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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尸炼魂咒-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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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方,你没死?妈的,被骗了。”他喃喃自语道。
  我知道自己参与到返祖计划之后的动向是绝对秘密的,想来展教官曾被上面告知我的死讯。可是他跑什么?
  “教官,你怎么了,都不愿意见我?”
  他的脸上露出十分羞愧的表情,突然抬手甩了自己两个耳光,在我面前跪了下来。我大惊道:“教官,你这是干什么?”
  “小方……我他妈对不住你!你为了医好你妈冒了那么大风险,我却没把你妈看好!”
  我心乱如麻,吐了口闷气,道:“别说了,扶我一把,咱们上去看看我妈吧。”
  他架着一瘸一拐的我走进病房。阿妈看到展教官来到也十分高兴,努力地把手伸出来想要抓住教官的衣服。我知道这是阿妈见到熟人的时候会做的一个动作,看来展教官是常来看我的阿妈的了。
  那么,一直支付我阿妈住院费用的,也是展教官了?我的心里涌动着热流。
  “教官,这些年我妈是不是一直由你出钱医治的?”
  他低着头道:“对不住,我们本来以为你妈可以医好的,手术很成功,但是……这、这儿条件还不错。”
  “别说了,教官。谢谢你。”
  我们抱头痛哭,然后痛饮啤酒。在不违反保密条令的原则下,将各自的情况一五一十向对方说了。自从杨将军倒台死掉之后,王老师仍旧留在军中发展,展教官原本也可以继续在其他保安公司服务,可是因为权力斗争和派系分异的关系,做的并不开心,于是便早早退了伍。他为了方便照顾我阿妈,选择了在临州定居,做点皮货生意过活。他还结了婚,生了一个五岁的女孩儿。
  我不得不感叹岁月如梭,世事无常。尽管只有二十四岁,但还是觉得自己已经老了。
  我们聊到很晚,直到电视里热闹俗气的联欢晚会全部结束为止。我劝他该回去陪着老婆孩子,他却说没事。“反正他们也回娘家去了,每年都这样,他们习惯了。”
  阿妈已经睡下。我们来到医院办公楼十六层高的天台继续。好在医院门口的便利店全年通宵营业,使我们能够买到足够多的高酒精度饮品。我们大约喝了三打啤酒,四五斤黄酒,还有好几个瓶子的白酒。我们从全城上下火树银花的焰火和此起彼伏的炮仗声中喝起,直到天色微微发白才宣布打平。展教官醉醺醺地要拉着我去看他最宝贝的老婆和女儿。我总算还保有了那么一丁点的理智,知道自己今天要值班,摆着手拒绝了他。他像个孩子一样哭了起来,声音含糊不清地喊道:“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你啊!”
  随后他又好像一下子清醒了,指着一片五光十色的城市轮廓说道:“小方,我教你,我教你……千万要小心……做人就好像打仗,在这个城市里无时无刻不进行着战争。这是你从未经历过的凶险百倍的城市战争……小心……”
  我也不知道后来是怎么把自己和展教官分别弄到我们各自的车上的,总之当稍微清醒一些的时候,小货车已经自动驶上了高架路。我估摸这个时候再回家去睡觉已经太迟了,所以决定还是到公司眯上一会儿,反正今天也没什么要紧事。
  我在凌晨五点四十分进入公司,现在哪里都没有开门,恐怕只能到宿舍区找个同事的房间忍上一会儿,免不了会挨一顿臭骂。
  我们运输部的职工宿舍是一幢二十年代建的老房子,走廊露在外面的那种,通常是两人一间,也有通过加宿舍费可以住上一人一间的。我因为身体原因才在外面找房子住,就这样也领到了租房补贴。COV实在是个很有人情味的公司。
  我正盘算着去敲哪个好脾气而又没在外彻夜狂欢的同事的门,偶然看到二龙房间里的灯还亮着,想起昨天下午他因为我不小心跌伤了。在这么喜庆的节日里倒了霉,想来心里一定不会太高兴。我还是去看看他的伤吧。
  他的房间在三楼,走廊里有些黑,怪吓人的。轻轻一推,房门便开了,门原就有些破旧,反正屋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他一直懒得找锁将来修。这人的性格就是有些毛糙大意,所以也没什么人爱和他住在一起。
  推门进去,酒有些上头,晕晕乎乎辨不清方向。鼻子里窜进来一股非常熟悉的味道,可是一时闻不出是什么。
  我记得钥匙扣上还有一只小电筒的,于是摸索起来,却不防脚底一滑,摔了个四脚朝天。在黑夜里,我摔倒的声音特别清晰。只是觉得身下有些软绵绵、湿漉漉的东西,好似摔在一滩发胀的烂泥里面。
  二龙再不爱收拾,总不会在房间里摊一地烂泥吧?
