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悲剧结尾送给我自己。
我说过,我不忍过早结束这个故事,然而现在手里握的笔已觉疲倦,所以一定要给她一个结局,也许送给我自己的结局并不是一个故事的结束,而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
我希望有一天,我会拿起笔来,再《续不了情》。
写小说是孤独的,虽然小说里热热闹闹的好几人陪你,但停下手,你还是你自己,一个人对着冰冷的电脑。然而“新帆”让我感觉并不孤独,有人期待下文,有人热热闹闹讨论故事。这对我来说,是最大的动力。我能给你们的,也仅只是继续这个故事。谢谢CY、醒醒、梧桐叶子、violet、深蓝色的天空、美美等等朋友,可以说这个故事,被你们成全。
伊人
二00三年七月十七日
第五部分
第一章 在雨中从一数到一千(1)
二00三年七月的某天下午,我在郭云天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的寓所里,等他下班回家。郭云天是市一医院胸外科副主任医师,不过三十岁,已有市医第一刀之称。用杨伯伯的话说,郭云天前途不可限量。
毫不夸张,的确如是。
墙上时钟指向七时整,门外尚无动静。
百无聊赖,我来到书房,拧开书桌前的台灯,就着不算亮的灯光,打算从书架上找本书看。
一本本寻过去,净是医学方面的专业书籍,好不容易找到一本与临床医学无关的书,随便翻几页,看到这样一段话: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
……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好像一个演员没有排练就上了舞台。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
正要翻页再看下去时,外面传来门锁的声音。一定是郭云天下班归来。
我合上书,来到客厅,看见郭云天一脸倦容靠在沙发上。
他看见我,只是淡淡地说一句,“你来了。”
两年多的相处,使我们的感情平淡下来,如共处二十年的夫妻一般,已经给不了对方任何新鲜感。
也许,我们从没经历过感情的高潮。一条直线,不可能有高潮,也无所谓低谷。
我点点头,在他身侧坐下,脑子里尚在回想刚刚在书里看到的那些文字。
“吃饭了吗?”稍许闭目养神后,他问我。
我摇摇头,“打算等你一起吃。”
“做完手术,我与同事一起在外面吃过。”
“那你好好休息,我在回家的路上顺便买个盒饭就行。”我拿起挎包,打算离开。
“芸薇。”他抓住我的手,不让我走,“我陪你吃饭。”
“你不累吗?”我转过身看着他。
他摇摇头,“我的另一份职业,是你的男友。”
“可当我的男友,永远只是你的副业。”
他并不否认,只是笑着说,“但我同样想做到最好。”
打开门,外面一阵热气袭来,走出大厦,我望着阴沉沉的天,皱了皱眉。
“又将是一个沉闷的夜晚。”
“也许会有一场暴雨。”
“算了,你不用陪我了,早点回去休息。”我突然说。
“为什么?我说过要陪你吃饭。”
“可你看上去非常疲倦。”我抬头再看看天,“况且将会有一场暴风雨。”
“那你怎么办?”
“我立刻打的回家,也许会躲过这场雨。”
“晚上你吃什么?”他对这份副业兢兢业业。
“我储藏了一些泡面,可以用来充饥。”
“那好吧。”他不再坚持,为我叫来一辆计程车,目送着我离开。
我扭过头,透过窗玻璃看着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他渐渐消失在视野里。
送别,于我们来说,只是一种形式而已。我们需要这种形式,来表明各自的身份、关系。
这城市,许许多多的恋人如我们这般,过着这样的生活,用一种含情脉脉的方式,欺骗别人,同时也更深层地欺骗着自己。
人如果不止是活一次,如果再活一次,我会作出怎样的选择?
记忆深处一个瘦高的身影又一次显现在我脑海里,而后又被我压抑下去。
再活一次,怎么可能再活一次?生命的神秘就因为它的永不复返,我们无法再次选择。
刚刚在书中看到的那一行字,突然被我轻声低吟出来: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
我将永远无法明确知道自己该要什么。
侧头间,眼睛的余光忽然瞥见街边有一家面馆,那一霎间,我忽然想起,家中储存的最后一杯泡面,已经在昨夜被我吃掉。
“就在这里停车。”我忽然向计程车司机喊道。
停车付账时,发现这条街非常陌生。
“这是哪里?”我问司机。
“维正路。”
“维正?”我蓦然一惊,而后定下心神,“我在这座城市住了这么久,为何从没听过这条路。”
“这是一条相对僻静的路,因为怕塞车,才绕道至这条路行驶。”计程车司机耐心地回答。
“哦。”我应了一声。
没想过就在郭云天所居住的顾西路背面,会有一条与其平行的路,而这条路的名字,叫维正。
因为两条路没有交点,所以一直以来,我在与其平行的另一条路上走,却丝毫不知有这样一条路的存在。
是啊,这座城市太大,我又怎会知道每一条路,每一栋楼?甚至心隔天涯的人,是否会近在咫尺。这些,我都不会知道。
维正路,好巧的名字,我逆着这条路走向刚才瞧见的面馆。
面馆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地久天长。里面的摆设也非常别致,全是两个座位相对的情侣座,更为有趣的是,每个情侣座上都挂着一个牌子,分别写了不同的名称。有地久天长,有情系一生,有与子携老,也有相顾无言、咫尺天涯。
第一章 在雨中从一数到一千(2)
我选在咫尺天涯坐下。
一个笑容非常甜美的女侍者来到我面前。
“请问小姐要什么面。”
“一碗素面。”我回答。
“好的,马上送到。”
正待她转身离开时,我忽然叫住她。
“还有什么需求吗?”她问我。
“你们的座位有这么多名字,不知你们的面,是否也会有各式各样的名称?”我好奇地问。
她摇摇头,“我们的面只有一个名字,叫地久天长。”
“为什么?”
