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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深处的忧虑-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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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即使在已经发生的这个案子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美国制度的设计还是在那里悄悄地起作用。那就是,美国政府公职人员的个人素质或品质是可能出现问题的,这类问题所造成的偏差,使得平民受到侵犯,这在美国也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但是,这种偏差是被约在一定的范围内的,不可能泛滥成为一场大的灾难,不可能因此就株连一大片,揪出许多“阴谋小集团”的。也就是说,在整个宪法和制度之下,美国民众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还是受到保障的。同时,已经发生的问题,也由于这个制度的运作而能够得到纠正,老百姓最终还是不怕找不到讲理的地方。
经历了所有这些漫漫长途,此案民事诉讼的开庭是在1982年,已经是事件发生的15年之后了。阿兰和玛格丽特已经离婚,现在只是因为这个案子,他们重新坐在一起,他们的律师还是15年前的摩顿。斯达威。专栏作家皮尔森已经在几年前去世,参议员麦克莱伦,调查员布利克等都已经去世,因此由司法部代表这些参院的被告,检查官雷特力夫是整个法庭里唯一活着的被告。在作证时,他除了为自己辩护之外,依然滔滔不绝地谈到他对于麦克苏利夫妇的反感,尤其是对玛格丽特的厌恶,甚至当庭大谈她的日记中的隐私细节,希望陪审团能够理解,他的做法也不是“无缘无故”的。他似乎还是不能明白:作为一个个人,你有权厌恶另一个人的生活方式,但是作为一个执法人员,这不能成为你利用手中的职权侵犯他人宪法权利的理由。
陪审团宣布认定被告的罪名成立,并且定出对麦克苏利夫妇精神伤害的赔偿,雷特力夫,160万美元;参议员麦克莱伦,20万美元;布立克,10万5千美元;另一名参院调查委员会的被告爱德勒曼,8万4千美元。
对于这个判决,司法部立即代表参院的被告,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理由还是国会议员的豁免权。上诉法庭最终同意了这几名参院被告的豁免,但是,认定调查员布立克的行为,例如以不适当的态度归还玛格丽特的日记私信等等,仍然是符合定罪条件的。所以,调查员布立克的赔款不能被豁免。至于检查官雷特力夫,最后和麦克苏利达成了庭外和解,他们没有公开这一“私了”的赔偿数字,但是,根据麦克苏利的律师所说,他们所得到的赔偿,〃已经足以改变他们的生活了”。
有关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的讨论,200多年来一直没有中断。根据发生的不同案例的不同情况,讨论也步步深入。总的趋势是对美国警察的限制越来越严格。除了紧急追捕之中,限制严格的“搜捕状”是绝对的必要条件。搜查是否有“合理的理由”,也会受到严格的检验。最近,美国最高法院又作出一项裁决,裁定警察在持有搜捕状进入民宅执行任务前,通常必须先敲门及表明身份,并且认定司法官员是否表明身份,属于搜索作业合理性的一部分。只有在可能发生暴力冲突,罪证可能被毁灭的情况下,警察才可能对不表明身份的搜查为自己作辩称,但是这种辩称是否成立,还是要由法庭作出判断。
与此有关的问题在美国是很难含含糊糊过去的,老百姓也非常敏感,政府部门更是唯恐捅出什么乱子来不好交代。最近,又有一个轰动全国的案子,搞得联邦调查局非常头痛。在美国的爱荷达州,有一个叫郎迪。威夫的白人分离主义者,他住在一个十分偏僻冷落的地方,不仅观点十分激进,还作过违法的枪枝交易,比如私卖截短了枪管以后的长枪,结果成为联邦调查局关注的对象。在得到证据之后,先是法庭开了传票,要他去法庭为他非法出售枪枝的行为作答辩。他拒之不理。1992年8月联邦调查局的警官带了写着他名字的搜捕状准备去逮捕他,结果他又拒捕,不准他们进入。
后来,不仅发生长时间的对峙,还发生了枪战。最后造成一名联邦探员和威夫的妻子及14岁的儿子在混战中死亡。为此在全美国引起很大轰动。事情一发生,联邦调查局就知道这下完了,没办法向美国的民众交代了。因为,不论他们怎么解释,都无法证明他们拿了一张对威夫的搜捕证,却打死了他的妻子和未成年的儿子是一件无法避免的事情。尽管威夫确实开枪拒捕,尽管还打死了一名联邦探员,甚至还有说他儿子也参与抵抗,或者还有说可能死者是在混乱中被威夫自己的子弹误杀的。但是,这场发生在一个美国公民私人住宅之中的悲剧,在美国人的概念里,联邦调查局无论如何也推卸不了责任的。
保守派“谈论节目”名嘴,戈登。利迪愤怒得几乎隔三差五就要提到这件事,把联邦调查局的人称作是拿了杀人许可证跑到平民家里行凶的恶棍。甚至告诫听众,如果有联邦调查局的人到你的家里来,一定要对着他们的头部和胯下开枪,因为这两个地方防弹背心掩盖不住。尽管这些言论听来过激,但是,至少反映了相当数量美国民众对联邦调查局的愤懑情绪。我问过我的有着自由派社会主义倾向的朋友杉尼加,他说联邦调查局的做法“非常非常坏”!
