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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启中听完沉默了许久,后来说,“我家在西山还有亲戚,老房子也在,如果喜欢吃梅子,随时都可以去。”
何小君说好啊,然后转头看杜美美,“你不是老说要春游秋游,下回我们有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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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更,多么令人鸡东啊,活活
第 21 章
杜美美和蔡军先告辞,蔡军说之前买好了电影票,去晚了怕看不到开场,这个借口如此拙劣,让杜美美微有些尴尬地看了何小君一眼,何小君倒是笑了,还对他们招手告别,等他们的背影消失之后对陈启中说,“我们也走吧。”
他点头,送她回家,那个傍晚之后,他们两个之间仿佛有了一种微妙的秘密联系,但是关于那个傍晚的一切,她知道他永不会再提起,她只见过他两次,并不熟悉,只是直觉告诉她他不会,这种直觉让她安心。
车子被杜美美开走了,不过这地方离她家近,他们就一路散步走了回去。她走在他身边,时不时闻到他身上的味道,很清爽,和那天盖在她脸上的那块手帕的味道一样,洗过晒透,太阳的味道。她忽然想起冯志豪,他长年用同一种香水,味道很特别,刚开始与她约会时她喜欢得紧,又不好意思问,一个人摸索了很久,最后终于在某个品牌的男款香水里找到了它,如获至宝,一咬牙就买了一大瓶回家,也不用,偶尔晚上喷在房里,睡前闭着眼睛默默地闻。
原来天长地久,只是误会一场。
她一路沉默,陈启中也不多话,他原不是话多的人,这时候更觉得安静也很好,把她送到家里楼下之后立在街沿与她告别,又重复了一遍之前的话,很诚恳地说,“下一个假期如果有时间,我们可以去西山,”
她微微一笑,说,“好的,如果大家都去的话。”
上楼的时候她发现他立在原地目送她,稍停留了一会才离开,这让她感觉舒服,现在有许多男人,并不是不知道怎样才能让一个女人觉得受到尊重,他们只是不愿意,但陈启中不一样,他无论在怎样的情况下都做得很好,淡然,有礼,有幽默感,该沉默的时候沉默,时至今日,一个男人如果能够做到这些,就可算得上是难得了。
她不傻,上次聚会可以说是巧合,但今天这顿饭吃下来,杜美美的意思她已经完全明白,但是对于好朋友的热情,她颇有些消受不起的感觉,并不是陈启中不好,只是她现在还没想过要开始一段全新的关系,再如何的伤口都能够复原,但是复原需要时间,这一点,他应该看得出来,更何况,他们不合适。
何小君并不嫌贫爱富,也自觉不是个势力的人,但陈启中与她妈妈的要求实在差别太大了,前车之鉴在那里,她宁愿独身也不想看到她妈妈为了陈启中的出现再次上演十八般武艺拨乱反正,用各种办法提醒她甚至提醒他她对女儿的要求,她或许可以理解自己的妈妈,但其他人就绝对不可能了。
出于一种很微妙的感觉,她不想他看到自己妈妈的小市民的、现实的、或者说是根本不现实的想法,就像她曾经无限希望小时候没有开口讨过那颗杨梅,没有让她的外婆看到过那一幕,她在潜意识里想让一些人心里永远保持她最好的样子,即使他们已经看过她最糟的时候。
再扪心自问,虽然妈妈现实得直白,她潜意识里又何尝不是?如果冯志豪条件不是那样优异,她真的就能咬牙苦忍过这两年?人贵自知,她不敢说自己百分之一百为的全是爱情。
晚上杜美美打电话给她,还没开口何小君就说她明白的,让她不用多解释了,杜美美听完很是高兴,说小君你终于明白我的意思了,陈启中真的挺好的,小蔡说他早就在金桥买了房子,姐姐和爸妈都在国外,要是你们能够在一起,多好。
自己最好的朋友,没必要拐弯抹角,何小君想了想就直说了,说她现在还没有做好准备要开始另一段关系,杜美美听完迟疑了许久,最后才问出来,“小君,你不是还和冯志豪在一起吧?”
