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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沉云夺日》完结作者:WingYing 我记得。 那是小时候的事情。 我坐在后院,天空布满了乌云――那时候我妈摸着我的头,说,祺祺,怎么办,蓝天不见了。 我那时候也很懊恼,该怎么办呢。 后来,我也明白了。 蓝天其实还在,只要把乌云慢慢地拨开。 放眼看去―― 海阔天空。
楔子
重生之沉云夺日 楔子
我还记得我第一爬树的时候,是王筝领头带着我,到了主屋后边的一棵不知名的树下。
夏天的蝉鸣似乎还在耳边回响,那时的我看着王筝,王筝从小就生得漂亮,就连任老太也夸赞过,哪怕这王任两家的女娃全凑一块儿,也没王筝长得标致。再者,王筝不仅生得好看,也极是聪慧,说话也很能讨人欢喜,总能逗得大人们欢颜。
王筝和我同年出生,却恰好小了我一个月。
任老太那时说——看那日娃和筝筝顶合得来,老太婆这会儿认了筝筝当干孙子,倒也是美事一件。
一锤定下,有人喜有人愁。
至于何家忧愁何家欢喜,我不过十岁,自己倒先是开心地蹦了起来,拉住王筝的手左摇右晃,要不是任老太刮了我一记眼刀,我大概还会高声欢呼几声。
其实,我那时候也是孩子心性,只当将来终于有个伴儿,却没细想过任老太那一生狡猾多谋的女人,为何要将比自己孙子优秀几百倍、几千倍的人放在身边。以至于,到后来我想明白的时候,已经太晚太晚。
那时候的我,懵懂无知。或许——到了我二十岁、三十岁,抑或是最后的最后,走投无路的时候,我还是一样地懵懂无知。
我只知道,我喜欢王筝。
王筝很少拉住我的手,只有在大人面前的时候,才会对我笑一笑,还会亲切地牵一牵我的手。私底下的时候,王筝对人却冷淡得很——我不知道,王筝的冷淡是不是只对我,但是,我知道,只要王筝愿意主动拉住我的手,不管到哪里,我都会傻傻地随他去。
『日哥。』王筝叫了我一声,我的心便飘飘然。『我们爬到树上,从那里可以看得很远很远,好不好?』
王筝很少找我玩,表面上的原因是我很闷很无趣,至于更深一层的原因——每次我一想到这里,胸口都会犯疼。
那时候任老太布置的作业很多,生怕我这未来的当家会把任氏给败了似的,我平时也没什么玩闹。我妈那时还活着,生怕周围如狼似虎的亲戚抢了我未来当家的宝座,就和任老太同仇敌忾,对我盯得死紧。
所以说,别说爬树,我连抱抱树干子,都会让我妈抽一个耳刮子。
王筝似乎看出了我眼中的迟疑,有些鄙夷地扫了我一眼。男孩总经不起这么一招,我只得抬头瞧了瞧这高度——好在小时候的王筝还有这么一点良心,虽然没少折腾过我,却也没像长大之后,处处想着怎么害死我。
王筝一双蓝宝石的水眸映出我的影子,我咽了咽口水,王筝毕竟也是孩子心性,只想让我出出丑,我那时除了任老太的眼刀,最怕的就是王筝水汪汪的大眼,只得硬着头皮跟着王筝爬了上去。
王筝虽然长得漂亮秀气,性子却是十足十的男人,小时候的我暗里几乎把王筝当小媳妇儿看待,却忘了王筝也是王家的男人——王家的男女,野心总要大一些,人总要高傲一些,脾气总要执拗一些。
至于王任两家之间是什么干系,其实很简单,任老太没嫁入任家之前,人人叫她王姑娘。
我想,也只有王家,才出的了任老太这样一个人物。
还没到树腰,我的双脚已经发软,吸了吸鼻子,双眼发红地抬头瞧。王筝咻咻咻地早隐到了茂密的叶林子里,还不忘戏谑地玩笑一声:『日哥,就这么点高,你就不敢上来么?』
我似乎能瞧见王筝扬起精巧的下颚,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其实我觉得,那时候王筝可能就上了瘾,喜欢对着我,高高地扬起下巴,一直到他和在股东大会上逼我交出主权的时候,也是这么一个高傲的姿态。
从小,我的胆子就小,就算到二十几岁的时候,我的胆子还是小——遵从任老太的遗言,娶了一个有钱的小老婆,误了人家青春不说,结果任氏败在我手上的时候,我还当真自家小老婆起码能陪着我一起吃苦,回过头,倒瞧见她和王筝滚在主屋那大得惊人的龙雕卧床上。两个人瞧见我的时候,一个又是孔雀似的扬起下巴,另一个直接告诉我——仔仔是我和阿筝的孩子,我这辈子做的最傻的事情就是嫁给你这个死基佬!
