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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跟你去。」他挥着手说。
「爸,你真的要跟我去……从事休闲活动?」她是真的满讶异的。
「对啊,这么难以置信吗?」他瞪她一眼。「旭予那家伙,说什么他以前
只知道工作,认识你以后才知道去享受自己的生活,那我就很好奇,你们年轻
人都是怎么享受生活的。」
「哈哈,原来是这样。可是我们做的事情很平常,跟一般人的休闲娱乐一
样啊!不过你想去的话,我们可以先去看电影。」她想到阎旭予抱着爆米花进
场的模样,真想看看合老先生抱爆米花会是什么情景。
「看电影?」他瞪大眼睛。「好……好吧,有何不可?」
「那等我一下,我换个皮包就来。爸,你想搭计程车去,还是要搭捷运?」
芙宁回头问。
「捷运?台北有那种东西?」
「当然有。那我们去搭一次捷运好了,回来你要是累了,再搭计程车上芙
宁说。
「累什么累,我才六十几岁,根本还不算老。」
芙宁闻言抿嘴一笑。
结果那天芙宁反而是比较累的那个人,阎老先生体力还不错,精神更是亢
奋。
他跟阎旭予一样,硬要抱着大桶爆米花进场,结果看电影时都塞给她吃了。
看完电影,她在他的要求下又带他去唱歌。阎旭予打电话来时,她人正在
包厢内高歌,差点没听到手机铃声。
「旭予,你忙完啦?」她拿着手机跑出包厢外接听。
「你在哪里?怎么那么吵?我爸跟我要了你的地址,他有没有跑去?有没
有说什么……」
「爸很好,他下午都跟我在一起,我们去看了电影。」她笑着说。
「看电影?我爸?!」他的声音也很高亢。「你不可能是认真的,我爸跟
你看电影?」
「对啊,不用怀疑。是他说想参与我们年轻人的娱乐活动,我跟你说,他
也坚持要买大桶爆米花,下次你们父子俩一起去看电影,一人抱一桶,那画面
一定很经典!」
「我爸跟我看电影?我妈看到可能会一直揉眼睛吧!」想象父亲跟芙宁坐
在电影院的样子,阎旭予嘴巴都咧开了。
「对啊,我们现在在唱歌,你要不要来?」
「哪一家?我们上次去的那家分店吗?」他已经开始在收柬西了,真想看
看父亲拿着麦克风唱歌的模样。
「对啊,三一五包厢,你快点来,我们等你喔!」芙宁对着电话甜甜地说。
「好,马上就到。」他笑着挂掉电话。
芙宁又转身回去包厢。
「是旭予打来的,他工作结束了,现在要过来。」她笑着报告。
「现在才来,我们都唱到热了。」没想到阎老先生对KTV 真是太欣赏了,
猛点老歌出来唱。
不过他的歌声比儿子好多了,至少不会荼毒到芙宁。
「爸,我跟你说,旭予唱歌真的很难听,你等一下别让他唱太多。」芙宁
赶紧说。
「好,没问题,你去把歌点满,等轮到他唱时我们就说肚子饿了,叫那小
子请吃饭。」阎肃匀一放松,整个人都年轻了起来。
「哈哈哈,好主意。」芙宁拍着手说。
于是二十分钟后,当合旭予抵达包厢时,看到的正好是这一老一少拿着麦
克风猛唱的一幕。
他靠在门框上看着这历史性的一幕,觉得感动极了。
他没办法做到的,芙宁都帮他做到了。不仅开始跟父亲沟通,甚至能跟父
亲一起欢乐。在今天之前,要是有人告诉他,他会跟父亲一起唱KTV ,打死他
都不会相信的。
他何其有幸,认识了这么一位可爱的女子。
他的眼眶悄悄的红了,内心满是感动。
「你来啦,要来请我们吃饭了吗?我们决定不让你碰麦克风了。」她抱着
麦克风,笑意盈盈地说。
他回以一个温柔的笑容。「好,我们去吃饭。」
人生至此,有没有抢到麦克风唱歌又有什么重要呢?
全书完编注:在《先生借过》里戴芙宁遇见阎旭予,很幸福。接下来轮到
席维亚,在花蝶86《麻烦让一让》里,她遇到一个打不跑的男人喔,爱情离她
愈来愈近了……
尾声我家有贼。
我家有个家贼。
每天才出门一下子,回来就会发现这个贼把家里翻得乱七八糟,连垃圾桶
也不放过,垃圾通通咬出来散了一地。我边收拾善后,扫地拖地,一边寻觅凶
手的落脚处。
「饭团,你给我滚出来!」
某只白色波斯猫,蓝眼睛可爱得不得了,现在长得像只小白熊,简直就是
惹人怜爱的小家伙,可是这个白毛小姐居然是个热爱垃圾的臭小姐!
她最大的乐趣就是把垃圾桶的垃圾偷出来玩。
两脚搭上垃圾桶边缘,然后伸出一只前脚去挖垃圾,挖出来后再把垃圾当
球踢,咬它、踢它、揉它,最后再把这一团(通常是卫生舐)咬到她的水盆里
去也。
直到她再挖到另外一颗垃圾为止,她的贼眼都会到处溜,等我们没注意,
就动手偷垃圾。
天哪,怎么会有这种猫?!
为了这个贼,我们把家中里里外外的垃圾桶全部换成有盖子的。这下她偷
不到,郁卒好几天。接着清小妹开始感冒,她又有机会了。每当妹妹把用过的
卫生只放在桌上,人先去上厕所,回来就发现卫生纸被偷了。
天哪!如果人猫的病毒会共同传染,她大概早被清小妹给传染感冒了!
话说回头,这一波又一波的寒流可其是把人折腾死了。
某一天某编在电话那头咆哮。「稿子勒?为什么二天都没写一个字?」
这头的某人用着僵尸般的声音吐出一个字。「冷~~」
「这种拖稿理由没办法接受!」
喔,这位阿季,我哪个拖稿理由大人您可以接受呢?告诉我吧、告诉我吧,
下次我一定用。
不过这几波的寒流加上阴雨绵绵的可怕天气,碰上没办法拖稿的状况,对
作者来说大概跟死差不了太远了。
我惯有的工作时间大多持续到半夜二点,寒流一来,入了夜简直是种折磨。
我脚前摆着电暖炉,我吹吹吹,身上穿着厚睡抱,我包包包,可是我的手
指头很可怜,戴了手套又不能打字,只好冻成十条僵硬的甜不辣,继续在键盘
上咚咚咚地跳舞。
其是冷到读人想骂脏话!
好,抱怨天气的话到此告一段落,容我回头就说这本稿子。
这个故事我个人还满喜欢的,在这里我改变了一点写法。以往我大多会把
最大的冲突点放在第七、八章,但是本书最大的冲突点则出现在前两章。阎旭
予与戴芙宁认识彼此时刚好是人生的转折点,而这个冲动下的婚姻则影响了他
俩住后的人生。
我觉得这是个好玩的尝试,希望大家也会喜欢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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