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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叶赫吗?”莫颜问她。
“”季余音没回答,因为她没必要跟莫颜回答这个问题。
“我喜欢叶赫。”她慢吞吞的说道:“他在国内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他,那时候觉得天上人间,我和他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谁曾想他会放弃外交部副部长那么好的前途,来到了加州,这是上天给我的好机会。”
莫颜说:“你家世无人可及,从小到大要什么有什么,不像我,凡事都需要靠自己打拼,可人的命运就是这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不知道你和叶赫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你也看到了,他正在一点点的尝试接受我,所以他总有一天会是我的。”
莫颜最后说:“我不喜欢你,从我第一次输给你的那刻起,我就开始讨厌你。”
季余音甩甩手,抽出面纸擦手,神色如常,看向莫颜的那刻起:“我以前不喜欢你,可是我现在要开始学习喜欢一个人,因为我想要为某个人多积福报。”
她转身走了几步,稍作停歇,话语张弛有度:“莫颜,你很优秀,跟我比,你永远都将活在我的阴影下,我指的是学业。如果有一天你能从我的阴影下走出来,面向更广阔的人群和视野,你前途不可限量。”
季余音离开了,所以她不知道莫颜的反应,对她来说莫颜是什么反应,一点也不重要了,在生命面前,原来很多东西都可以放的很低很低
那年六月末,季余音和邵飞扬一起散步,她担心他口渴,买饮料的时候让他在原地等着,等她出来就看到很多人围着他,他像一个迷路的孩子,不断抓着人问:“余音呢?你有没有见到余音?”
“余音,我的余音去哪儿了?”
她拿着饮料,站在人群外围,然后背转身体流泪,等泪流的差不多了,她快步走向声音沙哑,慌乱无助的邵飞扬身边,“飞扬,我在这里。”
他仓惶回头,见是她,良久不说话,他开始往前走,可能是要回家,但是走了几步,却又停下了脚步。
她知道他一定是忘了,就率先走到前面,紧紧的牵着他的手,他在她后面沉默的跟着,快到家的时候,熟悉的车辆从她和邵飞扬身边呼啸驶过去,那一刻,她分明在车里看到了莫颜。
莫颜,莫颜,她还真是无处不在啊!而她又有什么资格说出这番话。
开了家门,她关门的时候,邵飞扬忽然从身后紧紧的抱着她,那么重的力道好像要把她深深镶嵌到身体里面一样。
他艰涩的说:“余音,我永远不会忘记你。”
她转身,勾住他的脖子,语声哽咽:“不忘,我们都不忘。”
那年七月初,学校放假,邵飞扬住院复查的时候,季余音在医院守着他,直到他入睡,才回家准备拿两件换洗衣服去医院。
那天夜里天空下着雨,但并不觉得冷,反而觉得浑身很清凉,发丝尽是雨水显得有些狼狈。
没有打车,因为医院离别墅区很近,拐个路口就到了。
身上已经淋湿,索性也不避雨了,她走的很慢,车辆从她身边驶过,溅了她一身雨水,她站在那里宛如落汤鸡一般,用狼狈都不足以形容她的惨状。
那辆车是叶赫的,车灯晃眼,她看到了莫颜和他。
车没停,她伸手擦了擦脸上溅到的污水,想笑,但是心却往下沉去,好像有人拿了一把刀狠狠的刺在她的心上。
她咬着唇,甚至咬出鲜血都不自知,唯恐有哭意流泻而出。
回到家里,叶赫家里的灯在亮着,她却没有心力去想莫颜是不是也在里面,她把自己泡在浴缸里,任由温水浸没她的身体
当天晚上,季余音收拾了她和邵飞扬的行李,第二天早上,她和他一起坐上了飞往a国的飞机。
三万英尺高空之上,她靠在邵飞扬肩上,声音里有一种千帆过尽的平静感:“飞扬,我们的记忆在a国,我带你一起去重温我们的故事。”
回到家里,她对所有担心她的人淡淡微笑,她拥抱父母,拥抱兄长,然后她说:“我没事。”
她真的没事,她和邵飞扬一起去曾经的学校,一起散步,晚上依偎在他的怀里跟他复述白天经历的事情,然后第二天清晨,她唤他起*。
那个暑假,她一天二十四小时和他呆在一起,他们坐在落霞山的台阶上,他和她嚼口香糖吃,比谁吹得大。
他忘了很多事情,却在吃饭的时候不停的往他碗里夹菜,然后放在她面前:“余音,吃饭。”
她笑中带泪,抱着他,一遍遍的叫他的名字:“飞扬,飞扬”
七月末,有一天经过陶艺室,他忽然说:“我记得这里。”
她心一颤,其实怀疑居多,因为他的记忆真的变得很差。
他想了想说:“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这间陶艺室里面,你说我手很好看,还让我笑一个,对不对?”
那一刻,她只觉得浑身毛孔瑟缩在一起,他忘了特种兵战友,忘了他身上的战功伤痕,却惟独记得他们初见时她对他说过的话。
他说:“余音,你教教我,我做个杯子送给你。”
邵飞扬已经很难模仿学习新事物了,可那天还是很认真的跟她一起做了一对杯子,她做的杯子很直,给他的。他做的杯子如期所料杯身弯曲,但她看了却紧紧的握着杯子说:“我很喜欢。”
那时候她在笑,他也在笑,只是那样的笑容好比湖水一般,经不起风蚀吹动
你是我心里的一首歌(42)()
暑期末,邵飞扬已经病的很严重了,他常常会忘了自己身在何处,他会忘记衣服该怎么穿。
季余音给他穿衣服,没有男女之间的避讳和羞赧,自然的像生活在一起多年的夫妻一般,那么多的回忆,仿佛她和他早已长在了彼此的心里。
邵飞扬静静的看着她,然后自嘲的笑:“我是不是很笨?”
