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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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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装死。因此日本人不再注意我,我才躲过一死。之后,我听到了房屋燃烧的声音,心想我们全家大概已经都死了。因为害怕被发现,我在森林里饿着肚子呆了一夜。 
第二天,当日本兵走后,我才从森林里出来,我见到所有的房屋,包括我家的屋子都已经被彻底烧塌了。我估计损失大约有50万元。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2)   
我所有的家人都被杀掉了,他们包括我的父亲吴紫语、母亲郑氏、兄长吴谭安、妹妹吴承娘、胞妹吴定娘和胞弟吴金生、吴金喜、吴谭喜。这就是我们家所遭遇的一切。我认为日本政府应该负责一切后果,给予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3日。王伍尾6. 蒙难者:王伍尾,男,20岁,农耕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Parit; Tinggi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20日。 
投诉人资料: 王伍尾(Wong Ng Wee),男,70岁,脚车修理工,祖籍客家,身份证号3557316,现住于森美兰州瓜拉庇朥县德拉积甘榜亚逸依淡万巴(BT。 16/2 Terachi Kuala Pilau N。 Sembilan),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港尾村内石叻门山顶区(Parit; Tinggi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投诉内容: 我叫王伍尾,在二战期间被日本人抓住,被灌肥皂水,被拳打脚踢,我在日本人那里受了各种各样的酷刑,看看我光秃秃的手指,看看我瘦弱的身体。我不能过上正常的生活。我能向谁寻求补偿?日本政府应该补偿我所遭受的一切伤害。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5)邓亚梅7. 蒙难者:邓保,男,46岁,务农熊玉香,女,62岁邓监兴,男,24岁邓亚梅,女,14岁蒙难地点: 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邓保之女邓亚梅(Teng Ah Moy),65岁,退休,身份证号1645017,现住于A3 Kampung Baru Rahang Sban N。S/No。3220 Jil 32 Tmn Kayak; Seremban; N。S。Malaysia,邮编70450。日本侵占时住址: 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6日,一队野蛮的日本兵骑车闯入了庇朥港尾村。他们屠杀了几百位村民,其中包括我的父亲邓保、母亲熊玉香和哥哥邓甘兴。我也身中18刀,但我幸运地活了下来,在被刺伤以后,我昏了过去,躺在尸堆中三天三夜都没有醒过来。一些好心的村民救了我。他们细心地照料我,直到我能够下地行走。在那时,我只有13岁。此后,我的生活是非常凄惨的。谁该对我的遭遇负责呢?当然是日本人。我该不该为自己的悲惨遭遇索取赔偿?当然应该。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此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12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6)陈谭娇8. 蒙难者:陈王,男,40多岁,胶工尤娣,女,胶工陈王之子,10岁陈王之幼女,5岁陈谭娇,女,8岁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陈王之女陈谭娇(Chen Tam Kui),54岁,身份证号0229213,现住于NO。233 Tampinrd Kuala Pilah N。S。。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我叫陈谭娇,1942年3月16日,日本兵在瓜拉庇朥的港尾村进行了大屠杀,我在这场屠杀中被刺了九刀,我的父母和我的哥哥及一个妹妹都在屠杀中被杀害了,我幸运地活了下来,因为我的大伯救了我。你能够想像那些刀伤给我带来的痛楚吗?许多人帮忙给我治了好几个月,我在8岁小小年纪受了这么重的伤居然还能活下来,真是上帝保佑。那些残忍的毫无人性的日本人杀害了我的家人,并且刺伤了我,你说,我能原谅并且忘记他们吗?我要提出索赔。日本政府应该承担责任,并且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7)冯梅妹9. 蒙难者:冯维启,男,35岁,商人冯维启两个儿子冯维启之女冯梅妹,女,14岁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香蕉芭。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5日。 
投诉人资料: 冯维启之女冯梅妹(Fong Mei Mei),64岁,退休,身份证号1147760,现住于No。7。Y4;Block A;55200 JiL;Hang Tuah Kuala;Lumpur;Malaysia。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金马士。 
投诉内容: 我叫冯梅妹,1942年3月15日,我和父母及两个弟弟、一个妹妹住在森美兰州瓜拉庇朥的港尾村。那天,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日本兵押着我们离家,我们和另一些村民被命令排成一队,毫无人性的日本兵把我们带到另一个地方,我的父亲和弟妹都被杀死了。我和母亲却侥幸未死。妈妈和我虽背后中刀,也应声仆倒,但伤势不重,很清醒,本着求生本能,妈妈在我身边叫我装死勿动。我和我的母亲过着非常艰苦的生活。我们希望日本政府站在人道立场,遵守人类基本人权,还给我一个合理的赔偿,因为我们的亲人无辜惨死在日军的尖刀下,日本政府有什么理由不给我们补偿?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3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8)白亚银10。 