  我已经摸到手电筒,一时半会也不急着站起来,将那微弱的光,朝前方照去。
  我看到一个没有眼睛的头颅。
  酒全醒了。我已经明白窜进鼻子里的味道是血腥味,垫在自己身下软呼呼的,不是烂泥,是像烂泥一样的人体组织。
  一阵强烈的呕吐感涌上喉咙,我曾经接受过的严酷训练里,并没有这样的课程:这个房间里到处都是血——书桌、墙壁、床上、衣橱里,更加恶劣的是地上到处都沾着一截一截如同肠子般粘呼呼的东西,甚至还有一段从天花板上的顶灯里吊下来,在半空中摇摇晃晃,底下还坠着个可疑的黑色器官,估计是肾脏或者肝脏什么的。所有这些内脏和肌肉和脂肪和骨骼,全都朝下滴着血,好似钟乳石朝下滴着水。
  滴答,滴答。
  这儿就像刚刚有一百个人被榨汁机榨过一样。
  我想一般人这个时候应该尖叫着退回出去,把楼里所有的人吵醒,然后再引起另一阵尖叫,最后报警。但对一个刚刚干掉三四斤酒精的前军中精英来说,我的头脑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疯狂的想法,无论在何种想法中,尖叫和报警都是最后的考虑。
  我仿佛被催眠,抬起身将手电筒向四方扫射,寻找尸体的其余部分。
  头颅……头部尚且完整,只不过少掉了脸皮和脸颊肉,嗯,眼睛全部不见了——警察会在床下或者角角落落的地方找到的,牙齿也缺了几颗,脑浆倒是规规矩矩堆在破裂的脑壳里,好像一碗隔夜发霉的豆腐脑。
  这是二龙,我知道他有一颗臼齿换了假牙,它就在那儿。
  第二次想要吐了。
  他的身体在离开两三米的地方找到。这冬瓜一样的玩意儿被妥当地料理了一番,肚皮被人从肚脐硬生生扯开,所有脏器一点都没有留下,现在空空荡荡瘪下去一块,我仔细地搜寻了半天,所有内脏都被挖空,只剩下一堆烂糊糊的脂肪……被挖出的东西林林总总摆满整个房间,我在台灯上找到了半块肝、在床头找到了心脏、在书桌下找到了臭醺醺的胃,这儿仿佛开了个人体器官展览。
  好不容易找齐的四肢更是奇怪,好像受了古代的凌迟处死,肌肉和脂肪都被剔净,只剩下细长的骨头。可是杀人者的技术并不高明,骨架之间还留着不少筋腱和肉丝,一须一须地挂下来。手掌也啃得很不干净。
  等等!啃——对了,看样子就好像是被野兽啃过一样,就连肚皮被打开的方式也不像出自人类之手,杀人的东西根本没有用利器,而是直接用爪子或者别的什么暴力的手段撕开,所以肚子上的伤痕才会呈现那么不规则的痕迹。
  这很像老虎或者别的大型猛兽的攻击痕迹,不过野兽不会这么暴虐。杀人者是个变态。
  问题在于为什么二龙没有叫唤。虽然是过年,但宿舍楼里好歹还有几个同事在。如果杀人者慢慢将他虐杀的话,他应该来得急叫唤才是。
  我很快找到了答案——在他的左乳下方,有一个小洞。和身体其他部分看来恐怖但毫无效率的攻击造成的伤痕不同,刺出这个小洞的攻击绝对迅急如电,凶猛似雷。杀人者用某种并不锋利但坚硬的东西从这里穿过肋骨,直插心脏,随后在心脏同样位置找到的刺孔证实了我的猜测。他很可能同时扯开了二龙的喉咙,使二龙无法叫出声音,接着便可以在二龙身上尽情挥洒那变态的激情。
