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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关东军侵华罪恶史-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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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今年已76岁,下九里六经过那次大难的人只剩下我一个了。那年我25岁,家住在下九里六屯东头山根底下,日本兵是从西头进来的,听到炮响, 我们全家就从东头跑到上九里六,幸未遭杀害。北山根下的老麻家,听到炮响,大人小孩都往外跑,日本兵发现后,用枪把他们都打死了。事后我到现场,看见他家十几岁的小女孩死后手还捂着眼睛,可见,是在恐惧状态中被日军枪杀的。老人被挑死在炕上,女人抱着孩子被挑死在炕下,男人挑死在门前,一家12口横躺竖卧在血泊之中。康希久一家7口人,躲进猪圈,也未能逃脱敌人的魔掌,全部被枪杀。梁俊峰一家12口人,也被日军用刀都挑死在屋里,两个20来岁的大姑娘,被他们祸害后也被枪杀。余永录一家躲在萝卜窖里,敌人发现后,用机枪都给突突(扫射)死了。其余人家,除了不在家的没遭到杀害外,没有一个幸免。    
    日军撤走的第二天,我们回去收尸,当时看到遍地是死尸,到处是血腥味,尸首能认出来的就单埋了,认不出的一起埋掉。那时人死得太多了,究竟谁死了,谁伤了是说不清的。但能在敌人屠刀下活过来的人,据我知道只有4个,一个是老徐头,嘴巴被子弹从左边穿到右边,算是幸存者;另一个是王贞,他的大腿被打个眼子,当时昏死在血泊中,日军走后,他醒过来逃到河地高家街;再就是老金家娘俩,在炮轰时,她们躲在一条土墙下,尘土把娘俩身上盖了一层,没被日军发现,算是拣了两条性命。    
    日军在九里六的暴行,据桦南县政协文史办根据当地老户提供的情况和县志记载统计,被日军杀害的群众有600多人,全家灭绝的近一半。烧毁房屋700多间,死伤牲畜100多头(匹),毁掉粮食20多万斤。    
    土龙山农民暴动是日本侵略者野蛮推行移民政策促成的。在镇压这场暴动中,关东军出动的飞机使“土龙山附近十七个村庄被炸平,五千多农民被炸死”。从3月12日起,日军的疯狂报复和野蛮屠杀就开始了。据桦南县政协文史办的调查材料,土龙山惨案中,日军先后血洗村屯12个,烧毁70余万斤粮食,死伤牲畜290余头。日军用机枪扫射、刺刀捅、战刀砍头,以及火烧、水溺、严刑拷打等多种手段杀害我同胞。那一幕幕的惨景使幸存者不能忘怀。这次大惨案的幸存者和见闻者的回忆,使我们仿佛又看见了当年日军的残暴,土龙山无辜百姓的惨死,历史怎能忘记?    
