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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今夜请将我遗忘-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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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点要承认,牙签仔的偷窃技术堪称一绝。有次几位室友在寝室打牌,我躺在床上看书。牙签仔踱了进来,他急着用猴子的飞利浦剃须刀,又不好在大庭广众之下表演他的开锁绝技。他用手扳开桌子的合页,使其露出缝隙,然后手开始摸索,几分钟下来,那剃须刀已在他手中了。可惜这小子把剃须刀拿出来没什么大用处,只能当按摩仪使用不知是否他的脸皮太厚的缘故,这小子脸上没什么胡子。可阿明不欣赏,尤其当他发觉自己的教材也被偷了两本之后。

    牙签仔那天晚自习下后,在我们寝室像鬼影一样闪了一下。当时只有在隔壁寝室的阿明发觉了他,而别的人包括我在内都跑到通宵寝室去温课去了。因为快要考试了,所以大家都把时间看得像黄金一样宝贵,一寸光阴一寸金,在这时才得以真正的体现。

    武汉今夜请将我遗忘第五十九章

    (更新时间:2004…2…2312:46:00本章字数:1940)

    当阿明再进寝室时,才没了这小子的身影,但他也取书去温课,才发觉书突然没了。顿时他心中的怒火腾地一下上来了。他立刻跑去问牙签仔:“我的书你拿了没有?”牙签仔说:“没有。”阿明这时突然冷静了,他盯着牙签仔好久,然后回过身。突然他看见桌上有面镜子,正是自己的,这镜子尽管不值钱却两次失窃了。阿明把镜子拿起来,准备带走,他不想把自己的东西留下来,给这个贼用。牙签仔突然窜到门口,堵住阿明,说:“把镜子放下。”阿明一愣,他还没见过这样理直气壮的小偷。但他马上就反应过来:“镜子是我的,凭什么我不能拿走?”

    “镜子是我花钱买下来的!”牙签仔说。

    “我喊三声你赶快把镜子放下来,要不然我烦了呢!”牙签仔威胁道。

    “一二三……”这个狗杂种还真的念出了声。

    阿明打开门想走,牙签仔伸手去夺镜子。镜子质量不好,不算很结实,很快被捏破了。牙签仔声色俱厉地说:“你要向我道歉,再赔两块钱,否则这事没完!”阿明强压着心头的怒火冲了出去。

    回到寝室,他扭亮台灯坐在那儿生闷气。为了分散精力,他抽出本教科书看了起来。牙签仔见阿明没揍他,以为阿明软弱可欺。他将别人的容忍和善良,当作自己作威作福的资本和砝码。这小子居然追到寝室来了。

    “你跟我翻!”牙签仔见寝室无人,壮着胆子说。阿明已经快控制不住自己了,可他仍忍住愤怒,因为他实在不想滋事。他忍住屈辱和怒火说:“你别太过分!你让我不把你偷手机的事跟别人说,我就没说。”牙签仔怔了怔,旋即恢复了正常,又开始重唱“我帮你捡手机”的老调。阿明实在忍不住了,说:“你捡手机捡到我床上来了?”

    牙签仔愣了愣,他扯开话题恶人先告状:“你为什么把我的镜子打破了?”“你的镜子?”阿明讽刺的反问了一句。牙签仔抓起阿明的书,扔在地上。他借此试探阿明。

    阿明说:“捡起来。”

    “不捡,就不捡。”牙签仔显得异样强硬。两人对峙着,谁也不想先打破这僵局……

    ※※※

    阿明终于弯腰去捡书了,牙签仔一颗悬起的心落了地。他估计阿明不会主动攻击他了。这小子向来是得寸进尺的,他的死鱼眼睛开始充血:“向我道歉!”阿明盯着书没理他。

    牙签仔又把这话重复了一遍,阿明抬起头来瞧了瞧牙签仔那双死鱼眼睛,又低下头来看自己的书。牙签仔以为阿明怕他,就说:“出来。”阿明没理他。他又喊了一遍,阿明还是没理他。这小子以为自己稳操胜算了,捏拳往阿明胸口打去,阿明略一侧身,揍在了他肩膀上。阿明挨了一拳后,怒火终于总爆发了,他站了起来。牙签仔还站在那儿,他以为阿明永远不会还手的。所以当阿明挥动他的拳头揍在他的歪嘴上时,他吓坏了,阿明俯身去搬椅子。

