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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傲雪还在继续兴高采烈地逗着小黑鸟,小黑鸟乖巧的模样让她十分喜爱,待在府里这么难受,她终于想到了一个可以逗趣的东西,自然高兴。
突然间,她感到腿根一股暖流猛然袭过,而且像奔腾的长江东逝水那般汹涌。
这是要血崩的节奏啊,难怪她今天如此烦躁,原来是亲戚要来造访啊。“锦瑟锦瑟。”她高声喊来了锦瑟,“我大姨妈来了,你快去帮我找点东西让我处理。”其实她也不知道古代女子如何处理大姨妈的,所以只能说“找东西处理”了。
“大姨妈?”锦瑟听得云里雾里的。
“就是你们说的月事,月事。”沈傲雪很无奈,“对了,帮我找一件披风过来,赶紧的,我在这里等你。”
她坐在美人靠上,这具身体来大姨妈血崩的节奏她估摸着自己的衣裙已经被染脏了,她可不能这么光明正大地走回桦院,毕竟桦院离这里很远呢。她庆幸的是,这具身体底子还算好,肚子并没有多大的反应,她最害怕痛经了。
锦瑟匆匆忙忙来到桦院取了月事带和披风,刚要出门时正巧碰到顾长歌从书房回来了。
“姑姑爷?”她低下头悻悻喊了一声。
顾长歌漫不经心扫了锦瑟一眼,语气淡淡问道:“你家小姐呢?”
“小姐在后院呢。”锦瑟依旧低着头。她对这位姑爷的态度可一直都是恭恭敬敬的,在小姐没有嫁到将军府之前她就听说过将军府二少爷冷峻霸道,不是个好惹的主儿。
“锦瑟,”顾长歌定定看着她,别有深意地喊了她的名字,尔后直接开门见山:“你们家小姐成亲之前可有发生过什么事吗?”
“没没有啊。”锦瑟小心翼翼地回答着,姑爷为什么这么问呢?难不成他想要对付小姐吗?怎么会,姑爷不是那样的人,虽然小姐总是骂他,他不至于要报复小姐啊。
“还不说实话?难不成你家小姐自小性情如此吗?难不成她知书达礼的美名只是个假象吗?”
顾长歌如果要调查一件事并不是查不出来,只是关于沈傲雪,锦瑟才是她最亲近,最了解她的人,与其大费周章地去调查,或许这个丫头嘴里的话更加真实。
“小姐小姐就逃过婚而已。”这件事情已经是众人皆知了,姑爷不会不知道的。
“还有呢?”顾长歌语气淡淡,却含着不可忽视的威严,仿佛在他面前,所以人的情绪都无处遁形。
“小姐小姐她醒了以后就性情大变了。以前的小姐,温柔娴雅,现在的小姐比较活泼开朗。”
“只是这些吗?”顾长歌不依不饶追问着。
“小姐最近总是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她说的一些稀奇古怪的词儿锦瑟也听不懂。还有”锦瑟抿紧了嘴唇,绷紧了神经,在这尊大神面前她可不敢有所隐瞒。小姐我只能对不住你了,以后我会好好保护你的。
“还有就是小姐经常说她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她梦境里的女人有足够的自由,而且可以不依靠男人而活。”小姐我可没有背叛你啊,你可要理解我,我实在是怕姑爷啊。
“嗯。”顾长歌似有所思地点点头,这个女人,什么惊世骇俗的想法都有,什么足够的自由,不依靠男人而活,难怪她居然敢自请下堂,真是越来越有趣了。不管她是欲擒故纵也好,真的要和离也罢,他都不会遂了她的心意,他倒想看看这个小女人到底还有多少花招没有使出来。
第23章 你知不知道我快要血崩了()
“你是要去给她送披风吗?”顾长歌的注意力转到了锦瑟手上的披风,大白天需要披披风?
“是。”锦瑟轻轻颔首,“姑爷,那没有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等等,”顾长歌叫住了抬步欲走的锦瑟,“我去拿给她吧。”
“这这”锦瑟期期艾艾,她藏在披风的手下还拿着月事带呢,姑爷可是个男人啊。
“怎么?有问题?”
