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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垒生中短篇作品集-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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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上铺了一张足有一丈见方的大纸,那笔也足有一把扫帚长短,只是笔中段有一根细绳子缚着。刘副官用一块足有儿臂粗细的松烟墨磨饱了墨,道:“大帅,备齐了。”

    金大帅道:“酒来。用斗。”

    两个马弁抱着酒器进来,倾了一斗,金大帅一饮而尽,抓起笔,两个马弁却一手一根绳站在他两边。

    金大帅蘸饱了墨,凝神而立,猛地一笔落到纸上,笔登时如游龙夭矫,眨眼写好半个草体的“虎”字,笔不离纸,一勾,笔锋已到纸上半正中。金大帅道:“拉!”两个马弁猛地向后拉去,金大帅借势向下一笔,写出最后那一竖。

    笔一离纸,刘副官登时接过,道:“大帅这个一笔虎,真个已入化境,足可扫荡六合,睥睨天下!”

    金大帅坐了下来,看看这字,笑道:“小刘子,你这马屁精这回也长了点学问。不过,你却不知我写这虎字,乃是一泄我胸中杀气。”他淡淡一笑,手中的八哥却“唧”一声,头软了下来。

    金大帅把八哥扔到地上,道:“李小刀子,想清楚了么?”

    李小刀子看着已被捏扁了头的八哥,身子不由颤抖了一下,道:“大帅既然有令,草民哪敢不遵。一切听大帅的意思。”

    金大帅笑了,道:“好,这才痛快。我在当哨长时就听说李小刀子的百鸟朝凤是京师一绝,可惜一直无缘见识。你倒说说你的百鸟朝凤有什么和别的不同的。”

    李小刀子道:“干我这一行的,大多是出自两家,一家是百兽朝麟,一家就是百鸟朝凤。不过百兽门的人材凋零,所以一向有‘九凤一麟’之说。百鸟朝凤,平常刀手最多十八变,号称‘金鹏变’,那已经算高手了。再高一点是七十二变,号称‘娲皇变’,已经很少见得到。我学的是‘天罡地煞变’,有一百零八种手法,若是使出全套,合计三天。”

    金大帅听得有点兴趣,道:“三天,那如何坚持下来?”

    李小刀子道:“那要一支上品老山参,文火炖至稀烂,分成两份,头一天灌一份,第二天灌一份,这样才能把命吊到第三天。”

    金大帅笑道:“他娘的,剐一个人,还要一支老山参,真想得出。”

    李小刀子道:“这只是在对付巨奸大寇时才如此,一般一天也可完成。其实也没什么不同,拖到三天,只是让他多受点活罪而已。”

    金大帅道:“那也不必拖三天了。现在不比前清,乃是法制社会,拖到三天,那些洋人又要叫我们蛮人了。他娘的,洋人打到我们国家来,还骂我们是蛮人,哪有这道理。这些乱党,吃了洋人的奶,也不知自己几两重,这回让人看看,做乱党就是这个下场。”

    ※※※

    李小刀子回到自己的破屋里,从墙洞里取出了一个油纸包着的包裹。

    昏暗的油灯下,打开油纸,是一个用非常华丽的苏绣包着的包裹。

    小依。

    他在心底叫了一声,眼里,流出了泪。

    这块苏绣是小依坐月子时为打发时间绣的,那是他还是七品顶戴,虽然皇上在风雨飘摇的龙椅上多半坐不多久了,长住瀛台,可在京城里他们的日子还是过得很舒服。

    那时他已经几年没动手了。最后一次差事是碎剐杀子一案的田氏,把这次差事当作他的收山之作,他也没什么不满意。十几年红差下来,他也已经存了一千块鹰洋,够回家置个宅院光宗耀祖。毕竟,小刀李家出红差近三百年,有顶子的只有他一个。

