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去,她一贯对这些场面很好奇。
“对不起,请让一让。”她用手拨开团团围住的人群,低着头,一步步终于走进了人群中央。原来是有人在玩猜谜语游戏。
只见一个年纪约摸四十岁的中年男子大声吆喝道:“各位,今晚我们来玩猜谜游戏,只要能连续猜对我这里三个以上是谜语,重重有赏。看到了吗?”说着用手指着一件皮裘貂衣,“这是一件价值连城的皮裘大衣,是塞外地地道道的貂皮制成的。”
锦瑟掩口,贴近沈傲雪的耳朵低声道:“这不过是一件普通的裘衣而已,看这位老板说得那么稀罕。”
沈傲雪轻轻一笑,“无妨,不过是为了开心而已。”
“好了,游戏开始了。”老板又大声吆喝了,“下面请大家注意看这幅画面。”老板边说边用手揭开一块硕大的遮布。“这一道题,我们要求大家根据画面猜一句诗。”
傲雪抬头看了一下图画,只见画面上是一个少年站在一座恢弘气派的殿宇阁前对着一轮晦暗的月亮静静发呆,旁边的桂树挂着一个小小难以引人注目的铃铛。显然,从少年的表情看,他的心情似乎很阴郁。
沈傲雪不禁感叹这个老板实在是绝啊。关于怀月感哀的诗句那么多,画面几乎是大同小异的。现在,说哪句似乎都不是很准确,看来要拿到他那件“价值连城”的裘衣并非那么容易。
旁边一位年约三十左右的男子恍然大悟的用手拍了一下脑袋,自告奋勇地回答:“这句诗是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老板轻轻地摇了摇头表示否定。沈傲雪低头沉思许久,终于抬起了头,两眼放出光芒。
“我知道!”她举起来手。
“那好,那请这位姑娘来回答。”老板很恭敬地说。
“这句诗是‘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断肠声’。”
“嗯,”老板用手摸了一下他那黑黑的胡子,似有所思地说:“这位姑娘很聪明,回答正确。”
周围又是一阵排山倒海的掌声。
“那好,接下来我们来猜字谜。”老板继续揭开一块遮布,上面显示:一口咬掉牛尾巴。
大家又在托腮深思了。
锦瑟的眼睛骨碌转了几下,低下头来轻声对沈傲雪说:“小姐,这是一个‘告’。”
对哦,“告”字。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沈傲雪又举起手来告诉众人答案。
眼看这位聪明的女子已经回答对了两个问题,眼看自己的皮裘大衣快要不保了,老板的额头不禁冒出了几滴汗珠,他痛苦地用袖子擦了擦额头。
第三个要猜的是歇后语,只见上面显示的问题是:孔夫子拿扫帚。
沈傲雪低头思考了一会儿就想出答案了,孔夫子拿扫帚,那不是斯文扫地嘛?
正当她打算举起手公布答案时,一辆豪华气派的马车飞跃而过,车夫还坐在车头叫嚷着:“让开,不想死的都给我让开!”
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此时正站在街道中央,马车来时,他丝毫没有感觉,也躲闪不及。锦瑟见状,一个完美的翻身,腾跃而起,跨过人群,飞出去迅速抱起了孩子。
马车渐行渐远,一大堆人赶过来关心孩子,看到孩子没事,都纷纷地夸锦瑟是女侠。
沈傲雪双目圆睁,惊愕半晌,待她镇静下来,阴着脸冷声质问锦瑟:“原来你会武功的啊?”
被沈傲雪的样子吓到,锦瑟悻悻地说:“小姐你又不记得了?锦瑟一直都会武功啊,小时候老爷教小姐和两位少爷武功,可是小姐您不感兴趣,就没有学下去,老爷就让习了锦瑟功夫,保护小姐。”
原来!
想起了逃婚被撞脑袋的事情,她又阴沉着脸继续冷冷问道:“那我上次逃婚的时候你怎么不知道保护我?”
