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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我个人认为这也是性别歧视的一种。
我曾经觉得杨琼和周渝民在气质上颇有相通之处,满心欢喜地告诉他。丫居然还好意思腆着脸说我侮辱他,“我就像那个傻B?”
真 TMD不知好歹,拿着豆包不当干粮的东西,抬举他他都听不出来。
那时韦君还没被他第六任老婆收服,仍贼心不死地时不时往过蹭。我十八岁生日时他私
下送了我一副小小的流星耳钉,亮晶晶的吓了我一跳。这真家伙如何受的起?手忙脚乱塞了回去。
韦君叹口气,“你个不开眼的。”
我尴尬地看着他,“不是,那什么……你看我和杨……一年多了也挺好的。咱中国不是讲究那什么……烈女不事二夫嘛……要不我能不哭着喊着求你要我吗?再说……”再说了半天想不到说什么好,灵机一动,“再说我没有耳洞啊。没法戴,白糟践东西。”
那副耳钉终究是扔在了抽屉里,我不是不喜欢,凭良心说,真好看。
可是我不想戴,戴耳钉先要经历细小的疼痛,是有所付出的。我的耳垂圆润精致,戴着想必会好看,但我一直在等。我觉得这是一个等待填写的空格,只有心爱的人才有资格填写。这件事杨琼也知道,他随手从抽屉中抽出那个小丝绒盒子扔远,贴在我耳边说,“老婆,你十九岁生日的时候我送你好的。比这个好一千倍。”
我那颗花痴的心脏啊,立刻为之停跳了一分钟。我幸福无比地想,别说是比这个好,就是俩大号钥匙环我也敢戴出去招摇。只要是你的,我照单全收。
没想到我期待的细碎的小疼痛小幸福没有来到,倒是心上让人狠劲儿捅了一刀,大疼了一次。
再回到人群中时我终于明白什么叫人言可畏。
我害怕别人看我,我害怕他们走近我。
我有个恶毒的怀疑:很多人其实蛮高兴有这么一件事来打发时间,大家看歌星影星的绯闻已经看腻了,有这么个事来感慨一下对他们来说是个好消息,不过有的人幸灾乐祸的很直白;有的人要做个叹惋的姿态。形式不同,本质差别不大。
我的平衡感很差,大概是没长小脑,初学滑冰时一天摔倒几十次也是有的,那时我每次从地上爬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拼命挣扎着跑远一些,因为不想别人看到自己的狼狈相。
现在我也不要。
暑假我在家待了十三天,然后意识到如果自己再不出门,以后就再也不可能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了。
强忍着膝盖的痛大摇大摆绕了一圈,我看到大家不那么自然的笑脸。我居然没事,真的很让人失望。
我光鲜靓丽地四处招摇,越希望看我哭的人面前我笑得越响亮。
想要打垮我?
没那么容易。
好象从那种要死要活的情绪中挣扎出来还是学习紧张以后的事,我曾忍着疼狠狠地想过杨琼到底还爱不爱我,在尽可能排开一切主观因素后我得到结论:他不爱。就算爱,也是过去的事了。我曾问过韦君:“你会不会在爱一个人的时候去和另一个人做?”
“不会!”韦君回答得干脆,“虽然我的爱很短暂,但真爱了的话我眼里就只有这一个人。这时候其他女人在我这里都是垃圾。”
我点点头,韦君托起我的下巴,“忘了他吧。”
伤口终于被拆封,誓言太沉重,就让情绪纵容。
我的泪水汹涌失控。
“你会好起来的”,韦君背对着我为自己点了一支烟,淡淡地预言,“刚分手都是这样,我经历得多了。”
我看着韦君的背影,十几年来我们不在一起,但仍是知根知底的朋友。所谓朋友,就是肯直言不讳,为你开刀动手术的那个人。
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二十七(1)
有时寂寞太沉重,身边彷佛只是观众,你的感受没有人懂
难得谁自告奋勇,体贴让人格外感动,爱上他前后用不到一分钟
你说,什么是爱?
