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曾经说过,我现在还留着那条短信,你说你多想我还能去那个车站接你,可是再也不能了,车还会来来往往地开进再开走,你,我,却分别驶向了相反的方向。其实,真的很喜欢坐在你身边,看着过往的车辆穿梭着,因为,我总会在这个时候把肩膀借给你,依偎着。闭上眼睛,看见你长长的睫毛,和娇小的鼻子,很开心,那样的感觉,是纯纯的,甜甜的。
我们都知道,回忆的美丽只不过是安慰自己不再流泪的理由。当我不再拥有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让自己忘记,忘记我们都还活在彼此心里。“我想我等我期待未来却不能停止安排”。也许,这就是生活。
前几天,我看见一个女孩子写的关于一篇莲雾的文章,她以这种植物比做大学里的爱情,很伤感的文字,我跟猪一起感叹了半个小时,烟都抽了半包。过了几天,我偶然看见了这种果子,包装上写着“无花果”。原来,它又叫这个名字。
5月的最后几天,我就天天泡在网吧里,消磨着这些无聊的时光,想想闵敏,又开始心痛起来,写了一大堆文字出来,祭奠下过去,祭奠下走失在迷惑森林里的人,爱情,友情,都慢慢融化在夏天里的烈日之下,像KFC的草莓圣代一样,融化成粉红的浆液。
五月底,宿舍里的人都在忙着准备考试了,大学都是这样的,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上晚自习的人特多,想去占个位子就跟和别人抢饭碗一样难。我偶尔还是会去教室装装样子,其实是跟着猪去看美女,看得口水流的像发洪水。不过现在的美女们还是很霸道的,上晚自习都不说了,还要带着宠物来,大多数是带着你个怪兽雄性动物,美其名曰:男朋友的,其实不就一书童和倒开水的。但是有的PLMM就很夸张了,那天我坐在那里走神,一女的过来就冲我喊:“喂,麻烦你让个坐好吗?”。你说咋的,手里抱着一只荷兰猪。老子火起,对她温柔地说,“不好意思,美女,我这位已经有一只母猪定了,你要不要叫你的宝宝跟它商量一下?”。她脸一黑,说我是神经病,我答应着,埋着头继续发呆。
我经常就跟猪说,我以后结婚一定要找个不漂亮的,猪骂我脑子进水了,现在的人哪有想找丑的啊?放屁!帅到深处人孤独的道理你都不懂啊。猪一楞一楞打摆子,呆呆最近在关他的禁闭,身上的一根毛都搜刮光了,让我想起纳粹集中营的战俘,毫无人道可言,而让人感叹的是,猪整天都是嘻皮笑脸地对她傻笑,洗袜子,打饭好象都已经成为了一种家事。我们班的男生,经常鄙视他。
星期二,是我们课最多的一天,整天就是什么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什么的,叫人直上的想跳楼。猪很晚才来,这一点我并惊奇,但我见他头垂着,像一只三天没找到食物的无头苍蝇。我说,怎么了?他跟我稀里哗啦说了一大堆,从里面我只听懂一件事:呆呆马上要过生日了,而他没钱买礼物给她。“你跟她都这关系了,送不送有什么大不了的。”我骂他。他没吭声,坐在那里一副死样,下课了,他拉住我,“借我点钱,我过段时间还你。”
就这样,我被猪剥夺的吃饭都开始去混了,这很容易又让我想起以前的事情来,跟闵敏在一起的时候,我也经常去混饭吃,那时候是饿着肚子穷开心,在别人眼里,说白了,就是一个谈恋爱谈到不要命的。而现在,我终于在别人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因为,猪和我都没有饭吃。
至于呆呆的生日,我一直记在心里,那并不是我在乎她,只是猪的时刻唠叨让我想忘也忘不掉。
5月28日,我头一次见猪穿得周吴郑王的,一双皮鞋贼亮,见谁都是一脸烂笑,让我想起去年烂掉的柿子。
