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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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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都回来了,只有你,走得太远,迷了路,在山中听了一夜狼叫……”

    ☆☆☆

    想下周冲一下榜试试。所以近日内对后面章节做了一下调整。由此,便给老读者:北京冬老,大疯,满身花影,墨鸦,不幸的狼,抬头望天,等诸多最早看到这本书的朋友带来一些麻烦,特此致歉。
三十二 重获自由
    三十二重获自由

    小马的信又把我带回了从前。我想起在那个遥远的年代,我所写的像月光一样清洁明丽的诗句;想起我在风中走成的一篇篇散文……那时的我虽有些少年的羞涩,但多可爱呀!

    而现在我却已沦为一个囚徒,被关在牢中,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既使被放出去,也是无家可归——我不愿去想这些,不愿去面对我一生的挚爱已远遁异国它乡的事实,我宁愿被永远的就这么囚禁下去。他妈的谁也别放我出去,谁放我出去谁就是孙子……

    牢门一响,居然有个警察来唤我了。说是领导要找我问话,若真没事儿就可以放我自由。

    我说:“不必了,我啥也不想说,我在这儿住惯了,我不走,哪儿我都不去!”

    “当这是啥地儿,养老院啊?”警察瞪眼。

    “嘿嘿,真让你说着了,我还真想在你们这里养老呢……”话虽这么说,但我还是被迫上了公堂。

    还是那位熊猫一样可爱的胖警察。他总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住得舒服吗?”他问我。

    “舒服,舒服极了。如果再有个小妞陪着睡睡觉,依我看咱这儿就成天堂了!”

    “好。”他呵呵一笑,只说了一个好字。

    “好什么?”我不解其意。

    “我是说你这脾气,看来是改不了了!”

    “那是,头可断,血可流,我就这吊样儿,打死也不改!”

    “佩服,佩服,”他打个哈哈,话锋一转:“听丁晴丁小姐说,你是一位很有才华的作家。”

    “狗才是作家呢!我是谁呀,能堕落、能没出息到那般地步?我是流氓,渣子,我是不耻于人类的黑社会团伙大头子!但即便这样,我也觉得我比任何一个作家来得高尚,因为我犯罪用的是我的胆量和肢体。而他们呢,他们胆小如鼠,所以只好来个精神犯罪,思想强奸……真的真的,你千万别把那些作家当人看,他们无耻着呢,他们之中绝大一部分至少都是手淫犯……”

    我喋喋不休又开始了长篇大论。胖警察就那么静静的听着。一言不发。直到我说得口干舌燥,便连自己也觉着无趣时,胖警察才说:“说呀,继续说啊!”

    “让我说,我还偏偏就不说了。这儿又不是清华北大,跟你们这种大老粗,说这些干嘛,说了你们也不懂啊!”

    “这么说你是不说了?”

    “不说了,打死也不说了。”

    “那好,听我说几句。我不管你是谁,我只知道,只要你生在这个国度,只要你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那么,你就要对你的言行负责,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你也有义务为了这个社会,这个国家的稳定、繁荣与昌盛,来协助配合我们的工作——因为,你是一个中国人!你脚下踏着的,就是生你养你的中华大地,你身边的每个人,和你一样,同样都是祖国母亲的孩子……”他的声音虽不高,但却缓慢,深沉,如一计计重锤,蓦然敲在我的心上。不知不觉间,我低下了头,内心思潮翻滚,恍恍惚惚中,似乎明白了我们这个民族历经千年沧桑却始终不倒的内在原因——我被胖警察感动了,因为骨子里,我也爱国,极端的爱,总是恨不能打到浮桑,一报当年鬼子进村儿,杀我同胞辱我族类的不世血仇……

    两国交兵,攻心为上。

    胖警察见我低下头,乐了:“怎么样,”他笑眯眯丢给我根烟:“把你那天跟丁晴同志讲过的话再讲一下,成嘛?”

    “不!”我又耍起驴脾气。

    “你看你,哪里还有个作家样子!”

    “作家啥样子?”我怪眼一翻:“跟你说八百遍了,我不是作家,我跟人作家站一块儿我臊的慌——我是谁呀,我跟那些人不同,知道嘛,我是老鹰,他们就是麻雀,我是猛虎,他们就是群羊。我决不能跟他们站在同一高度,那对我来说是一种莫大的侮辱!因为在我看来,作家至少要有正义感,要喊出心灵里最真实的声音——作家决不是喊口号儿的狗,也不是学舌的鹦鹉!明白嘛,我耻于与狗和鹦鹉的族类为伍,我……”

    说来说去,还是斗不过警察。一翻扯淡之后,最终我还是把跟丁晴说过的那些事又跟警方重述了一遍,内心里是极不情愿的,因为无论怎么想,我都有种类似于低头招供的感觉。而英雄好汉是绝不会向谁低头的,妈的!

    随后的几天里,警方跟据我所提供的“证词,”似乎做了一些调查取证。而丁晴也通过种种努力,找到了那位被我涮了一顿饭女记者。那记者人还算不错,既往不咎,证明某银行遭劫当天,我正在蹭她饭吃,不在作案现场……当然,为向那女记以示歉意,我也答应日后若有机会,一定认认真真回请人一顿!我还说,到时候不然你也打次110……

    至于那起“入室行劫案,”丁晴恰能够证明与我无关。因为我们那天在床上翻云覆雨差不多累个半死,跟本就没时间精力再去干其它的……

    难就难在深夜大马路上伤人至残的那桩案子!那事儿的确是我干的,就算不想承认也不行。因为被我菜个七荤八素的那厮当堂指认了我!没办法,我只好强调那是见义勇为。问题是无法找到那位曾经被我搭救的女子——也不是找不到。这事儿若在报纸上一登,我就不信那女的会看不到?只是这年头又有哪个女的乐意出来承认自己差点被人搞了啊?唉,我就认倒霉吧;或者说,我压根就不该认为自己救过谁!再说那的确也不能算是救,当时若不是喝醉了,说不定我也不会去管那事儿,说不定还会帮倒忙,还会帮那男的给那女人剥剥衣服,然后也蹭上一炮打呢!

