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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白莲出墙来-第2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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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音袅袅,众人还意犹未尽。

    就在这时,又一道琴声响起,但和方才的相比着实平平,而且才没弹多久就错了几个音,人们不由皱起眉头。

    “唉——”吴玉长叹一声气。

    她家陛下真是豁达之人,什么水平都敢上,时机还选得那么恰到好处,她不佩服都不行。但王之珑这小子就说不过去了,三番两次让陛下主动献丑是怎么回事?过分了啊!

    感觉皇上今晚兴致很高,是不是对神秘大礼很感兴趣呢?那她需不需要为“勇气可嘉”的陛下出一份力?还是继续当做看不见?

    在她深陷矛盾的时候,几个人陆续弹奏完毕。

    直到旁边的仁兄也拿起笛子“呜呜啦啦”地吹起来,她才恍然回神。

    真的是卯足了劲儿吹,吹得胸口起伏、满脸通红。一边吹,还不忘一边向香雾送秋波,只可惜用力太猛,就像在翻白眼。

    吴玉深受感动,瞧瞧人家多努力啊。她又怎么能因为一点小小的事情就懈怠,从而放弃出风头的机会呢?反正她家陛下如此豁达,大不了回头多拍几句马屁,多大点事儿啊!

    “让。”她言简意赅。

    香雾看了她一眼,错开身子。

    盘坐在琴前,她活动活动手指,太久没弹,手指都要生锈了。

    等旁边的笛声落下,她立马接上去。

    熟悉的曲调响起来,众人精神一振。

    流牧歌!

    作为琴手炫技的最佳曲目,在许多人追捧的同时,也有很多人表示不屑,认为这种单纯为奏而奏的曲目丧失了琴乐的意境之美。但谁都不能否认其对琴技要求之高,流牧歌的忠实粉丝就以此反驳,连琴技都练不到位还妄谈意境?简直本末倒置!

    少了一根弦,一些地方听着让人觉得奇怪,但又似乎没有弹错。

    一段式;

    二段式;

    三段式。

    毫无停歇的流畅演奏已经让许多人肃然起敬。

    吴玉心道这样就差不多了,就在这时,不远处一道琴声突然插入,竟也是流牧歌,迅速赶上她的节奏,变成无比整齐和谐的双重奏。

    她抬头狠狠瞪向斗笠人。

    琴手之间也有踢馆,最普遍的手段是在对方弹奏的时候强跟上去,只要能一路跟到尾,就算把对方压制住了,得胜。

    于是本来准备停下的手指骤然提速。

    四段式;

    五段式;

    六段式

    整片秦淮河除了互相追逐的两道琴声,一片静默。

    “咦?”皇帝陛下惊奇地探出脑袋,问身旁的人,“王都还有人琴技能与你小叔媲美?”

    王之珑听到“小叔”二字的时候皱了皱眉,淡淡道:“贵妃娘娘琴艺绝佳。”

    “若瑕是弹得好,不过不喜这类快曲。”换句话说,他的爱妃是意境派。“是什么人呢?”

    “还有个人今日陛下才见过。”

    皇上愣了愣,开始仔细回想今天见过哪些人。

    七段式;

    八段式;

    九段式

    双重面具之下,吴玉已经快要气炸了,有完没完了这人?就这样想要神秘大奖吗?本大人偏不给!

    香雾震惊地看着她,就是香茗也只能勉勉强强弹到九段式,但这人弹奏的样子和香茗截然不同。香茗弹奏这个曲目的时候完全神情紧绷,生怕哪步行差踏错。但这人弹得十分肆意,仿佛是琴弦带着她的手指在弹奏,还有闲工夫时不时瞪向那个斗笠人。

    短暂的停顿之后,曲子一跃而进十段式。

    吴玉琴上的手指快得只剩下残影。

    她可以主动认输,却不能容忍被人压着打赢。更何况这流牧歌是她在陶源郡闲极无聊时自创的,这都输了让她的面子以后往哪儿搁?

