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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氏当国-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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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说来,总以为我国在君主时代,便完全为君主专制一般大权都操诸君主一人。国政之良窳全视君主一人之贤愚以为断,人民无丝毫治权然历观我国史实则殊有不尽然者。
  我国民主思想起源甚早。战国时代的孟子便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居统治阶级的赵威后亦说:”苟无岁,何有民?苟无民,何有君?’皆看清以人民为本位。至二千年来的专制时代,虽亦暴君迭出然在一般正常状态下的君主,总不敢过分专制如西方之暴君然。‘朕即国家’的统治观念,在中国二千年来的专制君主,并未被过分滥用。一般君主治国均能正常地保持着制度精神,且我国历来的政治制度往往含有高度的民治精神。吾人试一观汉代的地方政治便是如此。我国有独立机构的地方政治,至秦始皇统一海内,大规模地废封建置郡县后始正式确立。然嬴秦祚短,规模粗具遂遭覆灭,而汉人承之,截长补短,地方政治之规模乃大备焉。
  汉人既奠定了实两级的地方政治制度,流变至今日的中国地方政治制度,犹未脱其范畴。故汉代之地方政治允可称为中国地方政治之典型。且吾人如一仔细研究汉代政治制度,便可知不特其创制立法之美与夫用意之深长,至今日犹有其独特之价值而汉代地方政治之富有民治精神,尤为特色。较之二十世纪最新的民主制度犹未多让焉。(二)郡县乡亭里的地方五级制
  汉代之地方政治为实两级制。地方之政治单位为县;而县内最小之社会细胞为‘里’──人民聚居之村落也。十里曰‘亭’,亭有长。凡民年五十六以上无役归田里者,斯可为亭长;是时一亭内人民之领袖也。故亭之制实为汉代社会组织之最小单位。亭长办公处设有亭卒二人,其一专司亭办公处内之杂事,如司管钥启闭门户等,曰‘亭父’;另一亭卒主维持治安缉捕盗贼者,曰‘求盗’。是即今日西方之地方警察制也。亭长有权,可持‘三尺板’(委任状)捕盗。亭内设有‘五兵’,由亭长于农暇时课人民习武事。亭内附设有‘公舍’。凡政府官员过境之徭役等事,由亭长理之,与人民无涉。此在交通不便的专制时代,实为必需。故亭之制度实为汉代地方社会组织之最小单位亭长负有维持一亭社会福利之实际责任。
  十亭曰‘乡’。乡民中举年高德诏能率民为善者一人为‘乡三老’职掌一乡之教化。另举‘乡啬夫’一人,掌听讼事,收赋税。另举‘游徼’一人,习入民以五兵,并主徼巡防盗贼。是盖真有实力,转司捕盗,而与亭内之‘求盗’之仅为维持治安者异矣。是三者所司规模较大,故设于乡之下。是皆由乡民推举年高德劭者任之,非政府之命官,故曰‘乡官’。是乡官皆出诸民选者也。
  真正之地方政治单位则为‘县’,有万户以上之大县长官曰‘县令’,减万户者曰‘县长’。令之秩(级别)自千石至六百石县长之秩则自五百石至三百石。是为政府命官。属官有‘丞’、‘尉’各一人。其秩由四百石至二百石不等。丞司文事;尉任武职。统属于县令长。其外复按县中户口之多寡,举民之年高德劭者,自‘乡三老’中选出‘县三老’,及‘孝悌’、‘力田’常员(今曰委员)若干人。所谓:“孝悌明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民之本;三老众民之师也。‘换言之,即是选县中年高德劭负有物望者,参议县政。县中丞尉虽亦为有秩之官吏,然与县三老等立于同等地位分庭抗礼既可以事相教,参议县政得失,复可消极地监督政府。是为一县之组织。
