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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幽灵-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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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此,她就把脑袋夹进了裤裆。    
    她说:“我恨男人!”她要报复男人,报复世界。她怀着复仇的决心,冲向一个个男人:蒙王甘珠尔扎布、日本陆军军官山贺、联队旗手山家亨、间谍田中隆吉、作家村松、右翼头子头三满、伪满最高顾问多田骏、投机家和巨富伊东阪二……她热烈拥抱他们,疯狂地与他们接吻,在床上翻腾搏杀,她摧毁自己,用灵与肉裂变的残酷武器去俘虏他们、利用他们、撕裂他们。她成功了,在日本她能影响“剃刀”首相东条英机,在中国能在立法院院长孙科手里获取蒋介石下野的机密。她赢得了一大把乱哄哄的头衔,甚至戴起大将的肩牌。她过着挥金如土、荒淫无度的生活。    
    “九·一八”事变后,金璧辉受日本主子的驱遣返回中国,利用夹在裤裆里的聪敏和美丽,从事间谍活动。    
    为了转移国际社会的视线,加速“满洲国”的独立,日本陆军特务机关驻上海特务田中隆吉收到板垣征四郎的一份电报,要求他在上海挑起事端,并拨来两万日元经费。田中隆吉拿出一万元交给金璧辉,同她商议了一个诡计。    
    1932年1月18日下午4时左右,日莲宗山妙法寺的5个僧侣经过上海三友实业公司门前时,该公司受到金璧辉鼓动的几十名工人突然袭击了他们,使3人受伤,有一个叫水上秀雄的不日死亡。受金璧辉策动的宪兵大尉重藤千春以报复为由,组织30名日本浪人烧毁了三友实业公司,并与中国警察发生冲突,警士田润生遭枪杀。    
    日本驻上海总领事村井仓松不失时宜地向上海市市长吴铁城提出蛮横要求:一、向日本道歉;二、处罚肇事者;三、负担伤亡者的医疗费和赡养费;四、立即解散抗日团体,取缔排日活动。日舰队司令盐泽幸一当夜对陆战队下达出动命令,进攻日军守区外的闸北。我19路军修筑街垒工事,奋起反击。“一·二八”事件爆发。    
    田中隆吉和金璧辉嫌不过瘾。于是,设便宴把在上海的资本家福岛喜三诱来,用手枪逼着他向三井财团总部发电,请团琢磨理事长要求帝国政府立即出兵。    
    蒋介石的不抵抗政策,使得事变以签定屈辱的《淞沪停战协定》而告终。    
    几天后的一个深夜,在烟雾弥漫的舞场上,田中隆吉用毛刺刺的腮帮磨蹭着金璧辉雪白的脖颈,满嘴喷着酒气说:“多亏这一击,满洲独立成功了!”    
    金壁辉参与导演了凌辱中国的“一·二八”事件,在此之前,她还把婉容皇后从天津秘密挟持到东北,为伪“满洲国”的成立立下了汗马功劳,可谓身手不凡。“七·七”事变前后,她潜入东北进行策反颠覆活动,与日本驻津特务机关谋划利用汪精卫建立伪政权,并拟将溥仪迎回北平,图谋复辟清王朝。    
    金璧辉名声大躁起来。报纸上登出她的照片,惊赞“川岛芳子是个天才”,是“活跃在战火中的魔女”;她甚至与风靡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欧洲女谍玛塔.哈丽齐名,被称为“东方的玛塔.哈丽”。日本作家村松根据她的传奇故事,写了一部叫《男装丽人》的小说,把她塑造成一个身穿特制军服,忙碌于中日两国之间的弄潮儿。此书当时成了风行日本的畅销书。    
