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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枭在唐-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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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没中?”
李怀唐很诧异,还有人能从他的弯刀下逃生!
“死去!”
跟随在迦木身后的一名骑驴战士承接了倒霉,享受了迦木的待遇,本来应该呆在脖子上的头颅冲天而起……
街道狭窄,回旋余地不大,两军相逢,比的就是气势。
跳落马下,挤在人群里,李怀唐怒吼咆哮,战刀上下翻飞,身先士卒的作用鼓舞着上千名将士与敌肉搏。
大马士革弯刀的威力开始显露。跟随在李怀唐身边的将士,无不是一把锋利的弯刀,断裂战场一切的格挡兵器,血肉之躯更不在话下。
短短几个呼吸间,李怀唐就收获了四颗脑袋,浑身是血,完全一个血魔形象。周围之敌无不胆战心惊,不敢靠近。
“杀了他!杀了他赏金一万!”
大度莫注意到了敌阵中的一名彪悍将领,一个照面就撞穿了他的殿后部队的阵型,敌人顺着这个缺口冲了过来。而,此时,他的攻击骑兵还在与挡路的敌人激战,一时难分胜负。
万金之下,必有勇夫。大度莫的亲兵头子应声冲向李怀唐所在,数名亲兵也跟随上去。
亲兵头子子也很凶悍,拔出系在腰边的弯刀,如同战神附体,向着李怀唐砍出了他人生以来最满意的一刀…
就在他觉得将要砍下李怀唐的脑袋一瞬间,他感觉到持刀的手不受控制了,仿佛自己的身体就从来没有过这手臂一样。几乎与此同时,剧烈的疼痛感从手臂脱离身体之处传来,而刚才的对手已经从他的手持刀方向掠过,接着,两根长矛洞穿了他的身体……
李怀唐很怀疑自己天生就是一个杀神,血液里流淌的都是杀戮的欲望,迸发出的无穷力量与诡异的杀人技巧配合的无懈可击,再仗着锋利的宝刀,无坚不摧。迎面而来的第一个敌人被他断手,第二个被削去头颅,第三个被抹了脖子,第四个被一脚踹飞,第五个被一刀穿心。一口气就干掉五个,骇人听闻,无论是他身后的部众还是在观战的敌人无不毛骨悚然。
“快,快走!”
尽管逃生的血路还没打开,可大度莫身边的数名亲兵不管三七二十一,用战刀狠拍大度莫的坐骑,保护着他冲向前方,逃离李怀唐这个可怕的杀神。
李怀唐很无奈,他再怎么厉害也跑不过四条腿的战马。
阻拦大度莫的是护都率领的千人队,大度莫派出的骑兵无法冲破护都厚实的步兵阵营,却在逐步将战线推向南门方向。
大度莫很幸运,战线的移动,给他闪出了一条东西走向的巷子。
“走,从这边走。”
大度莫率领着数十人逃窜。
所有人都低估了大度莫逃命的决心,也低估了他部族将士的韧性,他们选择战死为大度莫的逃跑创造了机会。
“呸!兔子,一定是兔子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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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奴三千 (1)