“没没问题。”算了,姑爷跟小姐是夫妻,而且姑爷是个正常男人,还是个大夫,这种事情没什么的。她想着,红着一张俏脸把手中的月事带和披风递给了顾长歌。
沈傲雪还在酔染阁里坐着,还在豆逗着她的小鸟儿,她眉眼俱笑,伸出手爱意满满地抚着鹩哥乌黑光亮的羽毛,“小黑鸟,小黑鸟。”她嘀嘀咕咕念着。
然而,鹩哥给她的回应是:“顾长歌是王八蛋,顾长歌是王八蛋!”她很满意!真是只聪明的鸟儿。
“顾长歌是王八蛋,顾长歌是王八蛋!”她情不自禁也跟着喊了起来。
觉察到背后有脚步声响起,她以为是锦瑟回来了,不回头便用略带责备的口吻道:“锦瑟你怎么才来?你知不知道我都要血崩了。”她悠悠转过头,对上的却是顾长歌一双冷酷阴鸷的眼神。
一瞬间,她感觉背后袭来一阵刺骨的寒意,浑身血液都要凝固了。然而,她手上的小畜牲还在不合时宜有节凑地叫着:“顾长歌是王八蛋,顾长歌是王八蛋!”
她此时真的很想杀了这只鸟啊!她后悔教小黑鸟这句话了,她觉得自己当初应该教小黑鸟说:“顾长歌是大帅哥,顾长歌是大帅哥”的。怎么办?死定了,一天之内惹了他两次,他不把我给活埋才怪呢。
她暗暗深吸一口气,努力使自己心绪平复下来,接着再挤出一抹灿如暖阳的假笑,用机械的声音说道:“相公怎么来了?”
“本将军不来,还不知道别人在背后怎么骂我呢?”顾长歌的口吻淡若云烟,一点都不像生气。
沈傲雪觉得自己的手臂突然麻麻的,提在自己手上的鸟笼瞬间脱离了她的手,是顾长歌用内力震开了鸟笼。
眼看着小黑鸟越飞越远,快要看不见了,她痛心疾首,两眼泪汪汪怒骂道:“顾长歌你混蛋,这是我好不容易才找来的鸟儿,你赔我,赔我!”她猛然起身,气势汹汹地揪住顾长歌的领口,拳头捶打他宽厚的胸膛,“仗着会武功就欺负人,我讨厌你!”
“闹够了没有?”顾长歌的声音冷冷淡淡,听不出任何一丝的情感和语调变化。他微微低头,蓦然看见美人靠上沾染了殷红的血渍。
“没有!你赔我的鸟!”她哭得梨花带雨的,真是太倒霉了,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只可爱的小鸟陪自己,居然被顾长歌这个变态破坏了,她不甘心啊,非常地不甘心啊。
她依旧泪雨涟涟的哭着,却边哭边一把扯过了顾长歌手中的披风,动作利索地披到自己身上,又抢过顾长歌手中的月事带准备去处理了。她可不会不好意思,毕竟是二十一世纪的人,这种生理问题没什么好避讳的。
“哼”她撇撇嘴冷哼一声,抬步欲离开酔染阁。顾长歌却一把搂住她纤细的腰肢,脚尖轻点直接飞了起来。
“变态!混蛋!你欺负我!”她哭得更凶了,她从来没有飞过这么高的地方,她现在有恐高症加心脏病啊!
顾长歌搂着她一路飞着,不时便来到了桦院。甫一落地,沈傲雪觉得两脚发软,“腾地”一声,屁股跌坐在了地上,眼神惊恐又恼怒地瞪着顾长歌。
“还不去处理你的事。”顾长歌弯下身子,似笑非笑地看着眼前这个时而嚣张跋扈,时而柔弱娇软的小女人。“难不成你想让本将军帮你吗?”
