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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说:“马吕斯看到,既然他的女佣人蓄了胡子,那么,自己也就没有蓄胡子的必要了。”另一个是一个小姑娘,是他经常见到却从来不看一眼的。
一年多来,马吕斯在卢森堡公园沿苗圃石栏杆的一条僻静的小路上有了新的发现。他看到一个男子和一个年轻的姑娘总是并排坐在那里的一条木凳上,从来不换地方。每次,当机缘——引导散步人把目光转向那里的机缘——把马吕斯吸引到那里时,他准能碰到这一老一少。那男子大约60岁左右,神情抑郁而严肃,体魄健壮,但有一种退伍军人那种疲惫神情。假使他有一条勋带,马吕斯就会说:“这是个退伍军官。”那人神情善良,但又让人产生一种难以接近之感。那人的目光从不停留在别人的眼睛上。他穿一条蓝色长裤,一件蓝色骑马服,戴着一顶宽边帽,好像永远是新的,结一条黑领带,穿件教友派衬衫,就是说,一件洁白的粗布衬衫。一天,有个轻佻的年轻女缝纫工打他身边走过,说:“好个干净的老光棍。”他的头发是雪白的。
那个年轻姑娘最初陪同这老人坐在这条仿佛是专供他们用的板凳上时,也就十三四岁。她瘦得近乎难看,神情也显得呆板,毫无可取之处,只有一双眼睛还算漂亮。她抬眼看人时,总有一种令人不快的自信神情。从装束看,她好像是修道院的一名寄读生。她样子像个老妇人,年龄又像个小孩子。一件不合体的黑色粗呢裙袍裹住身体。看上去他们是父女俩。
一个尚不能称老人,一个尚不能称成年人的姑娘,马吕斯把他们认真琢磨了两三天之后,便不加注意了。至于他们方面,似乎根本没有注意他。他们安安静静谈着话,对旁人全不在意。那姑娘不停地说笑着。老人不怎么讲话,他不时地用满含着一种说不出的父爱望着那姑娘。
马吕斯在小路上散步似乎也成了习惯,每次他都能碰到这父女俩。
事情的经过是:
他们坐的木凳在一条小路的边上,面对着小路。马吕斯喜欢在这条小路上散步,从一头走向另一头,然后转回来,再从这一头转向那一头。这样,他必定会从他们面前经过。每次散步时,他都要在他们面前走上五六次。这样的散步每星期也是五六次,但是,他们没有互相打招呼。那男子和那年轻姑娘,像是有意避开别人的注意。即使这样,还是引起了不少在路上散步的大学生的注意。他们或做完功课,或打完了弹子便来此散步。古费拉克是打完弹子之后来散步的,他曾留意对他们观察了多日,观察的结果,觉得那姑娘丑,便小心避开了。但他抽身时给他们各自留下了一个绰号,就像帕尔特人帕尔特人,伊朗北部里海一带的古代游牧民族。射了回马箭。那小姑娘的裙袍和那老人的头发留给他的印象深刻,他便送了那姑娘一个绰号:黑姑娘,送了老人一个绰号:白先生。谁也不晓得他们姓什名谁。没有名字,绰号倒有了。那些大学生常说:“瞧!那白先生已在他的板凳上了!”马吕斯觉得,既然那先生不知名,称白先生倒也方便,于是,也和大家一样,白先生、白先生地叫起来。
为了叙述方便,我们也仿效他们,称他为白先生好了。
就这样,在最初的一年当中,马吕斯几乎每天在同一时辰见到他们。那白先生给他的印象不坏,但对那“黑姑娘”却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
二春光明媚
