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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经了这一劫,也不愿在杭州城再呆下去了,就辗转来到了建康府,也就是现在的南京。两个人毕竟有手艺啊,又出身低层,肯吃苦,先是帮人干点私活,将就着养伤、生活下来,但又怕郡王府的人再来抓,所以还是隐姓埋名着。
说崔宁以前做的那个献进宫里的玉观音,皇上有一天拿着把玩,不小心把观音手上的一串玉珠弄坏了,心里就很不开心。大内总管心细,一看观音底下刻着雕刻工匠的名字〃崔宁制〃,于是就从大内传出旨来,找到崔宁来修复这个玉观音。崔宁果然妙手回春,帮大内修好了这个玉观音。这下都帮皇上修过东西了,也因此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嘉奖,崔宁和秀秀夫妻俩心想,这下总不用再怕郡王来找自己麻烦了吧。于是,他们就大着胆子在南京开了碾玉店做生意。我们前面反复讲过,这两个人的手艺按现在论那都是高级技工一类的人才,所以很快在南京又做出了名声,家境也渐渐宽裕起来。
有一天,秀秀突然对崔宁说,也不知我父母在杭州怎样,我们现在条件也不错了,我想把二老接过来住。崔宁说,那当然好了。就专门花钱请了个人去杭州接秀秀的爹妈。
这去的人到了杭州找到璩家,只见房门紧闭,一问邻居才知道,原来秀秀与崔宁被抓回来的时候,二老到郡王府去哭诉、肯求,后来就没见回来。于是这人就赶回南京报信啊。可在他赶回南京的前一天,崔宁正在看店,却见璩氏夫妇衣衫褴褛地走进店里,一番哭诉,说当初女儿女婿被抓起来后,他们到处求情无门,又不敢再回家,只得到处流浪。流浪到南京才打听到女儿女婿的音信,这才找来。
崔宁与秀秀一听,感慨万分。去接二老的人回来后倒发现二老自己找来了,也就恭喜一番,没说什么。按道理说,一家人历尽磨难,终于团聚了,而日子又渐渐殷实起来,那应该也算是好事多磨,可以算是比较圆满了。可这样的日子会不会又像潭州那样被突然打破呢?
又是一个人改变了这种平静的好日子,这个家伙还是那个郭立。
这次郭立又是到建康府出差,正好路过崔宁的店面,正好与与秀秀夫妻俩撞个正着。崔宁和秀秀怒视着这个当初出卖了他们的小人,而这个郭立却吓得惊惶失措,转头就跑。崔宁叹口气,也不能把他怎样啊,只能骂一声:这个卑鄙的小人!
说郭立径直跑回了杭州,跑回去对郡王说,我又看见崔宁与秀秀了,他们在南京又开了家店。郡王说你放屁,诚心给我填堵是不是?郭立说真的啊,主子要不相信,我敢立军令状,赌项上这颗人头。你要同意的话,我这就回南京去把秀秀接来。郡王一听这话火了,毕竟两个人都是武夫,郡王就说好啊,你立军令状!于是这个郭立立下军令状就来接秀秀,秀秀听说郡王要见她,就安慰崔宁了一番,坐上轿子,跟着郭立来到了郡王府。郡王瞪大眼睛要看秀秀是怎么从轿子里出来的,可轿帘掀开,里面空无一人。郭立这下傻眼了,郡王大怒,说你装神弄鬼,纯心想弄个死人来吓我。于是拿出军令状,就把郭立给杀了。
原来,秀秀当初早已被打死在后花园,秀秀的爹妈为了给女儿女婿求情,被郡王府家人一顿痛打,二人举目无望,最后也投了钱塘江自尽。在大牢外等崔宁的秀秀和找上门来的璩氏夫妇都只是这一家三口不散的冤魂!
崔宁听说了杭州的事茫然若失,这一日走回家见秀秀正端坐在家中。崔宁知道她是鬼,心里很害怕,就说〃秀秀,你放过我吧〃!
