般和煦。但看在二兔子和他的女同伴眼中,却像是恶魔的微笑!
二兔子被酒鬼大叔带走,十分客气的方式,没有半点粗鲁动作。
叶晨和女人面对面站着,他招手叫过一名寒月成员,从他的登山包里拿出一瓶水和两袋饼干一根火腿肠,递给女人,说道“快吃吧,一天没吃东西?他个大老爷们在山里连点吃的都弄不到,真够废物。”
女人哪是一天没吃东西,刚才吃过午饭不久,现在哪有地方装下这些东西?不过她还是接了过来,演戏演全套,装装样子,吃不了的还可以留着,也不知道要在这该死的地方待几天,不过叶晨的举动,让战战兢兢的女人感觉到一丝莫名其妙的温暖。
直觉告诉她,眼前的青年是危险的,同时也是安全的。
很矛盾的感觉。
但不可否认,女人的第六感,一向很准。
至少她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第12章好酒()
再次出发,叶晨一行人敢在天黑前,走出树林,顺着崎岖山路,抵达了酒鬼大叔所说的位置,站在仅有四个成年人并排站立宽度的天然山路,低头望去,他们刚刚所在的树林,一眼望不到边际,背靠着山峰石壁的二兔子哈着气,长途跋涉让他的体力消耗殆尽,站的高看得远,这一看之下,二兔子差点被郁闷死,他和女同伴是从下面走进树林的,当时只是以为能够轻松穿过树林,走出这该死的雪山,现在一看,才发现当时的想法多么荒诞,绵延不断的树林,如果不是遇到叶晨他们,恐怕再过几天,他们就得死在里面,颇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不过很快,这种喜悦就被现实击碎,战战兢兢的走进前方不远处的山洞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