我有苦难言。
喜欢男人,不是我的错。我由始至终,也只喜欢过王筝。
不过,儿子不是我的,倒是给了我很大的冲击,难怪我每次都觉得,乖仔眉眼挺像姓王的……
唉……说到底,整个任家,就是栽在了姓王的手上。
从原来垂帘听政的任老太,到后来的王筝,联合任……任……唉,就算死过一回,我终究不想提那衰人的名字。
衰,太衰了。
你问我死过一回是怎么回事?
说真的,其实我自己也不甚明白。总之,我只记得,我明明是刚签了离婚证书,躲在任氏大楼四十楼顶楼喝低劣的啤酒,低头不小心瞧见王筝和那衰人在一块儿搂得死紧——坦白说,这比儿子不是我的,给我的冲击还大上许多。
原来王筝不喜欢我,不是因为他不喜欢男人。
我一双眼眨巴眨巴地看着王筝和那衰人又亲又抱,这一口气实在是咽不下去,于是乎,我忘了那里是四十楼层,忘了脚下没有阶梯,一蹦——
啊哈。
于是,我一蹦,蹦回了二十年前。
醒来的时候,恰好是王筝找我爬树的前两天,那时我发了高烧,烧了足足两个星期。结果才好上没几天,那没安好心的蛇蝎妇……美男,就拉着我去爬树。
我耸了耸肩。
你问我,明知道这死小孩没安好心,还跟着死小孩做啥?
唉,急什么呢?我这不就是要说下去么!
那时候,王筝已经到了顶头,我拖着一把老骨头……啧啧啧,要是我没记错的话,这时候我会失足,不小心从树上跌下来,跌个脑震荡。我还记得,当年我从树上摔下来,任老太难得对王筝狠狠地教训了一番,要不是那时候我死活拖住任老太的脚,不让她把王筝送走,王筝哪里还能长成二十年后的那一个千古祸害?
我叹了口气。
王筝啊王筝,我这会儿再活一次,注定又要因你再摔一次。反正上辈子吃了你这么大的亏,这辈子也不差这一摔了……
我眯眼,隐约瞧见王筝细致的脸蛋上,扬着高傲的笑靥。
我慢慢地张开双臂,让重心向后仰。
王筝,说真的,我好歹是姓任的,总会有那么一点、那么一点点的……小心眼。
就当我以为,这会儿又要重回儿时每天当印度阿三的噩梦的时候。一双白皙的手臂,硬生生地拦住我的腰。我还没回神,碰的一声——!
我的头没摔着。拦住腰间的手,用力地紧缩了一下。
鼻间……是悠悠的青草味儿。
我的眼皮,跳跳跳……
两天前,我意识到自己回归童年的时候,脑子里转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个弯——就算要逼着任老太把我一脚踢出新加坡,我这辈子也不要再遇到那一个、那一个……
我听见上头抱着我的那人轻轻闷哼一声。
心中——长叹。
“天啊——!三爷!你怎么出来啦!啊!小少爷!怎么会——!”
“来人!快叫来人啊!小少爷把三爷压着啦——!”