第二年,即在本故事的读者刚刚读到的这一时刻,马吕斯突然中断了去卢森堡公园的习惯。他自己也搞不清这是为了什么。有6个月的时间他没有再去那里。可有一天,他又去了。那是夏天的一个上午,天气晴朗,他心情欢畅,正像和风丽日的天气。他仿佛觉得,他听到的所有鸟鸣,他从树叶之间望见的所有蓝天,统统深入到了他的心里。
他径直走向“他们的小路”。到了路端,他望见了那两个熟悉的身影。他们仍旧坐在从前坐的那条板凳上。不过,当他走近他们时,发现那男子还是那男子,那姑娘却不像从前的那个姑娘了。现在,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身材修长、美丽的姑娘,她脸上呈现着女性那种虽已成年却仍然保留着女孩的极尽天真的情态。这是正处于人生短暂时期的纯贞的少女形象,要表达它只能用这几个字:豆蔻年华。只见她:夹着金丝纹、美得让人惊叹的栗色头发;犹如大理石塑成的光洁的额头;犹如玫瑰花瓣制成的双颊,晶莹的红,含羞的白;一张美妙的小嘴,笑起来如同清澈的流水,说起来如同美妙的音乐;颈子是让古戎让古戎(1510…1568),法国雕塑家和建筑学家。摹拟维纳斯的颈子塑成的;头是拉斐尔照马利亚的头画出的。并且,为了使那张动人的脸完美无缺,那鼻子虽称不上美,却引人注意:说不上直,但也说不上弯,说不上是意大利型,也说不上希腊型,那是巴黎型的,就是说,那是某种俏皮、秀气、不端正却完美的、使画家气馁、诗人着迷的鼻子。
马吕斯从她身边走过,没有看到她那一双低垂着的眼睛,仅仅看见那栗色的长睫毛掩映着一种幽娴、含羞的神情。
这无妨于那美丽的少女微笑着与那白发老人交谈,而再没有什么比这副低垂着眼睛微笑的模样更能使人心驰神荡了。
最初,马吕斯以为这是那个男子的另一个女儿,大概是从前那一个姑娘的姐姐。但是,当他第三次到那板凳近旁时,经过仔细观察才发现,这姑娘就是原来的那个女孩。只有六个月的时光,一只丑小鸭竟变成了白天鹅。这种现象是极为常见的。有那么一种时刻,姑娘们原是含苞欲放的蓓蕾,眨眼的功夫便成了一朵玫瑰花。昨天人们还把她们当做孩子不加理睬,今天重新相见,已不由得让人心猿意马了。
这姑娘不但长大了,而且理想化了。正如四月里的树木,三天的工夫足使它花开满枝,六个月的时间,已同样可以使她周身秀美了。她的四月已经到来。
有时,我们周围就有不少这样的人,原来既穷困又吝啬,似乎一觉醒来,顿时就变成了富翁,接着便奢侈豪华起来。那是因为他们收到了一笔年金,昨天收款日期已到。这年轻姑娘到了她的收款期。
并且,她已不像过去那样,戴着棉绒帽子、穿着毛呢裙袍、一双平底鞋、两只发红的手,对美的追求已随着她焕发的容光增强了。现在,她简洁、雅致、俊秀、脱俗。她穿了一件黑花缎裙袍,一件黑花缎子的短披风,一顶白绉纱帽儿。雪白的手套里是一双细长的手,撑着一把中国象牙柄的遮阳伞,脚下一双缎鞋衬托出了脚的秀气。当人们从她身边走过时,便会感受到一股强烈的、浓郁的青春气息。
那个男子,却没有什么改变。
第100章 马里于斯(21)()
当马吕斯再次走近那姑娘时,她抬起了眼睑。她的眼睛是深蓝色的,充满孩子般的神情。她表情自然,在她眼里,马吕斯似乎是一个在槭树下玩耍的孩子,一个照在那板凳大理石面上花盆的影子。当时,马吕斯在想别的事,没有理会姑娘的表情。他又在他们面前经过了几次,眼睛没有再转向她。
后来,因为天天相见的缘故,马吕斯已不把他们放在心上了。
那姑娘日渐美丽,马吕斯却没有过多地注意她。他依然从他们坐的地方来来去去,照习惯散他的步。
三春天惹的事
