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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侯!”杨华被古松一脸的灰败激怒了,他妈的,宋人之中怎么尽出这种熊包,还虞侯呢?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再这么耗下去,敌人马上就要冲到跟前了。你想死,老子可想活下去。他将脑袋凑到古松耳边大吼:“古松,敌人不多,又是斥候,想来不会与我纠缠太久。这里地势开阔,不利于守。我拟先将所有士卒都撤上坡来,结成方阵。只要抵抗上一个时辰,等后面的大军跟上,敌人也只有撤退一途可走。”
“可是……可是……”古松恍然无计,嘴唇张开,却说不出话来。
“别可是了。”杨华猛地提气对着山坡下乱成一团的众人大吼:“所有人到山坡上集中,结阵。弓手在后,枪手、刀手突前。不要乱。”
听到有人大喊,下面的乱军好象找到了主心骨,纷纷朝坡上跑来,在杨华身边围成一个大圈。刀手和枪手们用颤抖的双手穿着盔甲。弓弩手则扯出羽箭,蹲在地上一支支往面前的地上插。
杨华回头看去,那古松如中梦魇,浑身都抖个不停。
不但古松如此,其他人也乱得很,虽然只有一百人,可弄了半天,这个方阵怎么也结不成。说起来,杨华这个都基本都是新兵,只十几个从河北战场上活下来的老兄弟。新兵组建没几天,又是第一次上战场,看来,这次战斗的前景不太妙。稍有不慎就是个全军覆没的下场。
耳朵,金人的马蹄声开始清晰起来,背心突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杨华心一横,对古松道:“古虞侯,我去前面看看。”
“都头,你要去哪里?”
杨华面无表情地说,“我先骑马去前面挡上一阵,你马上回汲县讨救兵。你是何将军的老人,在上面能说上话。这一百弟兄地拜托你了。”都中正副都头和将虞侯都配有战马。现在军队的混乱一时难以恢复,只能用骑兵冲上去拖延一下时间了。
“啊!”
杨华转身对身边一个姓赵的长身子的副都头大吼一声:“赵明堂,稳住阵型,等我回来若阵还没结好,我拧掉你的脑袋。”
那个长身子的副都头是都中刀手和枪手的头,担任前排攻坚任务。听杨华喊,立即站直身体,“都头放心。”
杨华又对一个黑瘦的小个喊道:“李鹞子,若你想死,骑上赵明堂的马随我杀敌。”
“我所愿也!”一团黑光闪过,那个小个子已经跃上马背,看起来还真像一只大鸟。
“哈哈!”李鹞子大笑一声,声音说不出的尖锐高亢:“老规矩,看谁砍下脑袋多,一吊钱一个,赌不?”
“我会让你这个骚鞑子输得只剩一条裤衩。”
大笑声中,两骑滚滚而去。
第一卷 江河水
第四章 金兀术
完颜宗弼,女真名兀术,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第四子,此刻正坐在一匹枣红马背上。他今年才二十出头,却长了一脸刚硬的大胡子,加上这一路的风雪,一张粗糙的脸看上去却如四十来岁的壮汉。他也当得起女真壮士这个称号,这次随二哥宗望南下,他一直都是部队的先锋官。每战必争先,惟恐落于人后,是军中第一猛将。
可与他粗豪的外表和辉煌的战绩相比,兀术却是一个极为谨慎之人。在同宗望一起拿下相州,一口气冲到黄河北岸后,他已经得知宋朝京畿守卫大军出击的消息,可敌人究竟来了多少,战斗力如何却是心中没底。说来也奇怪,敌人都出发这么多天了,按说早已同金兵接触。
他和二哥怎么也想不明白,宋军这是怎么了。
