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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杰作选-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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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854年,他忙于律师业务,几乎淡忘了政治活动,直到密苏里妥协案被明文废除,他这才被惊醒过来。    
    这年的秋天,他又四处去发表竞选演说,但目的或目标只是为了尽可能地使理查德·耶茨众议员能竞选连任。他的演说立即引来了空前的关注。随着竞选活动的深入展开,他竟被本州的其他许多地方邀去演说,这些地方已不属于耶茨的选区了。他并没有就此搁下律师业务,而是将精力轮流放在法律和政治活动上。那一年,州农业商品交易会在斯普林菲尔德举行,道格拉斯宣布要到场发表演说。    
    在1856年的竞选活动中,林肯先生曾作了50多场演讲,但据他回忆,从没有一次的演讲稿被付梓印刷。其中在盖伦纳曾作过一次演说,但林肯先生实在想不起来演讲稿的哪一个段落是用铅字印刷的;他也想不起来是否在那次演说中提到过联邦最高法院的一个裁决,他或许谈到过这一话题;当时的一些报纸也可能报道过他曾说过那些话;但他认为,即使就在当时,他也是绝对不会说出那些话来的。


诗歌、散文卷第3节 序

    林肯在伊利诺斯州第八司法区所结识的那些农夫、商人、律师及诉讼当事人,也都没有特殊或神奇的语言才能。好在林肯并没有把他的时间全部浪费在这些才能与他相等或比他低的同伴身上——你必须要记住这一重大事实。相反,他和当时一些头脑最好的人物——一些跨时代的最著名歌手、诗人结成了好朋友。他是怎样与这些并不同处一个时代的人结交的呢?看了下面的故事,你就明白了。他可以把伯恩斯、拜伦、勃朗宁的诗集整本整本地背诵出来。他还曾写过一篇评论伯恩斯的演讲稿。他在办公室里放了一本拜伦的诗集,另外还准备了一本放在家里。办公室的那一本,由于经常翻阅,只要一拿起来,就会自动摊开在《唐璜》那一页。当他入主白宫之后,内战的悲剧性负担消磨了他的精力,在他的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皱纹。尽管如此,他仍然经常抽空拿一本英国诗人胡德的诗集躺在床上翻阅。有时候他会在深夜醒来,随手翻开这本诗集,当他凑巧看到使他得到特别启示或令他感到高兴的一些诗,他会立刻起床,身上仅穿着睡衣,脚穿拖鞋,悄悄到白宫各个房间一一寻找。他甚至还会叫醒他的秘书,把一首一首的诗念给他的秘书听。在白宫时,他也会抽空复习他早已背熟了的莎士比亚名著,还常常批评一些演员对莎剧的念法,并提出自己对这些名著的独特见解。    
    罗宾森在他的著作《林肯的文学修养》一书中写道:“这位自学成才的伟人,用真正的文化素材把自己的思想包扎起来。他可以被称之为天才或才子。他的成长过程,同爱默顿教授描述的文艺复兴运动领导者之一伊拉斯莫斯的教育情形一样。尽管他已离开学校,但他仍以唯一的一种教育方法来教育自己,并获得成功。这个方法就是永不停止地研究与练习。”    
    林肯在一封信中写道:“我自己的那首诗是在下述情况下写的。1844年秋天,心想我可以为克莱先生在印第安纳州获胜出点力,我就去到我在那个州里长大的那个地方;我的母亲和唯一的一个姐姐也葬在那里,我已经有十五年没有回去了。那个地方就其本身来说,一点都没有诗意。尽管如此,看到了它,看到了那里的景物和居民,就激起了我的感情,这肯定就是诗;至于我抒发出来的那些感情是否是诗,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诗歌、散文卷第4节 又见童年故居