“你不觉得一根根长长的面条,比较适合这个名称?”
我想了一会儿,“但是面条再长,也有尽头,不可能地久天长。”
“这只是个美好的愿望。”
地久天长在几分钟后端上来,面如其名,每根面条都异常地长,如果不咬断,会以为它没有尽头。因为太饿的缘故,我一口气吃掉两碗。
地久天长,只是个美好的愿望,就算吃掉两碗,也不一定会拥有。
“小姐,满意吗?”
“味道很棒。”我由衷地说。
“欢迎下次光顾。”
会再次光顾的,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即便不是为了这碗叫地久天长的面,也是为了面馆外这条路的名字。维正路,方维正。
我在维正路上慢慢地晃荡,看路人行色匆匆,害怕稍迟一步,将来临的暴风雨会降落在自己身上。唯有我,不急不忙,仿佛在等待一场暴风雨的降临。
长时间承受闷热,会让人产生这样的愿望。
与地久天长面馆相隔一百米的地方,有一家小超市,我看了看里面明亮的灯光,走进去。
我打算买一种叫“我中有你”的泡面。
这种泡面由一大一小的两个面团合成,原本是分开的两个面团,经水一泡,就千丝万缕,混在一起,互相牵系。谁都无法分辨,哪一根面条曾经属于哪一个面团。
我中有你,因此得名。
若两个面团,没有开水的催化,就会是永不相交的两个个体,永远不会我中有你。
一直以来,我都是吃这种品牌的泡面。所幸十年来,生产这种泡面的厂商,没有停产这个品牌。
市场刺激生产,之所以一个品牌能维持十年,总是有它的原因。
我中有你,仅只这个名字,这独特的广告语,就能给吃面的人带来一种久违的温馨。通常吃泡面的人,都是孤独的,都向往这样的温馨。
超市卖泡面的货架在最里面,顺着货架一直走下去,终于看见大碗小碗的泡面一叠叠地放着。小小的过道上,弯腰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
听见脚步声,男人直起身子打算让道。
慢慢地,我看清楚他的脸,这张面容,似曾相识。
方维正,一霎间,这个名字突显在我脑海中,依旧是深如泓潭的双眸,只是身形,比十年前略微显得高大。他穿着一件烟灰色棉布衬衣,深蓝色休闲长裤,手里拿着两盒“我中有你”泡面。
难道一直以来,他亦未能忘记这个牌子的泡面?这是巧合,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我们正面相对半刻,在同一时间叫出彼此的名字。
“邱芸薇。”
“方维正。”
于我来说,半刻的迟疑,是因为怔住了,没想到会遇见他,更因为怕太快叫出口,从而让他知道,我有多么挂念他。
于他呢?也许是忘了我这样的一个人,慢慢在记忆中搜索,才回想起来。
“十年了,你却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略微清瘦了。”他站在过道中与我聊天。
“可你却认不出我了。”我隐匿心底淡淡的失望。
“只是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是啊,我也未曾料到。”我笑了笑说。
何止没想过会在这里遇见,我以为今生今世我们都无缘再见。
“看来你过得不错。”我贪婪地盯着他的脸良久,迅而又发现自己的失态,掩饰地说笑,“再不是十年前的瘦竹竿。”
他笑了笑,“十年,可以改变许多事。”
是啊,人生再长,也不过十个十年,每一个十年,我们都会经历阵痛的改变。
十年,的确可以改变许多的事,可以让我们青春不再,可以让我们容颜渐老,然而,却改不了我一见他,甚至想到方维正三个字,就会显露的失态。
一晃,十年过去了。
“你也买泡面?”他问我。
我点点头。
“你仍然喜欢吃这个牌子的泡面?”我指着他手里的“我中有你”问他。
他笑了笑,不置可否。
我迅速拿了十杯泡面放在购物推车里,与他一道去收银台结账。
“你买这么多泡面?”
“我习惯一次性买许多,一个人的时候,再泡来吃。”
“一个人吃泡面很孤独。”
“如果吃这种有两个面团的泡面,就会减轻一些孤独感。”我摇了摇手中的面。
“你还是像从前那样,有一脑子的稀奇古怪的想法。”
我们把十二杯泡面堆在收银台上,高高的像一座小山。
看着他把一杯杯泡面拿着给收银员扫描,我站在一旁,仿佛回到十年前。那时候刚下晚自习,在高中校园的小卖部里,方维正要请我吃雪糕。
第一章 在雨中从一数到一千(3)
那时的我们,同桌近一学期,关系已经不错。
“这是你最喜欢的娃娃头雪糕,为何不要?”他疑惑地问我。
我皱着眉摇摇头,“不想吃。”
“你是不是病了?”他紧张地问。
我想解释,最后还是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当时的年纪,我怎么好意思向一个男生解释这几天是月经期。关系再要好,也不行。
“谢谢,一共三十六元。”
收银员的一句话将我从回忆中惊醒。眼前是灯光明亮的小超市,收银台前,站着二十七岁的方维正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