    个它大爷的!也只能这么想了。我认倒霉,我想反正人也打了,要赔钱,没有。要判刑,随便,充其量也就一两年的事儿,怕啥?

    没想到的是刑也没判成。因为红梅竟在这个节骨眼上挺身而出,怯怯地向警方承认她就是受害者!

    她当然不是——她这是在作伪证,是有意要诬陷那男的。我当时被红梅惊个目瞪口呆,想否认,但随但随后一想,诬陷就诬陷吧,反正那小子也不是个东西,再者说了,诬陷坏蛋那不也算是一种正义吗?兼之警方也料定那小子不地道,那小子又做贼心虚,自然也不敢太较真,于是这事儿稀哩糊涂,打个马乎眼,就那么过去了……

    剩下来的事,就是捉拿那伙儿真正的罪犯。据我所知,目前这还是一桩悬案。但这不关我的事儿。不在其位,不谋其职,我又不是警察,管那么多干嘛……

    只是号子是住不下去了。人不要我,一定要赶我出去。再说我这人脸皮儿又薄,也就不好意思坚持要把牢底座穿,但进来时活蹦乱跳一个人,总不能让我带了一身伤出去吧?凭什么呀!

    我多少还是懂点法的。坚持要他们给我一个交待。

    于是,他们把我送到了郊外一家医院。

    照了透视,做了B超,还验了血,验了尿。之后医生说是没什么大毛病,也就断了几根肋骨,骨伤差不多已自动愈合,此外脏腑内也有几处淤血,但只需稍加调养,淤血就会被自身的调节功能吸收的……医生又说:“小伙子,你的自我恢复功能简直是棒极了,这样吧,你先在这儿住几天,观察观察……”

    一听人夸,我又来了劲:“不必了,我是超人,我早就知道自己是超人,我练过内功,太极,武当,少林寺,行气玉佩铭,京黑子食气诀,太上老君丹道秘术什么的我都练过,没大毛病我就走了,不就小小一点内伤么,不用打针不用吃药,我行几遍周天大法一准百病皆消……”

    “还是观察几天吧。这是警方的意思。再说这儿环境也不错,也不用你掏钱,而且在这里,你的身体可能恢复的更快。”

    “那好,听人劝吃饱饭,住几天就住几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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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蠢蠢欲动
    三十三蠢蠢欲动

    我随遇而安,真就住下了来。每天在花荫旁晒晒太阳,或是看看电视,听听新闻什么的,小日子过的还算舒服。兼之医院里又有几位小护士,颇有几分姿色,闲闷无聊时可以拿来耍耍逗逗,而我原本又是那种醉生梦死、胡打海摔的性子,所以没多久,便有些乐不思蜀了……当然,这期间红梅和丁晴也来看过我。无非是问我感觉如何,身体好点没有?我总是嘻嘻哈哈,说没事,没事,然后就跟她们神聊闲侃,吹我在局子里的种种非凡壮举……

    半个月后我居然养出了一身肥膘儿。心也有些蠢蠢欲动。特别是夜里,独自一人躺在床上的时候,裆中某物居然时不时冲天而起,大有青龙抬头、翱翔九天、睥眸千古、桀骜不驯之势!

    我想女人了。

    越来越想!

    这是生理上的需要。这跟我经常和几个小护士说笑,看人家的纤腰胸、脯什么的肯定有关。总之,在那些夜晚,我常常在脑海中将她们一个个剥光衣服,毫不客气一次次将其送入高潮。随后就是无尽的空虚和一种深深的犯罪感,觉得自己非常之肮脏龌龊,实在对不起我们家晶晶……但没办法,生理上的冲动本来就是无法自控的。上苍造人,把人造成男人和女人,其本意大概也就是为了让俗世男女互相吸引,恋慕,交媾,进尔得以使人这种双足直立动物永恒繁衍生息。而哪个成年男女若为了爱或是其它原因,没按造物主的旨意去进行性接触,那么上苍就会让你承受欲火的煎熬——总之,对于正常的男人和女人,不做爱那是非常难受的!

    也许正因为如此,性解放的呼声才会在某个时期空前高涨。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性病的漫延,以及人们对爱和家庭产生的深深怀疑——人毕竟不是猪狗,怎么能随随便便进入另一个人的身体?但人若是猪狗那也不错,至少不必去想这些事儿,只需随着自己的性子来,自然而然,爱干啥干啥……靠,看来咱人类有时候还真不如一条狗呢!不然怎么人们常说谁谁谁猪狗不如呢!嘿嘿,还真不如一条狗。我若是条狗那该多好——见条母狗就上,管它什么爱情,管它什么性病,管它什么道德不道德……

    正当我觉得做条狗也很不错时,红梅又来看我,给带来一本样书,说是我的文章发表了,不过反响并不强烈。于是我立马就又成了一个人,学了某位大艺术家的气派,说是:“反响不大那就对了。我谁呀?正所谓曲高和寡,我意识超前,我是在为我们的后世子孙创作,现代人当然欣赏不动,不过你等着瞧,几百年后我的作品一准会成为名著!”

    红梅乐。她知道我是在说笑。她说:“但我们却活不到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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