有人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最高境界,等到老得哪儿也去不了,那个傻子还拿你当掌心上的宝。有人说,一张床上躺二十多年了,怎么也审美疲劳了。
有笑话讲,一对模范夫妻相亲相爱地过了几十年,等到金婚纪念日,老太太从老头抽屉里找到三个高尔夫球和三千美元。问之,先生说,婚后每有一次出轨,便在抽屉里放一个球。老太太想,几十年了就三次,倒也可以容忍,又问那三千美元是怎么回事。先生说,每当球攒够一打,便拿出去卖掉,卖球的钱攒起来,就是这三千块。
所谓白头偕老,大多如此。
爱情无非两种结局,厌倦到终老或是怀念到哭泣。我最消沉的时期,每天在网上情话绵绵。那些小酸段子很容易给人造成一个思春的文学少女的形象,引得不少狼哥哥前赴后继。若对方是年轻火旺蠢蠢欲动、三句话就留鼻血的毛头小伙,便很快会被删除并遗忘。若对方足够老到机智,便是一场精彩的赌局,游戏精彩是因为对手的高明而激发的征服欲以及对主动权的争夺和控制,对结果的预料和安排。两个人的世界,总有个人矜持,不关你多么优秀能干英俊多金,在这里都将被降服,Above all,baby,listen to me。我的地盘听我的。
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卑鄙。
网络在我看来,有时就是一个大垃圾场。攒小酸段以来我经常收到一些大龄男青年的表扬信,表示希望能一起探讨人生,有的还附照片。至少有几十个精明的“粉丝”看出我只认金钱不认人的物质性,遮遮掩掩地暗示说自己有房有车,事业有成,至今单身,孤独寂寞云云。看得我好有成就感,看来思春文学女青年这张牌是打对了,吸引了这么多社会精英,我真是天才。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爱钱不假,但是我只爱自己的钱,自己赚才有成就感。金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没有当金丝雀的志向更没有看人脸色吃饭的本事,臭毛病这么多也我只配自己养活自己了,辜负了广大文学青年的错爱,我发自内心地表示歉意。
有房?够不够60平米?有车?是不是机动的?在外企上班?不要告诉我你在麦当劳擦桌子。
据我所知,真正有房有车的金领白领们应该比较理智,如果不是有隐疾身边一定有美女,忙得脚丫朝天的人哪有时间看一个大二毛丫头瞎白话?
我知道这话说出来要挨砖,你们拍吧,别打脸。
这是我讳莫如深的秘密,因为这种嗜好传出去我会被纯情少男们拍死。熊猫经常说我是网络杀手,爱情黑客,早晚会堕落,摔死时还笑得快乐。我说你错了,宝贝,一个人能得到的最大幸福就是一场安静的死亡。在我的观念里这不算什么,他们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就敢发誓与我相爱一生。当然可以爱我,我年轻、漂亮、聪明,闲聊时掰得有条有理,可以分析人生的意义也可以问他喜不喜欢我的唇蜜。我知道什么时候装忧郁,什么时候扮可爱,什么时候长裙拂地羞涩地微笑,什么时候把衬衣扣子解到第二颗露出肩带的窄条。如果他们以为这就算爱的话,那他们注定在寂寞中发霉。我会让他们知道悲欢离合总是缘,生死爱恨一念间,人世如此无常,从地狱到天堂的路没你想象中漫长。这些东西他们念一百本佛经都不会通,和我在一起半个月就全懂。不要怕痛,痛是谁都会痛的,就像破茧成蝶,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赵客漫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是韦君为我写的个人材料。
真是冤枉啊,其实我那点小伎俩也祸害不了谁,要我说,把自己的文字无偿贡献出来让大家尽情意淫、批判或藐视,这才是活雷锋呢。要不是有我这样善良的孩子,多少人会在沉默中变态啊!