    又见童年故居,    
    见到它令我欢喜;    
    历历往事涌上心头,    
    不免也生出几分伤感。    
    啊,回忆!你这居中的区域,    
    就处于尘世和天堂之间,    
    腐朽的物品,痛失的亲眷,    
    在梦幻的暗影中复现眼前。    
    抖落了人间的所有污泥浊水,    
    显露出神圣、完美和光明,    
    犹如魔法岛上的景致,    
    全都沉浸在明澈的光芒中。    
    仿佛暮色驱逐了白昼,    
    朦胧的群山令人赏心悦目;    
    仿佛号角声声悠扬地回荡,    
    又缓缓消失在远方。    
    仿佛挥别雄浑的瀑布,    
    我们徘徊不定,聆听它的轰鸣;    
    所有忘怀的事物,    
    回忆使它们化为至尊。    
    自从辞别了故土,    
    辞别了森林、田园和嬉戏地,    
    辞别了亲密无间的学友伴侣,    
    二十载光阴转眼过去。    
    昔日熟稔的景物,    
    如今已所剩无几,    
    但一映入眼帘,那尘封的记忆    
    又重被开启。    
    分别之日留下的亲朋,    
    流年似水,物是人非:    
    孩童成年,青壮已白发苍苍,    
    半数已奔赴黄泉。    
    未亡的亲人对我说,    
    谁都难逃死神的手心,    
    直到声声如丧钟鸣响,    
    处处如一堆堆坟茔。    
    我在田野上流连、深思,    
    在空荡的房间里踱步,    
    感觉与逝者相伴,    
    就像正活在墓中。    
    而这里有一个令人恐惧的物体    
    比坟墓中容纳的更为惊骇——    
    徒具人形,理智丧尽,    
    只有可悲的生命留存。    
    可怜的马修!你曾是活跃的才俊,    
    一个天资聪颖的孩童——    
    如今却被紧锁在心灵的黑夜里,    
    一个桀骜不驯的疯子。    
    可怜的马修!我怎能忘记    
    当初你一股疯劲,    
    损伤了自己,击打你父亲,    
    还非要干掉你的母亲。    
    恐怖传开,乡邻四处逃避,    
    你危险的蛮力终被制止;    
    马上你成了一个号叫的疯子,    
    四肢被紧紧缚住。    
    你死劲挣扎,尖叫不已。    
    骨头绽露,血肉模糊,    
    恶狠狠地盯着惊愕的围观人群,    
    怒目里喷出了火星。    
    哀求、赌咒发誓、哭着告饶,    
    还发出声声躁狂的大笑——    
    这显露的迹象真是令人胆寒,    
    一阵阵剧痛扼杀了你的神智。    
    最终,阴郁而漫长的    
    岁月减缓了你那惨烈的苦痛——    
    你凄凉的歌声,    
    在寂静的夜色中哀伤地响起。    
    我常常听到这歌声,恍然如梦,    
    遥远、甜蜜而又寂寞——    
    宛如一首悲恸的挽歌,    
    理性已永远消亡。    
    为了品味挽歌的韵律,    
    我悄然地偷偷溜走,    
    此时日神尚未动身,    
    染红东方的山岗。    
    空气屏住了气息,树林呆立,    
    好像众位天使在四周悲泣,    
    泪水如颗颗露珠,    
    一串串急落在谛听的大地。    
    可这一切已成过去,    
    你唤起的兽性已荡然无存,    
    你疯狂的号叫和轻柔的歌曲    
    都已永远止息。    
    现在就与你永别吧——你是我悲伤的缘由,    
    而不是我悲伤的目的。    
    所有内心的创痛,依照时间的仁慈法则,    
    都会慢慢抚平。    
    现在要寻觅另一个情景,    
    没有上一个那般令人痛苦——    
    在今日与往昔之间,    
    少混杂些让人心悸的东西。    
    五谷生长的地方,    
    塑造了我的形体。    
    多么奇怪,脚踏的这片古代土地,    
    我觉得已与你融为了一体。


诗歌、散文卷第5节 追猎野熊

    你可曾见过追猎野熊?    
    若没见过就枉度了一生。    
    你那最沾沾自喜的才能,    
    在你的脑子里白白闲置。    
    家父当初定居在此地时,    
    它还是个边关小镇;    
    豹子的吼声使黑夜顿生恐怖,    
    而野熊逮住肥猪大饱口福。    
    没料到熊老兄才痛快了一会,    
    声声长啸就突然响起;    
    众人骑在马上,携枪带狗,    
    向它飞奔而来报仇雪恨。    
    野熊听到这危险的声音,    
    伸出鼻子在轻风里嗅嗅;    
    它纵身跳到一旁,毫不惊惧,    
    在丛生的杂草中探寻。    
    它的敌人紧追不舍,    
    来到了它扔下一半美餐的地方;    
    众狗转着圈,东嗅西嗅,    
    发现了它刚留下的熊迹。    
    众狗狂吠不止,向前猛冲,    
    众人寸步不离紧跟在后;    
    跳过原木,淌过小河。    
    喊叫声和嗾狗声不绝于耳。    
    熊仓皇逃离了开阔地,    
    好躲避那心急火燎的一帮子人;    
    穿过缠结不清的枝藤,留下了踪印,    
    绕着踪印转了三圈。    
    一只身高腿快的杂种狗,嗓音洪亮,    
    飞速追赶,好似一阵疾风;    
    一只矮脚小恶犬,乳臭未干,    
    远远地落下只会狺狺狂吠。    
    又有新兵不断赶到,    
    加入这兴高采烈的队伍;    
    人欢狗吠,嘈杂不堪,    
    森林里一片大呼小叫。    
    搜捕了一圈又一圈,    
    人们兴致依然不减;    
    尼科·卡特摔下马来,    
    希尔的猎枪也失手落地。    
    熊被逼得勃然大怒,向后一望,    
    疲乏的舌头拖出嘴边;    
    此时为了逼它逃出林中,    
    一支伏兵蜂拥而上。    
    熊穿过林间空地死命地飞跑,    
    已被一览无遗。    
    众狗一见劲头更足,    
    吠得更响,撵得更快。    
    打头阵的几只狗已追到了熊背后,    
    熊一转身,众狗赶紧后退;    
    恼怒的熊原地打转,    
    它被团团围困,已走投无路。    
    骑手以最快的速度赶到,    
    忙不迭地大喊大叫;    
    “嗬!嗬!抓住它!逮住它!”    
    砰——砰——来复枪一齐开火。    
    野熊狂怒了,抓住几只狗,    
    三下两下撕成碎片。    
    身躯左右转动,直立起来,    
    眼里射出熊熊火焰。    
    可是好像铅般沉重地压在胸口,    
    全部的气力已然耗尽;    
    鲜血从身躯的每处喷涌,    
    它摇晃了几下,倒地送命。    
    此时争吵声突然响起,    
    谁应得到这张熊皮;    
    猎人心中自明,谁头一个让熊流血,    
    这份奖赏就得归谁。    
    可是谁立了头功,该如何分清,    
    谁说实话谁在撒谎?    
    活像一桩凶杀案中的双方律师,    
    唇枪舌剑争吵不休。    
    前面提及的小恶犬,它性子暴躁,    
    落在后面,已被人忘掉;    
    此时它从树林中猛窜出来,    
    恰巧赶到了这个位置。    
    它龇牙咧嘴,毛发直竖,    
    勇敢异常,气势汹汹。    
    它狂吠乱吼,咬住死熊,    
    死劲地摇头摆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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