第21章唐奴三千
在通往骨咄矿山的道路上,一支两百人的骑兵在前进,酷日,山道,挡不住他们坚定的步伐。没有人说话,都在默默地跟随他们的主将,骑术很别扭的李怀唐的身后。
南门一战,斩获甚丰,光明部的骑兵规模扩大到六百骑,有八百匹战马,留下四百骑镇守乞史城,李怀唐亲率两百骑带上双马,在护都的带路下,迫不及待地扑向骨咄矿山。
营救那些唐奴,两百骑已足够。忽必多在矿山里的看护力量也不过两百人而已,其中有数十骑还是护都以前的部下。
本来,按乌蒙的建议,护都率百骑去忽必多的矿山就可将三千唐奴给解救出来,可李怀唐还是坚持亲自前往。与将自由带给那些奴隶相比,收获忠心对李怀唐来说更加的重要。为此,李怀唐还专门准备了一捆树枝还有一名大食胖子……
忽必多的铁矿在乞史城东沿独莫河上溯五十里处,再向东南翻山越岭两百里,就到骨咄国的地界。为了掩人耳目,忽必多把他的私矿称作骨咄矿山,所使用的矿工几乎都是唐奴,不光是唐奴能吃苦耐劳,更多的是语言上的障碍,就算奴隶逃跑也可减少被大食人发现的概率。
基于如此的想法,忽必多向大食商人阿卜杜拉购买了大量的唐奴。这些唐奴都来自于突骑施人的老巢,一部份是大唐的遗民,突骑施人占据碎叶镇时,将他们都当成了战果;一部份是突骑施人去年劫掠大唐安西四镇抢掠回来的人口。突骑施人将他们当作了奴隶,卖到河中各地。大食国国土极其广阔,人口相对稀少,对奴隶的需求就像一头永远吃不饱鲸鱼的胃口,让奴隶贩子大赚特赚,突骑施人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又一个平静的夜晚过去。寅时刚过,一阵嘈杂声中参杂着令人毛骨悚然的猎猎皮鞭声,整个矿山开始活跃。骨咄矿山的监工,十数名昆仑奴拿着皮鞭驱赶着疲惫不堪的三千唐奴起来挖矿了。神情麻木的奴隶们汇集在一起,动作机械地来到摆了几个水桶的空地,等候着喝一口冷水,然后就必须得与大山作战。
这两天,还没有人到过这里,把乞史城所发生的一切告诉任何人。当初为了保密起见,忽必多下令在矿山里建立了一个补给站,里面堆放有足够数千人食用数个月的粮食。除非是补给时间,否则,一般不会有人到这个矿山里来,误闯进去的都被抓了起来当奴隶使用,就连货物的进出也安排在与补给队同样的时间。
“该死的昆仑奴,欺人太甚!这样苟活着,还不如与他们拼了!”
一个壮汉的忿忿道,清冷的凉水刚刚把他体内的睡意给驱赶走了。


☆、唐奴三千 (2)

“唉,省点吧,就算现在放你跑,你能跑到哪里?。”
身旁的一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汉子伤心道,眼睛带着一丝恐惧,望向头顶上的半空,那里,有令他恐惧的东西。
吃饭喝水的空地上,有一块巨大的石头,在巨石旁边,竖立着十多根木头,每根木头上倒吊着一具无头腐烂的尸身,山风拂过,诡异地晃荡着,时刻提醒着矿工们,死亡,距离他们是如此之近。这些尸身会一直吊在这里,直到有新的尸体来替代,而尸体的头颅都被割掉了,与其余数百颗头颅一起,整整齐齐地被摆成了一座小山,堆放在进矿山的路口出入处。栗特人轻蔑地说了,这是逃亡和反抗的榜样。
还有,在矿山北面的一条的山沟里,时不时传来恐怖的狼嚎声。
整个矿山,一直保持着三千余奴隶的规模,不断有新来的奴隶替代死去的奴隶。那些熬不过劳累倒下的,不屈逃亡的,结果是通通被送到了那条山沟里,至少有数百名无头同胞长眠在那里。运尸的弟兄说那里已经白骨累累,吸引了无数的野狼聚集在附近就食,夜晚,山沟里闪烁着不知道多少双让人发寒的眼睛。
壮汉陷入了沉默,他知道,就算所有奴隶听命于他,起来反抗,恐怕也是有心无力。栗特人从来都不给他们吃饱,每天所食刚刚好让他们不至于饿死,高强度的工作量透支了每个人的体力,甚至严酷的冬天里都没有一件完整的裹体衣服。长年累月受到折磨的奴隶们已经赢弱不堪。
而且,那虎视眈眈的栗特骑兵都拿着弓箭弯刀,在唯一出入的路口守候着,仿佛是在等待着又一场狼捕羊的游戏。
壮汉不甘心,一年以来,他已经忍受了无数的非人折磨,再不逃亡,这里将是他的最终归宿。对于他来说,死亡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劳累而亡,估计还能苟且偷生一段日子,另一种是倒在逃亡的道路上,兴许还有一丝生机。
壮汉捏紧手中的武器,一把木柄尖镐,是他用来向大山索取的工具,随着人流边走边凝视着与挖矿地点相隔一箭之地的雪松林,那树林在半山腰上,山峰看起来不是很高,应该可以翻越过去。他已经留意了很长时间,午后有一个机会可以偷偷跑入雪松林,只要趁着昆仑奴偷懒去躲避毒辣的阳光的时候,他完全有把握不被发现。
他知道被抓住的后果。但是,如果不尝试,埋藏在心中的仇恨何以得报?整整一年了,这种日子何时才是头?
朝食时间在辰时,等待奴隶们的只是一顿难以下咽的粗粮,没有多余的休息时间,昆仑奴挥舞着皮鞭驱赶他们回到工作岗位又继续挥洒汗水。午时,可以喝水休息大约一柱香的时间,这个时候,机会出现了……