“女权主义者真是可怕!”韦君说。“失个恋会产生这么变态的报复心理,其实从小到大多是你占男生的便宜。”
“好吧,我危害社会,谁让他们不知死非要来拯救我呢?我也是才发现中国还有这么多勇于献身挽救失足女青年的活雷锋。”
“不要这样”,韦君说,“不要。”
“我不是认真的。”
“那也不要”,韦君开始玩儿深沉,“你别自己乱来,社会很凶险的。”
“哦,谢谢,知道了。”
“我们将来会怎样呢?”
“我……们?”我笑起来,“不会怎样,你会出国或留京,我不一定。要是有了钱我就去旅行,没钱的时候就去找你借钱。”
“好……吧,我使劲挣钱,攒着,等你来借。”
“你,呵呵,别闹了,你怎么可能?怎么说你也是我心目中风度翩翩的猪头王子。乖,好好挑个规矩老婆,生个娃娃种点玉米,写你的小数理方程组,我还指望你到米国发财好来吃大户呢。”
韦君不吭声了。我估计丫现在肯定一脸懊恼很想扇我一顿了,“我从来没这样对别人说过话,你明白不明白?”
明白,韦大才子肯放弃自由来拯救我,我真的感激涕零。要不是知道他前前后后有六个相好,说不定我真会当即下跪吻他的脚,举案齐眉。
“我年薪多少的时候,你肯让我养你?”
机灵如韦君,依然有这么糊涂的时候。
“我的理想是养人……不是被养……呵呵。我很挑剔,你养不起的。”
“我们每个人都是只有一只翅膀的天使……和我在一起吧……我们相互拥抱着才能飞翔……”
“亲爱的,我们是同类……咱俩的翅膀是一顺儿的……飞不起来。”
我转身关机。睡觉。
蛇有蛇道鼠有鼠道,我的爱情埋葬在18岁的那个夏天里,永世不得翻身。所以,我也无法再说爱了。
我依然在午夜时上网,编制关于爱情和善良的童话。有时会编得忘我,会歇斯底里地埋头在显示器前哭泣。可是心里是痛快的,我活在自我放逐的黑夜里,心里的事不能说出来,只好让它像烟一样在身体里进进出出。颓废也好,自虐也罢,我只希望能在梦里遇到你。
不时会有陌生的人要求通话和见面,有人会说,我爱你。有一次我在屏幕上看一个人一点一点用十六种语言打出:我爱你。
我爱你,我爱的不是你,但是因为恐慌和孤独,我们在黎明时分会轻易地说出这三个字。堕落让人上瘾。酒精和孤独让反复冲撞着往日的伤,我无力忘记。短暂的爱情如同午夜的礼花,为了填补内心的空白而盛开着。华丽过后是长久的空虚和无聊,一瞬间的闪光不过是种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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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聪明女生》第三章二十八(1)
我走进校园,迎面遇到许磊。
他很尴尬的样子,低下头一声不吭地从我旁边走过。
我第一次产生和他交谈的冲动,为什么呢?别问我,我不知道。也许只是太寂寞。我们生活的世界充满逻辑和理智,却仍不停地发生着匪夷所思的事情,很多是因为寂寞和欲望。
我停下脚步。
他在我身后,却一样停了下来。
“好久不见。”
“是的……你几号回家?”
我们好象老朋友一样走在校园里,聊得随意而自然。好象我们中从不曾有过什么尴尬。中间有个他的电话打进来,他很快支吾两句就挂断了。心有余悸地看着我,我假装没看见。
难得糊涂吧,又能怎样呢?虽然确实是有点不爽。
管他,我自己不也糊里糊涂的吗?
“你们寝室还有人吗?”
“没有……”
我是在许永久的寝室,屋里弥漫着一股袜子味。他们屋的八个人还有六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