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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愁衣食,真想一辈子呆在这里。”余萧叹了口气。
冷杉只是笑笑。
“你不这么想吗?”余萧看着火光里柔媚的面孔问。
“这只是一瞬间的感动,真要你留下来,呆上十天半月你就会闷得慌。”
“为什么?”
冷杉抬起来,认真说:“你不觉得,在这里过一天跟过一辈子有什么区别吗?”
余萧张口结舌,一辈子?他刚才那么说的时候虽然提到了一辈子,但并没有想过一辈子有多长。
“山中一日,世上百年。”冷杉说完站起来,指着烤熟的红薯:“你吃吧,吃完了把火盖上,去睡觉吧,睡醒了,该回哪里去还是回哪里去,该干嘛干嘛,回避不是办法。”
“我没有……”余萧没能说完,她已经进自己的房间了。
余萧摇头,女孩子太聪明了也不是好事,多少都有点自以为是。
但是余萧自己也不能肯定他说那样的话完全没有想逃避什么的想法,也许冷杉是对的,这里只是她为了赚钱而承包的土地,说到底,她还是都市人。
忘了问她在城里是做什么的,也忘了问她住在哪里,虽然余萧并没有太多的意思,但是冷杉很可以作为一个朋友,烦闷的时候找她聊天,听她说文艺腔也是不错的消遣。
“认识你很高兴。”余萧准备好这样的开场白一大早去找冷杉,得到的回答却是她已经走了。
“什么?走了?下山了?”
“不知道。”老头子姓陈,排行老二,冷杉叫他陈二爷,陈二爷吸着烟杆回答他。
“不知道?”
“她昨晚就走了。”
八
“啊?”余萧下巴差点掉下来。昨晚睡的时候已快半夜,她一个弱女子,怎么可能连夜下山?
“你们不知道她去哪了?”半晌余萧才问。
“是啊,她从来不说,我们也没问。”
“但是是半夜啊!”
“对啊。”陈二爷还是不动声色,好像习以为常一样:“她每次都是晚上来晚上走的。”
余萧这才想起来,她到的那天也是很晚了,看来还真是习以为常了。
“我们跟她不熟。”陈二爷补充了这句话后再也没有理他,直到他收拾自己的东西离开,他也没再吭一声,余萧开始怀疑前几天他和老伴的盛情挽留另有阴谋了,但是当他把钱递给他的时候,陈二爷显得很激动,一再强调他不收钱,再坚持的话,会被他误会成侮辱,余萧只好收回钞票,闷头出门了。
“你要想回h县的话要翻过两三个山,一百来里的山路,你还是顺这桃花溪下山,看见大路往北,就到镇上了。”
余萧站了站,决定听从他的建议,不再回头,他也没把握还能不能找到来时的路。
当天晚上,余萧就回到了城里自己的家,一开门,满屋狼迹,他吓了一跳,半天才想起自己走之间在屋子里翻了个底朝天,目的是想找到箐箐留下的痕迹。
可惜,箐箐像过客一样在他生命里消失了,他没能找到她,从这个意义来说,箐箐和那个才认识几天就消失了的冷杉并没有区别。
不管再怎么遗憾,余萧还是觉得在山上过的五天就这段时间以来最为轻松和愉快的,如果有机会,他也很想像冷杉一样去包一片山,种一片树林,过几天神仙日子。
余萧存了这个想法,重新上班后他在闲聊中跟同事提起,听的人只是笑笑,觉得很不实际,余萧一说出来,自己也认为很荒唐,正在发闷,一位大姐凑过来问:“小余,你说的是h县附近的桃花山吗?”