☆、唐奴三千 (3)

第22章逃亡
与唐奴相比,昆仑奴要懒散得多。
和平时一样,一到正午,昆仑奴准时不见人影,这里的人都知道,昆仑奴偷懒躲避烈日的阳光去了,尽管太阳不可能再将他们晒得更黑。
劳累了半天的奴隶们,仿佛得到了大赦,纷纷朝山脚走去,喉咙已经干渴得要冒烟。故意落在人流后面的壮汉候着一个无人注意的时机,一溜烟快跑,借着嶙峋巨石和茂密草丛掩护,如愿地躲入了雪松林里。
昆仑奴数学的概念很糟糕,超过手指数量范围的东西都会让他疑惑,所以只有在傍晚时分靠着栗特人的帮组,才去清点人数。接下来,壮汉只要能翻越艰险的山峰,那么获得自由的机会将大增。
可惜的是,壮汉的喜悦没能维持多久,疲劳让他的动作迟缓了点,一个不应该出现的摔跤动作惊起了林子里的鸟群。
昆仑奴指手画脚地怪叫起来,栗特骑兵也发现了异常,随着一声吆喝,十来个骑兵拿上器,飞马而来。不过,马不能上山,到了山脚就得步行上去。
栗特骑兵骂骂咧咧,这么炎热的天气,这些奴隶也不给他们省点事,等会抓到那个该死的奴隶,就当众扒掉他的皮。
壮汉踉踉跄跄地穿越了雪松林,大口喘着气,努力地往上爬着,体力消耗非常严重。反观那些栗特骑兵,个个体力充沛。距离在一点一点地缩近……
山路异常难走,拖着疲惫的身躯,迈着沉重的脚步,壮汉不知道摔倒了多少次,又多少次从陡坡上滑落下来。
良久,壮汉抬头望去,山峰已经近在咫尺。突然,慌不择路的壮汉发现前路被一个近乎直立的徒坡截断了,一股悲愤顿时从他的心里涌出来“啊!”双手扯着脖子,痛苦而绝望地喊着。回首,栗特人狰狞的脸已经映入他的眼帘。
“让你跑,为何不跑了?”
一个栗特骑兵气喘吁吁地嘲笑着,用刀背狠狠地砍在被他踢到在地的壮汉身上。
“住手!”
一个唐人模样的士兵上前奋力推开了那个栗特兵,怒视着失足倒地的栗特人。
人数占有优势的栗特兵顿时嚷了起来:“公孙,你想干什么,违抗国王的意志吗?”
那个被叫公孙的毫不示弱,正色道:“你们虐杀的还不够多吗?士可杀不可辱。”
看着同胞受苦,公孙其实也于心不忍,不过,他实在无能为力。他也希望眼前这个壮汉能够幸运地逃出升天。他知道被抓住后,想痛快的死掉都是一种奢侈。所以,他也跟来了,有必要的时候,也许,可以帮他解脱。


☆、唐奴三千 (4)

仗着人多势众,栗特人围了过来,公孙以鄙视的眼神盯着他们,捏着弯刀的右手青筋毕露,一个声音从他的心底升了上来:忍无可忍,毋须再忍!
“混蛋,想找死吗?”
又一个唐人模样的人爬上了山,打断了一触即发的危机。
所有人都看向这个刚上山的人,这个人也是护都带来的,叫公孙遥武,武功不错,受国王的赏识被提拔为十夫长。而刚才那个维护奴隶的则叫公孙文远,这两人都是公孙家的忠心家兵。
官大一级压死人。这个道理放那都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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