这一天风和日丽,卢森堡公园呈现一片阳光和绿意。天空明净得像是被天使们清洗过。小鸟在栗林深处低声吟唱。马吕斯被这良辰美景深深陶醉。他什么也不再想,享受着,呼吸着。他走过那条板凳。那年轻姑娘抬起了眼睛望着他,两个人的目光撞击在了一起。
这次,在那年轻姑娘的眼神儿里,有了什么呢?马吕斯说不清、道不明,那里面什么也没有,可又有了一切。那是一种奇特的闪光。
她低下了眼睛,他则继续走他的路。
他刚才所见到的,已不再是一个孩子的那种天真单纯的眼光。他所看到的,是一种隐秘的深窟,它稍稍张开了一线,随即关闭。
每一个少女都会有如此看人的那一天。如果谁承接了这种眼神,那么,他的苦恼就会接踵而至了。
连自己也莫名其妙的这种心灵的最初一瞥,有如天边的曙光。这是某种光彩夺目的、陌生的东西的觉醒。这种突然之间从可爱的朦胧之中亮起来的闪光,这种半是现在的天真,半是未来的爱恋的闪光,那魅力的电闪,绝不是言语能够描述的。那是期待中偶尔流露的主意未定的柔情,是无意中设下的天真陷阱,勾摄了被视者的心,既非有意,也非自知。那是一种以女性的目光望人的处女所表达的神情。
于是,这种目光所到之处,缠绵和梦想也就在所难免。所有的纯洁和纯贞都集中在这一来自天外的闪光里。它远非那些轻佻女子做作出来的那种绝妙秋波所能相比,那魔力能让人的心底突然绽开一种香气四散、毒素四溢的黑花。这是什么?这是人们通常说的那种爱情。
当天晚上,马吕斯回到自己的破屋子后,对身上望了一眼。他第一次发现自己肮脏、失礼、出奇的笨拙。他笑自己,穿着这样的“日常”服装,就是说,戴一顶丝带已然破裂的帽子,穿一双车夫穿的那种大靴,一条膝部磨白了的黑长裤,一件肘边褪了色的黑上衣,却要到卢森堡公园里去散什么步,岂不荒唐可笑吗?
四相思
次日,到了往常的钟点,马吕斯穿戴一新——新衣、新帽、新靴,并且戴上了骇人听闻的奢侈品——手套,到了卢森堡公园。
路上,他遇到了古费拉克。不过,他装作没看见他,不曾与他打招呼。古费拉克回家后对他的朋友们说:“刚才我看见马吕斯一身新:新衣服、新帽子,像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准是去参加考试,一副傻相。”
到公园之后,马吕斯围着喷水池转了一圈,看罢天鹅,又在一座头部长满黑霉、缺了半个腰胯的塑像前,呆呆地站了许久。喷水池那边有一个40来岁的大肚子绅士,领着一个5岁的孩子。马吕斯听到那绅士正嘱咐那孩子说:“凡事不能做得过分,儿子,要站在专制主义和无政府主义之间,不偏不倚。”马吕斯一句不漏地听完那老财的话,又围着喷水池转了一圈,最后才朝“他的小路”走去。他步伐缓慢,仿佛后悔不该前来,又有谁推着他步步向前。他自己却以为和平时一样,在散他的步。
走上“他的小路”时,他看见那位白发先生和那位美丽的姑娘已经坐在“他们的板凳”上了。于是,他整了整衣衫,把扣一直扣到颈下,挺直了腰板,不让衣服出现一丝皱褶,并略带满足的神情看了看长裤反射的光辉,尔后,朝那条长椅走去。那神气似乎不是走向长椅,而是在冲锋陷阵,并有旗开得胜之概,正如汉尼拔在向罗马进军。
另外,他的动作没有一个不是机械的,他也一直想着平时精神方面和工作方面的事。这时,他心里正在想:“学士手册如此的荒谬,它的作者肯定是一个蠢材,否则,绝对不会在谈到人类思想代表作时分析了拉辛的三个悲剧,而莫里哀的喜剧反而只分析了一个。”正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