    


第五部分:血腥屠杀——关东宪兵队及其暴行矫正院 万人坑 无人区(1)

    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除推行“三光政策”这一较为突出的表现形式外,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本节通过矫正院、万人坑、无人区三个较为典型的表现形式,揭露以关东军为首的日本法西斯在统治东北期间的罪行。    
    一矫正院    
    矫正院,全称矫正辅导院,有的叫做“保护监察所”、“更生训练所”等,虽然名称各异,其实质是一样的。1943年9月,日伪当局公布了《保安矫正法》和《思想矫正法》,标志着日本法西斯在东北推行矫正制度的法律基础的确立。    
    矫正制度是日本法西斯为维护其殖民统治和进行侵略战争的产物。1941年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以后,所谓“日满一体”的体制进一步加强。为了确保“大东亚圣战”,日本法西斯不断加强对海外殖民地的统治和掠夺资源。对于关东军来说,维持伪满统治的稳定,加紧掠夺东北资源,成为十分迫切的问题。关于维持伪满统治稳定问题,虽然在关东军的强大武力围剿之下,大规模的抗日武装斗争有所减缓,但由于日本法西斯的残酷统治,人民生活更加困难,各种问题不断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仍在增长,因此关东军认为需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治安对策。关于掠夺资源问题,日本占领东北后,就将东北作为侵略战争的战略基地。在关东军的控制下,伪满当局制定了两次“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和“北边振兴计划”等战争计划,以确保侵略战争的需要。为此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加以保证。虽然日伪当局在“七·七”事变后就颁布了《国家总动员法》和《劳动统制法》(1938。12),推行强制的战时劳动体制,但仍无法满足劳动力需求。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这个问题更为突出。于是日伪当局决定,在强化政治统治的同时,通过各种刑法以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这也是《保安矫正法》和《思想矫正法》出笼的一个重要背景。    
    为了达到巩固伪满政权,获取充足劳动力以保证掠夺的需要,两个“矫正法”别出心裁地打着预防犯罪的名义,提出通过“保安矫正”、“预防拘禁”等措施,“以资达到治安保持之目的”。为此,对于“有犯罪之虞”者,必须进行矫正。所谓“有犯罪之虞”者,包括“浮浪”、“劳动嫌忌者”和“可能犯有政治罪者”等。这里提到的“浮浪”和“劳动嫌忌者”,表面上是指无业者和流浪者,实际上是为搜刮劳动力找借口。总之,只要被认为“有犯罪之虞”者,都会被押送到矫正院,接受无限期的“精神训练”,即长期服苦役。这个“大东亚圣战决战下的行刑及保安拘留制度”,既是日本法西斯镇压中国人民的残酷手段,又可以获得大量无偿的劳动力,满足侵略战争的需要。    
    为实行矫正制度,日伪当局在原伪司法部刑事司的基础上设立了司法矫正总局,任命原刑事司长中井久二任局长。该局除接管原刑事司所掌管的伪满监狱(刑务所)行政外,主要是推行矫正制度。其主要工作就是在东北各地设立矫正辅导院。最初一批矫正院设在奉天、哈尔滨、鞍山、本溪湖、抚顺等五个城市,以后又陆续在鹤岗、密山、佳木斯、阜新等地增设了一批矫正院,至1945年,日伪当局在东北各地设立的矫正院达几十所。在有的地方虽然名称不同,如奉天的“济生院”、伪新京的“更生训练所”,但其实质基本相同。在一些较大规模的矫正院之下,还设有矫正分院。如鞍山的矫正辅导院本院有1500人,分院有800人;抚顺的矫正辅导院本院有800人,分院有250人左右。1945年3月,甚至还在抚顺设立了“少年矫正辅导院”,不到一个月,就关押了500人。直到日本投降之前,日伪当局还计划在西安煤矿建立一个辅导院。《满洲动乱下の矫正》第424~425页。    
    矫正院中如此之多的“嫌疑者”都是以什么“罪名”被抓进来的呢?    
