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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能看到对方的灯光,他们会不会看到这里的煹火?应该不会,刚才的火苗比现在要大得多,而两个人又睡了有好一会了,如果早发现的话,现在应该已经过来了。蓝煜星一边冷静地分析着自己所处的形势,一边轻轻地拍醒了林清雅:“起来,起来,有人来了。”
“什么人?”在这样的环境下,林清雅睡得并不太深,一下子就惊醒了。此时,火苗虽然已经熄灭,但火堆里还透出一点红光,而且,东方已经露白,林清雅很快发现自己的前胸因为长时间的挤压而出现的淡淡的一抹红痕,不由得又是一阵脸红。想到两个人从重逢至今,最亲密的一个夜晚已经过去了,却什么也没有发生,心头又是一丝失望,不难判断,在这样的情况下关系都没有实质性的突破,也许,今生今世两个人最多也就能到这个地步为止了。
“嘘!”蓝煜星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用手指着湖面说,“你看!”虽然看不见人,但四盏灯光还在来来回回地晃动着,显然,他们是在搜索。林清雅有点着慌,无助地问:“怎么办?”
“咱们得离开,快把衣服穿好。”蓝煜星一边说,一边走过去把衣服拿了过来,把林清雅的扔给了她。两个人匆忙穿好衣服,套好鞋袜,经过烘烤的衣服还散发着热力,穿在身上说不出的舒服。穿好衣服以后,蓝煜星又仔细地在地上看了一下,寻找他们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最后找到了刚才丢在地上的子弹和弹壳。只有这堆火没有办法,强行扑灭的话,蹿起来的火花通过湖光反射会被对面的人看到;本想不闻不问,可现在火堆里面还有死火在燃烧着,如果有风吹过来,一来死火的光芒仍然可以通过湖面反射过去,二来万一被风起出火苗来那就更麻烦,只好捡了几块石头压上去。一切都收拾完毕,蓝煜星再看了一下,还算满意,便说了声:“走吧!”
“咱们往哪走啊?”林清雅现在什么主张都没有,全凭蓝煜星摆布。
“咱们往下走吧。”回去是不可能的,他们既无法游过那片湖水,也不可能翻过那块悬崖,就算是绕道上去也不大可能,对方正在找人呢,搞不好还碰个对面,那可就是自投罗网了。从那天车祸的情况看,他们显然要置自己二人于死地,把悍马车开得那么凶,搞不好就是孙继尧手下的特种兵。
想到特种兵,蓝煜星心中一懔,这可是中国最强悍的一批部队,别说已经看到的有四个,就是只碰上一个,自己两人也远远不是对手,一旦被发现,只有坐以待毙的份了。不过,自己手上还有一支手枪,七发子弹,也许他们不知道自己带着武器,兴许这支手枪能救两个人的命也未可知。
两个人正要转身,林清雅突然叫声呼叫:“蓝煜星,你看!”