  绝对是个高手,可是为什么要在这里,杀死这么个小人物?像这样的变态可不是那种深夜在小巷里游荡,伺机强奸妇女的家伙可以相提并论的。他必定有着强健得不可思议的体魄和惊人的杀气,这样的人我只要看上一眼就不会忘记。我敢保证公司里没有一个人有这样的能力。
  我站起身,把粘在身上的碎肉一一摘除,叹了口气准备报警,这时候才发觉身上的衣服已经被血给湿透了。我想杀人者也一定遇到了这个问题,可他并没有在屋外留下血迹。也许他穿了全套塑胶雨衣和雨鞋,干完活儿之后便放进包里带走,这说明他准备妥当,绝非无的放矢。
  打量四周,确实没有一枚脚印,唯有二龙身边有一滩淡绿色的液体,用手一抹,粘呼呼的,上面还沾着一条碎布。
  好像是衣服的碎片,但不像是二龙的,这是外衣的碎片,没道理二龙睡觉还穿着外衣的。
  那就是和凶手打斗时撕下来的?
  我正思考着,房门突然被推开,初升的太阳放射出万道金光,将房间里的一切照得纤毫毕现,无所遁形。
  我听到身后的人明显地倒吸了一口冷气,然后用尽所有力气大叫起来。
  “杀了人咧——”
  我的头皮开始一阵一阵发麻。
  第三节 迷雾重重
  讯问室里永远都亮着一盏两百瓦的日光灯,永远都坐着两个板着脸的警察,永远都问我一些我已经回答了一百八十遍的问题。自被人发现和二龙的尸体在同一个房间之后,我已经在拘留所里待了六天。案情毫无进展,唯一变化的是日光灯上飞蛾的数量,随着春天的到来,蛾子越来越多。今天比昨天多了两只,统共有七只。
  我被特别优待,大概是那种杀人手法太骇人的缘故吧,从被抓住直到现在,就一直戴着手铐,有时候还要栓在旁边的铁栏杆上,每天的饭都给我放在地上,让我像狗一样舔吃。至于屙尿拉屎,全用一只小小的马桶解决,有时候不小心撒到外面,少不得换来一顿毒打。
  必须承认,科技在七年时间里飞速发展。举例而言,现在的警棍上都有一颗一颗突起的硬橡胶刺,好像狼牙棒一样;还有一种像是牙科医生使用的小钳子,专门用来钳人腋窝底下的软肉,伤口几乎看不见,但却着实疼得厉害。还有几种快速愈合各种伤口的药剂,可以叫一个就快被打死的人,外表上光滑得好像瓷器一样,这使得人民警察们更加无所顾忌,特别是像在对付我这种毫无人性和危险性的变态人渣的时候。
  ——不过我觉得这种药纯粹多此一举,这里是大汉人民共和国,和验伤人员打声招呼不比给疑犯抹药方便得多么?
  “这小子还装傻呐!”我面前坐着一位瘦警察,本来正在翻着一本杂志,大约是无聊了吧,用杂志在我巴掌上甩了一下。我朝他傻笑,眯起已经发红的眼睛,上下打量他滚动的喉结。我可以在半秒钟之内脱开手铐,再用半秒以手刀砍断他的喉管。当然,现在没有这样干的必要。
  不过也不一定。我们国家的刑侦机构世界闻名,可以随心所欲炮制杀人犯或强奸犯,更何况对我不利的证据很多,如果短期内不能破案的话,说不定便会拿我先充充数吧?
  如果真他妈发生这种事的话,我会反抗。我已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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