    抗日战争结束后,这个像幽灵一样的女妖失去了神秘的力量。1945年10月10日,一群宪兵闯入金璧辉位于北平东四九条的家中,把她从床上叫起,反绑起双手,蒙上头,押上了警车。直到这时,这个把生命异化为一场闹剧的浪女还透过薄薄的蒙布,与她的秘书互作鬼脸。    
    戴笠亲自提审金璧辉,想从她嘴里挖出些重要的情报。当金璧辉告发军统特务马汉三曾从她那里搜走一柄九龙宝剑时,戴笠的心一紧。经详细盘问,多年来萦绕他心头的一个疑团终于有了线索。原来,当年孙殿英将东陵盗墓所得九龙宝剑赠给了戴笠,戴笠托马汉三带到重庆孝敬委座,马汉三被日军逮捕后将宝剑献给田中隆吉买得活命,田中隆吉寄存在金璧辉住处,马汉三在逮捕金璧辉时掘地三尺复得宝剑。    
    此剑修长的剑柄上雕着九条栩栩如生的紫金龙;剑体用镔铁打成,不锈不污,吹毛得过;鲨鱼皮的剑鞘上嵌满红蓝宝石和金刚石,在太阳底下华光灿然。此稀世之宝,是乾隆皇帝的陪葬之物。      
    戴笠得知古剑下落后,给马汉三传过话去。马汉三仓皇献出宝剑,并附带献上10箱价值连城的书画古董、金银财物,亲自押送到弓弦胡同什锦花园交给戴笠。他向戴笠说了一个保剑历险的故事。聪明绝顶的戴笠笑而不语。可是他没想到,他在飞往南京的途中,座机被马汉三手下安置的高爆力定时炸弹炸毁。戴笠被烧成一截黑灰棒,他左边臼齿上下镶嵌的6颗金牙,使他从另外的13截黑灰棒中被区别出来。九龙宝剑既是戴笠的死因,也是弄清他的死因的重大线索。    
    1947年10月8日,河北省高等法院对金璧辉进行了公审。她面施白粉,梳着油亮的短发,穿一件黑呢大衣,毫无愧色地走到被告席上。在受审中,她狡词巧辩,凡对自己有利的问题,即作出回答;对自己的罪行却讳莫如深,反问庭长:“你是怎么知道的?”还大言不惭地说:“我衷心热爱中国,尽管加入了日本国籍,还是发誓忠于清王朝。”    
    南京的《中央日报》和东京的《朝日新闻》作了如下报道:    
    “河北省高等法院于8日公审金璧辉(川岛芳子)时,法庭上出现了严重的混乱局面。因为是公审东方的玛塔·哈丽、著名女间谍川岛芳子,三千多名看热闹的人一齐拥进了小小的法庭。狂热的人群有的把窗玻璃挤碎,有的把椅子踩坏,造成一片混乱。由于无法控制秩序,公审不得不改期。”    
    经过多次审讯,1947年10月22日,河北省高等法院以汉奸、间谍罪判处金璧辉死刑。    
    被判处死刑后,她给小芳八郎秘书写了一封长信,无意之间活画出她难堪的人生。她写道:“我真的成了小丑,天才的小丑。报纸说,有人建议卖门票,把我当作玩物供人观赏,将收入用来救济贫民。监牢是人生的筛子,筛选出来的人就是伟大的人。像我这样被世人误解的人是很少的。人在临死之前,会变得非常了不起。‘花儿献给你……’我的命运使我变成了诗人,我写了很多诗。科长鼻子特别大,人们都叫他大鼻子,人们都管我叫二鼻子,而难友们却叫我‘傻哥’。再过5天就是新年了,我真想吃年糕、年糕菜汤和年糕小豆汤。我不愿意同人埋在一起,可以和猴子埋在一起,猴子是正直的动物,狗也是正直的动物。公审那天,法官问我为什么回到北平,我说因为我养的猴子得了痢疾病,大家哄堂大笑。这个庸俗的世界,没有人能理解我珍爱如命的就是猴子。那些要死而没有死成的人,应该成为世上的伟人、圣人,并由他们来进行统治,所以,人们应该常常经历一下内心的死亡线……”    
    而她并不甘于束手待毙。她发信给其日本养父川岛浪速,哀叹自己为日本尽了力,而今成了一个被人扔下的玩物和小丑。她要川岛给她寄一份伪造的户籍抄本,将第一王子宪章的次女、已加入日本国籍的廉子改为她的名字;另外,把她的出生时间推迟10年。这样,她就可以被证明是有日本国籍的日本人,不能以汉奸论罪;其二,如果她小了10岁,“九·一八”事变前后才是十五、六岁的少女,就不可能当“安国军”司令,犯下如此多的重罪。    
