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唉……。李元兴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本王大婚还有几天?”
“十七天!”老狼把这个日子记得极准,秦王大婚是秦王庄天大的事情,郑和已经狠不得把自己切成十块八块的,临时从宫里调来八个管事太监,这才勉强保证能赶到大婚前五天,将所有的事情都准备好。
李元兴回头看了一眼老狼:“记住,没有非本王出面的事情,绝对不要打扰本王!”
老狼点了点头,马上又摇了摇头:“殿下,您不去亲自看看,这可是大事!”
“大事?”李元兴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既然知道是大事,就不要让本王失望,本王是相信郑和的。”
老狼不怎么信李元兴的话。
不过秦王殿下似乎从来不关心家事,吃什么、穿什么从来都懒得管。
整个秦王庄的建设,除了书房之外,其余的地方秦王从来没有管过。
就是秦王庄内院,到现在为止已经几乎是要完工了,可秦王殿下却半次也没有去过。
“老狼,派个人去关心一下凉州的事情,有什么消息立即给本王带回来。夜深了,休息去吧。本王在院中再赏会月亮!”李元兴挥挥手,示意老狼可以离开了。
老狼抬头看看天空,漆黑夜,空中没有半点光亮,赏月!
老狼不敢问,行礼之后退退了出去。
李元兴又坐回躺椅上,抬头看着天空,秦琼和自己想的一样,今夜极可能就是凉州血夜。但也可能是明日,总之长乐王李幼良完了,他的部下,走狗,甚至是家眷都会死光光,这真正是应了老狼常说的,全家杀光。
秦王庄的夜是极安静的,只有在静夜之中李元兴可才以静下心来思考。
自己是不是过于残忍了,放在现代自己怎么可能会习惯这种杀戮。
虽然不是自己亲手粘着血,但李幼良家的血案,却与自己脱不开关系。
就在李元兴感慨的时候,就在这个时候,李道宗仰天长啸,杀意十足。手中横刀就架在李幼良长子的脖子上,对方颤抖的身体,恐惧的神情,还是那低声乞求活命的可怜样,让李道宗有一种报复的快感。
曾几何时,自己的父亲要靠假死要保家族平安。
曾几何时,他们需要全家逃离才能够活命。
可现在,李道宗复仇就在眼前,可他却下不手,他可以对狼挥刀,却无法对羊下手。在火光之下,李道宗脸上的杀意慢慢的褪去,宰杀一只乞求活命的狗,真正是玷污了手中的刀,这把刀是来自李氏家族家传的宝刀。
“杀,杀了他!”
“杀,杀,杀呀!”
许多喊声从四周传来,街边无数个门窗打开,许多百姓不顾禁令探出头来高喊着。还有女子的咒骂,妇人的哭泣,更多的喊杀之声。
十月,我们战历史月()
九月结束了,对于我一个起点新人来说,这个九月是完美的。
起点拥有最好的读者,最热情,最贴心的读者。
九月份本书最终的成绩是,新书月票榜第四,历史分类月票榜第七。
十月是历史月,《大唐第一庄》是一本真正的历史书,不敢自夸经典,但却是我的用心之作,从上传到现在,七十天更是六十一万字。九月更了三十四万字,一百零八个章节,这是我的努力,是我对大伙的回报。
我的更新,大伙看在眼中,十月我同样不会少更。
求票,为十月的历史月求票。
九月欠二十六票,十月一定还上。这个月,因前七天是双倍,所以五十票加一更(相当于原先的二十五票一更)
求投下各位手中的保底月票,让我们在历史月出战。
还有五个小时,我就要出发上高速公路了,这是半年前就定下的许多老朋友的相聚。距离西安九百公里,原本是七天的聚会,我尽一切可能会在五号晚上赶回西安。
保底二更绝对不会少。
等我回来,一定会回更,尽全力加更回报大家。
请求大伙体谅,也请求各位将手中的月票投给我。十月,你们与我同在,我们一起战斗在历史月。
第210节 传世经典()
百姓!
百姓才是最好的判官!
李道宗手上长刀飞舞,瞬间挑断了李幼良长子的手筋脚筋,抬起一脚将其踢了出去。几个军士提着人扔在长街上,很快,长街上的军士飞快的退离。
一扇门这时打开了,一个男子探头出来,似乎还在观察外面是否安全。
“你这个废物!”一妇人提着那男子的衣领扔到了一旁,然后抄起一根木棍就出了门,劈头盖脸打在李幼良长子的身上,很快数百扇门开了,无数的百姓冲了出来。
李道宗远远的看着,小声对身旁的幕僚说道:“某应该上表服罪,私报家仇。还是应该上表,长乐王残暴,致使凉州民变呢?”
“不如写两份!”
