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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青春继续-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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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莘呆了一会儿“你们到底是谁?”
  陈原突然插口“不该问的事别问,对你没好处!”
  我补一句“会让你消失的更快!”
  赵莘当天晚上就被陈原找来的某上海线人开车“押送”到了南京,第二天一早飞到了深圳,北角深圳办的人给了她余下的钱,然后告诉她“永远忘记这回事!”
  从常理上来讲,我难以相信赵莘会真的喜欢上老潘,虽然老潘长得是算不错,很有点儒雅风度,但我仍然不能说服自己完全相信她。因为这毕竟只是一个cheap girl,她们奉行的是“欲望是王道,自己为第一,情义算狗屁”。明知是第三者都还能说出“我是真心喜欢他的”,你觉不觉得有点搞笑?我不敢说她“爱”的100%是老潘的高官厚禄和势力背景,但她所谓的“爱情”绝对不是主流意识所认可的爱情!把老潘换成个长江集团的普通门卫试试?你还爱不爱?操!……这种feeling女的价值观本身就有严重问题,道德观更无从谈起!因为根子上就是畸形的。所以这种女孩子只适合拿来利用,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价值,“只值5蚊钱”!
  不过送赵莘上车的时候,我还是对她说了句“自己保重,不然以后再也看不到府南河”。用的是成都话。她很惊讶,呆呆的看着我。我没理她,转头和陈原走了。
  这个case终于完结,我到陈原的家里(他在上海有套小房子)住了两天,然后又回成都呆了大半个月。这段时间Pauline频频打电话给我讨论广州的事情,说老实话我还是有点担心她。因为她毕竟是我的助理,但我一直都没怎么教过她东西,还是有点内疚的……能碰上一个好伙伴(陈原)是运气,能碰上一个资质很高的助理同样是运气。我非常想把Pauline带出来,但实在没有多余的心力去考虑她那边。现在就还有一个非常棘手的事:狗日邓蒙是块炸弹!
  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一直都没有太好的办法。Christy交待给我的是“学会利用邓蒙”,但是老子感觉完全无法控制:这个老几胆子太大了,什么事都他妈乱来。上海办以前三个女人,他娃竟然三个都日过!我日他仙人!……狗日甚至还敢用威胁的办法把赵莘也日了(我和陈原最早一直以为他和赵莘是你请我愿),他妈简直无法无天!而且还有个问题:他娃既然能用换人来威胁赵莘,那就说明他早就看出来了赵莘对老潘动了真感情,但是狗日竟然不把这么重要的情况告诉我们?这傻逼心头的拐拐都他妈用到鸡巴上了!
  我和陈原在电话里谈过很多次这个问题,但是一直没有想出任何办法。邓蒙和其他人不同,他是货真价实的骨干,在Katherine在广州找到合适的人把花城公司整起来以前(并且还要经过Christy的认可),邓蒙确实是不可取代的。老子不可能真的把他娃干掉……
  不过某天晚上深夜电话,Pauline却给我出了个主意“你可以试试从Elsa身上下手”我问“理由?”“我是女人,可能是直觉吧,我觉得从同样是女人的Elsa那里能找到办法”
  第二天,我飞到上海和陈原碰了头,商量了一阵,然后给Elsa打电话“晚上一起吃饭!”
  晚饭在浦东吃的,陈原故意挑了个包间里能看到不远处南福公司所在写字楼的馆子。7点开始吃,我没怎么说话,一直是陈原在说,谈了很多现在北角的内部关系。到了8点,Elsa还是没有明确表态……她和上海办的另一个女孩子Susan不同,Susan仅仅是一个像汪倩一样的office花瓶,心理level比较低,纯粹是靠长相外表在混事。Elsa除了年龄比Susan要大之外(只比我小一点点),道行更要高不少的,她也是上海办负责的人。我其实一直有点奇怪Christy为什么不重用她:这个女孩子虽然比不上Sandy那么爬飞行诺,但她的一些“自身优势”很适合在大陆这种环境下做事。老子甚至都设想过,如果时机成熟(仅仅是假设)我可以要求Christy同意让她跟着我。因为我和陈原很多时候的确需要一个女性副手,而Pauline还太年轻没有受过挫折,让她单独做事风险很大。
  陈原说了半天,东绕西绕,始终说不到点子上。也有可能是他娃心头没底……我想了想,直接对Elsa说“今天晚上我和陈律师请你吃饭,就是想让你表个态!”
  她有点明知故问“表什么态?”
  陈原也干脆挑明了“希望你能站在我们一边”用手指指不远处的写字楼“不要和那边(南福公司)混在一起”
  Elsa笑笑“两位老大,你们不是不知道在北角只能站在维姐一边吧?”
  我也笑“我是她的大陆代理人,你站在我这边是一个意思!”
  她没说话。
  陈原起身去卫生间,半分钟后给我发了条短信过来,两个字“老丁”
  果然不出所料,和我想的完全一样!
  我起身,也去上卫生间。
  在卫生间里陈原问我“那怎么给她说?”
  我想了想“还是由你来说比较方便……我先回酒店去,让她来房间找我”
  “嗯!”
  我和陈原都猜到了Elsa不被Christy重用的原因:她娃曾经站错过队,占到了老丁那边!而且Christy绝对怀疑过她和老丁上过床!……Elsa并不知道我和Christy的关系,她一直以为我仅仅是老丁的继任者这么简单,都是“大陆代理人”,但是她前一次企图攀上老丁,结果玩栽了,所以这次她不敢贸然答应我们!我只能给她点明白我和老丁不一样,老丁只是个打工的,而我和Christy不是一般关系,她站在我这边绝对没错……当然这个话不能由我去说,只能让陈原这个旁人去点。
  晚上11点,Elsa到我房间来了。我关上门,看着她“想好没有?”她很暧昧的笑了笑,没说话,转身进了卫生间。
  我坐下看CCTV5。过了会儿Elsa出来,坐到离我不远的床沿上“我答应了”
  我转头看了看她“你干什么?”她只穿了胸罩和内裤!