“滚!”沈傲雪怒骂一声,猛地从地上爬起身便冲进了偏房。
顾长歌看着她落荒而逃的背影,嘴角勾起一抹不着痕迹的笑意。
第24章 小姐不会是想南宫少爷了罢()
一年一度的元宵灯会,街上果然热闹。街上两旁挂着各式各样精美绚丽的花灯,光彩闪烁如同天上的繁星,令人眼花缭乱。观灯的人络绎不绝,万家灯火齐齐亮起,人声鼎沸,好一派盛世的节日奇观。今夜,很多王孙公子和贵族小姐都在街上赏灯,这是平日难得一见的盛况。
沈傲雪和顾长歌带锦瑟、卓原在街上观灯。
“记得跟紧本将军!”顾长歌给沈傲雪留下冷冰冰的一句话便负手走在前面,一言不发,卓原紧紧地跟着他,丝毫不敢怠慢。
沈傲雪无视他的存在,走在后面和锦瑟说说笑笑。
“记得以前小姐最喜欢元宵这样热闹的时刻了。”锦瑟一边看着绚丽多姿的彩灯,一边兴高采烈地说道,心情好得不得了。
傲雪只是在一旁笑笑,没有回应锦瑟的话,她的脑子,此时正在遐思迩想。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看到这么热闹的灯会,看到这么绚丽多彩的花灯,沈傲雪不禁想到这首诗。
锦瑟看着前面顾长歌离她们挺远了,侧过头来把嘴贴近沈傲雪的耳朵,笑嘻嘻地调侃:“小姐不会是想南宫少爷了吧?”
傲雪看了她一眼,摇了摇头,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这丫头又在胡乱猜心思了。
朱雀街的另一边,一位玉树临风的的男子正努力地想甩开侍从江炀,他就是南宫相国的独子南宫优璇。
只见他一脸的不悦,淡淡的忧愁从眉宇间散开来,他深邃的眼光中没有半点光亮,只剩一潭如海水般黑暗的星河,但掩不住其绝代的风华。他手执一跟白玉箫,光滑纤长的手指比女人的还要漂亮几倍,仿佛一件绝美纯净的艺术品。身后跟着两个十七八岁的侍从,样子很青涩。
江炀唯唯诺诺地跟着南宫优璇,嘴里还絮絮叨叨:“少爷,我们赶紧回去吧,等下相爷恐怕要担心了。”
南宫优璇伸出手按在江炀的脸上,用力把他推过一边:“要回去你自己回去,不要跟着我。”他又加快了脚步,似乎很想摆脱这个跟班。
江烽在一旁适时插嘴道:“我说江炀,少爷好不容易可以出门逛逛,你就不要扰了少爷的雅兴了。”
江烽和江炀是一对双生子,两人皆是南宫优璇的随从。作为哥哥的江烽成熟稳重,武功高强,他负责保护南宫优璇的安全。而作为弟弟的江炀虽然武功也不弱,却胆小怕事得多,他主要负责南宫优璇的衣食起居。南宫优璇武功高强,不需要人保护,平日经常带在身边更多的是江炀。
“那怎么行,我要好好保护少爷的啊,相爷吩咐我不许离开少爷半步,小的不敢违命。”江炀鞠着躬,诚惶诚恐地说道。
南宫优璇从他的身侧离开了,边走边说:“我这么大个人,还有武功哪里需要你保护?要是真有危险,你不需要本少爷保护就不错了,况且还有江烽在呢。”
“那那那我也要紧紧跟着少爷,伺候您。”
“随便你。”南宫优璇无奈地摇摇头,穿梭在人群中继续赏灯。
第25章 不过为了开心而已()
这边,沈傲雪自顾自地在赏灯,丝毫不理会顾长歌,顾长歌仍旧走在最前面。
街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面具,有青面獠牙的妖怪面具,也有憨厚可爱的猪头面具,也有玲珑剔透的羊头面具。沈傲雪穿梭在这些美不胜收的面具中间,虽然看得眼花缭乱,心情却异常愉悦。
前面人山人海的围成一堆,人们不时欢天喜地地拍手叫好。如斯热闹的场面倒是引起了沈傲雪的注意,她拉着锦瑟,急急忙忙跑上前去,她一贯对这些场面很好奇。
“对不起,请让一让。”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