蒙难者:张亚莲,女,34岁,耕种白炳水,男白亚妹,女白亚香,女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张亚莲之女白亚银(Pok Ah Ngan),59岁,家庭主妇,祖籍广东,身份证号1586725,现住于柔佛州麻坡(45 Jalan Abdullah Muar Johor),邮编84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6日,日本军队在瓜拉庇朥的港尾村杀害了我的以下亲人,他们是: 我的母亲张亚莲、姐姐白亚妹、妹妹白亚香和弟弟白炳水。他们是和另外许多人一起遇害的,我当时也在即将遇害的人群中,但我躲过了日本兵的杀害,因为当我见到鲜血从其他受害者身上喷涌而出时,我就晕了过去。当我恢复知觉以后,我只见到周围的地上满是鲜血和尸体,你能想像到一个8岁的孩子是如何面对这巨大的悲痛的吗?我不敢哭,只是拼命甩开两腿跑去寻找帮助和庇护,我走遍了全村,可是一个人也找不到,我就这样饿着肚子无依无靠地走了两天,直到一对好心的夫妇收留了我。你怎么看待这些毫无人性的日本人?你说他们还是人吗?是谁给了他们如此大开杀戒的权力?你能想像得出我的家人都被杀光后我的悲痛吗?那么谁又该对这些事件负责呢?虽然惨案已过去半个世纪,我认为日本政府应该本着人类道德心,尊重人权与人道宗旨,合理赔偿受害人家属后裔。日本政府更不应该执行强盗的政策,而宁愿永远成为一个没有人道的国家。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2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9)吴梅兰11。 蒙难者:吴留,男,55岁,胶工冯萍,女,47岁,养鱼冯平光,男,22岁,杂工吴苟,男,22岁,杂工吴谭金,男,16岁,学生吴亚虾,男,14岁,学生吴小个,男,10岁,学生吴亚发,女,8岁,学生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今名巴力丁宜)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吴留之女吴梅兰(Yoo Mue Lan),70岁,家庭主妇,祖籍新惠,身份证号2484095,现住于丹绒怡保大街33号(No。33;Pekan Tanjung Ipoh N。S。),邮编715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我想讲出我的悲惨经历以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马来西亚日治时期的那些日本兵有多么的凶残。我出生于一个贫寒的八口之家。在1942年初,我的父亲吴留,母亲冯萍,舅舅冯平光,哥哥吴苟,弟弟吴谭金、吴亚虾、吴小个及妹妹吴亚发住在港尾村。他们都是农民,作为农人,大人从早忙到晚,他们从不招惹谁,也不伤害谁,但他们突然间就被杀掉了,是谁夺去了他们的生命?是那些日本兵。日本人连一声警告都不曾有过,问也不问,也不作任何说明,在一天之内就杀害了我家的这八口人,亲人们的尸体被抛在空地上任鸟兽啄食,空气中充满了尸体的腐臭味,各种小虫遍布地面,没有人敢从附近经过。你想像得出当时的情形吗?你怎样看待那些日本兵呢?他们是人还是野兽?这些日本人还配生活在人类社会中吗?谁应该对这一事件负责?我认为,日本政府应该对那些受日军伤害的人们进行赔偿。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3)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19日。 
12。 蒙难者:李风,男叶娥,女李福,男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5日。 
投诉人资料: 李风之子李辉(Lee Fui),69岁,退休,祖籍客家,身份证号0525551,现住于Apt。 Blk 34 Stra Thmore Aye 3181 Singapore。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5日,当时我17岁。这一天,一队骑车的日本兵闯入了瓜拉庇朥港尾村,这些士兵随身带着步枪和刀。村长首先慰劳了他们,因为他被告知,这些日本兵是来检查村里的居民并分发口粮的。我却跑开躲了起来。欢迎仪式结束后,日本兵命令所有的村民到一块空地上集中,并分组排好,一组组的村民被带到村里的不同地点,并在那儿被杀掉。我的父亲、母亲和哥哥就在这些被日军杀害的人之中。惨案发生迄今已经过去52年了,日军当年草菅人命,我们家族遭受生命财产双重损失,我们这些受害人的后裔,不希望日本政府一味奉行强盗的宗旨,始终宁愿违背良心,不肯尊重人权,令人感到遗憾。假如日本政府真有维护世界和平和执行民主人权的政策的诚意,必须妥善解决我们的问题,这样才有资格称作一个民主人权的国家,因为你们拖欠我们的血债还没有解决。日本政府应当对当年的滔天大罪负责,必须对我亲人的被害进行完全赔偿。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0)李少明13。 蒙难者:熊玉香,女,家庭主妇郑×兴,男,教师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熊玉香之外孙李少明(Lee Sau Min),男,53岁,商人,祖籍客家,身份证号1558049,现住于158,K。S。M; Kg Larong Jelebu N。S。,邮编716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庇朥炎端伴。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6日,一队日本兵带着罪恶的目的骑车闯进了港尾村。起初,村长赶去慰劳他们,村长告诉村民们这些日本兵是来给他们发身份证的。但随后,村民们遭到了屠杀,几百名村民被杀害,日本人甚至连一个月大的婴儿也不放过。我的外婆熊玉香、舅舅郑×兴也在遇害者之列。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外婆和舅舅的无故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6日。 
何振平14。 蒙难者:何伍贵,男,44岁,小商人钟远娇,女,72岁叶玉娣,女,38岁何志兴,男,15岁何金莲,女,13岁何伍贵另外三子女,9岁,7岁,5岁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何伍贵之侄何振平(Hor Ching Peng),68岁,退休,祖籍广东惠州,身份证号 2004595,现住于芙蓉沉香路738号,邮编70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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