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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陈暑秋的声音,林夕梦就像抓到了救命绳:“快!快!卓其疯了。”
“怎么了?”
“你……你……你没听见砸门声?”
“听见了,是谁砸门?”
“是卓其,我中午把东西拿出来了。卓其现在发现了,就在门外,像条疯狗。你赶快来想办法,你的司机知道我这里,你让他开车送你过来。快!”
“好。”
林夕梦刚放下电话,门外没有了动静,估计卓其再三砸不开就走了。她又给陈暑秋电话:
“卓其走了,可能回你们公司了,你赶快回公司去吧。”
这时,林晨爽笑吟吟地示意她向楼下看。
原来,在她所住这栋楼的前面,已有两辆轿车停放在那里,车里面的人不时地盯着这个窗口,时刻听从这窗口发出的号令,只要这里一有动静,他们就会绕过来冲上来。林夕梦只看到林朝阳,其他人没看清。
林夕梦释然了,是父亲,一定是他,是他找来人保护我的,她不禁哭了起来。在这个家庭里,父亲是一头猛虎,母亲是一只母鸡,母鸡生养一群小鸡,保护责任便是猛虎的。只要谁敢动这群小鸡一根羽毛,无论是谁,天王老爷子也不放过。自从林夕梦执意要嫁给卓其,她曾令父亲多么地失望过啊,她曾多么地希望卓其能使她在父母面前抬起头来,使她在父母面前有所交待啊。然而,这一切都失败了。这还不说,现在连离婚都连累父亲,让他为此大动肝火,而又不得不为她操心。看来,此生注定她既不是一位好母亲,又不是一个好女儿……
正在林夕梦为自己对不起父亲而万分难过时,电话铃响了。
此时此刻,林夕梦一听到父亲的声音,真是百感交集,低低地叫了声:
“爸爸”
“别怕!卓其要胡来你别怕!房子的事我知道了,你都给他!你嫁给他的时候也没有房子,现在要什么房子!不要!!”
林夕梦流着泪答应着。
果然,陈暑秋熄灭了卓其头顶的怒火,使卓其冷静下来。再加上林夕梦的釜底抽薪,他感到无路再择,一旦继续闹腾下去,说不定家庭财产和房子不得独吞。晚饭时,卓其来电话,很温和地说,“明天去街道办事处协议离婚。”
《一个走出情季的女人》四十四(3)
办理完协议离婚手续,两个人走出街道办事处,卓其对林夕梦说:“我们两个现在扯平了,谁也不欠谁的了。”
“卓其啊,你是在用这些财产来抵偿我给你的伤害;那么我呢?这十多年里你给我的伤害用什么去抵偿?”想到这里,她的泪水哗哗地流下来。
《一个走出情季的女人》四十五(1)
林夕梦越来越感到人这个生命体的奇妙。
她热烈地狂爱樊田夫,视这个男人为她今生今世生命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渴望得到这一部分超出了她对自己生命的珍惜。然而,当她为了得到这个生命的一部分而三次回家与卓其离婚时,都失败了。她始终没有勇气走出那个生活十五年的家门。这是为什么?难道樊田夫不值得她为之舍弃这个家中的丈夫和孩子?不知道,她真的不知道。
当她抛开对樊田夫的渴望,抛开渴望得到这个男人的希望,把这个男人视为可有可无的一个普通人时,为拥有自己爱的权利,为卓其得到被爱的权利,她竟然勇气十足,力量陡增,义无反顾地离开了家门。
这是她第一次抛开感情色彩,运用理性来思考她的人生之路,竟然发现自己是如此地轻松自如。从前,她是自己感情世界的奴隶,一切受感情支配,整年整月整日地背伏着沉重的十字架,为爱而生,为爱而活,为爱而死。现在,猛然醒悟,从感情世界里一下子站立起来,抖落掉那一身沉重的情感,用理性去主宰这些情感,竟然发现自己成了感情的主人,不仅可以享用这些感情,而且可以享用到支配这些感情的权利。这不仅没有削减从前感情世界里的幸福,而且奇迹般地扫除了从前感情世界里的一切痛苦。
