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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大嫁,傅先生疼她入骨-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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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屹然,多谢有你,也幸好,有你。

253 你这样我怎么睡啊() 
253 你这样我怎么睡啊

    屹然,多谢有你,也幸好,有你。

    因为有你,我人生中才度过了那样一段美好的时光,幸好有你,在永远失去了你之后,我却还有绝境中的一块浮木,它载着我,永远都不会让我沉入汪洋大海之中,它载着我,终有一日,我能踏上我朝思暮想的岛屿。

    屹然,你在天上,保佑我吧。

    ******************

    加州,小镇。

    梵音早上将嘉树送去离家最近的幼稚园,折转回来的路上,就在菜场里买了新鲜的蔬菜和鱼,想着晚上给嘉树熬鱼汤,做蛋羹。

    嘉树最喜欢吃鱼,和他妈妈一样。

    梵音想着这些,脸上就挂满了浅浅的笑,菜篮子一点一点的满起来,她拎着裙摆走过雨后有些泥泞的菜市,小心的躲开地上的污水和随意乱扔的动物内脏。

    来到嘉树身边整整三年了,她过完了21岁的生日,个子比那时高了五公分,体重增长了十二磅,虽然在女孩子里依旧算是瘦的,但与那时候比起来,却判若两人了。

    黑色的轿车,后排的窗户降下来一指宽的缝隙,穿黑色西装的男人,大约三十来岁,面容有很明显的混血痕迹,高鼻深目,却是一头黑发。

    他的祖父是意大利人,可他的母亲,却是正宗的中国人,他随母姓,有一个很好听的中文名字,卫子琛,只是,他三岁之后,就再也未曾见过他的母亲。

    十年前,他回中国拜祭外公外婆,曾捡回一个中国籍的小姑娘,她是孤儿,没有名姓,他给她取名卫梵音,他养她长大,一直到十八岁。

    然后那个女孩儿,在十八岁生日的第二天,用一根磨得锋利的银簪子,杀死了他最信赖的一名下属,就此逃之夭夭。

    就算是养一只狗,养十年,也不至于敢反咬主人一口。

    她的胆子,倒是够大。

    三年,他放纵她的时间足够久了。

    “少爷,要不要我们去把小小姐带回来。”

    卫子琛身侧的下属低声说道,卫子琛褐色的瞳仁里溢出极淡极淡的一抹冷笑:“先不用,别惊到她。”

    这丫头,像是野猫一样机敏,一丁点的风吹草动,她不定又要逃的无影无踪。

    虽然他总能找到她,可他的公事繁重,总不能把所有时间都浪费在她一个人的身上。

    “是,少爷。”

    下属毕恭毕敬说完,却又欲言又止的看着卫子琛:“先生昨日打了数个电话,要您赶回去……”

    卫子琛的身份极其特殊,他生母身份卑微,可却是他父亲最爱的一个女人,也因此,他虽然出身不及那几位少爷高贵,但在家中,却是无人敢轻视的那一个。

    尤其三岁那年,他生母卫若兰忽然离开意大利消失无踪,他更是被先生亲自一手带大的,这在其他几位少爷小姐身上,是从不曾有过的待遇。

    更何况,他生的肖似祖父,老爷子更是疼若珍宝,连一句呵斥,都不许卫子琛听到。

    大约也是因此,卫子琛的性子就养的格外的荒唐骄矜,但不管他怎样的胡来,任性,妄为,两位老人家皆是睁只眼闭只眼,余下众人,更是无人敢管,卫子琛也因此,被几位哥哥视作了眼中钉,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有什么事非要我回去不可?”