  Elsa把一只腿伸过来,放到我肚皮上,开始媚笑“互相交换嘛,我懂规矩的”
  我愣了好一下,赶忙翘起二郎腿,使劲夹住兄弟(没反应是不可能的),看着她不说话。
  她继续媚笑“陈律师回家去了,没人知道我在这里……”
  “把衣服穿上,我不感兴趣!”
  Elsa突然扔了个东西到我胸口“吃了就有兴趣了”
  老子仔细一看,我日,一个Viagra?
  半分钟后,我把Viagra扔到垃圾桶里,起身推开她“以前给你说过,就算你脱光了站在我面前老子也不会有反应!”
  她看了看我裤子,笑笑。
  我只好马上换到沙发另一边坐下,补一句“当然我生理正常”
  Elsa穿好衣服后和我聊了一夜,直到东方发白……我一直记得这天的日期:2005年5月27日。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因为我后来非常庆幸把Elsa变成自己人的这个决定:如果没有这个决定,说不定我现在已经在美国了!而且也不会有这篇文字!
  是和Elsa的这次一夜长谈,让我知道了很多以前不了解的东西,让当时我内心的信念开始出现裂缝……
  具体不讲太多了,在后面的文字中还会有交待。这里只简单说说让我比较惊讶的一些内容:
  1。Elsa并不是歪大学毕业的,她毕业于复旦,而且还是双学士!她的第一份工作是在18M华北区,小秘,工作1年后就把一个18M的中国区副老大(美国人)整下了课!原因是性骚扰。她竟然一直把状告到了美国总部,还给FBI寄了一份这个美国佬的短手材料,整到最后连美国驻华使馆都派了个参赞和她正式谈话(需要签名笔录的那种)……这对一个20出头的小女孩来说,相当牛逼!
  2。离开18M后她回了上海,在被Sandy(她有一个复旦的澳门同学认识Sandy)介绍进北角之前,3年时间换了5个老板!都是作总秘,这5个老板几乎每个都想打她的主意,当然也有真心喜欢她的。但她娃通通来者不拒,有上过床的,有没上过床的,不过重要的是每个娃都留下了大笔银子才把事情了结。
  3。不是她想和老丁上床,是老丁想上她!(我日老丁也玩这个?)但是没上到,不过割了20万的肉。
  4。邓蒙和她没关系,只和Susan有关系,另外那个被弄到深圳办去的女孩子仅仅只是替罪羊。邓蒙的确给了他们每人10万封口,但是Susan和那个女孩子每人只拿到5万,剩下20万都被都她一个人吃了。
  Elsa最后说“我第一次见你就感觉你有点特别,刚才不过是试下你而已,看你是不是真能顶住,嘿嘿……我知道你现在的状态,女色根本动不了你”
  我笑笑“这方面我比较洁身自好”
  “不是!”
  “嗯?”
  “你和其他男人没什么不同,不近女色不是因为不好色,而是因为你心太狠”
  “做这一行的心不能不狠”
  “因为你心里只有维姐,她是你的精神偶像!男人在有精神偶像的情况下很难受外界诱惑,所以你比普通男人要心狠的多!”
  我默然了很久,点点头,没说话。
  Elsa说的没错,Christy当时在我心目中确实已经成了精神偶像。在《青春如歌》里面就说过,我和她之间没有任何的男女之情。但不可否认的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她对我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异性爱人!
  Christy的性格非常复杂,女人应该有的虚荣、温存、暖意、浪漫、欣赏帅哥、爱慕时尚、喜欢小孩、心细如发等等这些“大路货”在她身上很难看到。她可以一年四季都穿名贵深色套装而不觉厌烦,变来变去就那么几个颜色;可以住在南湾(浅水湾旁边)的别墅区而不用高档房车代步、只长期包租一个司机开架黑色的林肯Navigator接送上班(更日怪的是这车是她从美国打包带来的左舵车,老子都不知道那个香港司机长期在港岛的2车道小路上开这种美国坦克会不会疯掉);还有很多根本不像一个女人的生活习惯,比如所有香水化妆品等瓶瓶罐罐都是Sandy帮买的,她自己从来不会去逛街采购看时装表演(至少我没见过);在广州和香港的时候我和她一起外出、吃饭、坐车,她给出去的钱全是整票,从来不要找头,理由是“零钱比较脏”,整到后来都是我抢着给钱,实在“不忍心”看到10几块钱的东西她甩张100的然后掉头就走……
  Sandy跟了Christy7、8年,从来没见有男人和她在一起过。还问我“老板在大陆有波伊夫轮德?”老子笑笑“我还想问你她在香港有没有呢!”最后我们得出的一致结论就是Christy在美国有男人,但鬼知道是不是真的……另外还有件让我比较惊讶的事情,是和Sandy很熟悉了以后她告诉我的:2年多前Sandy交了个男朋友,这娃家里是做首饰/时装一类生意的,小伙子身材很好,20出头的时候当过一段时间的业余模特,后来有次Sandy生日,这娃为了表达诚意亲自跑到北角来送花,那时候北角的office还在美银中心,地方不大,结果被Christy看到了。后果可想而知:Sandy忍痛和那个小伙子分了手。仅仅因为那小伙子属于“时尚人士”,穿的太超了,而这是Christy最见不得的,她的原话“时尚业是这个世界上最下贱的行当!”……Sandy给我聊的时候,眼睛里都稍微有点湿,我说不出什么,也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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