    到十段式的时候,斗笠人终于弹错了几个音,但没有放弃,仍追在吴玉后面。按说这样已经是吴玉赢了,但对方不放弃,她焉有停下之理?

    流牧歌第十段式只存在于传说之中,那种可怕的速度和张狂的指法根本不是人能驾驭的。人们第一次知道,十段式的实际弹奏效果不亚于电闪雷鸣。耳边“雷声轰隆”,让人不由自主抬头望天,如此晴朗的夜空,竟给人山雨欲来之感,奔放的“雷鸣”让耳膜几欲炸裂。

    “铮——”

    吴玉停了下来,怔怔地望着手指,白皙的指腹之上一道血痕,鲜红的血珠正不断涌出。

    原来这把老旧的古琴不堪重负,硬生生被她弹断一根弦,断掉的瞬间划破了她的手指。

    斗笠人也停下。到十段式的时候他已经是凭着印象乱弹,厚着脸皮跟奏只是为了看看吴玉能弹到什么地步。此时停下,两手又麻又痛,忍不住摇头叹息,究竟是什么人创造出这种近乎自虐的曲子。

    秦淮河上安静了许久,直到之前弹琵琶的姑娘打破安静,道:“这位公子技法高超,而这位公子技法虽略逊一筹,但也弹奏了一曲意境绝佳的曲目。奴家难以定夺谁优谁劣,故请出霖姑娘亲自决断。”

    画舫的熟客们面面相觑,霖姑娘?没听过这名字,新来的姑娘?

    过了一会儿,舫中走出一位穿着白裙,面覆轻纱的女子。纵然看不清面容,那双盛满盈盈秋水的眸子,让人只一眼便酥到骨子里,必是个美人儿无疑。

    美人儿轻声开口:“我的要求只有一点,那就是身家清白,能待我好。”

    原来神秘大礼就是这个美人儿!

    众人扼腕不已,早知如此,他们应该做好准备再来,虽然最后碰上那俩怪物还是毫无希望。

    只有吴玉脸上写满失望,人家都说了家世清白还要待人好,肯定不能给人塞青楼里去。还以为大礼是包船一日游之类的,她不去还能高价转让给别人。

    但她不想要,不代表就白白便宜那个胆敢挑衅她的家伙。

    气沉丹田。

    在众目睽睽中,焦点人物之一的面具人站了起来,众人以为他要向霖姑娘表述衷肠,却见他转了半个身子,对着斗笠人大喊——

    “爹!你不要我和娘了吗?”

243 第243章() 
吴玉掐了一把香雾,香雾非常应景地哀嚎出声。

    林尛霖错愕地看向斗笠人,良久无言。

    而一些自认认出斗笠人身份的人,也对此表示万分震惊。

    作为当事人的斗笠人似乎在酝酿话语,迟迟没能开口。

    作为始作俑者的吴玉则快速划船离开,她一走了无对证,就让那家伙慢慢解释去吧。

    “慢着,这位公子。”林尛霖喊住吴玉。

    吴玉当做没听见,如果这姑娘志愿当头牌她不介意收了,但找良人托付终身这事还是免了,她自己长这么大都还没见过良人的模样呢。

    整条画舫快速移动起来,拦在了吴玉面前。

    林尛霖站在船头,不知是因为夜风还是紧张而语调颤抖,“求公子收留我。”

    “抱歉啊姑娘,如你所见,我就是出来找爹的。我不是良人,我也没钱养你。”吴玉一脸正气地抱拳道。

    众人不由在心里骂她蠢货,难得一个美人儿主动送上门来,人家都说对她好就够了,这么煞风景地提钱干什么?

