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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帘是拉开的,阳光炙烤在软床上。那个舞蹈家昨夜说了无数多的情话,每一句每一语,都企图和她承诺些永远。可到此时今日,任何牵念都已荡然无存,人各东西。
即便床还是这床,阳光还是那阳光。
蕾丝边站在床铺上,床单是鹅黄色的,图案的形状像女王头上的皇冠。床软得有些过分,她的双脚陷在里面,低头看地面,抬头看房顶,是件愉快的事情。
她使劲跳了起来,像小时跳的蹦蹦床一样。
音响里放了一张合集,第一首歌来自于枪花。她边跳边笑,她喜欢这样不平衡的疯狂的飞翔的。第二首放的是羊毛衫,她竟然随着甜蜜的唱腔扭起了屁股,低头看着自己还尖挺着的乳房,在一上一下地跳动。这一瞬间,给了她足够大的勇气和鼓励。
第三首歌来临的时候她已经钻进被窝,很快地入睡了。那张合集上面扎了孔,伤到了第三首歌,那首没有被放出的歌,名字叫《To bring you my love》。
蕾丝边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转天早晨,她夸奖自己睡功了得,竟然睡了14个小时。
她放上了一张独立唱片,女歌手的声音像是碎瓜瓜片一样橙黄橙黄,细碎稀碎,她喜欢那样明快简单的歌,唱词里充满了对生活的嘲讽,蕾丝边心想这歌手该是辛酸的。
然后开始打扫卫生。
房间像一个储藏室,整理的过程中不时会发现旧人遗落下的物品:香烟、闪存卡、名品避孕套的盒子、香水版仔、棒棒糖……它们让她欢喜了好一会儿,她不时给那些物品对号入座。可是有的东西,主人是谁已经成为了一个谜。
对于自己的记忆能力,蕾丝边是无奈的。
在过去收到的各种账单中,竟然夹着一封信。信皮被时间磨损得很厉害,陈了土。
信文很短,内容如下:
小蕾:
你正在浴室里洗澡,我坐在写字台前给你写信,隔着水声,还依稀可以听见你口中哼唱 着的欢快的歌曲。
和你在一起时,我担心时间过得太快。
因为你是年轻的,跳跃的。你让时间变得细碎,你让我也变得不再完整。
教书这么多年,没有休息过。这一次和你游玩到此,也算是一种出轨,伴随着幸福。
想和你结婚,可是你有夫,我有妇。不知怎样才能安心地维持下去这样的关系。也许是我老 了,患得患失地厉害。每日早晨起床,必先用手臂去找寻你的所在,不然会担心你离我远去。
数日来失眠严重,一旦睡着便噩梦连连。睡不着是因为要在你和我妻之间须做出一个抉择,而噩梦连连的梦中,总会出现你弃我而去的镜头。
先说那个抉择。之所以是“抉择”而非“选择”,是因为它是最终的。
抛弃我妻子是不道德的,可是我不能在灵魂上一直背叛她,不如放过她,给她自由。也许这么想真的不对,可我竟然在不惑之年,为你有了如此疯狂的决定,实在出乎我的意料。
而你还有丈夫,从你口中得知他亦非恶人一个,有时他对你的宽容竟会使我心生感动。这多少有些滑稽。
所以权衡再三,我觉得自己很笨拙无用。这个年纪,已开始谨小慎微,能行文至此,已是一种胜利。现在我能做的,只是等你的回答。
留笺于此,想好了给我电话。我把我的婚姻和后半生的幸福交给你去抉择。
冯久
立冬后数日
这封险些被蕾丝边作为垃圾扔掉的信,使她看完备受震撼。她开始回忆和这个教授在一起时的情况。而可以想到的未尝不是交欢时的场景。
情节回放:
他们放起了交响乐,为的只是欲盖弥彰的激情。他从中厅开始追她,她在前面跑,被追到卧室,又推开阳台的门逃逸,又穿越两个房间的阳台跑回到中厅……
他们的声音很大,夹杂在交响乐之中。欢乐而意淫的笑声漂浮在楼宇之间。女人最终在沙发边被捉到,他们的身体都还好,没有喘。追逐停止,只剩下交响乐的声音突兀地环回。
教授熟练地解开她的盘扣,脱掉她的葡萄紫色的紧身旗袍。蕾丝边不漂亮但却美丽,她留着齐刘海儿,此刻穿着胸罩和黑色鱼网纹的袜子,马上就到膝盖的黑色皮靴,每一个男人见识到这样的身体都不会抛弃她,就像这个教授,况且他还即将要领略她。
他亲吻她的嘴,吻得有些乱,很用力,吻她的耳朵脖子锁骨……后来脱掉她的靴子,还亲了她的脚。她的袜子破了,嘴唇上的口红染脏了他的衬衫领口,她的刘海儿也乱了,眼神也迷离了。她开始笑,那笑声回荡在交响乐当中。
……
回忆让所有事物变得接近完美。这封信文又超越了那些回忆,给了她更广阔无边的感动。她为此爱上了这个叫冯久的40开外的教授。
她觉得这是天意。在绝望的时候让她看到这个人亲切诚恳的言语。
除了她丈夫,从来没有男人写过信给她,她因为激动和委屈,开始尖叫。
翻箱倒柜找那个教授的名片,就像找保险柜的钥匙一样。忙前跑后。
她的激情是巨大的,来得迅速,让人惊叹的。她是成年人里的佼佼者。她是艺术家。
终于找到了那一串已经从手机里删除掉的号码,如获至宝。
拿起电话要拨过去的一瞬间,她突然浪漫起来。心想:我要对这个亲切的男人好才行。从今开始,我要善待他的思,他的行,他的德。我也要真的做得如他说的这般好。我要给他惊喜,我要让他变成皇帝。
她心满意足地做了抉择。
'叁拾'终结者与门德尔松的新恋情
“终结者小蕾”——这是她新的手机屏保。她反复看这个句子,在心里玩味,觉得充满了快感,她要做他的final fantasy。
她的小汽车样子很普通,四个轮子,一个方向盘,车厢里还有一大堆的烟味,并混淆着香水味。她坐在狭小的空间里,听着放在唱机里的门德尔松。
其实她根本不懂古典,一直想入门,可后来回忆,她区别古典,不过就是通过不同的交欢场景来判断。比如这个教授,就是门德尔松。
这之前她还放过摇滚。她是喜欢收音机头的,还喜欢R。E。M。
门德尔松越来越让她兴奋。
而她力量的源泉更来自于冯教授的柔情蜜意。她爱上了他。就像小王子爱上那束玫瑰花。
教授在她记忆中的形象被一再回忆,也被一再表扬。比如她表扬他的头发,四十几岁竟然没有要枯萎的意思,生机勃勃,虽被理了一个平头,可是还有自来卷,头发很浓密;又比如她表扬他的牙齿,四十几岁竟然没有被烟油熏黑过一点儿,亮白如新;又比如她表扬他教授的身材,带着无限气派,内力令人折服。
那个瘦而长的教授,给了她无尽美感。让她在回来的高速公路上,没有一刻停止过她的幸福和激动。她顿时觉得这么久的寻找终于要结束了。也算得圆满,叫人称心如意。
她想着回到F城要好好逛逛商场,要在这个冬天已经退却的春天,打扮得体面而不失风情,才可以配他。
天气是暖了,不知不觉间,光着小腿穿着苏格兰裙的女孩子竟也奋然出现于街市。
蕾丝边泊了车,坐在医院附近的一处高台阶上,抽了一支烟。给丈夫发了一条短信。回复得很快,说是没有手术,正准备从医院回家。他们约定一起吃午饭。
丈夫人很好,只是不善于表达。有的人认为,不善于表达的男人更浪漫,而蕾丝边的体会却恰恰相反,她觉得太过温吞也就太过忽略。
她觉得自己美妙的情绪被他温吞的性格浪费掉了,尤其是她的激情。
什么样的女人,都需要男人宠。不管是不是真心疼爱,宠爱才是最讨巧的。不是么?