宋军究竟来了多少金兵固然不甚清楚,但金兵来了多少宋军也是一无所知。兀术和二哥一起率东路军一路南下,刚开始时还有些来一个平面推进,妄图拿下一地巩固一地。可没想到七万人的大军刚一出动就在中山遭受到顽强抵抗,到现在也没能拿下那座坚城。不但中山如此,黄河以北地区宋军虽然不堪一击,可依托城堡逐次抵抗,却也是一个极大的麻烦。如此一来,金国大军的脚步就无形中被拖得慢了下来。
可以预见,这样的情形再拖延下去,东路军就会像一只掉入泥潭的蛮牛,逐渐被这恼人的态势一点点吞噬。
宋国的国力实在太强大了,死一个补十个。常常时刚击溃他们的一千人,就有探马来报前方发现敌人的一万大军。
完颜宗望和兀术知道,这次战役打的就是一个冷不防,若再这么同宋国消耗下去,其结果是女真大军一点点被磨掉火性,到最后也不得不灰溜溜地退回北方。
特别是在得知宗翰的西路军被拖在太原之后,宗望和兀术决定不管河北的宋军,直接领军南下,一路直趋开封。后勤不要了,退路不要了。
占领要点,放开两边,快速推进。
如此一来,速度总算快了起来,很有点摧枯拉朽的味道。
大概是因为实在太快了,也来不及收集情报,不但金兵不知道前面有多少敌人,连宋军也弄不清这次南下的金兵究竟有多少。
可以说,敌我双方都是在蒙着眼睛角力,只等彼此的拳头落到对手身上。
好在总算一口气冲到黄河边上了,只要一过河就能看到开封的城墙。那可是一北宋的京城,天水一朝的精华所在,世界的核心,一百二十万人口的雄城。
一想到自己手中的战刀劈开层宫阙的大门,一想到满城的锦绣,兀术就浑身哆嗦:“杀掉敌人,抢劫他们的女子和财产,让高傲的汉人匍匐在自己身下,那是何等的风光,大丈夫当如是哉!”
可宋军中央禁军究竟有多少,战斗力又如何呢?
也因为心中嘀咕,金国大军暂时停了下来,也没急着过河,只派了一队斥候冲到汲县,贴近宋军,想看个究竟。兀术是一个闲不下来的人,便主动请缨讨了这个差使。
跑了一整夜,总算同宋军的前锋接触上了。
看到远方明灭不定的篝火,所有的女真骑兵都发出了一声欢呼。此刻已经没必要隐藏身形,敌人也发现了女真骑兵,正慌乱地在山坡上结阵。现在,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骑着马冲上去,用弯刀割进宋狗的胸膛,用狼牙绑砸碎他们的头骨,用长矛刺穿他们的身体。
终于同宋朝的京畿禁军接触了,这支传说中的大宋朝最强的军队。这支用金钱喂养出来的武装集团。
是的,他们太有钱了。特别是立在前排的刀手和枪手,他们身上那件步人甲就值两千吊。在闪烁不定的火光中,一千多片甲叶子流光溢彩,如金似玉。同这种精美的盔甲比起来,铁浮屠身上的铠甲虽然坚固得像阿尔泰山上的岩石,却毫无美感,又蠢又笨。
看篝火的数目敌人不多,只一个都百余人。却有二十多具步人甲。只要杀光他们,剥掉他们身上的衣服,回营之后自可在同伴面前大大炫耀一番。
老天保佑,这次总算可以发一笔横财了。
“宋军搞什么鬼,才这点前锋,没斥候,没骑兵,好象一点准备也没有。”兀术苦笑着摇了摇头,一抬手示意众人停了下来。
“吁!”四十匹狂奔的战马同时停了下来,前蹄激起一片雪雾。整齐得宛如一人。
四太子,还等什么?“身边的也末该大声问。
“不急。”兀术张嘴一笑,满口雪白的牙齿在雪夜中亮得吓人。他伸长脖子突然大吼一声:“女真的勇士们,你们累了吗?”
“不累,还可以杀一百个宋狗。”
“你们想不想换一件上好的铠甲。”
“想。”
“你们想不想将宋狗的头颅砍下悬于马边,炫耀你们的武功?”
“想。”
兀术抽出弯刀指着山坡:“那么,冲上去,将你们的兵器指向敌人。战马和天神将指引你们。荣耀属于大金,杀!”
