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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的问题的根基究竟错在哪里,只能说,民族的错,历史的错,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昨天如此,今天如此,未来同样如此。
一个国家能够真正强大,他不是一个政府的职责,他是我们这个民族中每个人的职责,而我们每个人需要做的其实也并不多,只要能够做到“忠国爱家、敬业爱岗、尊老爱幼、守时守法”,国家如何能够不富强?
刘协深深清楚这一点,在帝国依靠自己和荀彧等社会精英的智慧走向统一和富强的基础后,更加富强就需要帝国所有子民来共同实现,他所能做的已经不多,他所能做的就是进一步确保帝国改革的成果,甚至为帝国树立一个强大而遥远的敌人,让帝国的拥有者、管理者和所有子民都时时警备,时时保留一种警觉意识。
如果还可以做什么,刘协希望能够帮助大汉帝国打赢三百年内注定要打的那一仗,或许那一仗就会在斯里兰卡打响,因为那是大汉帝国和罗马帝国谁能掌握整个东西方贸易主动线的关键地域,在东西方海上贸易的分界点上。谁拥有今天的星石岛,就将决定两个帝国谁能主导整个贸易的利润分配方向。
而在这之后呢,大汉帝国和罗马帝国拼耗的就是各自的民族精神内涵和国民素质,还有国家的组织机构。
如果可以。刘协希望能够帮助大汉帝国打赢未来所有和罗马帝国之间的战争,但他又能做到多少。
“穷我毕生之力,使国民更强。使大汉帝国更强!”
“你想做的就是你应该做地!”——王树安教授的话还时时在刘协耳边响起,刘协和自己说,是的,也许我还希望自己的人生享受更多的美女,希望自己和自己的后代拥有更奢华的人生,希望自己能够在享尽荣华富贵、声色美酒的时候还成为一位圣人,为人称颂,但我真正想做的就是使大汉民族的每个人更强,使大汉帝国更强,这就是我想做地和应该做的。
要想过帝国更富强。国民和民族更强大更坚韧,就必须要加大改革力度,同时还要确保自己子孙不做恶行倒失之举。在这一点上,刘协信任帝国的子民更多过自己的子孙,出于对历史的了解,他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子孙。
今天,将各种权利集中在自己手上。或许可以加快帝国的建设,但明天呢,各种权利集中在自己子孙手上,只会让自己辛苦建立的帝国毁于一旦。
所以,很多事情必须着手两手准备。一是使国民在自己任内变得更强大,二是使立法权必须转到国民手中,只要景山基社在,就不可能在很短时间内出现其他人掌握帝国权利然后灭绝帝国皇室地行为,因为景山基社的服务对象是帝国皇室,尤其是帝国皇帝。
另一方面,必须调动帝国的中层阶级保卫帝国的制度,不能指望那些官僚集团,而是指望帝国内的各个利益集团,这个方面也必须从两手准备,一方面是加强学者、律师、医师、工匠等中层阶级地建立,另一方面是发挥道教的力量,使普通子民也能追随帝国。
在这一思路上,刘协在立法权仍然保留在自己手中时,加快建立了《国民法》和《医师法》、《律师管理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改工匠名称为技师,从最初的工匠五级划分,改为学徒、技工、助理技师、技师、大技师五个等级,技师的主要培养道路依靠商社和理工学院共同培养的技师学校,一部分依靠各学院本身培养理论程度较好的学子,学子如果能够同时评上技师和学者,将在学者津贴的基础上,格外增加三成技师津贴。
医师也具体分化为助理医师、医师、大医师三个等级,获得大医师资格可以自己开办诊所,商社同样可以在聘请大医师之后开设诊所。
准备成立中央法院和大汉帝国国民院,将司法权限从治略府中剥离出来,由中央法院和各州郡法院承担司法权限,将立法权限从中央皇庭中剥离出来,由大汉帝国国民院承担立法权。
规定各地驻防军拥有三级听调义务,首先是大汉皇庭为第一级,各地法院和国民院为第二级,各地治略府为第三级,确保在地方治略府出现违法行为后,各地法院和国民院能够调动驻防军进行压制,如果压制行为过分,代表中央皇庭的各地道庭能够出面进行干预。
这里值得推敲的就是律和法的权限界分,必须在放权给大汉帝国国民院的同时,和国民院制定一个基本的《汉律》,首先确定帝国的性质,使各方面都保持稳定,这个律就是最根本的,任何人都不能修改。
至于细节的法就交给大汉帝国国民院去制定,继续限制皇帝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帝国的性质不会改变,避免出现一个不孝子孙将帝国的性质又改回到秦始皇那样的封建君主制,这不是设想,而是一定会出现的,如果不事先进行制止,迟早会发生。
同时,让各地道殿承担全民教育工作,而不是再由治略府承担基础教育工作,太学府承担高等教育。各郡必须建立郡学,所有各县县学改为道殿。
对于漠北游牧民族,大汉皇庭将委派道教道师跟随牧民建立游动的道殿,负责牧民的朝拜和教育工作。
在国子策的平衡下。大汉疆域各地人口都会实现平衡,使人口不再过多集中在某些地区,对于人口压力较大的州则增加国子名额。对人口压力较小的州则压缩国子名额。
