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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了,城里有人专门花高价钱买像余笙那么年轻漂亮的姑娘,于是心生歹念。
若是她可以成功介绍一个女孩给城里的那些人,她自己也可以拿到部分的提成。
于是她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她的继母张美蛾,张美蛾一听说是高价的买卖,就立刻答应了。
张美蛾还真是没想到,那个死丫头那副德行,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有用的,可没想到了关键时刻,还可以卖掉换点钱帮助她救急呢。
王阿婆很快找到了买家,是她在城里打工的儿子帮忙介绍的。
等一切都联系好了之后,对方就连夜来家里看‘货’,此刻,他们就在外面谈论着如何把她给卖掉。
秃顶男也害怕,都不敢白天进村带人走,都是晚上,没人查的时候,才敢偷偷到村子里来。
张美蛾紧紧握着钱,毫无遮掩的贪婪的用大拇指撵了点唾液,开始一张一张的数起来。
数到了最后,开心坏了,立刻把钱给揣在了口袋里。
她想一共一千多块钱呢,她这下子可发大了,这些钱比自己那个死鬼丈夫的工资多出好几倍呢。
这下子不但可以还赌债,过几天还可以带着小暖和石头进城去好好挥霍一下。
顺便给她买些好的布料,做身漂亮的衣服,女儿大了,不打扮怎么行呢。
还有她的儿子石头,他前段时间过生日,非要吵着买玩具,是一把玩具枪,说是别的孩子都有,就他没有。
当时张美蛾的钱都拿去堵了,虽然那把枪只有一块五毛钱,可是她身上没钱了,所以就没给他买。
等到过几天进城,一定给他买。
“请问,现在可以带我去看看‘货’了吗?”
男人迫不及待的问道。
“啊,当然可以,没问题。”
正自顾自的高兴着,被男人的话打断了,张美蛾这才回过神,回答道。
什么,看‘货’,想必自己是被他们当成了什么货物来交易了吧,余笙噘着嘴巴,心里不爽极了。
说着,张美俄带着秃顶男往余笙房间的方向走去。
接下来,还未等到张美蛾把门打开门,她就自己先打开了破旧的小木门。
“妈。”
她瞪着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叫了句妈,试图唤醒她这个恶毒继母的良知。
第5章 跑为上计()
虽然她不是亲生的,可是从小他们就是一家人,在她的心里,她可是把张美蛾发当成了自己的亲妈了。
信她,尊敬她,依赖着她。
“这个就是我的小女儿,长得不错吧,才十五岁呢,年纪很小。”
果然,她错了,张美蛾的眼里只有钱,何时有过她。
此刻的她几已经被钱迷住了双眼,是不会有一丁点良知的。
张美蛾说话的时候刻意把她又给说小了一岁,她怎么记得自己明明是十六岁呢。
她知道她张美蛾这么说,是为了自己能够卖的更值那一千块钱,毕竟越年轻,越值钱。
把她说的年纪越小,别人越是会觉得他们花的钱比较值当,十五岁啊,花一样的年纪,不过很块就要被秃顶男这头猪给拱了。
“恩,不错,年纪轻轻,长得也水灵。。。。。。。。。。”
秃顶男看着她的脸蛋,还算满意,可是视线往下移走时,却愣住了。
“身材。。。。。。好是好,就是太干瘪了点,有点营养发育不良啊。”
男人打量了余笙几眼,阅人无数的他立刻看出了她全身上下的缺陷。
一个字,瘦、
脸蛋还算漂亮,浓眉大眼,樱桃小嘴,皮肤倒也算白皙。
唯有这身材,叫人不敢恭维。
哎,这家人到底是多穷,才会想到了把自己亲生女儿饿成了这样。
男人摇了摇头,觉得虽然有缺陷,不过整体来说,还算不错。
张美蛾害怕别人说她是个恶毒的继母,就没有向秃顶男坦白余笙其实是她的继女,
既然秃顶男认为她是张美蛾的亲生闺女,那么就让他那么认为好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然后大家以后老死不相往来了。
男人又打量了一会儿,觉得身材差了点,可以用脸蛋来弥补。
他就冲着这脸蛋,等带到城里,给她好吃好喝的款待一段时间,再卖给夜总会,说不定真的能卖出好价钱呢。
被一个莫名男人这么打量了一番,还上下盯着看,色眯眯的样子,就好像是在盯着一个猎物似得,余笙觉得很没面子,而且非常不好受。
“妈,你这是要把我给卖掉了是吗?”