    虽然操持这种不上三百六十行的贱业,但他自幼就有一个妄想。正如画师用笔绘出一幅绝妙之作,他想用自己的小刀完成一件让人永世不能忘的作品。也因为这个妄想,他在十五岁接下这差事时,就访遍了天下出红差的刀手,终于以自己的聪明和毅力补足了“百鸟朝凤”,也因为这一手,牢牢地坐在京师四把刀的头一把。

    他的刀一共十八把,平常人只会一种刀一种手法,只有他想到了一种刀用六种手法。尽管他这把刀不如吴厨子的切菜刀那样一向是达官贵人的座上客,也不是潭清轩的治印刀笑傲王侯,号称“我不下刀,昆玉非宝”,甚至比不上邓虎侯的鱼鳞紫金刀,可以打遍京师无敌手,最后死在拳匪刀下里还杀了近百个拳民。他的小刀只能定一个人的死,却定不了一个人的生。

    是吧,他想着。兵荒马乱的年代,保住自己的命就不错了。那一次逃出京城的路上,流弹横飞,他也就是在那一天,尝到了家破人亡的味道。

    他倒了杯酒。这里金大帅给他的,这酒当真是好,不下于当初的黄封御酒。他喝了口,看着烛光,眼前,依稀看到血肉模糊的小依。

    他心里一疼。竹心。竹心那年才两岁,实足不过十一个月,刚开口叫妈妈。庚子年,老佛爷也逃出了京城,洋人的枪子到处飞,谁都不知道下一刻是怎么样。已经十五年了。十六了吧,今年是丙辰年了。竹心如果还活着,今年该是十七岁。

    十七岁。他有点想笑。当竹心出生时,他想象过她出嫁时的情景。真是蠢啊,居然会相信世道是平坦而公正的。他拿起了一把刀,在磨刀石上倒了点酒,开始磨了起来。

    小小的刀子在磨刀石上明亮起来,渐渐如一尾提出水面的鱼。他拿着磨好的刀,凑到烛上。在烛光下,刀口幻起奇异的光。

    他用手指试了试刀口。锋利的刀锋让他的心也一寒,手一动,指腹被划了条小口,血登时渗出来。

    醉了吧。

    他想。出红差的三字诀“狠、稳、准”,他恐怕连一个字也做不到了。真不该喝那么多。

    一把把刀在磨刀石上开始发亮。这十八把刀,每一把都象女人的唇,渴欲饮血。那点指上的血,权当祭刀吧。他想。

    ※※※

    李小刀子穿着一身全新的青布衣服,很有点精神。他看了看那匆忙中搭起来的高台,阳光有点刺眼。一个人被绑在上面。他的心不由一紧,那是个女人。

    一个年轻的女子。

    金大帅坐在椅上,道:“李小刀子,准备好了么?”

    李小刀子打了个千,道:“回大帅,好了。可是,大帅,那是个女子……”

    金大帅看了看围在高台四周的人,嘴角浮起一丝笑意。杀人如果没人看,充其量不过象杀一只鸡。杀人杀人,杀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身体,更要杀的是众人的气焰。攻城为下,攻心为上,兵法他看得甚多,从《武经七书》直到曾胡兵法,他一向如数家珍,这道理,只是不足向外人道也。

    他懒懒地伸了伸腰,帽子上的黄缨也抖了抖:“你难道不出女人的差么?我可记得你最后一趟出差是田氏那一案。”

    李小刀子看着金大帅那满是笑意的眼睛,心中打了个突。他忙不迭地道:“是,是。”

    金大帅道:“那好吧,你下手时不要太快了,也不要玩花活,头一刀可不要切在她脊背上。”

    李小刀子道:“那只怕她搪不到午时三刻。”

    金大帅道:“这些你不必多管。”

    凌迟之时,刀手手上有不少花活。以前有大员犯案,家中送上银两,那刀手头一刀便割断脊髓,如此一来犯人便感觉不到疼痛,剐上三天,看上去凄惨,活罪受得却不多。不然,每下一刀,犯人都会疼得昏过去。金大帅不知从哪儿打听来的这手花活的事,李小刀子看着那个被绑在高台上的女子,心头微微一疼。

