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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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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孪壬系舳垢伦∷钦臖嘴也好啊!

    我是真有些听不下去了。我一向讨厌那种说人话不办人事的主儿。我想妈B的有那么多正经、那么大学问你到去干点正事儿呀,装他妈什么孙子,跟我卖你那两片B嘴有嘛用?正经事儿那都是干出来的,只有废话才是说出来的。没听说谁靠两片嘴皮子打下个江山,只知道侯宝林一段相声能把人逗得开心大笑……

    真没心情活化方某人的丑态,我当时只是盼着菜快上来。
四十六 要出彩了
    四十六要出彩了

    菜终于来了。不但有菜,而且红梅还拎上来一瓶衡水老白干儿。那可是我家乡的酒。启盖儿后扑鼻的清香,经喉入腹的温吞畅快,那种辣,那种香……我甚至来不及去问这酒是哪儿来的,也没等人坐齐,便毫不客气近乎贪婪的连饮了三杯!之后才想起方某人。问他要不要来两杯?方某人摆手,说是从不饮烈酒。我心里话了,不喝好,省得有人跟我抢!

    之后,丁晴从厨房内端出最后一盘菜,解了围裙落座。她对我的脾气略有了解,知道我比较讨厌那种高谈阔论式的扯淡,于是提议以吃为主——多吃少说,有利健康。

    我说:“对,国家大事我已经交由老江老李去办了。他们办事,咱们放心,咱几位今儿就饮着革命的小酒儿,好好乐乐!”

    “乐,怎么个乐法?不然来点雅的,咱们就以唐诗宋词来行个酒令如何?”方某人不甘寂寞,又要在人前耍风雅!但话未说完,就被丁晴打断了。丁晴问:“小威,你在白医生那儿住得惯吗?”

    “还行吧。那娘们儿性格虽有些内向,不大讨人喜欢,但却挺有学问。跟她在一起,学问长大了。”

    “是嘛?”丁晴给红梅盘里布菜,之后又问我:“那位白医对你还好吧,多大年纪,漂亮嘛?”

    “也就那样儿,普普通通一女人,除了比一般人多读了几本书之外,也没其它特别之处。”

    于是,就聊起了那位白医生……

    先时,方某人还做侧耳聆听状,其后忽然问了句:“哪位白医生?是不是××医院的,姓白,叫白素素,对吧?”

    “对啊,”我点头:“你也认识那娘们儿?”

    “何止认识,还是同学呢——你当真住在白素素家?”方某人用一种非常古怪的眼神儿打量我。

    “怎么,住她家不可以吗?”

    “不是不可以,我只是觉得有些难以至信。她那人很乖僻,孤芳自赏,很少与人交往……当然啦,她那种清高孤寂的外表也的确迷人,当年曾令不少男生为之心动,甚至还有人说她长得像极了台湾歌星潘美辰……但是也怪了,追她的男生虽多,却都被她拒绝了!于是时日一久,同学中就多了一种流言,说是白素素早已名花有主,跟一位老教授好上了!但我却不信,因为那位教授我认识,经常给我们讲课的,很胖很老的一个老先生,胖的几乎都没人模样了!而白素素当年却是我们学校公认的第一校花。以她的学识,她的气质,她的品味,又怎么可能爱上那么老的一位老先生呢?这多半是谣传,多半是因为某些男生追她不上,恶意造谣中伤……”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当时突感心灵一颤,追问了句:“你说的那位教授,是不是姓王?”

    “对,姓王,王XX,——怎么,王教授你也认识,那可是咱江城乃至国内数一数二的医学界权威,听说——”

    后面方某人又说了些什么我就听不清了。因为我的心头这时又浮现出那张血肉模糊的狰狞面孔——王院长,也就是王教授坠楼后的那张让人惊心动魄的面孔!于是便有些做呕,饭也吃不下了。

    但旁人却没觉察我的异样。

    闲聊仍在继续。只听红梅说道:“哦,方大哥,原来你是学医的呀,怎么后来改行了呢?”

