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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翁先生一边说一边将于光明让进屋里,“我该从何说起?”
“就从你们怎么认识的开始吧……哦,不,从一开始吧,从你第一次回上海说起。”这时于光明掏出一个微型录音机,接着说道,“这只是例行公事。”
“好吧,大概七八年前我离开上海,去美国留学。在那儿我拿到了人类学博士学位。可我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后来没办法进了一家美国公司,给他们充当中国地区特别买方代表。这家公司没有工厂也没有车间,只是在美国那边设计商品,再找中国这边的厂家加工产品,最后把东西卖到全世界赚钱。有时候他们甚至直接在义乌小商品市场批发一些东西,打上自己的商标然后转手卖掉。他们之所以雇用我,是因为我能讲好多种地方方言,而且在跟农村人讨价还价方面很有一套。所以我就以上海为基地到处飞来飞去。毕竟上海是我的故乡,以这儿为中心,到哪儿去都方便。”
“等等,翁先生。既然你在这儿还有家,为什么不住在家里?”
“我父母的房子是间只有十六平方米的屋子,我大哥夫妻俩和两个孩子都挤在那儿。哪里还有我的空?要是我回去住,我大哥可能不会说啥,我那嫂子可不是个省油的灯。再说,公司报销我的差旅费,我干吗给那些美国佬省钱啊。”翁先生说道。
“原来是这样。”于光明说道,“那就说说你和田陌是怎么认识的吧?”
“我和她是因为半年前的一次电梯事故认识的。宾馆的那个老爷电梯当时卡在五层和六层之间,把我们两个人困住了。只有我们俩,仿佛下一个瞬间我们就要死在一起了。她穿着宾馆制服和套裙,赤脚踏着一双塑料拖鞋,提着一桶水。那一刻我忽然感觉她离我好近。接下来电梯里的灯也灭了,她慌乱地抓住我的手。大概过了五分钟,电梯恢复正常。那是我这辈子最长的五分钟。昏暗的灯光中,她的模样是那么惹人怜爱。我请她去餐厅喝点什么,可她拒绝了,她说这不合宾馆规矩。第二天上午我在一楼大厅又见到了她,她当时刚值完夜班,看起来很疲惫。我请她去街对面的饭店吃饭,我们就这么开始了。”
“你觉得田陌是个怎样的姑娘?”于光明问道。
“非常好的姑娘!如今像她这样的姑娘真的不多了。一点儿也不物质。像她这么漂亮的姑娘,要是去夜总会混,赚钱肯定很多。可她宁愿选择在这么个破宾馆里打工。我不认为她拿我当大款,她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她对她那个瘫痪的老爹也很上心,多孝顺的女儿啊!”
“是的,我也听说了。你去过她家里吗?”
“没去过。她不想让我去。她不想公开我们的关系。”
“就因为你住在她上班的宾馆里?”
“你这么说也行。”翁先生耸了耸肩。午后。书社。
“可是你似乎经常跟她在一起,旁人早晚会发现你们的关系。”
“也许吧,但是我们并不怎么腻在一起。我工作很忙,经常飞来飞去,而且她也要照顾她父亲。”
“换个话题吧。你印象中田陌穿过红色旗袍吗?”于光明话锋一转。
“没见过,她不是那种赶时髦的姑娘。我曾想给她买些新衣服,可每次她都拒绝。她的睡衣都是拿她母亲十五年前的衣服改的。她……”翁先生忽然顿了一下,似乎陷入了回忆中,过了许久才重新出声。“老天爷不长眼啊!这样的好姑娘为什么会如此命苦,为什么要让她死啊……”
这时房间里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翁先生很快抓起听筒,似乎他正在等这个电话。
“哦,纽曼先生啊!那单生意……您稍等一下,”他转过身,用手捂住话筒,对于光明说,“不好意思,这电话是国外打来的。咱们下次再谈好吗?”