余笙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盯着张美蛾,然而张美蛾眼里只有钱了,没有半点的人情味儿。
“不是卖掉你,而是给你找了份好工作,让你进城享福去了,你到了城里那边好好干,不要让我和你爸失望。”
余笙想张美蛾可真厉害,连说谎话都那么理所当然,脸不红心不跳的。
张美蛾说完,给男人使了个眼色,让他快点带着她走,免得待会儿被她发现了就哄不走了。
要是那样,她的一千块岂不是就要泡汤了。
男人立刻伸出手去拉余笙,可是余笙这一次没有任由着自己被人卖掉,而是眼看着自己就要被抓到,三十六计,跑为上计,她拔腿就跑。
可男人就在她的身边,离得很近,一把就抓住了她。
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而且还那么瘦弱,当然不是他的对手,她大叫着要挣脱,男人拉的更紧了。
第6章 逃之夭夭()
最后她灵机一动,狠狠在男人的手腕上咬了一口,这一口贼狠,她的牙齿都几乎要陷进了男人手腕上的肉里。
男人疼的大叫着,松开了她,见男人松开了手,她也趁机松开了嘴,与此同时,她还感觉到嘴巴里还有一股难闻的血腥味儿。
乖乖,她这次是贼很了。
她丝毫不敢停留,就立刻趁着这个混乱的机会,打开生锈的大铁门,逃之夭夭。
上一世,她就是太笨了,被张美蛾给卖掉还赌债,到了城里她过着天天被打的日子,好不容易逮到了机会逃走,最后报了警,她才被她爸爸给接回去。
外面的雨很大,还在打着雷,天气异常的恶劣,伴随着时不时的闪电,她跑出去之后,有些害怕。
浑身湿透了,冷的直打哆嗦。
这个时候,挨家挨户都紧闭着门窗,她能去哪里呢,要是被继母找到了,拉回来,不还得卖给秃顶男啊。
不行,人活要争一口气,她不能怎么就认输。
她站在马路上,雨太大,大的她睁不开眼睛。
就在这时,她看了看马路对面的那个村,那是最靠近隔壁镇子的村,也叫做地主村。
里面住着的非富即贵,都是家缠万贯的地主。
虽然两个村庄只隔了一条马路,在那个时候就好像隔了两个世界一样。
她并不羡慕,不是她的,她强求不来,是她的,她也躲不了。
重生回来,她只是想要好好的过日子,在这个家里能靠着自己的本事争取一袭容身之地,就够了。
不过,话说回来,她本来也可以过着衣食无忧的大小姐生活,她的爸爸原本还是一名军人。
在部队里当兵的时候,眼看着就要往上升了,只可惜在一次军演的时候摔断了腿,后来装了一只假腿,那之后走路一瘸一拐的。
无奈之下,只能退伍下来。
不知道是她没那个享福的命,还是她的爸爸没那个当领导的命。
不过后来,经过他的老友安排,他在镇上的纺织厂找了份工作。
时间一长,他做的好,再加上是军人出身,做事利索严谨,很快,他就顺利当了纺织厂里面的科长。
还算小有成就,一个月的的工资少说也有五十多块,在当时已经算是高薪了,索性爸爸也很容易满足。
只是和军人相比较,如今的境况是不值得一提的。
“小笙,你别怕跑,别跑啊!”
后面的张美蛾眼看着就要追了上来,余笙脑门一热,为了逃命,居然冲上了马路中央。
只是雨太大,地很滑,她的泡沫底的棉布鞋一滑,就歪倒在了马路中央。
就在这时候,一辆老式的绿皮军用车驶过来,她因为扭到了脚,起不来,眼看着车快要开到自己面前了,她吓得大叫了起来。
结果那车子就在快要撞到她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
而且不偏不倚,分毫不差的车头就那么紧贴着了她的身体。
她吓坏了,心里还是暗自庆幸,这个人的车技果然了得,她算是捡回来一条贱命。
第7章 地主村()
很快,那辆车子的门被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男子,雨太大,又是晚上,她实在看不清楚他的长相,她只知道他的个子很高。
“呀,你没事儿吧,姑娘?”
听他的声音,余笙判断着,他应该有二十多岁。
可能因为刚才被吓到了,余笙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对方见她没回答,于是又耐心的问了一遍;“姑娘,你受伤了吗?”
余笙这才反应过来;;“没,没有。。。。。哦不对,有,我的腿。。。。。。”
“我先扶你起来吧,我送你去医院。”
面对他温柔又带有威严的声音,余笙没来由的紧张起来。
“啊,不用,我没事的,就是扭到了脚。”
她的话刚说完,就听见张美蛾的声音紧随其后的传过来;“小笙,你就别跑了,还是乖乖跟着妈回去,跟着那位有钱的叔叔去城里享福吧,要不然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余笙一听,觉得大事儿不妙,要是被她抓回去还得了。
“这位大哥,求你了,我不要去医院,你救救我吧,我想去你车子上避一避。”
一听她那么紧张,好像刚才那个声音是冲着她来的,男子没有任何的迟疑,立刻将她一把抱了起来。
“好。”
他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将余笙给抱了起来,然后放到了车子的副驾驶上,让她先坐下去,他立刻关上了车门。
然后转到了驾驶座的那边,打开门,坐进去,车子快速朝着前面的地主村开去。
能够住在地主村的人,一定是有钱又了不起的人,而且在当时应该还是个万元户,否则是没有资格住在地主村的。
因为那个年代,大家都很穷,生活很艰难,一个村上,也没几个万元户。
就算有也都分配到了这个地主村,地主村里一共十好几口,家家户户都有超过一万块的家产。
她想这个男生有车,又带着她来到了地主村,身份一定不简单。
只是现在下着雨,又太黑了,她实在不知道上辈子这个男生和自己到底认不认识。
看他穿着一身军装,还开着军用的车子,应该是军人咯。
男生将车子停在了一栋白色的两层楼房前,他下车打开了大门,然后将车子缓缓开了进去。
终于摆脱了妈妈,余笙心里也才敢长长舒了口气。
刚才真的好险啊,幸亏遇见了这个男子,否则她的后果她自己可都不敢想。
现在爸爸不在家,是和厂子里的人一起进城了,他这次出差大概需要一段时间,所在他不在家里,继母会造反。
现在她都不敢回家,虽然待在这里也不是办法,但好过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