“你知道?”余萧吃了一惊。
“我怎么不知道,我外婆家就在那边呢,常去。”
“是吗?那里风景不错呢,有个桃花潭,水质非常好……”
“你去了桃花潭?”大姐像踩着猫尾巴一样跳起来。
“怎么了?”余萧茫然。
“没……没什么。”大姐怪异的表情把本来毫无兴趣的几个同事也吸引了过来。
“听说……”受不住大家质疑的目光,大姐吞吞吐吐地说:“据说那桃花潭有点邪,老人家有传说,要是谁在那潭水里看见桃花就会成失心疯。”
“在潭水里看见桃花是什么意思?”有人插话。
“我也是听说啦,我自己都没去过,小时候经常听老年人讲,以前那山沟里全是野桃花,春天的时候,很漂亮的,很多人都喜欢去玩,当地的传说是,要是谁在水里看见一朵朵的桃花就会得病,不是疯了就是傻了。”
“既然是有桃树,那水里漂点花瓣也很正常啊,怎么可能有邪门的事?难不成是水里的桃花是桃花仙子在洗澡,被人看见就报复?”小乙笑着说。
“你都可以去写小说了,神仙妖怪的,这世上哪儿有?”
“不是说漂着花瓣,我听那些讲故事的人说,水里的桃花不是出现在桃花开的季节。”
大姐补充了一句,办公室突然就安静了。
“这个逻辑不通。”余萧说:“野桃花又不会反季节开放,再说既然看见的人都疯了傻了,那谁知道他们看见了什么呢?”
“传说嘛!”大姐有点讪讪:“就是因为桃花出现在不该开花的时候才反常啊,还有啊,这个故事据说老早就流传下来的,老年人都知道,解放后没人说了也就淡忘了,不过那山一直都很荒,听说十多年前当地一个中学的生物老师上去过,回来没多久就神志不清,没过几天就死了,还有人说他死之前在念叨‘桃花、桃花’的,才又开始传那个故事的。”
“那后来呢?”小乙急忙问。
“这些年没听说了,听说那老师死的时候女儿还不到十岁呢,老婆也常年病歪歪的,够可怜。现在都种上树了,估计也没再传这个故事了吧?小余去那儿没听说过?”
“没有。”余萧摇头:“这些都是无稽之谈,我在那还认识了个朋友,她承包了一年多,很正常啊,那山上还住着人呢。”
而且箐箐从来没有讲过这个故事。
余萧虽然这么说,却为冷杉担心起来。尽管他是无神论者,但是想到一个单身女子独自承包那么大片山,又经常深夜来去,出个意外也不是闹着玩的,那山上也难得碰到个人,就是摔一交,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余萧有点后悔当时没问冷杉的电话。
余萧也开始接受箐箐再也不会回来的现实,他开始慢慢去习惯一个人的生活。
其实一个人的生活也并不坏,下班之后没有牵挂,想玩多久都可以,想玩出格也可以,只要自己良心过得去。余萧对良心这个问题很少去想,只是花天酒地的时候他会有稍许愧疚感,但等到他摇摇晃晃回到家,发现并没有捧着热茶过来的手,也没有半嗔半怨的一双眼睛,这点愧疚感也就丢到了九宵云外。
基本上,酒吧成了他业余时间的唯一去处,而他的时间也顺着各种味道的酒精倒进了自己的喉咙。
全城的酒吧数不清楚,余萧也极少选择重复去同一家。晚上在某处喝醉,白天露过,他会觉得刺眼,狼狈不堪。但是去多了,难免会重复,进门的时候他会想天下酒吧大同小异,有点眼熟也不奇怪,但他坚信,自己是第一次来。
第一次来,这里没人认识他。在陌生人中间最安全,绝不会有人上前貌似关心地去揭你旧伤疤。
酒吧照例有人唱歌,也照例有人跳舞。
余萧没去看那个小小的舞台,他希望的酒吧是那种老式唱机发出颓废低缓的音乐,客人少少,声音低低,很可惜,这样的酒吧很少。