她不得不这样去想,一个情感丰富的女人,一旦把握理性这根缰绳,那么,幸福就在她手心。而从前的她是何等地愚蠢啊!为了爱樊田夫,她差点儿把自己给丢失了。为了樊田夫,她可笑得去想方设法增肥,可笑得去留不适合自己的长发……拿留长发来说吧,她在樊田夫说服下留了近半年头发,他甚至在电话里都询问她的头发是否长长,长多少。她知道长发已不适合自己,在北京几次想剪掉,但每次想到樊田夫的希望,就只好留着。而就在几天前她们相见的十几分钟里,樊田夫望着她刚刚长过肩头的长发,毫不留情地说:“你不适合这个发型!还是剪那个短发好!”她又气樊田夫,又怨自己,毫不犹豫地去剪成短发。望着镜子里自己那理想的形象又回来了,她喜出望外。樊田夫说:“这样多好,这个发型最适合你,这是我的专利。”她不禁责怪道:“是你让我留长发,我留了快半年,你却又嫌,一句话让我去剪短发。你是存心不良,让我这几个月在北京那么多人面前现出一副难看的形象。”樊田夫说:“一点儿不错!只要你离开我,我让你留什么发型,穿什么衣服,你就得留什么发型,穿什么衣服。”这个该杀的男人!她恨道:“那我现在这样漂亮回北京你就不怕?”他笑道:“过了危险期。”她猛然意识到,不要为迎合爱人,而去做自己认为不应该做的事,或放弃不应该放弃的事。那样当你失去自我的时候,也是爱人放弃你的时候。一切为了自己,这样才不至于失去自己。只要自己存在,就不怕得不到爱人。
当她连自己也丢失了,樊田夫还再爱什么?
她洗头,化妆,打扮,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浓密齐眼的刘海,齐耳的短发,蓬蓬松松,微微向前弯着,顺额骨侧向腮下流畅地画出两道优美的弧线,在这两道弧线中间,一张丰满湿润的红唇被醒目地衬托出来。高大优美的身材,穿一件红色高领套头羊毛衫,黑褐色紧身羊毛长裤,黑羊皮高腰靴,一袭黑色厚羊绒披肩,披肩上点缀着几道红色装饰条纹,浑身上下,生机勃勃,风采绰约,拥有的只有成熟,理性,奋斗,执著,优雅和魅力,除此而外再也找不到一线刚刚动过手术的痕迹。
令她惊异的是,那双眼睛,竟然再也找不到一丝忧郁,像是两团火焰,正在燃烧着希望。
她的体内又涌动起对明天热烈的渴望。
她不得不感谢上苍,是上苍赐给她生命里永远燃烧不尽的激情;她不得不感激父亲,是父亲赐给她生命里永远充满必胜的信念。
林夕梦不由得想起袁军的离婚。离婚后袁军的妻子周芬会是一种什么状态?樊田夫告诉她袁军离婚时,显示出震惊万分的神态。他摊开两手说:“老袁哪个地方不好?弹、拉、吹、奏无所不通,五官端正,仪表堂堂,在外面没有不说好的,在家里更是出名的模范丈夫,洗衣、做饭、照料孩子,家务活全他包了。周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她竟然提出离婚,这简直不可思议。”这番话如果是从一个村妇口里说出来,林夕梦会感到很正常;却没想到樊田夫也这样认为,她感觉到万分震惊。
《一个走出情季的女人》四十五(2)