“好的,”于光明一边说一边掏出自己的名片递给翁先生,“你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
这次拜访收获不大,但至少可以排除两个可能性:第一,这位翁先生应该没有嫌疑;第二,田陌应该不是那种风尘女子,这点与廖国昌的判断相左。
然而于光明总有一种感觉,他在与翁先生的谈话过程中遗忘了些什么。只是他也想不起自己到底是哪里疏漏了。
十一
佩琴仍然在试着用自己的方式协助调查。
她希望能查清那个名叫乔春燕的三陪小姐的底细。因为在饭店工作,佩琴很容易从别人那儿打听到这种人的事。潘大厨似乎就对这种事情了如指掌。
“哦,你说三陪小姐啊,”潘大厨一边大嚼着花生米和海带丝,一边开了腔,“中国特色呗。啥事儿都有个堂堂的名号,其实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党和国家明令禁止卖淫,于是那些人就发明了‘三陪’这个词。”
“你在高档饭店工作过嘛,肯定懂得不少。”佩琴笑着给他倒了一杯茶。这种与人交流的方式还是从陈超那里学来的。
“圣人云,食色性也。改革开放这些年来什么行业发展最快?当然是服务业和娱乐业,到处都是大饭店和夜总会。大款和贪官们在这些地方挥金如土,哪儿能没有三陪小姐相伴啊。”
“可三陪小姐们靠什么挣钱呢?”佩琴佯装不知。
“只要客人们愿意花钱,就有小姐愿意跟他们共度良宵。怀抱美人,享用丰盛宴席,多满足虚荣心啊。大款们就好这一口。不过干这行也有挺高要求的,起码要生得一张好脸蛋儿,得让人家大款觉得这钱花得值吧。对三陪小姐们来说,既能吃大餐,又能赚钱,何乐不为。对饭店来说,卖出那些美酒佳肴,收入非常可观。三陪小姐们也能从中抽出一成提成,更别说客人给的小费了。吃饱喝足之后人家再去干啥,饭店可管不着了。总之,每次这些小姐们都能赚个盆满钵满的。”
“潘大哥你懂得可真多。”佩琴笑道。
“三陪小姐才不会来咱们这种破地方呢。不过对饭店来说她们可是财神爷啊,所以我觉得咱们将来也得改改规矩了。”潘大厨说着,又往嘴里塞了一把花生米。
“谢谢你。”佩琴虽然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有些失望。为了查到线索,她需要更具体的细节。
从其他同事那儿听来的也都是些小道消息,特别是经过他们添油加醋的描述之后就更不靠谱了。这也难怪,毕竟这些人谁也没找过三陪小姐,大家都是道听途说。
于是佩琴决定更进一步。她通过关系,在乔春燕去年工作过的那家明河饭店,找到经理张四眼,他建议她跟“大姐头”阿容聊聊。
“阿容是小姐里年龄最大的,我记得有三十五六岁了吧。她经验丰富,路子野,更重要的是她手上掌握着一批常客。而且她在中国美食历史方面也算是行家了,老顾客都很喜欢她这一点,有些客人会打电话来预约小姐,阿容就替他们安排。那些初次来玩的客人有时候会放不开,这时候阿容的经验可就派上用场了。听说她还帮过乔春燕呢。”张四眼说道。
“我要找的就是这样的人,谢谢你啊张经理。”佩琴说道。
“那你也得让她愿意开口才行,阿容很有个性的啦。”
佩琴以一位新出道作家的身份拨通了阿容的电话。因为已经从张四眼那里听说对方是美食行家,她邀请这位阿容到秋风亭饭店共进午餐,那是一家以海鲜闻名的饭店。也许张四眼已经提前打好招呼,阿容很干脆地接受了邀请。
阿容走进秋风亭饭店。她身材修长,身穿一件白色夹克、一条牛仔裤,没有佩戴什么首饰,看起来并不像是一位风尘女子。佩琴选了一个安静的角落,她向阿容解释说自己想了解一下中国的饮食烹饪历史,顺便也打听一下乔春燕的事,以便可以写作一部短篇小说。扮演一名作家对她来说不算是难事,因为平时她说话就喜欢带上一些新鲜词。不过她还是有些忐忑,怕被识破。
“有意思,现如今还有人想当作家啊。费劲巴力写好几个月,那点钱还不够出来吃顿饭的。”阿容说道。
“是啊。不过我也在餐饮业干了十多年了,想换个活法儿。”佩琴笑着答道。
“你这么做也许是对的。看来咱们算是同行了,那你就不用学那些大款的样子点菜了。”阿容的嗓音很清脆,她拿起菜单,点起菜来,“一份糯米莲藕,一份黄酒焖鸡,再来一份蒜香鲈鱼。这就不少了。”
“开胃小菜呢?”