    这一问,当即又引来方某人好一番长篇大论。无非也就是说他如何如何深受鲁迅先生的影响,觉得拯救整个民族的灵魂、比拯救几个垂危的病人更重要……方某人侃侃而谈,到后来不知不觉间便又转到康德、艾略特、帕斯、威廉。叶芝等等他那一帮胡种祖宗头上了!红梅一知半不解、聚精会神、侧耳聆听。我也做了洗耳恭听状,目光呆滞看着盘中一只烧鸡将脖子弯回来,并把自己的嘴巴扎在屁眼儿里——我在想另外一些事——想小白与跳楼的那个王老头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不为人知的联系……
四十七 两面人
    四十七两面人

    正想着白素素与那位跳楼的王医生,红梅忽然推了我一把:“喂,说话呀,方大哥问你话呢?”

    “什么?”我一惊,这才回过神来。

    “方大哥问你,旦丁与李白是不是有些相似处?”

    “是,他们都是浪子,都喜欢冒险,弄不好还都喜欢玩儿弄女人——”刚说到这里,红梅在我背上暗暗掐了一把,似乎要是提醒我别开不合适宜的玩笑。但我当时却没明白她的意思,自顾自说道:“你掐我干嘛,我说的不对嘛?旦丁和李白就是那样的人啊。特别是李白,不但诗文横贯古今,而且玩弄女人的本领同样天下无敌、盖世无双。不然诗人为啥又称骚客呢?李白那是真骚,处处留情,走哪儿都忘不了泡妞,更有甚者,他当年为了进京面帝、求取功名,甚至连远在巴蜀的老婆也抛弃了呢!”

    我也就随口这么一说,并没往深里去想。哪知方某人一听这话,脸儿立马就绿了。大概以为我这是在暗示他为了出人头地,曾经遗弃丁晴一事吧?其实我没那个意思。我真的在一本野史中见到过一段李白休妻的事……可人既误会了,解释也就显着多余,再说跟那种杂碎,也没解释的必要。

    于是打个哈哈:“方兄,我是说着玩的呵,我可没你那么大才学。还是你吧,你说李白与旦丁究竟有啥共通之处?”

    方某人惺惺然:“依我看么,他们的共同点就是,文风纵横恣肆,上天入地,驰聘才思,穷天地之造化,得日月之精神……”

    “是极,是极,方兄高见。他们还真就是那样儿,都跟我一德性,一泛神经或者说一来了灵感,就开始胡说八道!”

    “哼哼,”方某人从鼻孔里弄出一笑。

    红梅则向我眨眼,看意思是不愿我多话。

    丁晴也有些不悦。于是气氛就有些黯淡。

    表面上大大咧咧,心性里却有着一分不为人知的敏感。谁愿意讨人厌,谁愿意看人脸色啊!得,既然给人带来不愉快,那我还不如闪人呢——我突然想走,于是开始为自己捏造一个走人的理由。

    我说:“嘿嘿,你们听说了吗,最近美国鬼子用尖端科技培育成功了一种新型人类,没后服勺儿,前后都是嘴巴,前面那张嘴说‘您好’,后面那张嘴就骂‘去你妈的’——这种新新人类你们以前还没见过吧?”

    三人摇头。

    红梅问:“真的?你不是又在瞎说吧?”

    “我骗你干嘛,现在正在江城生物馆展出呢。展期三天。今天是最后一天,不看可就运到上海去了,往后想看就没机会了”,说着我扯了一把红梅:“走,走啊,我带你瞧瞧去。”

    “别听他的,他不定又打什么歪主意呢!”丁晴挽留。但我这时已强拽着把红梅拉了起来。于是夫妻二人便不好再强留,客套几句,起身送客。

    当然,临别我没忘记恭维方某人几句。必竟是战友,必竟同在一个女人的“战壕里”工作过,至少那也该叫做同志是吧?所以我就对方同志说了些“阁下高士之气充盈天宇,我佩服,”之类屁话!方某人也就打着哈哈连说“客气,客气,赵兄那才真叫才思敏捷,当世无二、宇内无双呢!”

