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得趣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迷失北京-第4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的人生,结束了所有的喜怒哀乐、爱与哀愁、孤独和寂寞。
    离开都市时尚公寓时,我看了眼庄一的窗子,窗子紧紧关上了。上帝在关上一扇窗子的同时会打开另一扇窗子,可我没看到另一扇打开的窗子。我最好的朋友,庄一,她向我永远永远地关上了窗子。
    庄一的母亲说她陪同庄一来买房子的情景好像就在昨天,当时,庄一一眼就看中了这套房,于是他们付了全部房款,庄一高高兴兴地搬进来安了家。没想到她住了才一年就已经物是人非,楼还在人已去。庄一的母亲说着说着掉下泪来,是啊,谁会想到今天的结局。
    我本来想陪庄一父母在北京散散心,可他们不愿意,而且现在他们已经离了婚,貌不合神也离,如果不是因为卖房子这事,估计他们也不会走在一起。
    他们离开北京时,我买了一束玫瑰对庄一的母亲说:〃阿姨,请您把这束花插在那个水晶花瓶里,以后我回长沙还会给她买玫瑰的,她喜欢玫瑰。〃
    庄一的母亲颤抖地捧着花,看着我,看着玫瑰花,什么都没问,什么都没说,只是又一次掉泪了,苍老的泪珠滴在娇嫩的花瓣上,如一颗晶莹的露珠。
    庄一父母通过安检处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那束鲜红的玫瑰也消失了。庄一也随着玫瑰一同从北京消失了,永远永远。她如一只蝴蝶来过这个世界,来过北京这座城市,有一天厌倦了这世间的一切,倦了这城市里的一切,悄无声息地飞走了,正如她悄无声息的飞来。
    当我走出机场的大门时,有个〃哈韩〃打扮的男孩子从我身边经过,嘴里哼着歌,手里捧了一束鲜红的玫瑰,看了我一眼,满眼的忧郁。
    我愣了一下,回头看男孩,他像一阵风早已不见踪影,大厅里有几个手捧玫瑰的男孩女孩,也许要送人,也许要接人,那些玫瑰异常漂亮,异常娇艳,异常红,红得像血,庄一的血,又像爱情,玫瑰花一样的爱情,让人午夜销魂的爱情。
    在回市区的机场巴士上我总是想起那束鲜艳的红玫瑰,那颗晶莹的泪珠,还有那个手捧玫瑰哼着歌的男孩。他去了哪里,他可是尹榛的魂?他可要追随庄一而去?
    第五十节庄一日记(17)
    12月14日
    和L去银山。
    L信佛,我所认识的男人中,最最清心寡欲的一个人,我对于禅的理解,大多缘于他。
    这个时节,枯枝衰草,一片枯黄,来游玩的人没几个了,我倒喜欢这种清静。
    银山有一片塔林,L说唐朝一个叫邓隐峰的僧人曾在此讲经说法,僧人们为了纪念他,在他讲经的地方建了一座石塔,叫〃转腰塔〃。后来有不少高僧也来此讲经,死后也建塔,经过几朝几代,就形成了一片塔林。
    只可惜现在只剩下辽金时的五座大塔和元明时的十几个小塔了,感觉不出〃林〃来。
    人事变化,沧海桑田,满目废墟枯树,格外凄凉。
    L问我是否相信缘。
    我认真地看着他,说不信。缘到底是什么呢?
    L淡淡一笑,说他信。只不过有的人有缘,没有份。
第五部分: 第75节:自欺欺人
    也许,比如我和他。
    他从来没有牵过我的手,但我相信他是喜欢我的,他只是不想破坏一些东西,所以他选择了沉黙。
    12月16日

()免费电子书下载
    今天风很大。
    白杨树残留的几片枯叶在狂风的肆虐下,凄凉地告别树枝,撞撞跌跌地落到地上。然而随即又被另一阵风吹起,落在行人的自行车篓里,又被扔到地上,最后被清洁工扫进垃圾车。这就是一片树叶的命运。悲哀!