锦瑟看到沈傲雪的脸色本来就有点怕了,现在她的语气又那么坚硬阴冷,锦瑟被吓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她抽泣着说:“小姐,不是我不帮您啊,实在是老爷亲自来抓你,我怎么敢违背老爷的命令,老爷他老爷他可是我的再生父母啊。”锦瑟边说边用手擦拭眼角的泪珠。
“算了,别哭了,我也只是问问,没有怪你的意思。”锦瑟这才放心。
不远处,又是一派热闹的围观人群,沈傲雪拉着锦瑟又跑了过去。
第26章 不去陪你的新夫人?()
她们钻进人群,看到顾长歌正在人群中间,怀里还抱着一个老人,他在轻轻地给老人按摩。
许久,老人终于醒了过来。这时,一个年轻的男子气喘吁吁地冲进了人群,一下子跪倒在地上,大喊:“爹,你怎么样了?”
看到老人的儿子过来,顾长歌把老人交给了年轻人。“令尊是不小心被马惊叫到了,加上他原有气喘,就晕倒了,我现在给你开一个药方,你拿去药铺买药,相信他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谢谢,谢谢公子。”年轻人连忙磕头道谢。
顾长歌走进最近的一家饭庄,不一会儿拿出笔写下了药方再次走了出来,年轻人拿着药方,感激涕零地扶着老人回家了。
众人开始在议论纷纷了。
“这是谁的马车这么嚣张?大晚上的在街上如此肆无忌惮地走动?”
“还不是那大学士的儿子,京城第一美男上官博嘛,仗着自家父亲是大学士,他经常这样嚣张跋扈!”一个见怪不怪的人叹息道。
顾长歌看到了沈傲雪,大步流星走了过来,如同一个罗刹阴沉着脸问沈傲雪:“刚刚去哪儿了?不是叫你跟着我吗?”
“跟着你?跟着你有肉吃啊?”沈傲雪倔强不屑,眸子里尽是嚣张,气势汹汹。下一秒,她又换成了一副讨好顾长歌的嘴脸,她用肩膀轻轻蹭了一下顾长歌的手臂,谄媚问道:“哎,真想不到你还是个杏林高手啊?”
顾长歌用清冷淡漠的眼神睥睨了她一眼,不动声色道:“略懂皮毛而已。”
“大哥你太谦虚了啦。”沈傲雪一脸不正经,眼角眉梢之间笑意泛滥。
“既然你不愿意跟着我,你就自己去玩吧。一个时辰后我们在玉溪桥见面,一起回家。”
“哦。”沈傲雪敷衍应付着,沮丧地回答。
两人各自分开了。
卓原还是紧紧地跟在顾长歌的后面,他有点担心沈傲雪的安危,小心翼翼地问了顾长歌:“公子就这么让少奶奶一个人,不怕少奶奶会遇到危险吗?”
顾长歌悠然自得地走着,头也不回,不紧不慢道:“有锦瑟在她身边呢。”
走到天仙阁的门口,顾长歌突然停住了脚步,目光在“天仙阁”的牌匾上停留了半晌,见它一如往日的璀璨华美。他在门前踱步了许久,最终还是抬脚,走进了天仙阁。
天仙阁是上京城最大的酒楼,名为酒楼,实际上是烟花酒肆之地,主要做的是歌酒生意。这里出名的除了精美独特的菜肴之外,各具特色的妙龄陪酒姑娘也叫人心向往之。
许多达官贵人和商界人士都喜欢云集在此谈笑风生,有钱人更是喜欢来这里消费,看上京城的高层人士如何纸醉金迷,声色犬马,来天仙阁便知道了。
天仙阁的姑娘分为几种:单纯陪酒的,卖艺不卖身的,陪酒兼卖身的。
天仙阁菁薇的厢房里,顾长歌正举着一杯酒,他拿着白玉杯盏细细端详许久,终于一饮而尽。
菁薇,天仙居的红牌妓女,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一双翦水秋瞳顾盼流转摇曳生姿不知迷倒多少的王孙公子,许多人都想与她一度春宵,一亲美人芳泽。可惜这位菁薇姑娘清高绝世,虽然落魄于烟花之地,却卖艺不卖身,从来不留任何客人过夜,即便如此,许多人依然对她一掷千金,趋之若鹜。