她这些年来是看着何小君一路柔情蜜意伴着挣扎痛苦走过来的,虽然支持何小君最后的决定,但大家都是女人,她知道一段关系要结束不可能那么干脆利落,两个人在一起时日长久就会在某种程度上血肉相连,分开的时候当然撕心裂肺血肉模糊,有些人熬不住那种痛苦,再走回头路也不是没有的。
听到那个名字何小君就是一阵沉默,但最终回答的时候却声音肯定,只说,“放心吧,我不会回头的。”
“那不就行了。”杜美美心一松,接着劝她,“我知道让你一下子从冯志豪过渡到陈启中这样的有些困难,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对吧?是,陈启中现在肯定没有花园洋房,也开不起奔驰宝马,花园洋房和普通公寓比哪个养人?当然是花园洋房养人。奔驰宝马和别克凯越比哪个舒服?当然是奔驰宝马舒服,没尝过滋味没比较,你尝过滋味了肯定一时难以接受,但你要想想,那些东西我们留得住吗?到最后还不是一场空?还不如实惠一点,找个经济适用男,看着放心用得安心。”
杜美美长篇大论,何小君听得话都插不上,只抓住最后那句,“经济适用男?什么意思?”
“你这个工作狂做糊涂了,这么红的词都不知道。”杜美美在那头给她扫盲,“就是那种工作稳定收入尚可,对女人认真负责的男人,比帅哥安全,比有钱人可靠,比海归实在,怎么样?”
何小君听得新鲜,想想的确如此,忍不住笑起来,“谁总结的,真有意思。”
“有意思就好,别忘了西山啊,我也沾你的光,吃杨梅去。”杜美美挂电话的时候嘻嘻笑,何小君再想拉住她说两句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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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昨日买西瓜当晚餐,失败地买回一只熟过头的,吃得痛苦万分,最后还是放弃了,今天回家跟妈妈诉苦,海妈恨铁不成钢地带我去西瓜摊前言传身教……
妈:要看皮色,要用手指弹,仔细听听,嘣嘣嘣!千万不要是,噗噗噗!还有绿色瓜蒂,还有硬硬的手感(以下省略无数字)
卖西瓜的师傅惆怅地看着我们在一个个西瓜圆润的身体上弹来弹去,大叔真是很有耐心的人呐……
第 22 章
周一何小君照常上班,忙碌依旧,想当然尔,那个未知的假期的安排直接被她抛在脑后。
杜美美说何小君是个工作狂,其实其中有一大部分原因并不在何小君身上。
一个人主观意志再怎么努力,对于过量工作总有些排斥的,尤其是这段时间,何小君人前一切如常,独处时却经常黯然神伤,晚上持续性失眠,又忙着赶手头的几个策划案,自觉形容憔悴到极点,每天上班时间都想用桌上盆栽遮住自己脸。
还以为自己不会再遇上比现在更惨的情况,没想这天早上一到公司,策划部经理就将她单独叫进办公室,开口时脸上挂着笑,“小君,有个非常重要的策划案得你接手,你先看一下。”说完推过来一大堆材料。
何小君茫然地把它们接过来,翻了一下便目光疑惑,开口问经理,“启华那儿不是赵晶负责的吗?为什么要我接手?”