    白杨树不会想念这片树叶,明年春天它将发出新芽吐出新绿,何必对一片枯叶念念不忘。
    我端了杯咖啡站在窗边看着这一切,看狂风肆意地扑打着玻璃,它似乎想要撕碎整个世界,然而它被挡在窗外,它像个气急败坏的疯子,呼啸着,把楼下一片竹子吹得东倒西歪。
    子火接我下班,在车里我不用担心风把我吹到某个水沟里。风中的行人,头发像吃了春药。我把头倒向他,问他爱不爱我。
    爱。
    你爱的是晶晶,不是我。
    你就是晶晶。
    你怕不怕有一天我被风吹走。
    有我在,风吹不走你。
    北京的风太大,只怕你无能为力,留不住我,我自己都无能为力。
    没有我留不住的东西。
    你没留住晶晶。
    她正在我身边。
    自欺欺人。
    这样很好。
    我和他都是病人,而且病得不轻,无药可救,既然无药可救,那就这样病下去吧,或者死去,或者活着。
    12月18日
    子火说我是个奇特的女孩。
    怎么个奇特了?
    你从来都不问我的个人情况,比如我有没有工作,我有没有钱。
    有必要问吗?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
    他的一切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不爱他,要知道那么多干什么。我们只不过在找一个可以互相取暖的人过冬。也许春暖花开,各自分飞,没有一生一世。
    可他说,他不想让我飞走,他要我留在他身边。
    我问他,是因为爱吗?
    他说也许是也许不是,总之,我不许离开他,否则他会让我死。
    T也这样说过。
    但木木没有说过,我希望他这样说,我愿意死在他的手下,至少他是我真正爱过的人。

()
    我知道我终究有一天会死在某个男人的手下的,只是,不知道那个男人会是谁。
    12月19日
    本来想记下一些东西的,提起笔,又忘了,忘得一干二净。
    我可能老了,脑子不好使了。怎么也想不起要记什么了。索性,不记了。
    我为什么要写日记?我也不知道,好像是一种习惯,就像抽烟,喝酒、呼吸。习惯对着自己的灵魂独白,说我的快乐与忧伤,十几年了,一直如此,我不想对任何人说出心底的话,因为话一旦说出来,就成了废话,只有留在心底,对自己的灵魂低声诉说。
    一本记满了,然后尘封,然后,烧掉,化作一只黑色的蝴蝶,在夜晚飞走。
    还好,木木从来不偷窥这些言语,所以,我爱他。
    不要偷窥他人的秘密。知道别人的痛苦对你又有什么好处呢,无非是给你带来一些无端的烦恼,无端的痛苦罢了。
    所以,聪明的人从来不看不该看的东西,从来不问不该问的事,从来不说不该说的话,从来不爱不该爱的人。
    我爱过不该爱的人,可见我不是个聪明人。
    我是一个笨人。
    第五十一节偶遇
    我买了一束玫瑰去墓地看尹榛。骨灰盒上的黑白照片冰凉冰凉,我告诉他庄一永远离开这座城市了。
    我不知道人死后是否真的有灵魂,也不知道他是否能听到我的话,当我离开墓地时,一阵秋风吹过,金黄的树叶在风中飞舞,落了一地。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我不知道哪一片树叶是尹榛,哪一片树叶是庄一,总之,我知道他们两个都已经走了,离我很远了,即使我用尽毕生的力气也握不住他们的手了,而我的指间还隐约留有庄一的余温。她站在西客站笑我要风度不要温度,给我热烈的拥抱,开车带我看北京……往事历历在幕,而她已经走了,千真万确地走了,我再也没法和她拥抱。
