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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脸有点热,说,哦,原来你一直惦记着我裸体的样子呀,早知如此我昨晚就让你看个够了。
美女连连摆手,说,幸亏没看,要不然肯定多做几个噩梦!
我说,你什么意思?
美女狡黠一笑:光是不小心瞅见你那照片,我就已经做了好几个噩梦了!
我笑道,不是吧,老实交代,你昨晚是不是在梦里和我……那个了?
谈笑风生中,我竟然有这样一种错觉:我和美女并非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而是相交多年的知心好友。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臭味相投”,或者换种好听的说法叫“一见如故”?
稀饭加馒头加鸡蛋再加泡菜,就是我们的早饭。这样的早饭再普通不过,这样的早饭以前也吃过无数次,但是今天我却觉得特别香。香,那种让人一生难忘的香。莫非,这就是美女所说的“心情”,吃龙虾需要心情,喝稀饭也同样需要心情。心情好了,稀饭也能喝出燕窝味?嘿嘿,当然这只是说笑罢了。其实最重要的不是看吃什么,而是看……和谁一起吃。
从昨晚到今天,从最初的异念到现在的好感,我不得不承认,和美女呆的时间越长,我越有点……喜欢她。恩,喜欢,朦朦胧胧丝丝点点的喜欢,不强烈不清晰,却如涓涓细流,让我周身舒爽。
早饭还没吃完,雨就开始下了起来。
美女鼓起嘴巴说,这天真可恶,说下雨就下雨!
我点头附和,不过心里却美得要命。还乞求雨下得久一点,最好下它个一天两天,甚至一个月两个月。因为天下雨美女就不能马上走,也就意味着我可以和美女再多呆一些时候。
不过天是不遂人愿的,雨才下了一会就小了,小得几乎等于可以忽略。已经在店里滞留了这么久,稀饭也早就喝光,自然没理由再呆下去。
美女说,走吧。
听到“走吧”二字,我心里竟有几分怅然。
走出小店,美女说,好啦,帅哥,我该回去了。
我说,不是吧,这么快就要走了?
美女说,怎么,不走难道你要养我?
我说,养就养,我还想养你一辈子呢!
我说的是真心话,真的,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但是美女只把它理解为一句笑话,美女说,好了,不开玩笑了,我还有事呢!走了,拜拜。
说着,她就要去拦出租车。
我急了,大声说,就这么走了呀?也不留一个电话号码?
美女回头,说,帅哥,别俗了!
我心里有点难受。总觉得好像她这一走我们就没有机会再见了,就成了我这一生中的一个很大很大的遗憾了。
我跑过去,对即将上车的美女说:“就让我俗一回吧,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好吗?”
美女笑着摇摇头,说,说过了不留就不留。
我失望极了。
美女坐好后,又转过头来对我说,你相信缘分吗?如果真有缘,我们会再见面的。
出租车一溜烟开走了,只留下难闻的一串尾气。我琢磨着美女的话,怎么想怎么觉得她的话悬乎。缘分?缘分是什么东西?缘分是不是真可以让两个不同星球的人也有碰面的机会?缘分是不是像稀饭一样,热乎乎的,让人喝着觉得心里塌实?可问题是,如果稀饭已经被别人买去了怎么办?你能从别人碗里抢过来吗?
人生TMD就是充满戏剧性。我勤勤恳恳干了三年多的工作,和我上过N回床做过N+N回爱的前女友,现在居然比不上一个还不知道名字还没任何关系的美女在我心中的地位。如果要列一个方程式,我会毫不犹豫地这样写:失去美女的郁闷和痛苦>(失去工作的郁闷和痛苦+失去前女友的郁闷和痛苦)x
N(注:N为无穷大!)
我一个人孤零零悲戚戚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本来已经细得可以忽略不计的雨又渐渐变大变密了。
我开始有点懊悔,懊悔自己没有坚持“俗”,我想如果我真的一味“俗”到底,美女还是会把电话号码给我的,那样的话,我就有机会,有机会……见她,约她,泡她。可现在好啦,没坚持“俗”,所以没戏了!唉,十分该死的懦弱和万分该死的虚伪,真是害人不浅呀!
正当我惆怅不已之际,兜里一直不吭声的电话忽然响了。
我心跳骤然加速:莫非是美女早已偷偷记下我的电话号码,给我打过来了?[
可是一看来电号码,我又蔫了。不是期待中的陌生号码,而是弃我而去的前女友打来的。
我懒洋洋地接通电话:喂。
前女友说,喂,你现在在哪里?
这声音我再熟悉不过了,可不知怎么搞的,今天我却忽然间听出了她声音和鸭子声音可怕的相同之处。
我说,我在回家的路上,你有事吗?
我的前女友昨天在弃我而去的时候空前的决绝和无情。她的眼神里有一种可怕的光芒。我活了二十几年,还从来没有见过哪一个人的目光那么可怕呢,用“不寒而栗”根本不能形容其万分之一,那是一种让人觉得灭顶之灾猝然降临足以绝望死一百回的恐怖目光。所以我知道,就算我有十个刘德华加起来那么帅也不能让她改变心意了。
前女友说,我在你家里,我过来取我剩下的东西,顺便把钥匙还给你。
第6章胡思乱想
我回到家,看到前女友正静静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旁边还有一个行李包。
我说,你把你的东西都收拾完了。
我的语气很平静。平静得连我自己都很奇怪。我怎么对她一点感觉也没有了呢?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对她变得如此不在乎的?是因为那个美女的缘故吗?还是应了那句“哀莫过于心死”?她的无情让我心死了所以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
不过这些都不再有意义,因为我们已经不是情人,我们现在只是各行其道的陌路人。
前女友抬起头,冷冷地说,想不到你也开窍了,懂得去找其他女人了。
我微微一愣,女人的嗅觉真是灵敏,什么也瞒不过她们。
我冷漠地说,我没你懂。你比我厉害一百倍,你可以为一个只认识两个星期的男人放弃两年多的感情。
前女友说,你错了,我是为了真正的爱情,才结束一种味同嚼蜡毫无情趣的生活。
我心里的火倏忽升腾起来:你是说,你和我在一起的生活毫无情趣味同嚼蜡?
