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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承递了一杯牛奶给她,然后再一边跟他讲述今天的行程:“咱们今天不用着急,下午的航班,下一站是新加坡,这是你昨天决定的,你不记得了吗?需不需要我再帮你提醒一下”某人的嘴角带着邪魅的笑。
昨日烟云如同过眼云烟,林菀也是说忘就忘了,他现在活得自由潇洒,倒是很喜欢这样的生活,只不过在外面浪的太久了,有点想念国内的两个孩子了,她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有金色的阳光落在她的身上,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是日本,2月的樱花已经赏完了,又该启程到下一站。
“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在新加坡有一个大学同学是吗?”林菀总算想起了一些昨天的事情,对于夜承提到过的这个大学同学她倒是还挺感兴趣的,从前跟夜承在一起的时候也从来没有去追究过他的过去,虽然如今也没有那个兴趣去追究,但是既然知道有这么个人的存在,应该挺有意思的吧。
夜承点了点头,昨天晚上也是聊到这个话题的时候才突然转了画风的,关于那个问题的答案,他还没有回答呢,夜承走过来站在林菀的身边,看着他优雅的端着牛奶杯喝牛奶的样子,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在医院里见到的那个林菀了,那个有些羞涩有些大大咧咧的女孩儿,如今已经为人母了。
如今的她,才越发的散发出女人的魅力,从她的身上似乎隐隐约约的带着一种光芒,这种光芒又带着隐隐约约的诱惑力,让人见了之后,忍不住想要去靠近。
“对呀,你是不是还想知道我那个同学到底是男是女?”某人又露出了贼兮兮的目光,却被转过头来逮个正着的林菀白了他一眼,他赶紧把自己的目光收敛起来,又喜滋滋地说:“还别说,这是个女同学。”
“嗯?”
对于这个答案,林菀还真是挺意外的,没想到这么一个刻板的男人,大学时期也能交到一个女性朋友吗?这还真是一件奇闻怪事儿呢!她倒是对这个夜承的大学时期的女同学升起了一种莫名的兴趣。
“很惊讶吗?”
夜承摆了摆手,又耸了耸肩膀,唇角微勾着,看着林菀的那双眼眸当中,只有对某人深深的眷恋。对于他提到的那个女同学,完全没有任何的不自然的情绪。
林菀点了点头:“有一点。像你这样的人,以你从前的那种性格,在大学时期能交到朋友就不错了,没想到还是位女性朋友,我倒是对她很感兴趣。”
“你该不会是吃醋了吧?”夜承厚着脸皮凑到了林菀的身前来,贴在他的耳边轻飘飘的说了一句,脸上带着十分得意的笑容,能够让自己的宝贝媳妇吃醋,那也是自己的成就呀!尤其是现在的林菀,根本就不是像从前那样仰望着他,而是需要他去仰望的人,这样一个人能让她吃醋,那不是自己的成就吗?比当总裁的时候还要有成就感!
林菀转过头来又白了他一眼,接着又泼了一盆冷水,就听林菀说道:“你该不会是脑抽了吧,我都还没有见过这个人的,也从来都没有听你提起过,我吃哪门子飞醋啊,要是这样我都吃醋的话,以前那些围绕在你身边的女人,那我不得整天泡在醋缸子里,酸不酸呀我!”林菀仰头把杯子里的牛奶喝完,感觉身心都跟着舒畅起来了。
既然是在外旅游度假,那就要好好的放松放松心情,不管是第五年还是在那年之前,或者在五年之后的两年,她都没有好好的放松过自己,每天都把脑子里的那根弦绷得很紧,如今出来旅游了,终于能够抛下身边所有的琐事,开开心心的玩耍。
也许这一辈子就只有这么一次。
也许这一次的时光也不会太长。
这一定会是她记忆当中最美丽的一段,会是她人生当中最华美的色彩,人总是要落叶归根的,总是要回到一个叫做家的地方,在外飘零也仅仅只有一段时光,但这段时光总是让人最难忘的。
“切这你都不吃醋啊?难得我还记得她,要知道,被我记在心上的女人可没有几个!”夜承对着林菀摇了摇手指头,脸上依旧露出不屑的笑容,他喜欢他们两个人现在这样的相处方式,不是像从前那样一个人高高在上一个人只能仰望了,但他还是可以把自己怀里的女人宠的昏天暗地。
现在这种平等的感觉,不是他自降了身价,而是这个女人通过了自己的努力,终于一步一步的爬到了跟他同等高的位置,证明了女人也不是一定非要依靠着男人才能活的,女人也能活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把自己的生活过得潇潇洒洒,这样真好——
第1712章 半夜接机的大学同学()
不过夜承那句话说的倒是很对,在这个世界上,能被他记在心上的女人确实没有几个,第一个是他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但是他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个人。第二个是他的妹妹夜琳,从小到大一直在身边对自己最好最支持自己的人,他原本也以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这两个会成为他的终生牵挂,他现在才知道,其实这两个都不是,眼前拥有的才是最真实的。
至于他那个大学朋友,从大学毕业以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这都多少年了,他只不过是偶然想起,才跟那个朋友联系了一下,没想到还真联系上了,借着要去新加坡旅游的功夫,正好去见上一面。
下午的行程很快就到了,临走之前林菀还有点留恋这个国家,在机场的时候林菀就跟夜承说:“你说,这么好的一个国家,这么文明的一个国度,为什么在100多年前要侵略咱们国家呢?在我们国家杀了那么多人,他们当时是怎么想的?”