胖胖的经理看着她一摊手,“没办法,赵晶要跟另一个项目,我想来想去,其他人没法上手,只能暂时找你顶着。”
“为什么?”何小君眉头一皱。
赵晶到策划部不过一年左右,容貌出众,年纪也轻,很有些手段,据说与公司里某位高层颇有些暧昧关系,整日里下巴抬到天上,有次跟另一个同事起冲突,说到一半不齿地讲了一句,“不就是为了那点奖金吗?都不够我买个包的,懒得跟你多罗唆。”
气得那同事当场愤然拍桌而起,指着她的鼻子质问,“那你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经理露出公式化的表情,“这是总经理的安排,小君,我知道你有想法,不过这都是为了公司嘛。”
何小君深吸气,捧着那堆材料愤怒,也顾不上面子了,直接拒绝,“老大,我也很忙,手头还有好几个项目在盯,哪里有多余的时间来顾这个?你看看我现在的脸色。”说完深吸气,要不是最关键的那个理由说出来自取其辱,她差点没直接把我刚刚失恋这一条也加上去。
经理完全不为所动,只看了她一眼,笑笑说,“那几个项目不是都快收尾了吗?你就暂时兼顾一下,辛苦是辛苦了一点,不过你是我们策划部最能干的super何嘛,辛苦不会白费的,我都记着呢,放心。还有你的脸色怎么了?我看挺好啊,以后别上太多粉,白得过头就不好看了。”
她哪里上粉了?她原本就白,最近更是,可那是因为长时间缺乏睡眠所导致的黑眼圈给衬的!
无话可说了,何小君拿着那沓资料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只想大力拍门,但最后做出来的动作却是轻轻把它合上,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
想想也是,遇到不公和失恋算什么,大家都是出来做事的,谁都不容易,她不比那些身家丰厚工作只当玩乐的女孩子,普通人没资格谈个性,就算要走也得给自己找好后路,没有后路的时候,不做也得做下去。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到了中午策划部里其他人都已经得到消息,在公司餐厅吃饭的时候与她一个部门的邱静坐到她身边压低声音,“小君,我都听说了,公司这回太过分了,我听说那儿负责这个项目的副总特别厉害,她们自己人都叫她灭绝师太,赵晶去了几回都是灰溜溜的回来的,现在还把一个烂摊子甩给你,你可要小心了。”
“灭绝师太?”启华是他们的上游服务商,提供国内企业在海外参与会展的专业渠道,公司很大,也算跨国企业,何小君之前倒是跟他们打过一些交道,但从没听说那儿有灭绝师太啊。
“是他们那儿刚刚空降的副总经理,听说刚从美国总部过来,挑剔得很,启华那边的人提起她来,都说这段日子生不如死。”
生不如死……何小君苦笑,想想真有意思,职场上人人光鲜亮丽,却老把生不如死这种词挂在嘴边,真让死上一回舍得吗?别说笑了。
工作是没有选择的,既然不能甩手不干,那就只能接受并且做下去。何小君这些天接下来的时间都用来整理经理给她的那些资料,时间不够用,最后还把那一大沓材料捧了回去,到家继续加班。
女儿最近一直一脸憔悴,何家两老到底是心疼的,看她又熬夜工作,何妈妈特地弄了她最喜欢的白糖莲心粥给她做夜宵,睡前让女儿饿了自己弄一碗吃,何小君在电脑前坐到半夜果然饥肠辘辘,下楼到厨房去盛粥,她家老式房子,厨房是公用的,那么晚,其他人家当然都已经清锅冷灶,只有她家煤气灶上亮着一点橘红色火光,掀开盖子鼻端就弥漫着莲心的香气。
何小君捧着那碗粥回到自己的小房间里,面前电脑屏幕还亮着,赵晶留下的果然是个烂摊子,之前交出去的几份策划案根本是惨不忍睹,那边就算不是灭绝师太,估计也得发飙,她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才稍稍有了点头绪,到这时候已经放弃在原有基础上修改的奢望,只能从头再来。
但是这么复杂的策划案,从头再来谈何容易,更何况这工作来得莫名其妙,她之前看着电脑屏幕,再怎么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总觉得满心烦躁,但现在手里捧着粥碗,甜粥和莲心的香味,指尖上传来的温热,这些感觉让她渐渐安定下来,一口一口喝完,最后放下碗,吸口气,振作精神,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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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今天用大米与小米混合烧粥,香,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