“不,我的飞扬很聪明,是全世界最聪明的男人。”
他笑,笑容温淡:“那你就是全世界最聪明的女人。”
她收敛思绪,问他:“我哪里聪明了?”
他刮了刮她的鼻子:“会给我穿衣服,你说你是不是很聪明?”
她依偎在他怀里,过了很久很久,她说:“飞扬,我们结婚吧!”
他身体僵了,脸庞微微抽搐着,就连话语都寒了起来:“我拒绝。”
“你不想娶我吗?”她握着他的手,话语很柔。
邵飞扬神情忽然间变得很痛苦,眼睛红红的看着她:“余音,你做这样的决定不是救赎我,而是在逼我,你别逼我”说到最后竟是语声艰涩,她的心忽然就软了下来,“好,我不逼你,我永远都不逼你。”
开学的时候,季余音和邵飞扬一起回到了加州。
临行前,沈千寻很担心,但沈千寻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紧紧的拥抱她:“余音,坚强。永远别忘了,我爱你!”
季余音知道,母亲之所以什么都不说,是因为母亲也在刻骨铭心的爱着,因为懂,所以才选择放手。
她一直觉得她有一对全世界最好的父母!如果没有他们在背后默默支持,她现在只怕早就垮了下来。
在她人生选择的十字路口,他们不加以干涉,单凭这一点足以让她感念一生。
再见叶赫,恍若隔世,他消瘦了很多,看到她的时候,她甚至能够看到他睫毛颤动了一下。
“好久不见。”季余音听到她有些发颤的声音,可能当天有风,所以才会听起来有些发抖。
他扯了扯嘴角,好似那句好久不见转瞬就会出口,但是最终没有说出来,他点点头,径直走向他家门。
她就看着他的背影,直到房门“砰”的一声关上,她才惊醒过来。
“你们认识?”耳边响起邵飞扬的话。
她心一沉,但却笑了:“认识,一个对我很好的哥哥。”
邵飞扬有些懊恼,“我下次记得跟他打招呼。”
“好。”
邵飞扬有时候会忘记一些曾经在他生命里鲜明走过的人,季余音写了纸条放在他的口袋里,上面有她的电话和名字。
有时候他会无意识扔掉,所以她总要不厌其烦的一遍遍写着,为了以防万一,她没事的时候就会手写,写了很多,以备不时之需,手写有诚意,季余音是这么想的。
有一次她写纸条的时候,莫颜来到了她身边,她知道莫颜在她身边站着,但她并没吭声。
莫颜良久不说话,终于她还是开口说道:“这个暑假,我和叶赫一起去了西雅图。”
西雅图?她握笔的手僵了一下,但很快又继续开始写。
那天,她沉默的写,莫颜在她身边沉默的看着窗外,所以季余音没看到莫颜的落寞和悲伤,而莫颜也没有看到季余音的泪一滴滴的砸落在纸页上,将邵飞扬三个字一点点的晕染成一个不断扩大的墨团
西雅图,他说过:“余音,暑假的时候我们一起去西雅图吧!你会喜欢上那里的。”
西雅图,注定是他和莫颜的一场绮梦,而她的梦在滚滚红尘,在邵飞扬日渐消退的记忆里。
邵飞扬每天起*都会看一遍她写得内容,直到有一天她在做饭,他忽然拿着那张纸问她:“这是什么?”
季余音心里难过,只是沉默的切着菜,不说话,他走到她身边,将她拥在怀里,温柔地说:“余音,这是不是你写给我的情书?”
她疑惑道:“你从哪儿看出来这是情书了?”
他松开她,指着情书中的那两个字给她看,认真的说道:“你看看就是这两个字,‘余音’,我只认识这两个字。”
她那时候才知道他有很多字都不认识了,她压抑着情绪给他做饭,然后吃饭的时候,她大口的扒着碗里的饭。
“吃菜。”碗里多了一块排骨。
她低着头,觉得不够低,几乎把自己的脸埋在了碗里,有大滴大滴的眼泪砸落在碗里。
季余音一次回家,才发现哥哥来了,原来几天前邵飞扬趁她上学的时候,给哥哥打电话,让哥哥把他接回a国。
邵飞扬说:“就这样吧!我受够了,我总有一天会把你也忘记的,我真的是受够了”他眼神狂乱,拿着行李就走。
季余音在后面追他,紧紧的抱着他,她哭的像个孩子:“飞扬,别走,求你别走。”
他一点点的掰开她的手,她就浑身颤抖,仓惶的去求哥哥季随意,她几乎是跪在了地上:“哥你帮我劝劝他,我只想照顾他,我什么都不要了,我从小到大什么都有,可我现在都不要了,我只要他,你快帮我劝劝他。”
季随意抱着她,紧紧的,一个劲的安抚她:“好,我不带他走,不带他走”
那天,泪眼朦胧间,她看到站在院子里的叶赫,他目光空洞的看着她,她就那么一边流泪,一边在叶赫的目光下把脸深深的埋在了哥哥的肩窝处
季余音第二天就休学了,她在约翰遗憾惋惜的眼神中离开了加州理工,她没有知会同学们,她忽然意识到,她那么花费心力的去学习,她的文凭众多,它们静静的放在了那里,忽然间就那么失去了意义。
临行前一晚,她跟叶赫告别,房门没关,她迟疑片刻,还是走了进去,然后全身血液倒流。
客厅里都是酒瓶子,叶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