蕾丝边知道自己要的是婚姻中的激情,虽然“婚姻”和“激情”,这两个词听起来不搭调,甚至有些互为反义的意味,可是她还是决定义无返顾。
鼓励她的就是那封如今时刻带在身边的信件,还有那些充满美好的回忆画面。
坐在餐厅里等丈夫的时候,蕾丝边回忆了他们在一起的细枝末节。在她那里,他不是一个熟悉的人,那种气息很旧很旧,像儿时才会刮起的那种风,温婉、熨贴却不会时时都有。
他的皮肤很白,一看就是长期在医院工作闷出来的那种有些不真实的白。冬天爱穿风衣,是双排扣的卡其色呢子。他很挑剔,有些洁癖。吃饭口味比较淡,喜欢喝牛奶。他的衣服都很贵,却穿很久,好像总也不会过时。
他的手总是很凉,单眼皮,小眼睛,鼻梁很像欧洲人的,又高又鼓。他还是很年轻的,才二十七岁。
他们在一起时,很少亲热,即使刚刚成婚的那段日子。他们很少谈论性的问题。
两个人遇见了,感觉合适,就决定结婚,结婚之前,彼此也没做过多的了解。
几顿便饭,几场电影,几次接吻。
能够结婚,其实并不意外。他是注重家庭的人,希望有妻有儿,憧憬晚年美景,不再有开不完的刀,和满身的来苏水味道。而蕾丝边则浪漫得一塌糊涂。结婚在她那里只是恋爱的一种方式。既然要得到这个男人的全部需要婚姻这个方式,那结婚就是走过场的一个环节。
男人的欲求很少,有时她会怀疑他在外面有了女人。而每次拨他医院的电话,他都确确实实是在工作。她曾经托艾成歌在医院帮她调查过,他们那个科室里所有的病人,尤其是慢性病人中,有没有可能和他勾搭上的女人。
她的高中同学艾成歌是她丈夫的同事,又和她是最好的朋友,在这样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他是不会欺瞒她的。
据艾成歌观察,蕾丝边的丈夫方什子没有任何问题。每天有人生,有人死,忙得不亦乐乎。对待病人,他是个爱说爱笑的好大夫。有很多女病人都爱上了他,还有护士什么的,投怀送抱的那么多,总得有个把条件不错的吧,可是他竟然都岿然不动。
蕾丝边认为男人就是由欲望组成的,她不相信有那么清心寡欲的人。
他们的认识是有趣的,在她看来,是极浪漫的。
很久以前,她出过一本小说,那本小说对死亡后的魂灵的去向,做了无限多种的猜测,一一进行罗列,思维跳跃而不失条理。那本书严肃而有趣,可是绝对不是畅销书。
方什子是她的读者,甚至参加过她举行的惟一的一次签名售书。那天书城门口堆满了人,因为旁边音响柜台前,同时举行一个流行歌手的签售活动。
没人光顾她这里。她趴在桌子上,这样的事情太让人尴尬而无助。
心想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混进去看看旁边签售的女歌手。听说那厮是谁和谁的小娉,根本五音不全,凭借不凡的床上功夫,竟也在传媒风风火火。
她的八卦精神无法再让她死坐一角。她从桌子上立起身来,朝着那堆人走去。在她快成功看见那小娉时,有人从后面拍她的肩膀。回过头一看,是艾成歌。
艾成歌身边带着一个小白脸,小白脸的眼神充满温存,平头、衬衫、仔裤,无懈可击。
艾成歌介绍说这是方什子,你的忠实读者,也是我的同事,高级医师啊,和我一个年纪,却比我强出几个世界……艾成歌是一话痨。
方什子从背包里取出那本她写的冷门书,双手奉上让她签名。
蕾丝边:“你来真的啊?!”
方什子:“是喜欢你的书来着。看了好多遍。”
蕾丝边脸红:“噢?那你看出什么特别的来吗?”
方什子:“你该是个充满无限可能性的人,而且你很积极,把死亡都写得让人充满期待。”
蕾丝边:“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