有人尖叫有人打口哨,灯光晃过舞台,人和乐队都有点变形,余萧索性背过身,望着吧台后的各色酒瓶发呆。
一个人喝闷酒比较惬意。有淡淡的甜香从身边飘过去,他看见一个穿黑衣的美女摇曳着走向身后的舞台。酒吧里都是美女,暗淡灯光下,女人的脸显得有点青白,象不食人间烟火的妖魅,但卸了妆,站在阳光下,又是说不出的风尘味,反差特别大。
莫名其妙地,余萧如芒刺在背。
九
背后多了双眼睛。不是他,是别人的眼睛。
余萧忍不住回头,灯光扫过,没有发觉异常。他坐在吧台最暗的一角,没人注意他,连调酒师也不会向他多看一眼。
但是那种感觉还在,让他坐立不安。凳子转过去,他面对舞台,这时候没人唱歌了,但有人跳舞,估计是热舞,舞台下围得水泄不通,狂躁着扭动身躯的人兴奋到变形的脸,似乎每个毛孔都在散发令人恶心的欲望。
余萧笑了一下,音乐停止,人群松动了点,尖叫声中余萧看见舞台上一个女人单腿攀在一根柱子上,头后仰,穿紧身皮衣裤,扣子松开,露出雪白的脖子和若隐若现的胸脯。难怪刚才那些刚才典着啤酒肚的男人那么亢奋,如果是夏天,估计流鼻血的不在少数。
舞女缓缓地抬起头,缓缓地放下腿,站直,面孔雪白,嘴唇血红,眼睛也抹着紫红闪亮的涂料,不知道为什么,看她第一眼余宵就觉得她长了一嘴獠牙,他哆嗦了一下,低下头。,低头的一瞬间他打了个突,那五官那皮肤好熟悉?
余萧急忙抬起头来,台上那个舞女正用一种居高临下凶狠冷酷的目光扫过人群。余萧手里的酒杯瑟瑟抖起来,深红的液体荡出一点,溅在手背上,冰凉。
如果他没认错,那个舞女是冷杉。
如果他没记错,那个舞女是在深山清泉边以幽雅的文字向他描述另一个季节的冷杉!
余萧揉揉眼睛,想看仔细,舞台上妖精般的女子已经下台了。
这怎么可能?余萧百思不得其解,旁边的一扇门打开,有人出来,碰撞了一下他的肩,余萧茫然不觉,还在疑惑。旁边的人惊呼:“是你?”
余萧吓一跳,扭头,张大了嘴。
真的是冷杉?!
但是她穿一件灰白色的毛衣,脖子上还系了条粉紫色的丝巾,脸上干干净净,跟他印象里的一样!
太快了吧?不过几秒钟,她就换了衣服?
余萧的目光下意识地往下看,她腿上还裹着刚才那条皮裤子,这么说,他没看花眼,也没喝醉,那个性感十足的小妖精真的是冷杉。
余萧的心直往下沉,同时尴尬地笑了笑。他做梦都想不到,冷杉会在酒吧里跳热舞。
冷杉倒是笑得很开心的样子,坐到他旁边,笑了半晌才说:“这个世界真小。”
余萧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得敷衍地笑着上下打量她。
“这是我姐开的酒吧。”冷杉随着节奏微微摇晃着身子:“你感觉如何?”
余萧迟疑了一下:“生意不错,就是太吵了。”
冷杉的眉毛挑了一下,扭身冲一个角落挥手。余萧看过去,一位穿黑色长裙的女子缓缓走了过来。
“这是我姐。”冷杉低声说。
余萧看着她姐姐,背心某处皮肤开始发麻。
漂亮的女人很多,但是看一眼就能摄人心魄的女人很少。摄人心魄的女人也分两种,一种是给人圣洁,一种能勾起欲望,眼前这个微笑着的女人就是属于后者中的后者。
“姐,这就是我说过的那个余萧。”
“哦?”女人细长的眉毛挑起来,眼睛眯了一下,余萧顿时感觉吧凳成了火盆。
“你好呀,我叫冷桃。”冷桃伸出手。
余萧握在手心里的那只手柔若无骨。实际上冷桃的身材跟妹妹冷杉差不多,但一举手一抬足却有种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