秀秀说,你我原本好好的日子,都是被郭立这个家伙给害了,如今他得了报应,众人却已经知道了我是鬼,再也无法在阳间相守下去了。但你怎能与我分开呢,我们还是一起去过我们的日子吧。于是握住崔宁的手,两人一起倒地,故事就此结束了。
第28节:若于真情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5)
我要声明的一点是,我的讲述里有一个失实的地方,就是这个郭立其实没有死,他只是被打了五十军棍,只是我在讲的时候,实在是把这个家伙恨得要死,所以我才忍不住说他是被杀了。
这也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也就是秀秀如果是为了报仇才冤魂不散的话,她这个仇也报得太不彻底了。况且,如果说她为厉鬼要报仇的话,最应该去报复的该是那个万恶的咸安郡王啊,这个罪魁祸首怎么一点儿都没得到报应呢?这说明,秀秀化鬼根本不是为了报仇,那么又是为了什么呢?
这就跟我们前面所说的这个故事要为两位主人公选择刺绣和碾玉这两样手艺活有关了。
我们知道,才子配佳人的模式固然是浪漫,但浪漫当不得饭吃,对于市民生活而言,稳定而富足的生活状态才是他们最关心的事儿,而秀秀与崔宁的手艺就为这种稳定而富足的市民生活提供了保障。
另外,秀秀与崔宁的性格也是典型的市民化性格,他们向往小家庭的生活,小富即安,既不妄想飞黄腾达,也不奢望一夜暴富,但当困难甚至是磨难来临的时候,他们又能表现出极坚韧的承受力,在最困难的时刻也还畅想着明天的幸福生活,而这,正是市民化的典型性格。正是因为要凸显这种新崛起的市民文化的情爱,崔宁才不是一个书生,而变成了一个工匠,才子佳人的传统模式在宋代话本里算是被彻底打破了
后人在评论秀秀冤魂不散时,基本上都是说她为了快意恩仇,是像她主动追求美丽爱情一样,爱与恨都那么明快而激烈。我觉得这都没有读懂秀秀。这个美丽女子的最大的愿望,就是跟她爱的人一起安静地生活,我想她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就是和崔宁一起慢慢变老。所以,她才在最后〃执子之手,与子携死〃,她至死要的都只是一种生活!
至于崔宁最后的胆怯,那也是人之常情。我想,在他握着秀秀的手喝完孟婆汤,跨过奈何桥的时候,他一定会释然,一定会像当初带着秀秀逃亡时一样,用坚定的目光来呵护他们简单而幸福的生活!
如果说为了简单的幸福,秀秀的生死不悔,多少体现了女子的痴情。那么在平凡的市民生活中,同样也不缺乏这样痴情的男人。一个不会〃弄潮〃的〃弄潮儿〃乐小舍就算一个。
请看下回:乐小舍的故事〃一个不会'弄潮'的'弄潮儿'〃。
第29节:痴情若到深深处,生死风波总不妨(1)
第六回
痴情若到深深处,生死风波总不妨
乐小舍的故事
上回我说到,乐小舍是个不会〃弄潮〃的〃弄潮儿〃。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这个名叫乐和、小名叫小舍的小伙子是个杭州人,也就是吴地的人,古代苏杭地区都是传统意义的吴地。杭州有西湖,有钱塘潮,自古到今,天下闻名。尤其是到每年八月十八这天,钱塘江的秋潮是一年中最壮观的时候。自宋代开始,就有〃全民观秋潮〃的习惯,因此每年也都有被潮水卷落而丧命的人。所以北宋的时候就曾经出过法令不准人们去观秋潮,当然出发点是为了保护百姓的人身安全。但就像西班牙的斗牛节、奔牛节一样,虽然每年都有因此而丧命的人,但作为一种传统民间节日,普通百姓对它的热情也是政府法令所禁止不了的。所以到了南宋的时候,政府就取消了限制观潮的法令。不仅不限制观潮,还组织观潮,尤其允许民间艺人与百姓自行组织观潮时的各种表演。
于是到了大潮来的那天,杭州城万人空巷,大家都到杭州湾的两侧或顶西头去观潮。就有民间艺人和一些水性极好的小伙子不惧这最高达五米的潮水,跳入潮水中,不仅戏水,而且还能在水中做出令人瞠目的各种各样的杂技动作。