    日伪当局抓捕“嫌疑者”采取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平时的“个别索出”(即个别逮捕)。李春荣是一个被扣上“莫须有”罪名抓进矫正院的例子。李春荣是家居绥中的小贩,由于对日伪警察的敲诈不满,去县里告了一状,便引来的灾祸。1944年9月,李正走在串亲的路上,被警察带走,在毒打逼供下,被扣上“经济犯”的罪名,送进了千山矫正院(后又转到弓长岭矫正院)。在矫正院里受尽了折磨,直到光复才得以回家。《绥中文史资料》第2辑。有的人就因为卖了自家西瓜,就被扣上“经济犯”罪名关进了矫正院。二是集中的“一齐索出”(即成批抓捕)。1943年11月,在哈尔滨道外船厂做工的40多人,突然被抓了起来,未经任何审讯,就被绳索捆住,用闷罐车送到了弓长岭矫正院。《苦难与斗争十四年》(下),第56页。又如1944年春,日伪抚顺市警察局,在抚顺闹市区以“抓浮浪”为名,一次就抓捕无辜群众300多人,经酷刑审讯后,将其中250多人送进了抚顺矫正院。伪满史料丛书《伪满社会》,第131页。    
    为了使用劳动力方便,日伪当局大多将矫正院或其分院设立在矿山、工厂附近,并建有严密的防范设施。如伪奉天矫正院周围设有电网。进了矫正院与进监狱是大同小异。矫正院可以说是日本法西斯统治和迫害人民的别出心裁的产物,是德国法西斯集中营的又一翻版。被抓进矫正院的人,不仅在肉体上受折磨,担负沉重的劳役,过着非人的生活,而且在精神上要强迫接受“矫正”,身心两方面都受到严重摧残。    
    首先,进了矫正院就失去了人身自由,成了日本法西斯驱使的“奴隶”。各矫正院周围大都用高墙和电网围着,派有重兵把守。被矫正者进入矫正院后,都要强制换上写有醒目“犯”字的号衣,外出劳役都由荷枪实弹的军警押送。为防止被关押者逃跑,有的矫正院对被关押者剃眼眉或割衣袖。    
    其次,处于非人的生活状态。据曾被关押在弓长岭矫正院的刘万忠回忆《绥中文史资料》第2辑。:住的地方是对面大炕,破玻璃窗户四面透风,睡觉时以鞋当枕,和衣而卧。冬天墙壁挂满霜雪,冻得睡不着,起床时身边都是霜雪。夜间大小便时必须几个人一起去,还得赤身裸体,与睡觉时必须穿衣服正好相反。有一次我上厕所忘了脱衣服,被辅导士发现,打了一顿耳光。吃饭是一日两餐,都是发霉的秫米稀粥,副食是每顿一条一指宽一寸长的咸菜。吃饭前都要盘腿正坐,低头默祷,然后才准吃饭。由于饥饿人们不得不以吃树叶和烂棉絮,甚至有的人竟把监房里的老鼠抓住吃了下去。《不能忘记的历史》第276页。就连当时担任过伪司法矫正局保健科长的日本人松冈功也认为,犯人是处于最低的生活水准之下,已经到了“人类的极限以下”。《满洲动乱下の矫正》,第13页。    
    


第五部分:血腥屠杀——关东宪兵队及其暴行矫正院 万人坑 无人区(2)

    第三,除生存条件极端恶劣外,日伪当局还人为地制造苦难。例如,关押密度极高就是一个严重问题。据在伪奉天监狱担任过文书的铃木信司回忆,本来只能关8个人的监房,却硬塞进去30~40人,结果犯人只能人挨人地坐着,动弹不得。如果有人出去“方便”,回来就没有自己的位置。在这种环境下,有的人竟是这样坐着死去的。《满洲动乱下の矫正》,第356页。    
    第四,沉重的劳役。由于日伪设立矫正院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所以尽管矫正院的条件极端恶劣,但日伪当局始终实行“矫正即劳动,劳动即矫正”的原则,强迫被矫正者进行沉重的劳役。据刘万忠回忆,每天4点钟起床,在每道深30米的矿井里干12个小时活,常年不见太阳。作业任务是每人每天装3车,共计18吨,完不成不许出井。延长一、二小时是常有的事。不仅劳动时间长,强度大,而且还不许休息,如因疲乏直直腰就要挨打,有一次我一直腰,立即挨了3镐把。更严重的是在掌子面不许四下观望,因此常有被落下的矿石砸死的。最危险的是冒顶,有一次冒顶,正在作业的全小队90人都被砸死了。《绥中文史资料》第2辑。更甚者还有给“辅导工人”带着镣铐迫其工作的。    
    第五,在肉体上和精神上施行残酷的“矫正辅导”。所谓“思想矫正”,实际就是进行奴化教育,宣传所谓“大东亚圣战”。而对于敢于反抗或破坏“院规”者,则施以酷刑。按照《矫正辅导院令》,对“辅导工人”必要时可以使用刑具。毒打、带铐、上滚笼等刑罚手段多种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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