菁薇的美微微一笑都能倾国倾城,若是轻蹙眉头则楚楚动人,我见犹怜。
菁薇坐在床上一语不发,一双巧目直直盯着顾长歌,一刻不曾离开过,潋滟的眼眸里满含深情。
待顾长歌饮尽美酒,她从床上起来,轻步走到顾长歌面前。“这么美好的夜晚,顾公子不去陪你那如花似玉的新夫人,这么有空到我这来了?”语气里充满了讽刺和不甘。
顾长歌没有理会她,照旧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他的酒量很好,饮了许多杯神智还是很清醒。
菁薇看到他这个样子,以为他是心中有不快之事,从背后用手环住他的脖子,在他耳朵妩媚吐气,“有什么事你跟我说吧,不要这样子喝酒,我会心疼的。”
顾长歌放下酒杯,移开了她的手,面上带了一点浅浅的微笑,“没什么事,就是来看看你而已。”
菁薇坐在旁边的椅子上,陪顾长歌一道饮酒。
第27章 触情伤情()
沈傲雪和锦瑟离开了熙熙攘攘的朱雀街,来了人烟稀少的河边。河水在万家灯火的照耀下波光粼粼,河面上还漂着许多绚丽多彩的花灯。
近来天气很好,灿烂的阳光早已晒融了河面上的冰,只剩一片清澈澄明的湖水。
河边宽阔的空地上,有琴瑟和鸣的年轻小夫妻肩并肩坐着耳鬓厮磨;有风信年华的少妇带着年幼的孩子欢欢喜喜在放河灯;有相濡以沫、相爱到老的老夫妻拄着拐杖相互搀扶着笑眯眯地观赏河灯。
沈傲雪看到如斯场面,不觉心生慰藉,这样温馨祥和的画面,这样宁静幽雅的气氛,如果有相机的话,她一定会把它录下来。
可是,可是她都不知道自己这辈子还能不能回去,还能不能回到有灯有电有网络的二十一世纪?她内心陡生感伤之意,水雾氤氲很快布满了她的眼眶。
哭什么?心底有个声音适时提醒她,这么美好的日子,看到这么温馨的话面,她应该为他人的幸福而高兴不是吗?念及此,她果断擦干了脸颊上的泪花,竭力挤出一抹耀如春华的笑意。
河边不远处,一株高大的合欢树矗立着,高大的树冠,清奇的叶茎,树上还挂了各色各样的彩带。
“锦瑟,这些彩带是干嘛的啊?”沈傲雪抬头看着彩带,面色深沉地问道。
“小姐,这些彩带是人们祈福用的,有的人可能是挂上彩带祈求家人平平安安,有的人呢,则是祈求遇到一个如意郎君。”锦瑟眉飞色舞地描述着。每个人都有好为人师的毛病,锦瑟滔滔不绝讲起这些来的时候语气里满是自豪。
“祈求一个如意郎君?今天又不是情人节。”沈傲雪疑惑不解。
“小姐这你就不懂了,这只是寄托了人们美好的愿望,是不管什么节日的,平时也可以挂彩带上去啊。”锦瑟在一旁不厌其烦地解释。
“这样啊?”沈傲雪用力咬了一下嘴唇,若有所思,“锦瑟,你有彩带吗?”她突然转过头来问锦瑟。
锦瑟摇了摇头。
“那你有手帕吗?”沈傲雪追问道,她突然绽放了翩跹笑意,犹如一株纯白清幽的天山雪莲,惊艳了火树银花的不夜天。
“有的。”锦瑟说着,从兜里取出了一条紫色的手帕。
“我去系上去,也寄托我的美好心愿。”沈傲雪眨眨眼,清亮灵澈的双眸顾盼流转,颠倒众生。
“小姐你要爬树吗?我去吧,我会武功,直接跳上去就可以帮你挂好了。”锦瑟看她要爬树,心里突然着急了。她这位小姐从小娇生惯养的,哪里会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