宋人周密写的《武林旧事》里头有一条〃观潮〃就说:〃吴儿善泅者数百,皆披发文身,手持十幅大彩旗,急先鼓勇,溯迎而上,出没于鲸波万仞中,腾身百变,而旗略不沾湿,以此夸能。〃就是说数百人,披发文身,手持着大彩旗,出没于潮水之中,还能保证这彩旗不湿,这水性那还得了!所以宋人潘阆就有一首有名的词叫《酒泉子》,记载了当时的盛况:
〃长忆观潮,满郭人争江上望。来疑沧海尽成空,万面鼓声中。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别来几向梦中看,梦觉尚心寒。〃
其中尤其是这句〃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是说当时吴地健儿的勇武与英姿飒爽,极为当时人所传颂,所以也就有了个〃弄潮儿〃的说法。
因为当时南宋积弱,所以人们对这种勇敢的〃弄潮儿〃行为就极为推崇,以至于我们现在还称赞那些敢为时代先的人为〃弄潮儿〃。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弄潮儿〃们才是时代精神的象征,才是女孩儿家最理想的伴侣。所以古人就有诗说〃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就是说嫁给那些商人、大腕、地产商,好像有了钱就有了一切,但唯独没有了爱与幸福,所以还不如嫁与这些勇敢、守信的弄潮儿。
南宋当时一个名叫喜顺儿的姑娘,一个大家闺秀,就一直怀揣着一个〃嫁与弄潮儿〃的梦想。所以当她到了出嫁年龄的时候,虽然有很多人到她家提亲,但她都不肯嫁。她在等,等一个〃弄潮儿〃。
那么,我们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乐小舍,他是不是个弄潮儿呢?
很遗憾,他不是,他甚至连起码的〃狗狍〃都不会,更不要说扯把红旗出没于潮水中了。而且乐小舍的身子很单薄,削瘦得很,他要下水的话,估计就只有〃没〃而没得〃出〃了。
那么不符合一个〃弄潮儿〃的条件,他又怎么能成为我们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与梦想嫁给弄潮儿的喜顺姑娘有了一段情缘的呢?
说起来,还要从〃两小无猜〃这个成语说起。
喜家是世家大户,为了子弟们的启蒙教育,开了私塾,宗族子弟都可以来上,这在古代叫做族学,你比如《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就是上的这种学校。这个乐小舍乐和的爹妈是个开杂货铺的,家里条件也不咋地,就把乐和寄养在他舅舅安三老家里。这个安三老跟喜家刚好是邻居,喜家因为有钱嘛,又乐善好施,就让邻居家的小孩儿也到自己的族学里来上小学,于是这个乐小舍与喜顺儿就成了同班同学。
乐小舍的名字叫乐和,我们知道这个乐平常是读〃快乐〃的〃乐〃,这乐和两个字和喜顺两个字凑起来刚好是当时年画里的一句特别流行的祝福语〃喜乐和顺〃。小学生是最喜欢给人起外号的,于是同学们就合称乐和与喜顺儿为〃喜乐和顺〃,还起哄说他们俩是夫妻俩。于是小朋友过家家的时候,乐和与喜顺儿就总是要扮夫妻的。《红楼梦》里说〃假作真时真亦假〃,我看啊,事实上反倒是〃假作真时〃往往就会〃弄假成真〃。在漫长而又短暂的小学时光里,这乐小舍还就真当喜顺儿是自己的媳妇儿了。老师上课提问,问同学们将来的理想是什么啊?这乐小舍的理想就很简单,就是长大了娶喜顺儿当老婆。
当然,回头看看,我们小时候的理想大多难以实现。甚至随着渐渐成熟,我们连小时候的理想是什么有可能都忘记了。所以当乐小舍在喜家私塾上了两年学,最终回到自己父母家之后,渐渐也就把这幼年的理想给忘了。
又过了很多年,当乐小舍长到了十五岁的时候,在古代这叫做〃舞象之年〃,男孩子已经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有一次,乐小舍进城到舅舅家玩,舅舅就带他和自己的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