“杀!”
四十多人同时大吼,功勋近在咫尺,汉人的血近在咫尺。
凄厉的牛角号响起,激烈的声浪冲破沉闷的黑暗,一瞬间,这片漆黑的夜仿佛也变得透明起来,漫天雪花都被这战马所带起的疾风扯碎了。
战马轻巧地跑了起来,速度并不快,实际上,离敌人所在的方向还有一点距离,现在还不是冲锋的时刻。
四十多女真骑士在马背上单手举着火把,身体上下起伏,说不出的写意自在。虽然人不多,可看起来却声势浩大。
第一卷 江河水
第五章 借尔人头一观
李鹞子,西夏党项人。据说是身体里流着李元昊的血,宣和四年时从西夏出逃,后被折可求俘虏,宣和五年逃到河北,加入北宋禁军,做了杨华手下的旗手。因军功被提拔为十将,武艺高强,尤善骑术,是杨华手下的得力干将。可惜宋军缺马,一直都被杨华当步兵使用。
此刻骑在马上,久违的畅快感涌上心头,他瘦小的身躯在马背上犹如正在风中滑翔的大鸟,望之竟像一片羽毛。
“敌人很多呀!”李鹞子轻轻说:“都头,正面阻截只怕不成,只能用箭了。”
“不能用箭,天太黑,看不清。”杨华摇摇头,骑射虽然是一个好法子,可需要一定的缓冲距离,需要一边射箭一边撤退。现在敌人离赵明堂和古松他们的步兵阵没几里地,他和李鹞边打边退,只怕射不了几箭,敌人就冲到阵前了。
“跟我来。”冷冷地从牙缝里说出这一句话,杨华提着腰刀朝敌人正面猛冲而去。
敌人现在还没有冲起来,队型还很稀疏,倒不如索性冲上去,一口气将他们的马队刺穿,引他们回身来攻,如此倒可给赵明堂他们争取些时间。
现在正是一个好机会,若等下敌人的队型收紧,仅靠他和李鹞子两人,只怕立即被人包围了。
一声长嘶,雪从前方凶猛扑来,打得人睁不开眼睛。瞬间,杨华和李鹞子已冲进女真人的马队之中。
两股夹杂着飞雪的队伍顷刻之间撞在一起,呼啸的狂风在两军阵前卷起一团白色旋涡。
若说心中没有恐惧那是假话,作为一个享受过现代美好生活的人,杨华比起宋人更珍惜生命。可他也知道,在这种血与火的战场,多一丝杂念就多一分死的可能。无视危险,危险才不会找上你。
接着火把和腰刀的反光,杨华看见从身边掠过的女真人都没有批甲,只穿了一件厚实的棉袄,只是一支轻骑兵而已。说起来自己的运气还真是好,若遇到金人的重骑兵,自己的腰刀砍在人家身上估计也没什么效果。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在战场上同女真人交手,同辽国人不同,这些人都张着一张饼子大脸,眉毛分得很开,有着典型的通古斯人特点。他们手中的武器也很杂,有狼牙棒有弯刀,也有短矛。
很快,杨华找到了自己的目标,在一群火把中,他看到一个身穿黄金索子软甲的大汉,在火光中,这件铠甲犹如舞厅里的射灯一样醒目异常。在一群无甲骑中,这样的人简直就是黑夜里的明灯。看得出来,此人地位极高,若能在第一时间里将他斩杀,这一仗也就结束了。
不容多想,杨华将手中的腰刀拖在身后,口中大喝一声“驾!”,双脚一夹,战马怒啸一声,一头向那个金甲人撞去。
“杀!”身边几个女真骑士大声喧哗,同时向杨华伸出武器。可惜他们的马都还没跑起来,如何跟得上敌人的速度。杨华也不管敌人,将头一低,紧紧贴在马颈之后,从刀枪的缝隙中钻了进去,敌人的兵器都落了空,但背心还是一疼。一把狼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