    但我们刚刚出门,就听方某人低声骂了句:“妈的,什么人呀!”

    于是我也就低声回骂了一句:“天作之合,蠢夫愚妇!”

    红梅就笑了:“真有两面人吗?”她问。

    “你说呢?”我反问。

    她说:“有,肯定有。你和方正就是。看你们,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口里一套,心里一套的,你们不就是两面人吗?”

    “聪明,聪明,看你这小脑瓜,快赶上孙大圣了!”

    “去你的。说吧,去哪儿?”

    “我哪儿知道,我就是不想在那儿受洋罪,所以才把你拖了出来。不然你说吧?”

    “那就随便走走吧。”说着,她向前靠近了些,两人漫无目的并肩前行。她的肩瘦削,秀发里散着微香,个头与我一般高矮……也许是多喝了一点酒,也许是因为我自来就对她有好感,也许是因为内心的孤独,说不清的,总之走着走着,就来了感觉,不由自主去揽她的腰。哪知手指刚刚触及,她就触电般一颤,闪开了。我却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她就又来扶我,我却轻轻推开了她,说:“不用!”

    人类的感情,特别是青春男女之间的那种感情,是相当微妙,很难描摩的。

    她说:“你醉了吧,我送你回去。”

    我说:“没有,我自己能走,你还是回家改你的稿子去吧。”

    她说:“还是我送你。”

    我说:“不必,我已经说了不必了——你走吧。”

    她就走了。怅怅的。却不回头。

    风很冷。梧桐的叶子早就干枯了,但有些却仍不舍的挂在枝头。风吹来,它们就瑟瑟地响,有些个凄凉,有些个无奈,多它妈没劲,该落得时候你就落吧,干嘛死气百咧缠在枝儿上,让人见了心烦呢!

    望着那寒风中颤抖的树叶,看着红梅纤细瘦削渐逝的背影,忽然间又很想喝酒。
四十八 似是故人来
    四十八似是故人来

    人在将醉未醉之际,最是贪杯。

    心也有种说不出的恍惚烦躁。

    遂在街角一处肮脏的酒馆寻了一张更其肮脏的桌子,叫了一瓶沱牌曲酒,一盘花生米,醉生梦死又喝了起来……后来视力渐渐模糊,头颅不知不觉间也它妈大了几倍……再后来就有人拍我肩膀。抬头一看,朦胧中一个细高挑儿的女人正冲我笑呢。我烦躁的挥手。我说,边儿去,大白天就拉客,你不害臊我还害臊呢!于是她就朝我的屁股上来了一脚!她说:“个王八犊子,放啥驴屁呢你”——纯正的东北口音听来耳熟。我揉了揉眼睛,再看,一身干净西装,头发奔儿亮,奔儿顺溜,脸刮得精光,大鼻子,小眼睛儿,提一坤包儿——原来是东子!

    东子是我哥们儿。比我来江城更早些。泡的也是晶晶她们学校里的妞儿。而且跟晶晶是同一个班上的——晶晶她们班上几朵班花差不多都被我那帮哥们儿瓜分了。那些女生很奇怪,放着学校里那么多安份读书的男生不喜欢,偏偏喜欢我们这群性喜飘泊的浪子,也不知究竟是为什么?大概是物以稀为贵吧?像我们这种人在大学里当然找不到,所以当我的一个哥们小白第一个开泡学妹之后,其它兄弟自然而然的也就通过这层关系,很快寻到猎物,而且斩获颇丰!

    我是最后一个得着信儿赶来江城的。我来时晶晶她们班上顺眼些妞儿已被瓜分一光!我没挑没捡,只好对晶晶上下其手。我说的是真话,其实当时我相中的并不是她,而是一位叫燕子的女生。不过没办法,燕子当时被哥们儿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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