    这种做法不失为一根救命稻草。另一个名噪一时的女间谍李香兰,原被作为文化汉奸判了死刑,后来由于她被证明为日本人,而改判无罪。回国后她把名字改回为山口淑子,还当上了参议院议员。    
    金璧辉的律师们也在四处活动。她在日本的家庭教师本多松江为证明她是日本人,也在到处奔波,征得了三千人的请愿签名。本多在美国留学时曾与宋美龄有一面之识。但她准备来中国找宋美龄时,听到了金璧辉已被处决的消息。    
    清晨,监狱围墙里传出一记沉闷的枪声。7时过后,一副担架从监狱的后门抬出。记者们涌了上去,被血污涂盖的脸已无法辨认。日本长老古川大航认领了尸体,给它裹上白毛毯和花布,做完佛事,送往朝阳门外日本人墓地火化。    
    闹剧并没有就此打住。事后不久,北平的报纸就根据传闻登出消息说,被处决的不是金璧辉,而是同监犯刘凤玲,刘凤玲的母亲被迫以10根金条的代价出卖了女儿的生命。监狱官员先给了刘母4根金条,行刑后,刘母去索要另6根金条时遭殴打,再去则未归家。    
    金璧辉的哥哥宪立后来回忆说:“当时进驻北平的11战区司令孙连仲的夫人,是清王室的血缘亲族,我决定通过这层关系来营救芳子。孙夫人说:‘在行刑的时候,’可用替身换下芳子的生命,但需拿出100根金条疏通关节’。”宪立说到这里想起了什么,便打住了。    
    本多松江作了这样的推测:“当我听说死者的耳朵附近长着又密又厚的头发时,我立即想到这是替身,而不是芳子。”    
    无论怎么说,作为历史的金璧辉已经死了,所以,真实的金璧辉已经死了。这个死者是谁呢?她的衣兜里有几只毛粟子,手里攥着写着绝命诗的纸片。诗曰:    
        有家不得归,    
        有泪无处垂,    
        有法不公正,    
        有冤诉向谁。    
    诗是荒谬的。但它却真实地记录了汉奸在寻找灵魂的归宿时,普遍会遇到的难堪。       
    


第九章群奸被钉上耻辱柱

    陈公博吸完一支烟,慢腾腾地站起来,穿上深灰布面长衫,又戴好黑呢船形帽。他看了一眼显得不耐烦的法警,夹起两叠卷宗,走出了狱房。当步出苏州狮子口监狱的铁门时,看到有那么多摄影记者和群众围在那里,他一怔神,匆匆地爬上了等候在门外的一辆破旧的马车。在沿街的一片怒骂声,马车驶往一箭之隔的道前街。    
    1946年4月5日下午,江苏省高等法院开庭公审陈公博。    
    庭长孙鸿霖询问姓名、年龄、籍贯等,陈一一置答。庭长又问:“你有很多财产吗?”陈公博想了想,答道:“我要是说没有财产,人家不相信。我要是说有财产,自己不会相信。我所可告人者:我没有房产,没有田产,更没有银行存折。所以,我是否有财产,还是请庭长调查吧!”旁听席上发出了笑声。庭长令陈公博站立一边,由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起诉书》就陈公博在任伪职期间祸国劣迹之最严重者,列举了他的10大罪状,那就是:缔结密约,辱国丧权;搜索物资,供给敌人;发行伪币,扰乱金融;认贼作父,宣言参战;抽集壮丁,为敌服役;公卖鸦片,毒化人民;改编教材,实施奴化教育;托词清乡,残害志士;官吏贪污,政以贿成;收编伪军,祸国殃民。这实际上就是汉奸集团犯下的主要罪行。    
    陈公博不服。他从卷宗夹内取出所谓《八年回忆录》,操着广东口音念了一个多小时。接着,对10大罪状逐一加以辩解,说《起诉书》“不是割裂事实,就是摭拾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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