蓝煜星顺着林清雅手指的方向一看,正是他们落水的山崖,出现了四个亮点。这一次可不是从水里的反光中看见他们了,而是实实在在的面对面地看到了追踪的敌人,虽然隔了一个湖,加上两个人坠落以后被水冲击和游出距离,他们离自己满打满算也只有三百米左右。只见几盏灯在山崖顶照射了一圈,有一盏开始有节奏地顺着山崖,象蛙跳一样,拾级而下。蓝煜星终于肯定,从他们的技术动作看,这绝对是训练有素的特种兵。
这盏灯落到湖面以后,另一盏又滑了下来,另外两盏却没有继续,很快便从两个人的视野里消失了。看来,他们只是怀疑却并不能肯定两个人是从山崖下落水的,现在兵分两路,只不过是扩大搜索的范围而已。蓝煜星心里稍微安定了一点,轻声地对林清雅说:“走。”
两个人不再迟疑,一前一后,找准了方向,开始在山林中穿行。蓝煜星知道,现在是他们逃离最好的时间段,一旦天亮了,他们的行踪就很容易被发现。对特种兵的追踪能力,蓝煜星可是从不怀疑,只求利用这段时间早早走出这片山地,只要能找到一个有电话的地方,那就好办了。想到这里,蓝煜星又摸了摸身上,只有一支手枪,一个不能用的手机,一块劳力士手表,一串钥匙,上面有一把手果刀和一个指甲钳,另外衣袋里还装着一个手帕,一个盛有一千多元现金的皮夹子,里面有身份证和工资卡,仅此而已。林清雅就简单了,除了自己的一身衣服和别在头上的一个发夹,什么也没有,她的东西可全都丢在包里了。
两个人茫然地在山林中穿行着,利用有限的军事知识,蓝煜星尽可能地指导林清雅不要留下什么痕迹,比如,尽可能不走枯枝败叶多的地方,不走地面比较松软的地方,不走有烂泥的地方,这样可以少留一些足迹,但是究竟能有多大的效果,蓝煜星也不敢肯定。他们不会带警犬吧,如果是这样的话就糟透了。应该没有,要从山崖上坠下来呢,带警犬的难度太大。蓝煜星略微宽心了一些。
半天过去了,蓝煜星和林清雅两人走走停停,可越走越是失望,他们现在似乎是在往大山的深处走。半天,他们已经翻过三座山了,现在又在峰顶,两个人极目远眺,天气本来就是不太好,只能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太阳躲在云层里的位置,能见度非常低,四周全是茫茫群山,看不到村庄,看不见农田,看不见公路,视野之内,只有树林和山峰。
已经是十一点半了,林清雅在后面嘟囔了一句:“蓝煜星,我们歇会吧。”
蓝煜星转脸一看,见林清雅满脸是汗,面色绯红,站着姿式都是两手插着腰,看来是累得不轻。自己是个壮小伙,经过早晨一个多小时的休息以后,体力似乎还行,而且,他时时刻刻都感觉有人在追踪自己,就像一副漫画里所说的,如果让一个运动员后面跟着几头狮子的话,那他很容易创造百米赛跑的新纪录。但林清雅不同,他从小生长在富贵人家,娇生惯养,长大以后又是那种温柔娴静的女孩儿,不是很爱好运动。最可怕的是,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他们还没有吃过一点点的东西呢。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一直都处在体力严重消耗的状态下,偏偏又不能补充到任何能量,这种状况实在是太可怕了一些。当务之急,是得搞点东西来吃才行。
两个人找了个地方做了下来,刚才出了点汗,在微微的山风吹拂下,很是凉爽,渴倒不是问题,南方的山不缺水,刚才在路上,他们已遇到过好几处山泉水了,两个人都喝了一夜,只是饿。一想到饿,蓝煜星的肚子紧接着就咕咕地叫了起来。正觉得尴尬,却又听到了一声咕咕声,却不是自己肚子里的声音,那就是林清雅了。蓝煜星望了过去,却见林清雅正不好意思地低着头,见蓝煜星望了过来,迅速飞给了他一个白眼,嗔怪地说:“看什么看!”这一瞅,这一嗔,居然是风情万种,让蓝煜星心驰神往,意乱情迷。