    牙签仔立刻迈开腿就跑,但阿明怒火既已起来,不得到发泄是不会轻易算完的。阿明追了出来,牙签仔的那双瘦腿跑不快,很快被阿明赶上了。

    阿明是在海上经过风浪的人,老船长揍人的那套他见识过,打起架来很难从他身上讨到便便宜。何况牙签仔那种认起真来两个指头就可以捏死的人物。所以,牙签仔挨了顿痛揍,当牙签仔爬起来的时候,除了不认识自己的爹妈,也没有劲再耍嘴皮子了,而且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胆量在阿明面前挥动他那双如木乃伊般的拳头。可是他并没有吸取教训,所以他以后又挨了顿痛揍,这次他几乎被打了个半死,而不像阿明那样打得很有技巧,当时很痛,过后什么事都没有。

    我回来后,知道了这件事,很恼火。因为牙签仔这个小偷毕竟是本地人,要是他叫来几个小痞子对阿明实行报复,那么阿明就会有危险,我们知道牙签仔的底细。知道像他那样的小贼绝不会认识什么黑道大哥之类的,可就是几个小混混让阿明受点皮外伤也不好啊!

    但阿明一点不怕,他把生死都有看淡了,也许这是在海上漂泊过的人共有的特点吧!可阿明的想法让我感到有点可怕,他说:“闻滔涵,绝不会认识黑社会,他叫的人谁慑真拼命,我刀都买好了,一出事,我就让这小子身上出几个窟窿,我说到做到。反正现在也很难发财,住在监狱里有便宜饭吃,大不了一块完蛋!”我知道阿明说到就能做到,赶紧劝他:“你糊涂了,你的命多金贵。海上出那么大事你都挺过来了。这种小偷的一条贱命能和你比吗?咱们朋友一场,何林希也是通过我才和你认识的,你难道对她也不管不顾了吗?再说,将来你前途远大,为小子搭上了,不值!”好说歹说,总算把他给说服了。阿明答应我,以后就是碰上牙签仔挑衅也忍上一忍,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么!”像阿明这种真正在海上漂泊过的人,了解一定更深刻。

    好在以后并没有出什么事,尽管接受了缩头哲学的阿明虚惊了几场。好几次,阿明把傻头傻脑来找牙签仔的几位同学当成了打手。可日子总算风平浪静的过去了。

    武汉今夜请将我遗忘第六十章

    (更新时间:2004…2…2312:48:00本章字数:2531)

    大家复习的都很认真,所以考试也轻松过关了。而假期到来后,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匆匆忙忙准备回家,唯有我待在宿舍里,因为我要到上海去旅游。可是,订不到火车票了,因为编辑说让我自己买去的车票,所以尽管邀请函上注明了是免费,而我依旧犹豫起来,不知道最终去不去上海,因此火车票也没订,最后和家里商量好了,如论如何都去时,才发觉已订不到火车票了,尽管还足足有一个星期才放寒假。

    老爸让我去买船票,他想让我游遍山水,沿途观光,可我去长航看了看船票的价钱,显然不比火车票便宜多少。何况火车、汽车与轮船的速度都是不能类比的,我甚至下了买站票的决心。因为我不想慢悠悠地晃到上海,而把人搞得极度疲惫。

    最终我选择了坐汽车,因为火车站票太累,而四等舱才打三折,三等舱打九折,这样贵的票价简直让人无法忍受。我买了卧铺车的票,到上海去一百五,比宏基的豪华车便宜多了。又省了近二百元钱,我不禁为自己感到高兴。