    杀人如草不闻声。他想起了小时读过的这句明人沈明臣的《凯歌》。人象是草,杀了一茬还有一茬,不要多想了。

    在内心深处,李小刀子发现自己也并不是如何不愿意出这趟差。尽管他想让自己相信自己是为金大帅所迫,他有点惊愕地发现,自己实际上在渴望着这一次红差。不仅仅是几这许多年未动手,有点技痒,而在于他更渴望着留下一件完美的作品。

    所谓的“术”与“道”。李小刀子记得第一次出红差是大盗龙七。那一次,他的小刀在龙七肌肉累累的身上游走,如以无厚入有间,登时赢得了“京师第一小刀”之名。可这第一小刀,也有点玩笑似的,那是指刽子手的小刀和太监的净身刀,充其量只是在地痞赌咒时挂上一句:“我若食言,定犯在李小刀子手上。”这实际上让他觉得耻辱。也就是从这时,他决心把“百鸟朝凤”补齐。

    如果以“术”与“道”来说,那时自己最多只能算初步进入了“术”。

    当他后来凌迟几个皮糙肉厚的土匪和皮肉松松垮垮的失势高官时,他甚至感到厌恶。面对那些毫无美感可言的身体,他觉得自己和一个屠夫在宰杀一头死猪没什么不同,最多只能是在“术”的层次上进了一步。

    直到碎剐田氏。

    当他除下田氏的罪裙,露出女人特有的细腻的皮肤时,他依稀看到了一点“道”的影子。他的刀也只有刺在田氏身上时,才感到一点不同以往的流畅。

    从杀人中求道,这多少让人觉得好笑。但老庄之道亦云,道在矢溺。每一门手艺,都有道可求,若只是在“术”中打转,永远都是一股匠气。

    也许,作为一个刽子手,这是最后一次。今后再也不会施展这份手艺了,他在磨刀时就希望那乱党不要太老。刀子在老年人皮肉上,极感滞涩。如果刀子有灵,它们也希望饱饮年轻人芬芳的血液吧。也只有在年轻人身上,他的小刀才会有灵性,几乎不须他的思想,自由自在地游动。

    ※※※

    人们围得水泄不通。

    “好久没见过鱼鳞剐了,现在的红差不过是一颗枪子,实在不好看。”

    有人这么说着。何况,这一趟是一个年轻女子被凌迟,那可好看得紧。

    有人也在叹息:“那么年轻的闺女,长得还挺好看……”马上有人说:“乱党该杀。”金大帅虽然贪了一点,狠了一点,可也有这一趟好看红差给大家看,当真体察下情,爱民如子。

    “听说今回出差的本是御前七品顶戴的刀手,肯定好看。”

    “好看!”

    听着一耳朵的“好看”,李小刀子缓缓地向高台上走去。

    心空万里。

    出红差时,必须做到这四个字。人之临死,特别是知道自己要受尽活罪而死,脸上什么表情都有。横的有咬牙切齿的,软的有屎尿齐流的,而一个刀手必须对这些视若不见。李小刀子记得在碎剐龙七时,他的手指按在龙七坚硬如石的身上,想到的只是找出他肌肉间的缝隙,刀子不能乱了路数。而在剐前御史大夫那一趟,刀子刺入那个本来肥胖,现在松散的皮肉,他甚至想到的是在切割一块白蜡。尽管他的手没有乱,刀也没有乱,然而他的心却一直如一团乱麻。在碎剐田氏时,即使他依稀见到了“道”的影子,然而他知道,在他除下田氏的罪裙,露出她的身体时,随着那时心头的一动,他已为田氏冶艳的肉体所引诱,无论如何也不能达到“心空万里”的境界。

    杀人,也是一门艺术。

    当刀子刺入洁白的肉体,而鲜红的血液从刀口中涌出时,是一种极其美艳的形象。

    正因为它的残忍,所以带给李小刀子一种快意。

    躺满了尸体的沙场,失去了首级的将军,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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