    我记着对尹榛的诺言,替他给庄一送玫瑰,水晶花瓶我让庄一的母亲带回了长沙,我没法给庄一送花了,也不可能让庄一的母亲每个月给死去的女儿插一束玫瑰,那样对她太残忍。所以我让母亲代我送花到她的墓地,庄一的父母给庄一在陵园买了块很好的墓地。
    母亲虽然不明白我为何让她每月六号送庄一一束玫瑰,但是她十分爽快地答应了。她真是个好母亲,把女儿的一句话一个小小的请求都当成圣旨,我很感激她。母亲说如果她死了我会不会每个月也给她送玫瑰花。
    我说妈妈你会长命百岁,永远不会死的。
    母亲说傻丫头,人总是要死的,我死了,你给妈妈一片树叶妈妈也高兴,妈妈就怕你有了自己的生活不记得我,忘了我。
    人老了都怕寂寞,我第一次感觉到母亲的寂寞,她才五十多岁,已显出老年人的心态。我抱着电话哭了。
    庄一父母走后我继续学车,然而我总是心不在焉,脑子里一会儿是鲜红的玫瑰,一会儿是花瓣上晶莹的泪珠……最后我还是顺利拿到了C照,但没心情买车,秦渊只好由我。
    庄一的房子卖掉没几天,寒冰结婚了,她给我发了请柬。婚礼在昌平的一个度假村举行,度假村远离市区,没有车水马龙的喧嚣,悠然宁静的田园风光使婚礼多了份自由浪漫。
    我见到了寒冰的丈夫,一个卖家电的小商人,长相憨厚,脸上堆满了幸福的笑容。他身上没一点精明圆滑的痕迹,也许这是商人的最高境界,大智若愚。我也见到了尹榛的母亲,一个满头白发身材矮小的老太太,穿了身质地上乘的衣服,估计是寒冰给她买的。她咧着嘴笑眯眯地看着娇美动人的寒冰,看她模样,若不是彻底忘记了儿子的死就是神智还没有恢复。
    小商人抱得美人归,美得不得了,包下了整个度假村,让客人们尽兴玩乐,晚上还可以在度假村住,据说晚上有篝火晚会。不过我不想在度假村住,这里除了寒冰我谁也不认识,我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所以离开了度假村。
    回到京华格调已是黄昏,金色的夕阳洒在银杏树上,树叶显得格外漂亮,树下是一片绿茵茵的草地,几只毛绒绒的小狗在草地上欢快地嬉戏,几个小孩在一旁玩耍,柔和的夕阳给这一切抹上了一种恬淡和谐的美。
第五部分: 第76节:偶遇
    我很少在小区里欣赏风景,每次进了小区都直奔所住的大楼,然后进大厅按电梯上楼,千篇一律,从来没有改变过。不过这次我的千篇一律被这充满情趣的风景打破了,我走到树旁的一个小亭子。然而这千分之一的改变让我遇到了一个人,白纯。
    她坐在亭子里逗只斑点狗玩,见到我时嘴张成O形,显然她和我一样意外。她从翠微搬走后我们再没有见过面,而且也没通过电话,不是我忘了她,我打过她电话,不过没打通,她换手机号了。是她忘了我,我没接到过她的电话。
    她胖了些,披着一条很大的披肩,长长的流苏垂下来盖住了她大半个身子,披肩是桃红色的,看来她很喜欢这种颜色了。她脚上穿着一双镶满亮片的缎面拖鞋,看起来很华贵。
    〃吴晴,你怎么在这里?〃白纯的嘴终于改变了形状。
    〃随便看看,你姑妈家也在这个小区?〃她的居家打扮让我想到她那个阔姑妈。

()
    〃嗯。〃白纯有点不自然;〃你怎么在这里?〃
    我说:〃我住这里。〃
    白纯的嘴立即又变成O形;〃你住在这里?!真的吗,哪栋楼?〃
    〃B栋,你姑妈家呢?〃
    〃A栋,你住多久了,我怎么没碰见你。〃
    〃有些日子了,平时我不在小区里玩,所以咱俩没碰到过。〃
    〃北京真小。〃
    不错,北京真小,我们两人搬来搬去,居然搬到了同一个小区。
    白纯又问:〃是不是那个秦总给你买的房,能不能参观一下?〃
    我笑了笑,说:〃是他买的,不过家里很乱,不许说我。〃我不爱收拾屋子,和白纯住在翠微时她因此说了我不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