    这时斗笠人终于开口了,他道:“孩儿,别担心,爹有钱,爹来这儿就是想给你找个媳妇儿,既然人家都点头了,赶紧带回去吧,爹回头就给你操办婚礼。”

    这峰回路转的剧情,现场观众们表示脑袋已经不够用了。

    皇上就拉着王之珑不停发问:“朕听岔了?朱雀先生是你小叔的儿子?然后你小叔要给她娶媳妇儿?还是这两人根本不是朱雀先生和你小叔?为什么”

    王之珑冷漠脸,心里大骂俩戏精。

    林尛霖在画舫里人的帮助下,慢慢降到吴玉的小舟上,踩稳后小心舒了口气,然后对吴玉不好意思地笑笑,“公子不嫌弃的话,可以先用我的钱。”说着打开怀中的小箱子,里面琳琅满目的珠宝首饰瞬间闪花吴玉的眼,围观众人纷纷倒吸凉气。

    “啊!”香雾大叫一声,激动地跑上去,抓起里面的珠宝,口中不断喃喃:“球丛的天香珠、易国的乃碎玉这么大一块居然拿去做镯子啊,是倾城花冠,一百零八颗珍品翡翠串联而成,世上仅有一顶还有”

    听不太懂,但貌似很贵的样子。

    吴玉沉默片刻,再抬头时一脸笑容比那箱珠宝还要灿烂,“霖姑娘,我不是你的良人,但我可以在你找到良人前先收留你,不介意的话就来吧。”

    林尛霖本意也不是想嫁人,只是想逃离表哥,既然对方说愿意单纯收留,那是再好不过了,忙道:“多谢公子。”

    画舫紧接着放下一个丫鬟,还有几个包袱。确定林尛霖的东西都放下来了,吴玉就在众人的艳羡中划船走了。

    之前找香雾搭讪的男子这时恍然回神,“不对,你娘哪有这么年”

    吴玉转身,将桃花枝无比准确地投进对方怀里,“送你了,有空去我家玩啊兄弟。”

    什么去玩?你压根就没说过你家在哪好吗?

    可惜等他反应过来自己被糊弄了,吴玉已经带着两个美人儿上岸了。

    “林尛霖是吧?先说清楚,到我家后是不能随意出门的,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林尛霖本就是为了躲人,求之不得,点点头道:“都听公子的。”

    吴玉奇怪地看了她几眼,人美钱多又听话,莫不是想对她使美人计?但她都说自己没钱了,还能图什么?人?

    “雪娘!我回来了!”

    吴玉兴奋的扑上去,雪娘面无表情地避开,目光看向新来的两个人,问:“她们是?”

    主仆俩在看见雪娘的时候都惊呆了,没想到这个破房子里竟藏着一位如此美人,冷若冰霜的气质犹如雪夜中亭亭玉立的新梅,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林尛霖进而产生自惭形秽之心,连忙摘了面纱,向雪娘行礼,“我叫林尛霖,这是我的丫鬟阿如,多谢公子和姑娘收留。”

    雪娘看了眼吴玉,吴玉回以灿烂笑容。

    “雪娘只是个丫鬟,不敢受此大礼,林姑娘有什么需要尽可以来找我。”

    竟然只是一个丫鬟?

    林尛霖错愕极了,难怪公子起初不愿收留自己,竟是真的看不上自己的颜色。转念一想,如此貌美的丫鬟都没有将其收入房中,可见公子是真的正人君子,原本还对未来充满忐忑的她一下子安心下来。

    雪娘说完,看向香雾,问吴玉:“要绑起来吗?”

    香雾吓了一跳,“不”

    吴玉正要说话,外面突然传来拍门声,匆匆吩咐:“你看着办,不行喊邱泽。”转身往大门跑去。

    门外站着一个斗笠人,看见她,扬唇一笑:“怎么不等爹就回家了?”

    “你认错人了。”毫不犹豫地关上门。

    斗笠唰得飞进门缝,在她拔斗笠的功夫,人已经走了上来。

    一如十年前初见一样。低调的白袍,飘逸的广袖,一头青丝却没像以前一样肆意披下,而是拿一根玉簪松松束起。岁月于这个男人太过宽容,容颜未改,只有目光被时光沉淀得越发深邃。

    她眨眨眼,“哟,这不是王叔叔吗?许久不见,身子骨可还硬朗?”

    王之临朗声大笑,“尚且走得了路,就是比年轻时不耐渴,想进来讨两杯茶水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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