    卫子琛的目光一直随着梵音的身影移动,直到梵音的身影在街角消失,他方才懒洋洋的应了一句。

    “大少爷下周就要成婚,先生要您回去参加婚礼……”

    卫子琛倏然就笑了一声:“他结婚我回去洞房花烛吗?告诉先生,我有事,回不去。”

    下属也知道是这种结果,没有多说就应了下来。

    反正先生生气也顶多生气半日,七少爷只要说一句软话,喊一声爸爸,先生就什么脾气都发不出来了。

    “走吧,别让人打草惊蛇。”

    卫子琛又往那街角方向看了一眼,就吩咐司机开车离开。

    卫梵音她想玩,他就陪她好好玩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胜败早就定了,也就不急在这一时。

    梵音将放在地上的篮子提起来,胸口里剧烈的心跳声,却依旧犹如擂鼓一般。

    她再次悄悄回头往方才那辆车子停着的地方看去,可那车子却已经不见了。

    也许是她草木皆兵了,也许是她实在太害怕那个人了,所以才会这样杯弓蛇影,那辆黑色车子那么普通,卫子琛那样的男人,无时无刻都张扬惯了,他怎么可能开那样的车子……

    可为什么她心里这样慌乱,这样害怕……

    梵音紧紧咬着嘴唇,到底还是疾步走回公寓,想了想,给掌珠打电话。

    掌珠一大早就被傅竟行给***扰醒了,她还没歇过劲儿,身子软软的不想动弹,还觉得困的厉害,就闭着眼皱眉推他的脸:“我还想睡……”

    “你睡你的……”

    嗯,他做他的……

    “你这样我怎么睡呀。”

    她睁开眼睛,语气里带着一点娇嗔的味道,傅竟行低头啄她嫣蓉的两片唇,她赶紧躲开:“我还没刷牙呢……”

    “我也没……”

    他不肯放开,舌尖探进去,寻到她的就勾缠在一起,而另一手,早已从她后背与床单之间的缝隙里挤进去,缓缓滑到了她纤细的腰上,然后向上轻轻托起……

254 它自己要去找珠儿的,我可没叫它去…() 
254 它自己要去找珠儿的,我可没叫它去……

    掌珠立刻感觉到了什么,脸颊不由得滚烫绯红:“傅竟行……”

    他在她耳边低低笑了一声,声音微粗沙哑:“珠儿,它自己要去找珠儿的,我可没叫它去……”

    掌珠气恼,抬脚就去踹他,却被他伸手捉住纤细脚踝,在那圆嘟嘟的小脚趾上轻轻咬了一口。

    “傅竟行!”

    掌珠翻身把脸埋在枕上,一头长发四散开来,披覆在她雪白的肩背上,从他的视线里,只能看到她单薄的肩胛骨,蝴蝶翅膀一样的美丽形状,脆弱而又妩媚,再蜿蜒往下的时候,就是她细细的腰肢,腰线流畅没入烟灰色的被子里,是怎样的旖旎动人……

    “珠儿……”

    傅竟行掀开被子,倾身压了下来,她的脊背贴着他滚烫的胸膛,快要融化了一样的热度将她重重包裹住,她唇间发出细碎的声音,脸却更深的埋入枕上,傅竟行将她散乱的发丝拂开,低头寻到她的唇,轻轻吻上……

    “珠儿,我喜欢你……”

    她眼前的世界仿佛在轻轻的摇晃,她的手指被他紧紧的握在掌心,他的心跳声蓬蓬有力,就在她的耳侧,她曾经以为毕生难寻的,她曾经以为要永远错过的幸福,就在她的身边。

    只要她勇敢一点,再勇敢一点,仿佛就能握住。

    她也多想与他说一声,傅竟行,你不知道吧,我比你喜欢我还要更早的喜欢上你,我没有抱过希望,也没有任何指望,只是默默的将你藏在我的心底,如果,如果没有那些过去,如果没有那些不堪回首的曾经,如果我还是聂家的三小姐,如果我父母还在,花月山房依旧繁荣鼎盛,如果我们三姐妹不曾闹成这样,我或许会更勇敢一些……

    可是如今的我,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失去了,我不是昔日被人捧在掌心的聂家千金,我也不是住在豪宅出入名车的名媛千金,我连家都没有了,尊严,名声,所有的一切,我全都失去了……