    在寝室呆了两天,我终于坐车出发了。车上两个人一个铺,有个中年妇女知道我是到上海的后,就提议和同睡一个铺,这估计是因为觉得我是个小孩子的缘故吧!我得知她是上海人后,就同意了,因为这张车上到上海的并不多,几乎全是到中途就下车的。她是个生意人,大概是下岗职工吧!身穿一身旧浅蓝色羽绒服的她戒备心理还是挺强的,两人在一起不能不说话,在谈话中我得知她是到天门的做意的。她下巴上长着块大黑痣,也许正是它给了她单身一人走南闯北的勇气吧!其实我知道她的话就不能当真,比如她吹嘘自己的老公在上海是个大官,让汽车老板假如有事可以打电话请她帮忙。汽车老板也是个老江湖,他只是笑了笑,但对车票价钱还是不松口。在他们的争执中我听出了端倪,原来这车并非直达还要转车,我多了个别心眼下车记下了车牌号,又找老板理论。因为那个老板起初对我宣传这车是直达的,绝不转车,现在证明了他在说谎。我掏出自己在一家杂志社办的记者证,又递过张名片,声称交个朋友。然后又要他在车票上写个东西,毕竟,他的空口白话不可太当真,万一他把我甩在路上,我投诉。那老板也递给我张名片,我又递过一支烟,让他有什么麻烦尽管找我。我也说有朋友就介绍给他,保管车票打折,人越多越好,要有事打他手机,我也让他有事Call我。我俩俨然成了情投意合的好朋友,但我俩都心知肚明,多半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除非我下次再到上海,还想省点钱才会坐这辆破车。

    ※※※

    路上没什么不妥,只餐饮的价格贵得吓人。在合肥停车时,没什么荤菜的盒饭包加一小碗萝卜汤竟收了我们十五元,而那灰色米饭让我们想起电视记录片中所讲的巴丹的死亡行军中,日本人让美军占俘食用的东西。只有一对住合肥北门的母子在这儿感到高兴,他们在武昌火车站被票贩子卖了张高价票,钱也被偷走了。在路上我们见小孩子可怜巴巴的,就凑了点钱给他们掏钱为他俩拦了张的土,而他本人是住在南门的。

    路过南京,我惊奇的发觉长江大桥上也可以停车。路上我看着夜景,发觉南京城的确够繁华,够气派。有了时间我一定好好逛逛金陵城,看看六朝的烟尘水粉气,也想见识见识奏淮河的风景。上了高速公路,我盯着墨黑中透点亮光的天空,欣赏着外面的路灯和串起的大段大段的装饰用彩色塑料小灯泡。我不禁想起这些节庆用的东西,在八十年代末的小发廊、饭店是挺时髦的装饰品,在这里竟挂在了高速公路旁边。这样说也许有点不准确,因为准确的说它们是缀在高速公路中间凸起的水泥块上的。远处的灯光吸引了我的目光,我的思绪随之飞出很远。我完全没有意识到已入深夜三、四点钟了。

    车窗外的寒风吹进来,让我打了个寒战,我这才意识到是在车上。可灯塔又让我遐想了,然而飞驰的客车总不让我安然遐思,寒冷的风让我不断清醒。想睡觉吧,车又颇有点颠,让我无法进入黑甜乡中。突然,我莫名其妙的想起八十年代末的风气经现在保守的多。发廊没有什么挂羊头狗肉的按摩服务之类,也没有更肮脏的一些东西。那时理个头只要八毛钱,小小铁皮屋式的临建内只要五毛就可搞定。然后,我又想起了些不相干的童年的旧事。

    ※※※

    在童年旧梦中,我沉沉睡去了。没有多长时间,我又醒了过来。旁边的中年妇女絮絮叨叨的说着些废话,我也有一句,没一句的和好搭汕着。她一会儿对我说她有个儿子在读职业高中,后来又改口说她的独生女在当模特。我对她这种出尔反尔的把戏感到好笑,却不便当面揭穿,只好任由她随口扯谎。我知道中年人对当知青的那段经历多半记忆忧新,所以我就和她扯起那段事来。她说她没有下乡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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