一大早我就和他坐了一个小时的公交去集贸市场买了19只玫瑰花,顶着大太阳地在6舍的楼下等呆呆。一等就是一小时,女人就是麻烦,化装都当作一场革命,而她们始终会是胜利者,因为男人总是认为自己应该得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原本的女人,更应该有她的胭脂。
大结局
在你想我的日子里
请你到那片有阳光遮挡的林荫里
在那儿至少可以感受到
我曾留下的温馨
在我想你的日子里
我会找个无人的地方
让风带给你我无尽的思念
考试终于结束了,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考场里钻出来的,每次都晕头转向。
一切似乎都要结束了,我不知道该怎样度过这漫长的夏日,心里依然想着闵敏,这种煎熬的日子折磨着我的每一秒。我承认自己是一个在感情方面非常脆弱的人,承受不了很多打击。
暑假,我没有回家,因为我知道我回家后就意味着自我封闭,老妈和老爷子是不会让我自由自在地游荡的。我给老妈打了电话,说我们暑假要自修,老妈自然不会反对,反而很高兴,说了一番鼓励我的话。第二天我就发现我的卡里多了2000块钱。
猪整天陪着他的女人。
我习惯于回忆和闵敏的那些美好的时光,偶尔我也会伤感。有句话说,时间可以消磨淡化一切,而我总是觉得,时间越长,思念越浓,就如陈酒,时间越久,味道越淳。独处的时间越来越长,在宿舍里,我会拉起窗帘,关上门,一个人躺在床上,望着顶棚上的天花板发呆。我知道自己在慢慢地治愈着内心里的伤痕,自己一点一点地舔着自己的伤疤,让它慢慢好起来。
日子一天天向前跑,我想到了我的学业,几乎被我荒废了的学业。想到从踏入大学门后的这段岁月,我神经似地笑笑,然后叹息着大学生活,与其说大学是来长进学识的,还不如说大学是来学习爱情的。大学时,胡子也会越来越黑,人也越来越成熟,对社会也会越来越明白。
在一个夏日,我独自走在街上看着人来人往。
也许是天意,我看到了童彤,那个我在火车上打牌认识的女孩,她很容易让我想起闵敏。我大步流星地赶上去一把拉住她。
“你谁啊?”她很惊诧地望着我。
“忘了?火车上……”我慢慢地说。她打量了我一下突然尖叫:“啊!原来是你啊,世界真是太小了。”
“哦,是啊。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我就在这里上学啊。”她用手拢了拢头发平静地说。我真是惊异人的缘分,没想到她竟然和我在一个学校里读书我却不认识她。
当天我就请她吃了饭,并且我们闪电般的速度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一周不到,我就花了一千多元。她很善良,每次都会把醉汹汹的我搀回宿舍。猪看到我每次都会说:“行啊,兄弟,你找的这个不丑啊,简直就是纯情美少女嘛。”我用麻木的眼光回应着他。
童彤的男朋友很魁梧高大,英俊得让嫉妒。他拍着我的肩大嗓门地喊:“嗨!臭小子,我要有你这么幸福就好了!”
幸福?我一脸茫然。
成都的秋天犹如成熟的女人。
在这样一个落叶纷飞的季节我来到了和闵敏曾经出入过的地方,依旧踩着软绵绵的落叶。
闵敏生日那天,我看到她了,她挽着她男朋友的胳膊出入在我们常去的林荫大道上。
西斜的风里,夏正流走,秋意贴近修长的眼睫。此时,我久已埋藏的一叶思念,便日复一日地消瘦起来。
那天,我把一束精心制作好的鲜花放在她的门口就默默地走开了,回头的那一刻,我看到那束鲜花是无比的鲜艳,红红的一团,犹如一团不灭的火焰,而花的边缘围着一圈鲜绿的叶,远远看去有两颗晶亮的水珠,我知道,那不是露珠,那是我最后两颗冰冷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