这么大的事情,幕僚那里敢随便出主意。倒是写上两份,先交给秦王李元兴,然后再由秦王定夺,才是最佳的选择。
天终于亮了,凉州城却是越发的安静。
这一夜,城里死了六百多人,被抓起来的有二千多人,李道宗这边里应外合,伤不过三百,无残,无死。
四个信使快马回长安。李绩有书信给秦王,李孝恭也有,就是刘弘基都写了一份,不为别的,他就是表明一个立场,告诉秦王凉州的事情他参加了。
最后一个信使,自然是李道宗的,两封信,里面有两个表章。
从凉州到长安就算是八百里加急也在跑上两天时间,再说李元兴根本就没有再等凉州的消息,这里根本就不值得李元兴操心。有大唐皇帝的默许,有大唐秦王的支持,有大唐边军的兵力,有四千精锐的百战老兵,这件事情李道宗如果办不好。那么以后他可以回家养才对,不要出来从政,或者是为将了。
天亮的时候,李元兴特意穿了一套汉袍服,站在井院之中,看着初升的太阳。
李元兴起床早了,可却让秦王庄一阵鸡飞狗跳,早餐,洗脸水,换班的亲卫,跟随李元兴出行的亲卫,这些全是按时辰来的。所以李元兴起床早了,那怕是下令让大家不用忙乱,也让各位管事紧张的不得了。
今天,是孙老道那神农观奠基破土的日子。
李元兴不想去,孙老道来求了,李元兴拒绝。李淳风也来了,同样被拒绝。袁天罡来,没有劝李元兴去,那复杂的大祭绝对不让李元兴参加,只要求李元兴去放一捧土,仅此足已,绝对不会再有多余的半点要求。
袁老道还是很上路的,他知道李元兴连皇室大典都不参加,所以选择了最简化的方式。
李元兴答应了,但只说午后的时候,去加一捧土。
起来早,是因为心中激动。对于道门来说,这是一件极大的事情,可以说是影响整个大唐道门的大事,一座道门大观兴建,而且还有天庭的传承,道门必兴。从最初在朔方这个消息放出来,只要是能够赶来的道士无论老少都一定会赶到。
所以,这才让小道士殷志平来到长安,想借机会发一笔小财。
可谁想,竟然骗到了秦王庄,丝毫没有半点意外的被活捉了。是福是祸,日后自知。
李元兴站在院中,享受着秋日的凉风。大唐的九月中,差不多放在现代就是十月甚至接近十一月了,李元兴没有感觉到太冷。看来现代与古代的气候还是有区别的。
李元兴很闲,有心情去感受天气,有心情去思考气候。
其他人却根本没有可能去这样作了。
老狼,一听到秦王早起,呼的一下就跳下了床,提上刀就往外跑。可跑了几步才发现自己还光着呢,这才又回去穿衣服。
老狼的女人,怜月。没个名份,刚刚从奴隶成为平民。
看到老狼穿衣,一边去从炉子上的壶中给老狼倒一碗热水,然后又将一只温在锅里的热粥捧了过来。
老狼与美男这个词差太远了,刚三十岁的他象四十岁的人,手脚上全是粗糙的老皮。衣服一脱,身上有着至少四十道伤痕。认识的字加起来也不过三四百字,说诗画音律什么的,什么都不懂。
而且还有些粗鲁。
可就是这样一个男人,一个粗鲁的男人却让怜月真正感觉到幸福。
曾经让无数男人拜倒在裙下的绝世美女,心甘情愿的服侍自己的男人。
天不亮就起床开火,烧上热水,煮上粥,只等着自己男人起床好有一口招呼的。
“走了!”老狼大口的灌下那碗粥,这粥可是插着筷子不会倒的粥,放在几年前,谁敢想大清早就能喝这样的粥。老狼很知足!
出门走了几步,老狼又回来了,冲着怜月咧嘴一笑,飞快在屋里拿出一个包袱:“殿下赏的,殿下说了过些日子让给咱风光的办办!”
怜月点了点头,目送着老狼飞奔着出了屋门。
包袱里是一臣锦,上等的锦绸。怜月也算是见过世面,可这样的丝绸让他惊讶了。老狼不懂,不知道什么才是好料子,怜月却懂,虽然不比工坊师傅专业,可她是属于用户的,自然知道丝绸有多好。
这丝绸竟然是斜纹的,而且更密,一寸不是六十织,至少在一百五十织的密度。
专业研究丝绸的怜月不经意将包袱之中另一样东西扯出来,那是一条足有枣核大小的珍珠项链。惊的怜月捂住了嘴巴,这样的大小就是把梁师都那里仓库翻到底也不可能有,就是前隋的皇宫也未必。
可这样的东西,却赏给了一个护卫。
这丝绸是锦绸商业协会之中,三个皇家商号大比拼技巧的成果。别说是市面上,就是皇宫之中都没有,这是用最新的法子,全新的水力织机,相当于四等上三等下工匠级别的织女,精心打造的新品。
全新的,更高端的丝绸,灵感来自于李元兴那条羊毛绒围巾。
理论只有一个字,那就是贵。华贵,珍贵,价格贵,总之就要是贵,贵气十足。
这一匹丝绸如果真正上市,不知道会对原始的丝绸工艺起多么大的冲击。
怜月听老狼提及,他要成为秦王府的家臣,可就是家臣也不可能这样丰厚的赏赐。
怜月不知道,老狼其实也不知道。
老狼没有想过这些,上次还有一条比这个小点的扔在家里呢,都不记得扔在那个箱子底了。今天他当值,自然是要操心秦王府各种大小事情,大到秦王殿下的安全,小到各岗换职,各队训练之事。
而就是这个清晨,已经有了一定行动自由的赵言德却又一次回到了他的牢房。
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被武曌扔到马桶之中那本书。
拿着一本书过来,无论是什么书,能是宝贝。要知道这里是秦王府,长安城的传闻就是,秦王府掉下一块砖都不是普通的砖,秦王府随便捡到一片纸,就可能学到神技。这可是一整本书,自然不能放过。
马桶是否干净已经不是赵言德考虑的内容了,他一心只想拿到那本书。
厚黑学三个大字仿佛象一只大手一样揪住了赵言德的心,快速的翻开已经被全部泡湿的书后,赵言德抱着这本从马桶之中捞出来的书傻傻的笑了。
果真是秦王府的宝贝呀。
试问,那本书在水中泡了一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