    我所信任的,全都背弃我了,我所依靠的,却狠狠的伤害我,我视作救命稻草的,却依旧无声无息的悄然离去,我不知道我还能相信谁,我也不知道你能让我信任多久,我不敢把我余下的这最珍贵的信任和依赖都给你,因为我怕,我怕将来有一天,若你的心变了,我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我最后的情感,我的儿子,我的尊严,我的栖身之地……

    傅竟行,你从小高高在上,一帆风顺,你不曾从云端跌落过泥沼,你大约,永远不会知道,我曾经多么的忐忑,多么的无助,你更是不会知道,那一种仿佛被全世界的人一起放弃的孤独和不安。

    我抱着嘉树一个人走在加州清晨的寒风中时,我一个人守着哭闹不休的嘉树无能为力时,我奔波,挣扎在生活的漩涡中,为了一日三餐而拼了命的工作时,你却依旧在你的世界里被锦绣簇拥,你体会不到我尝过的那些痛苦,所以你不会明白,我为什么再也不敢如从前那样,真切的去付出,付出自己的全部了。

255我喜欢珠儿,最喜欢珠儿() 
255我喜欢珠儿,最喜欢珠儿

    你体会不到我尝过的那些痛苦,所以你不会明白,我为什么再也不敢如从前那样,真切的去付出,付出自己的全部了。

    傅竟行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在最后哭了,哭的眼泪汹涌往下淌,把他的胸口都湿透,哭的他心脏都疼了。

    他在最紧要的时候停下来,把她整个人紧紧抱在怀里,他抚着她光滑的肩背,轻声的在她耳畔哄着,叫着她的名字,珠儿,珠儿。

    “傅竟行……”

    她更紧的贴着他,更紧的抱着他的身体,似乎想把整个儿自己都挤入他的胸膛,他的骨髓,他的血液中去。

    “珠儿,我在,我在呢,我永远都在你身边,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的,珠儿,你信我,你信我好不好?”

    他拂开她凌乱的发,捧着她的脸不停的吻着她,可她仍在发抖,不停的发抖,她的手指扣着他的腰,她要她和他之间,再也没有一丁点的距离……

    “傅竟行……”她颤抖着,哆嗦着抬起一张哭的泛红的脸:“我要听你再说一遍……”

    “好。”

    他眼瞳里的光芒温柔到了极致,他亲着她的嘴唇,鬓发,亲着她白嫩的耳,在她耳边一遍一遍,不停的说着那一句:“珠儿,我喜欢你,我喜欢珠儿,我最喜欢珠儿……”

    他亲着她薄薄的眼皮,亲她的额头,亲她挺翘的鼻尖,不厌其烦的一遍一遍说着情话:“傅竟行喜欢聂掌珠,一生一世,生生世世,只喜欢聂掌珠一个人……”

    她的哭声渐渐变成哽咽,手臂软软缠在他的颈上,扬起脸主动亲他,啄着他的嘴唇,鼻尖,闭了眼,轻轻的喃:“傅竟行你要我……你要我好不好?”

    “珠儿……”

    傅竟行被她吻的渐渐不能自已,他该拿她怎么办,他对于她,真是没有任何办法,不管她做了什么,他多生气,他都没有任何办法在她身上发泄出来。

    她叫一声他的名字,她只要这样软软的看着他,不,只要她在他身边,站在他身边,哪怕她根本不看他,不理他,他也愿意,把自己的心捧给她看。

    他真的以为,真的真的以为,他会永远这样对她好,永远把她捧在手心里疼,但在将来的某一日,他亲手伤了她的时候,他方才知晓,这世上的事,最可笑的就是永远。

    最不该轻易说出口的,也是永远。

    他不是神仙,他也只是一个俗人,他也有,无能为力的那一天。

    他曾经以为那一日永远不会出现的,他曾经以为无论如何他都会原谅她,可原来,他的心也不是坚不可摧,他也有,撑不下去的那一天。

    那一日,他们不停的纠缠着彼此,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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