吃什么好呢?蓝煜星开始思考这个人世间第一重要的问题,说老实话,长这么大,虽然家里不富裕,可他还从来没因为这个问题伤过神。可现在的环境却让他费了大神了,冬末初春,江南这个地方的树木正准备发芽,连叶子都没有,更别说野果了;打猎吗?好象也没那么容易,跑了这半天,除了看见不少的麻雀和一些叫不上名字的小鸟,连只野兔都没碰见过。再说了,自己手上有一枝枪是不错,可这个打猎的散弹枪不同,出去的只有一颗子弹,用手枪打麻雀,他自问还没那个技术,何况也太浪费了一些。
人家特种兵野外生存是吃什么的?蓝煜星在想,这事他了解一些,那就是回到蛮荒时代,只要能吃的,草根,树皮,昆虫,野兽,毒蛇,蚂蝗,都吃。可现在草根树皮倒是有,但草根仅仅是草根而已,并没有找到那种根下有根茎和汁水的草,树皮,想都别想,老枯树的皮,人类可是没有消化纤维素的酶的,否则就可以像牛羊一样吃草也能顶饿了;毒蛇猛兽不要提了,他并不是特种兵,真的要是遇上了,谁吃谁还难说呢,还是不要想的好,万一想来了就麻烦了。昆虫?这个念头一闪而过,这东西能吃,现在正是惊蛰的季节,泥土里可蜇伏着不少的幼蝉,据说是高蛋白呢,而且,在蓝煜星的家乡,一向就有吃蚕蛹和幼蝉的习惯。就吃他了。
“走,找东西吃去!”蓝煜星兴致满满,林清雅一听有东西可吃,也来了点精神,跟着蓝煜星走进了一片树林。蓝煜星打了棵很高大的乔木,见树下面有不少小洞。有门!他还清楚地记得小时候挖幼蝉的情形,便从腰带上取下钥匙,拉出水果刀的刀刃,在小洞上挖了起来。三下两下,一个肥肥胖胖的幼蝉就被挖了出来。果然行!蓝煜星一个接一个地挖着,有的有,有的没有,过了半个小时,已经挖了一小堆,收获不小,蓝煜星坐下来,冲林清雅说:“有吃的了,吃吧。”
“就吃这个?”
“是啊!”
“就这么吃?”
“是啊。”
“据说这东西高蛋白呢,您先请。”林清雅没好气地对蓝煜星说。从蓝煜星刚才在地上挖呀挖的时候,她就知道他想干什么了。别说吃了,那肉乎乎的,光看着她就想吐。
“吃就吃!”蓝煜星拿起一只,闭上眼睛,心中默念当时特种兵教官给他们上课时说的要领:不要想这是昆虫,要闭上眼睛,想象你正在出席法国的宫庭宴会,品尝最美味的黑鱼子酱。当然,即便是那一课,也没让他们这些纪委的公务员们实际训练过,只是纯理论,原因有两条:一是难度太大,估计他们接受不了;二是教官也实在没胃口给他们表演活吃昆虫。
~第五章 觅食~
“哇!”
蓝煜星靠在一颗树上,剧烈地呕吐着,一直吐到胆汁都出来了,还在干呕着。林清雅站在他身后,体贴地给他拍着背,脸上却挂着一层坏坏的笑。
黑鱼子酱,可恶的黑鱼子酱,蓝煜星估计,这一辈子,他发誓,这一辈子绝不会去吃什么劳什子黑鱼子酱。发完誓以后,蓝煜星又哑然失笑,这关黑鱼子酱什么事啊,明明是昆虫,都是那个倒霉的教官,是他说吃昆虫的时候要把那个味道想象成最顶级的法国黑鱼子酱的。蓝煜星没有吃过黑鱼子酱,据吃过的人说,即便是一百欧元一百克的黑鱼子酱,味道也并不怎么好。但有一点肯定,无论有多不好,总比刚才那只被他咽下去又吐出来的幼蝉要好。
刚才的经验,真的是无法形容的恶心。
蓝煜星像教官指导的那样,想象自己正坐在富丽堂皇的宫殿里,面前放着最好的法国红酒,巨大的餐桌中间,摆着烛和鲜花,面前纯银的餐具,闪闪发光,对面还坐着一个美女,这个美女,兼具谈晶晶的青春靓丽和林清雅的高雅气质。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可以开饭了,他象一个绅士那样轻轻地咀嚼……
幼蝉有一层坚硬的壳,他把东西放进嘴里的时候,先是感觉幼蝉的六个足在自己的口腔里搅动,忍了;当他第一次咀嚼的时候,那层硬壳就被他咬开了,滋……,一股流质的东西从幼蝉的体内喷射了出来,搞得他满嘴都是,味道有点苦,还有点酸,还有点涩,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总之不是食物应有的味道。他无法避免地想象刚才从昆虫体内挤压出来的是什么,虫子的五脏?会不会还有粪便呢?蓝煜星体内负责呕吐的神经绷得紧紧的,已经到了极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