夜承却回答他说:“你管他们怎么想的,当初的是非功过就留待后人评说吧,咱们旅游咱们的,别瞎想这些有的没的。”
林菀点点头:也是这么个道理。
到达新加坡的时候是晚上凌晨,不过好在酒店已经提前订好了,晚上住宿的地方倒是不用担心,但是让人没有想到的事,夜承的那个大学同学倒是热情的很,凌晨也不知道几点,他们下飞机的时候,他那位大学同学就在候机大厅里等着他们呢!
夜承的大学同学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新加坡人,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身材十分窈窕匀称,前凸后翘,迷人的很。
“hello,jaenosee!”
凌晨的机场大厅格外冷清,加上又是2月份,夜晚很冷,新加坡的温度也不高,在飞机的时候夜承特意给林菀披上了一件黑色外套,而他穿的也是一件黑色外套,两个人从里面走出来的时候,就像是两个特务一样,直到一个女人的声音打破了这安静的气氛,仿佛震得整个机场大厅都在颤抖。
夜承的英文名字叫jack,这一点林菀是知道的,想必也是他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常用的名字,他们出来所听到这个这个名字,让两个人立马就辨别了方向。
林菀只感觉迎面有一阵风袭来,一连串的脚步声踏得她心慌慌的,然后那个热情的女郎便冲了过来,可能是外国人打招呼的方式比较特别吧,这位新加坡的朋友跑过去直接就抱住了夜承,一下子扑进他怀里。
林菀眉头微皱,感觉这样是不是有点太过了?她可不记得新加坡是这样的打招呼方式,就算是大学同学,许多年未见,这样的打招呼方式未免显得有点太浮夸了吧?
夜承也是一阵的措手不及,他都没有料到这位朋友会来接机,本来说明天见面的,没想到今天晚上她就已经在这里等候了,还真是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吓
“alisa——whyareyouhere?”夜承感到十分的不解,明明都已经约定好了明天见面的时间和地点,他是完全没有想到这大晚上的,就让他提前见到了这位大学时的好朋友,她的名字叫alisa。
alisa这才从夜承的怀抱里出来,准确的说应该是被夜承推出来的,alisa跟夜承说道:“我知道你今天晚上的飞机,所以特意来给你一个surprise——”
更让人觉得surprise的,是这个alisa居然是用中文在跟他对话,虽然中文说得不是很流利,带着浓浓的外国口音,但是还是能够让人听得懂的,这一点倒是林菀和夜承两个人都觉得很诧异,不过回头想想也没有什么的,新加坡本来就是一个多语言的国度,英文和中文交替使用,这很正常。
一个新加坡人会中文,也很正常!
这样好了,交流起来就更方便了——
夜承的脸上露出了一些尴尬的笑容,倒是没有给他多大的惊喜,只是刚才那一下子把他惊吓到了,既然都已经见面了,他还是要来做个介绍的,他指着自己身边这位跟他穿着同款的黑色风衣的女人说:“itsmywife——”想到刚才alisa已经是用中文在跟他交流了,他又用中文介绍了一遍:“这是我的妻子,他的名字叫林菀!”
然后回过头来又对着林菀说:“她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大学同学了,在我的大学期间,也只交了这么一位朋友!她叫alisa。”
林菀点了点头,还是要保持风度的,对于外国友人,总不能失了自己国家的气度,虽然他并没有觉得自己有那么伟大可以代表自己的国家,但她还是伸出手来,主动的要跟alisa握手表示友好。
“你好,我叫林菀——”多的一句话没有,干净利落地介绍完自己。
“哈喽——欢迎你来到新加坡!”alisa倒真是人如其名,快乐的女孩,好像对谁都永远挂着一张笑脸,她伸出手去握住了林菀的手,脸上的笑容显得十分亲切。
不过林菀却从那亲切的笑容当中看出了一丝别样的感觉,这种感觉她也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只是瞬间就让她的心情变得不太好了,她觉得有可能是一种错觉吧。
一番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alisa非要邀请林菀和夜承两个人今天晚上去她家里住,非说要尽一尽地主之宜,在林菀和夜承两个人再三的表示已经预定好酒店不必麻烦的情况下,还是被盛情难却的alisa带到了她家。
来到了alisa的家门口,林菀心里是拒绝的,他们真的在三的表示过今晚上要住酒店了,一来是不想麻烦,二来也觉得这样不太好,毕竟中国人最讲究的是礼数。
第1713章 不是省油的灯()
好吧,既来之则安之——
林菀把她身上穿的那件黑色披风的领子往上拉了拉,从她身上散发出一种暗夜般的黑暗气息,倒是让她整个人看上去带着淡淡的邪恶,十分炫酷的感觉。
alisa还是一副非常热情的样子,主动帮他们去拖行李箱,虽然他们的行李并不多,也就两人一人拉了一个小箱子,箱子里面不过带了几件换洗的衣服而已,林菀把自己这一路上摆的东西全数都寄回了国,只留了几件要穿的衣服,就这么一路带着。
“jack!please——”
alisa对夜承十分热情,但是这种热情落在林菀的眼里就瞧出了别样的意思,她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这样一个新加坡大美女,这大晚上的跑出去接一个男人来自己家住,就她一个传统的中国女性来说,感觉这样的做法确实十分不妥。
可能是因为国外的风气比较开放吧。
夜承见到林菀有些失神,走上前来把一只手伸到了她的腰间,动作非常流利自如地在她的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