基础道德和知识的教育由道府负责,高等的知识分子培养工作由太学府这些学术尖端人才负责,确保帝国地人才不再以当官为主要的谋生渠道,也不再受中央治略府控制,实现大汉帝国道德和民族素质教育的统一标准,实现大汉帝国高端知识分子的理性化,实现理、工、农、商整个科学体系得系统化、自由化发展,刘协自己代表的中央皇庭也放手对中央太学府的管理。
道教独立负责的全民基础教育中,开设《三尊道经》、《楚律简释》为必修课程,道德、汉文、地理、数学、物理、生理、音艺、农林、武术九课为基础课程。《新道德经》、《汉文三千篇》、《华夏疆域》、《几何原本》、《百物根基》、《生理千家谈》、《六音全书》、《大汉农学》为法定教材,定骑、射、泳、武为武术四项。
要想开展国子政策,必须首先加税。但并不能选择加农税,而是选择增加商税,也不能直接增加,否则在全国都会引发大规模的逆反潮流,刘协选择在《国商策》上做文章。下诏为了鼓励民商经济,帝国进一步推行国商向民商转变过程,民商稳定商税为十五抽二,私商仍然维持在十五抽三,民商中国家股金比例一律维持在三成以下。皇室持股等同民商持股。
大汉帝国目前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少年大约是三百万,按两百人一间道殿来计算,总计需要十五万间道殿,在过去几年各地兴建的道殿约有七万多间,余下还有八万间。
对于道教中教授知识的学子,统称为教师,即教廷的授课师,和各大学府的授课师即学者分别开来。
国子策不可能是一年完成,这需要至少三十年甚至百年才能初步形成规模,但在首先开展的八个州还是迅速展开。
国子策的一个基础是道教的经费问题,第一年总计需要投入六十亿,以后三十年内增加一成,除了大汉帝国皇室固定支持二十亿之外,道教信徒每年募捐的费用也可以有三十多亿,这还是有一定地空缺。
所以,国子策虽然由大汉皇庭负责,但在十年内的整体经费仍然由治略府提供七成,其余三成依靠道教的募捐完成,在十年之后,治略府除了向中央皇庭每年提交总赋税四成之外,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中央太学府的经费主要由商社研究委托、商社捐助、民间捐助和中央治略府定额拨付三个部分组成。
中央治略府和中央皇庭一次性拨付三百亿资金,并在未来十年内,每年再拨调二十亿。为中央太学府成立中央太学府基社,为国内十六家国学府、一百二十二家郡学府成立基社,允许商社和太学府、各大学府组成联合基社,使中央太学府在资金上实现独立化,而中央治略府每年总赋税的两成拨付给太学府的原则在《汉律》上规定下来。
在经费上实现自由化的帝国高等教育机构,它们将自己寻找机遇和商社实现共赢标准,这样的设置也有利于帝国科技最快的通过商社运作实现帝国经济的提升。由于帝国商社之间都有大范围地竞争和对外侵略特性,中央太学府理工类的发展方向也更加实际和现实。
但为了确保帝国学者的优越性和专业性,对于帝国学者和技师、医师的年俸改成年俸、津贴两个方面,帝国承担津贴,太学府和学院、商社承担年俸,同时对学者的津贴仍然保持较高的水平,将学者仍然保留帝国抚养,而医师、技师则帝国支付部分,商社支付大部分,对于即将出现的律师,帝国将支付基本津贴。主要依靠律师在各种诉讼中自行争取费用。
在中央太学府专业的设置上,以中央太学府的名义,将虫兽学改为生理学,增加草本、灌木、乔木等植物研究和学习范畴;理学细分物理学、生理学。物理学即阶究一切静物之道的学科,生理学即研究一切活物之道的学科;建立物理学院和生理学院,另设置天文学院、数学院、商学院、社会学院。成为中央太学府的标准设置六大理论学院,不再设立其他常设学术机构。
只有在国家需要情况下,在单一学府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在太学府成立由帝国组织并支付研究经费地研究院,比如中央治略府在太学府成立远洋航行研究院、广洛运河工程研究院,帮助治略府进行决策前研究,同时系统进行帝国内大工程的研究,而中央皇庭委托太学府成立了军事器械研究院、帝国矿业资源勘查研究院、民主推广研究院和处于最高保密级别的火药及火器研究院、煤石及锅炉制造研究院。
各大学府则根据商社的需求,各自根据学术特点设立材料研究院、地理研究院、法律研究院、工业研究院、农业研究院、林业研究院、渔业研究院、水利研究院、气候研究院、器械研究院、船舶研究院、矿业研究院、冶炼研究院等运用研究院。
在这一次改革后,帝国对学术的控制能力将进一步下降。而中央太学府也不再设置儒学院、道学院和法学院,使学术人员对国家政治和治国策略的选择失去干预能力,将知识分子的力量集中在经济建设和科学发展上。
中央治略府在十年后。在每年总赋税中向中央太学府提交两成,向中央皇庭每年提交四成,向大汉帝国国民院提交二十亿钱的运作资金,向中央法院提交四十二亿钱的运作资金,其余用于帝国内部建设和帝国运行以及各地医疗卫生建设。教育职责和治略府不再有关系。
中央皇庭的收入主要包括道教道府自有财产的运营、信徒的捐赈、治略府每年四成总赋税的拨调,皇室自有财产的运营和对外战争获利。
全国主要名山划入道教道府自有财产,商社开采、开发需要和道教教府商谈,这个政策既使道教拥有大量的财产,也同时为帝国江山自然的保护设置了一道屏障。
大汉皇家集商社及其他财产划入大汉皇庭。天京城财政收入归属大汉皇庭,原有驻防军和各地军垦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