整个梧桐到处沸沸扬扬,议论这场突如其来的婚变。柳领弟甚至天天往红星装饰公司跑,到处去确认这婚变是真是假,进展如何,把打听到的消息随时传播到三十九中学校园。于是,大家奔走相告:林夕梦下海翻船了;林夕梦家破人亡了;林夕梦去北京不到一个周就跟别人上床了;林夕梦就爱出风头,下海赶时髦,连离婚都赶时髦;十七岁搞师生恋,现在又跟老师闹离婚;林夕梦被卓其赶出家门已身无分文,红星那里她也回不去了;樊田夫那人多正统,他怎么可能让公司有这样的人,即便他能容忍,樊家另外那些兄弟们是无法容忍的;等着瞧吧,林夕梦今后……
林夕梦充耳不闻,付之一笑。她要回北京去了。她已经给慕宏宽去了电话,提出一旦卓其要他做媒人,他务必帮忙,这是她现在唯一的请求。慕宏宽对林夕梦提出的事从来不拒绝,这一次他颇犹豫一番,还是答应了。晚上,林瑾儿和林朝阳都聚到林晨爽家。林瑾儿已经大学毕业,正在准备考研。
林夕梦叮嘱他们说:“从今以后,谁也不许在外人面前说出一句有损卓其形象的话,你们必须像从前一样维护他。就离婚这件事,毕竟是我要离的。我外遇,是我的错误,解体这个家庭双方都很痛苦。”
林夕梦放下电话,林晨爽和林瑾儿都哭起来。林晨爽一边塞给她一叠钱,一边责怪说:“我是没读过大学,文化水平低,我却怎么也不明白,丢人的事都让你做了。等着看吧,复婚时你再丢一次人。”
林瑾儿长到这么大,从来没有责备过林夕梦,这次一责备就成了抢白:“就你不好!爱一个人就必须对他终生负责,否则当初就别接受这份爱。既然你当初接受,又怎么可以不对他负责?又怎么可以再去爱别人?”
林夕梦对这些责备只能听着,吃不了兜着走,没有发言的权利。能否复婚,那是以后的问题;至于丢人,她的词典里早已没有这个词,只要她想复婚,即使全世界的人对她嘲弄讥笑,她都不会放进眼里。但是现在,她是义无反顾了。
林朝阳见林晨爽和林瑾儿指责个没完,站起来制止道:“行了,行了,这是姐姐自己的事。你们能知道些什么?就姐姐不好?我才不信!丢人,丢什么人?我不怕!看谁敢在我面前说姐姐离婚的事!好说好道行,一旦说出难听的话来,不挖出他舌头我就不是林朝阳!”
大家谁也不再说话,屋里静悄悄的。正在这时,电话铃又响了,林朝阳去接,然后把话筒给林夕梦,说是父亲电话,找她的。林天明在电话里说:“夕梦,放心大胆往前走。以前的事我一概不再追究。谁也有年轻的时候,年轻人犯错误在所难免,可以原谅,但以后就不同了。”
“我知道,爸爸。”林夕梦分明地回答。
“你上学的费用全包在我身上,我林天明无非权当再培养一个闺女。但是,你必须给我把路走正,走歪了别怪你爹不客气!”
林夕梦赶紧答应,并向林天明发誓。
《一个走出情季的女人》四十六
在去机场的路上, 樊田夫阴沉着脸,要林夕梦向他发誓,无论怎样,她也不能离开他。
“只要你不逼我,我就不离开你。”她说。
“不行!即便我逼你,你也不能离开我。你必须发誓。”
“我不!我已经对天发誓,今生今世,再也不做有妇之夫的情人。”
“那么,如果我逼你,你就离开我?”
“是你逼我,而不是我要离开你。”
“怎么个离开法?”
她不说话。以前她曾说过,如果哪一天她离开他,只有两种方法:一是去死,二是到一个永远让他找不到的地方。
“夕梦,你必须答应我,我无论怎样逼你,你绝不能去寻短见。只要你想想,那样就好像我被人剥光衣服,用利刃将我身体割成碎片,然后用滚油去烧,你愿意吗?”
她拥紧他,试探着说:“我不愿意。那么,我将到一个你永远
也找不到的地方。”
“这也不行!我找不到你,我把自己脚趾用刀剁下一个,然后,一个一个地剁,十个脚趾剁完了,我再剁手,十个手指剁完了,我挖我的双眼……当你见到我的时候,我已经血肉模糊。我说得到就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