“来两份炸蛎黄吧。我今晚还得去明河饭店。今天咱们主要是来聊聊。”
“好。”佩琴感觉这位阿容要比一般的风尘女子好说话,于是她问道,“你认识乔春燕多久了?”
“时间不长吧,也就从她来明河饭店时开始的。我想大概一年吧。”
“我听张经理说你挺照顾她的,你应该很了解她吧。”
“不是这样的。我们这一行,大家互相之间不打听的。她还年轻,也没什么经验,我就偶尔给她一些建议而已。再说现在她都死了,即便是那些我知道的事,我觉得也不该说太多。”
“你所说的东西,我只是拿来当我小说的故事背景,不会涉及真实姓名的。阿容,我向你保证。”佩琴说道。
“就是说你并不是要专门写她?”
“当然不是,”佩琴很理解对方的态度,大概是害怕她把乔春燕的事情捅给那些街头小报,“张经理很了解我的为人,否则他也不会把你的联系方式给我。我就是写个小说呗。”
“好吧,那我也给你讲个故事吧,”阿容喝了一大口茶,拿起一块炸成金色的蛎黄,说道,“不过,按照我们这行的规矩,我不会透露什么真实姓名的。你权且听听当个消遣好了。”
阿容很聪明,从一开始就表明了这样一个态度:她对接下来要说的事情不负责。
“她大概生在七十年代初,”阿容边吃边说,“从小她爹妈就教育她‘漂亮脸蛋儿不能当饭吃’。她婴儿时代家中墙上就贴着毛主席时代劳动女青年的画片儿,特别强壮那种。你想啊,要是人们都吃不上饭,长得再漂亮又有啥用。她小学时候曾经画过一张饭店的画,她觉得饭店是梦中的理想家园。可是因为家境贫寒,直到十五岁那年,她才第一次走进饭店。
“那是八五年左右吧,她正值豆蔻年华,却依然遵守着爹妈从小教给她的那些法则。那时如果她有点门路的话没准就成了模特儿或者明星了。她只是个工人家庭出身的孩子,认为只有去国营单位,工作才是铁饭碗。高中毕业之后,她顶替母亲的工作,去了一家纺织厂。所谓替老换幼,等于是她母亲提前退休把工作让给她了。
“干这样的工作可用不上漂亮脸蛋儿。每天三班倒,拖着疲惫的身躯围着织布机转来转去,就像被蒙住眼睛的驴子。每天回到家中,脱下鞋子,都能看到脚跟的茧子。而窗外只有干枯的柳枝在秋风中摇来荡去。没多久她就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而且她意识到,纺织女工老得快。
“不过那也是一个变革的时代,中国正开始改革开放。她开始憧憬一个父辈不敢想的未来。每当读着那些花花绿绿的杂志,她都禁不住浮想联翩。听附近的媒婆们说,她从那时开始学着打扮自己了。
“后来她决定充分利用自己青春靓丽的优势。可能你也知道的,上海的年轻人谈恋爱的时候,通常头一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