张妈夸张的嗓音蓦地响起,我只觉得耳边一阵嗡嗡嗡地飞过……
我、我、我……颤巍巍、颤巍巍地抬头。
看看。
看看。
那张脸、那张脸、那张骗阿婆阿公阿娘阿爹无知少男少女小男孩小女孩小BB的脸——!
不是那个死衰人,还会有谁!
第一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一回
小时候,人人都说王筝是我的小尾巴。我在哪里,王筝就在哪里。实际上,却是王筝往哪儿去,我就会啪嗒啪嗒地跟上去。
王筝脚程极快,尤其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突然拔高了身子——其实那时我就觉得老师教得不准,不是说男生都是在中学时期才发育的么?
在小学的时候,王筝看我的姿势,现在回想起来,着实让我伤感。
不知是不是王筝那孔雀心态作祟,他总爱走在我的前头,我在后头跟得实在辛苦,再加上在我迈入中学的时候突然发福,圆嘟嘟的脸蛋儿让外人瞧一眼,在任老太面前,为免伤及我的自尊,虽说不会昧心说我长得玉树临风一表人才,总也会夸说我一脸福相圆润可爱。以至于我当时实在不觉得,一个玉人似的少年后头紧跟着一团肉球,是多么惊悚的一个画面。
故此,我对于上天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由衷感激。
重生以来,我和王筝碰面的次数,掰开手指数都嫌多。再说后来我罔顾我妈狰狞的眼神,选了外头的政府市民小学,就连主屋也是逢年过节才回去一趟。
不得不说,我的人生因此滋润起来。上辈子我好歹也留洋拿了硕士,再说市民小学的水准也远远及不上任老太布置的作业,于是我小学两年拿了年度班级葵花奖,样样特优,以资优生的姿态毕业,安然地升上了中学——说真的,这稍稍满足了我上一世的缺憾。
谁让王筝这人最输不得,尤其是最不能输给我,我还记得上一世教法语的莉莉安女士称赞了我的发音,在下一次授课的时候,王筝的表现可谓让人惊艳,一口纯正的巴黎腔比道地的法国人还法国人。
这一世我的人生虽说从一开始就脱离了王筝,但是王筝的存在,却一直很鲜明。任老太定期检查我课业的时候,偶尔也会瞧见王筝,只不过这一世我和他不过是点头之交。王筝仍旧是精致漂亮,举手投足间比我更有贵公子的风范,尤其高扬起下颚的时候,十足十的孔雀,总让我觉得莫名的欣慰。
任老太和上一世一样,除了对我的教养礼仪还算严格,其他方面也不算苛求,倒是对王筝难免有些苛待。若是少活了那三十年,我会以为任老太那是心疼我,现在我却明白,任老太对王筝的期待,远远比我高出许多。
于是我说想去外头上政府小学,任老太连眼皮也没眨一下,我妈却发了几次疯,刮了我无数次的耳光。
其实我也知道我妈在任家待得很辛苦,只可惜她看不开,我也还对着她小时候老是拿皮带抽我的事心有余悸,我这一把老骨头实在经不起折腾,所以,这一世我和我妈还是不亲。
我到外头住,任老太让我带个人随身照顾。我想也没想就选了老何——说来,这一世他还叫小何,是给任家打杂的。一直到后来我当家的时候,张妈因为和我闹些误会负气回乡,老何就一直跟着我——想到这里的时候,我难免有些担忧。
上一世我走得太快,还没来得及安顿老何一家老小,不知王筝会不会看在我的面子上,给他们一条活路。毕竟,当时王筝一坐上任氏董事长的位子,就大摇大摆地到了任氏主屋,结果还没踏进大门,就让老何拿着扫帚差点儿给撵了出去。
于是,我带着满腔热情带着二十年后的老何现在的小何出去闯荡,却忘了老何他老祖是唐僧……
“少爷,别说小何我多嘴,你选什么学校夫人没意见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可是你好好的怎么要去住校呢这是……”我坐在后车座,老何噼里啪啦地说教,在红绿灯前,恰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