调查进行了三年,包括举行国会听证。这些听证都是公开的,给联邦调查局带来极大的压力,导致5名联邦调查局的官员,其中包括一名联邦调查局的副局长,遭到停职。主要追究的就是政府方面的责任。至今细节还未调查清楚,但是,政府已经付给威夫的一家310万美元的赔款。
从这里你也可以看到,美国政府对于处理一个个人的时候,它必须非常非常小心,这是因为,第一,政府无法隐瞒任何事情。第二,出了差错之后,哪怕十年二十年,总有一定的民权机构,会在人力物力各方面,支持一个哪怕是身无分文的普通公民和政府打官司,不获胜诉绝不会罢休。整个社会也会对此产生极大的关注和压力。因此,公民权利的保障,不是仅仅依靠权利法案的条文,它还必须依靠健全独立的司法制度,健康的社会机制,良好觉悟的社会和民众团体。而且,这个社会必须普遍有起码的正义感和公民良知。
我来了以后,觉得很吃惊的一点,就是这里在发生一个民权案例的时候,各种民权机构以及许多平民,他们都会抛开对当事人个人的好恶,抛开对他的信念,言论,行为的好恶,去支持这个当事人保护自己的宪法权利。这个时候,他们看上去象是在共同守护一个提坝,似乎一旦决堤就会一毁俱毁。
随着历史的发展,第四修正案的内涵也在扩大。这一法案的核心,在于强调禁止“不合理的搜捕”。对于“搜捕”二字的理解,随着不同时代,就产生不同的问题。比如说,对一个人搜身算“搜查”,那么,在你的身上取血样,尿样,算不算“搜查”,在你的电话上窃听,算不算侵犯了你的宪法第四修正案所保障的权利?早在1928年,美国最高法院就以下面这段话回答了这样的问题。
“宪法的制定者认为,一个安全的环境有利于寻求幸福的生活。他们认识到一个人的精神,感觉和智慧的意义。他们知道,人类生活的痛苦,欢乐和满足只有一部分是来自于物质。因此他们所寻求的是保护美国人的信念,思想,感情和感觉。作为对政府的限制,他们授予一些权利和这些权利的大多数内涵一个独立的地位,正是这些权利对于一个公民是最有价值的。为了保护这些权利,政府对于个人隐私的任何一个不公正指令,不管采用的是什么方法,都必须被认定是对宪法第四修正案的违背。”
半个世纪以后,美国最高法院更严格定义,只要是政府人员对一个个人“隐私的合理期望”进行干扰,都必须受到宪法第四修正案的限制。对于“不合理搜捕”限制的范围因此被大大扩展了,所有的个人隐私都被遮盖到了“第四修正案”〃的保护伞下。
这封信够长的了,下次再写吧。

好!
林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历史深处的忧虑第十封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卢兄:你好!
今天在这里,按美国人的说法,真是一个“大日子”!夜已深了,我还始终无法平静下来,决定给你继续写信。
今天并不是节日,但是确实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整个美国,绝大多数的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精神上的冲击。今天是前美国橄榄球球星辛普森的宣判日。
我不知道国内对这个发生在一年以前的美国谋杀案有多少篇幅的报导。但是我想,不管你对于这个案子有怎样的了解,我都必须在这里好好写一写它。等你读完了之后,你就不会再感到奇怪,为什么在天天都有谋杀案发生的世界上,我会要特别向你介绍这样一个谋杀案。我们自己都感到惊奇,怎么就在我们对美国的司法制度发生兴趣的时候,居然就发生了这么个案子!我还是从头讲起吧。
去年六月,在洛杉矶的高级住宅区发生了一桩重大谋杀案。死者为一名三十多岁的女人和一名二十多岁的男性年轻人,都是白人。事情一发生就十分轰动,因为两名死者之一,是这幢房子的女主人,名人辛普森的前妻。辛普森是一名黑人球星,当我们来到美国的时候,他已经从球场上退役了。退役之后他还拍过一些电影,所以也可以算是一名影星。我们当时既没有看过他打球,也没有看过他的电影,可以说是在美国少有的“辛普森盲”。我们是在此案发生之后,才“补上这一课”的。
在这里还不得不稍微谈一谈美国人的运动。绝大多数的美国人都是球迷。他们迷的品种不多,主要就是称为美式足球的橄榄球,棒球和篮球。说实话,刚从东方来到这里,觉得橄榄球实在是野蛮人的运动,尤其是看到几十个人扑在一个球上,在地上滚作一团的时候,真想不通美国人怎么会喜欢如此愚蠢的游戏。直到后来亲眼看到了运动场上的橄榄球,才体会到了那种特有的激动和刺激,也开始学会欣赏它的运动技巧。我必须说明的是,美国人的“运动观”好象和中国完全不同,一般的老百姓很少关心美国在世界运动会上得了什么金牌,也从来没有类似“冲出美洲,走向世界”这样的口号。他们最感兴趣的事情,莫过于自己所住的城市或是州的运动队在全国联赛上的成绩。出类拔萃的球星在人们的眼里活脱脱就是一个“美国英雄”。所以,当辛普森案出来之后,我们的朋友迈克再三向我们说明:你们要知道,他在大家眼里,是一个“美国英雄”,而且,他以前给人们的印象始终是一个善良的好人。
可是,案件轰动的原因还不在于被谋杀者之一是他的前妻,而是不久之后洛杉矶警察局宣布他为杀人嫌疑犯。此案刚开始的时候,也就是一开始轰动的时候,我们并没有象一般美国人那么激动。因为我们毕竟没有他们那么深的“辛普森情结”。但是,这个案件还是吸引了我们注意。一方面,我们不可能不受到周围朋友的情绪感染,另一方面,这个案子几乎从一开始就充满了戏剧性,你就是找个编剧刻意去编,大概也不过如此了。
一开始案发是在夜晚十点半左右,被害的女主人妮可。辛普森的邻居听到一只狗非常悲哀的叫声。然后,住在同一个小区的一名散步者发现一条狗,爪上带有血迹,十分固执地要领他去什么地方。他跟随而去,最后在妮可家铁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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