前女友说,你最可悲的地方就在这里,显而易见的事情竟然还一副无知相?我不知道你是真的木纳不懂还是你装糊涂自欺欺人?
我冷笑,说,那你还不走,你还留在这里干什么?
前女友说,我等你回来只是想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不想你以后少了什么东西还赖到我头上!还有,我就想看看,是什么样的女人让你忽然开窍了?
我气糊涂了。都这个时候了,她还用这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和我说话。
我极力压住内心的怒火,说,你走吧,我不想再和你多说一句废话。
前女友白了我一眼,从沙发上站起来,提起行李包就走。
我狠狠地把门关上,对着天花板大吼三声。我必须把压抑许久的苦闷发泄出来,我必须把这个叫田晴的女人马上忘掉,要不然我非得疯了不可!
接连几天,我一直呆在家里,饿了就吃方便面,渴了就喝白开水。我把家里所有的碟子,包括田晴买的两张日本A片翻出来,重新温习。有时候我也会幻想,幻想美女会突然来访。尤其是我在看A片的时候,更期待着她的到来。越幻想我越后悔那天晚上没能把她上了。我想,在那天晚上的那种暧昧氛围里,如果我主动一点,说不定美女也就半推半就地接受了。毕竟我感觉得到,当时她也有些心猿意马。
我又想起了田晴的话,田晴说和我在一起的生活毫无情趣,是不是也指我在性方面太保守了呢?回想起来,很多时候反而是田晴很主动,主动得已经不仅仅暗示而是赤裸裸地提出了。哎呀,不想还好,一想就发觉了其中的问题。男人太保守自然会让女人觉得闷,尤其是当她一再暗示无果的时候,更会恼羞成怒。难道,这就是我和田晴分手的症结所在?如此说来,那美女是不是也觉得我挺SB的?竟然神戳戳的真去沙发上睡了!
靠,靠,靠!
我狂敲自己的脑袋。唉,枉我平时还自以为聪明,原来只不过是一个大蠢蛋罢了!
想通了这一茬,我觉得我不能再呆在家里枯坐。毕竟这么坐下去等到黄花菜都凉了,也不会有馅饼从天上掉下来。
我想,也许所谓的缘分,就是80%的用心+10%的技巧+10%的运气。用心我是没问题的,技巧我也差不到哪里去,两者加起来已经有90%,所以,就算没有运气,凭着这90%的把握,我也要去试一试。
长这么大,我还从没有像这样下定决心到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个人呢,我想,光是这份心,就够可贵的,而且也算有点罗曼蒂克。管他的,人生在世不过就TM几十年,年轻的时候不做点对得起自己的事,将来老到J儿软不拉耷再后悔就没什么意思了!所以,我不停地给自己打气,go,go,go!
第7章绝处逢生
考虑到美女的心情在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所以很可能还会到酒吧买醉,所以我首先从我们认识的那间酒吧找起。可是我一连几个晚上蹲在门口,也没有看到她的影子。我又到其他比较有名的酒吧和有炒龙虾的夜食店进行地毯式搜寻,还是一无所获。
我现在才明白,如果没有电话没有住址,光凭感觉去找一个人,简直比骆驼穿针眼还难!
但是,我一再告诫自己:别灰心!一定要坚持到底!就算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把她找出来!——我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不是更SB,为一个只见一面的女人搞得自己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拱,而且很可能全部是无用功!但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心里唯一的想法就是能够找到她!
很快十来天过去了,还是没有一点眉目,美女仿佛人间蒸发了,无影无踪。
当我接到银行催交房子按揭款的电话时,才清醒地认识到:我不能再这样把时间和心思耗在寻找一个女人身上了,我必须得去找工作,挣钱,否则别说还款,饭都可能吃不起!MD,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在生存大事面前,罗曼蒂克统统靠边站。
从银行出来,我的钱包又瘦了一圈。很快就要到皮包骨的狼狈地步了。权衡轻重,我不得不把寻找美女的“宏伟计划”暂且搁置一旁,先去考虑解决生存大事。
当初我在大学里学的是行政管理,可是出来找工作时又觉得去做行政人员等同于给人家打杂工,做奴役,投了几份简历就不了了之了。事实上当时我想去给人家做杂工人家还不要呢,当时我连传真机都不会用,电脑打字的速度约等于每分钟5个字,对于使用各种软件给文件排版制作表格之类的更是七窍通六窍——一窍不通,简直和白痴没什么分别。幸好后来走狗屎运误打误撞认识了一个食品公司的销售副总,看到我还算机灵,他便介绍我到他们公司去跑销售。跑了三年,吃尽苦头,也算小有所成,当上了一个销售小组的主管,可没想到后来因为出了点纰漏,竟被老板炒了鱿鱼。唉,真是郁闷呀。
跑了三年多的销售,最大的感受就一个字,累。而且现在竞争这么激烈,做销售的经常得求爷爷告奶奶看人眼色,比孙子还孙子,所以我也不想再干这一行。
可是,我把几份载有招聘信息的报纸翻了个遍,也不知道除了跑业务跑销售,自己还能做什么样的工作?
这几天一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