  而县直属于郡。县令长向郡太守直接负责。各郡所属县多寡不等,颇似今日之行省,所辖区域至广。故一郡之政治如同一具体而微的中央政府。其郡太守之设官分职亦模拟中央政府之丞相府。一郡之军政财大权,操诸太守一人,由太守直接向丞相负责。太守专政一方,权至大,体制亦等,因此太守之得人与否关系至大,以故西汉的中兴令主孝宣皇帝曾有‘与朕共治天下者,其为良二千石乎’之言。汉制太守人选须由丞相择人推荐,再由天子察之真除。太守初除拜时,须由天子召见,‘入殿受策。’策也者,即中央授以为治之原则。其有‘即拜’(便道赴任不入殿受策)者,然非常制。太守专治一郡,则于岁末派遣‘计偕’至京师上‘计簿’(政治报告书)于两府──丞相府与御史府──述职。每季──春夏秋冬──之第一日上财政收支报告之‘见钱簿’于大司农。故郡太守与中央政府之间维持密切联络,所谓‘堂陛之间不甚阔绝也’。
  太守属官计有‘郡丞’一人,总管百僚,首领诸吏。举凡太守属官之愚贤功罪,率由郡丞署其行能,课其殿最。然太守府组织至为庞大。因之其中属员之贤愚功罪勤惰之考绩,则另置‘功曹’一人专司之,是为专察太守府内之属官者。至于属县之政治得失,县令长之贤愚勤惰,则别由‘督邮’察之。督邮承郡太守命不时巡行,专察属县的吏治得失。
  【作者加注:三国演义上有张翼德怒鞭督邮的故事。那是刘备在做安喜县的县尉,代理县长,督邮来找他麻烦。张飞火了,乃把督邮绑起来,揍他一顿。然后兄弟三人弃官而去。诗人陶渊明做县长,督邮来视察。陶县长礼应穿官服,束带,向督邮鞠躬,陶县长不干,说:“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所以也丢带弃官而去。毛泽东讥笑老陶是个‘大官做不到,小官不愿做’的臭老九。这个被陶老九所鄙视的乡里小儿就是督邮。国民党在大陆时代叫‘督察’共产党时代叫‘视察’,他们都是到下级政府去作威作福,大吃大喝还说什么鸟不吃白不吃。笔者青年期也曾在国民政府属下的地方政府做小吏,几乎官拜督邮。这些督察、视察、督邮们,当然也包括本文作者在内,都是应该被张三爷打屁股的乡里小儿。‘
  而一郡之司法则由‘决曹’司之。决曹主治狱,司一郡之民刑法。一郡之治安则由‘诫曹’司之。诫曹主缉郡内盗贼,维持一郡安宁。另外更聘郡内明达士人组织‘议曹’,专备太守顾问,议政治得失。是皆由太守选拔本郡中俊秀士民任之。各有专职,分层负责。统名之曰:“后曹‘,亦即太守之幕府也。而由郡丞统领之。故郡丞襄赞太守,实际负责。亦即蒋委员长所说之’幕僚长‘也。
  而一郡之国民军训,则由秩比二千石之‘郡尉’司之。汉制民年二十三始傅。即今之壮丁登记也。民年二十三即为及龄壮丁。及龄壮丁,如期至郡,由郡尉领受军训。于每岁农暇时之八月,会同郡太守与县令长举行‘都试’,视人民体格及志趣之不同,分别施以‘轻车’、‘材官’、‘骑士’等之不同训练。近水之郡复有‘楼船’之训练。统由郡尉司之,而由太守集合县令长于都试时,课其殿最,授予资格。故郡丞实掌一郡武备,边郡郡尉之下且有武职属官,曰‘司马侯’者。故郡尉既司国民军训,复兼司捕盗,维持一郡治安,犹今日省内之保安司令,且兼师管区司令之职也。(三)回避制与监察制
  汉制郡太守属官率由太守自本郡察举孝廉方正之士为之,统谓之‘郡吏’;然他郡人,非本郡人不得为郡吏。以故太守承命出典一方,不过率本郡人民为治。因此下闻易于上达,举直错枉,施政得宜。郡太守则一本中央政令为治,有专杀之权,总揽政纲,导民为治。权至重,位亦等。故其属吏虽率为本郡人,亦不敢阿党蒙蔽,致使太守有运用不灵之弊也。
  是故一郡之军政财大权,率操诸太守一人,则地方政治之良窳端赖乎太守一人。一郡治乱之责,亦由太守一人是问矣。因之地方之监察机关,亦专察太守一人。汉代之地方监察官为‘刺使’。刺使之官品(秩)次于太守,仅六百石;然权责至重,专已刺举太守过失为事;太守有功,亦得奏褒。一般职责是‘奉诏条察州’,非条所问即不省,划定刺使、监察权限,不得逾越。所谓诏条凡六:即一条:强宗豪右,出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众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情,喜则淫贪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恬荣势,请托为监;六条:二千石远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今【见‘前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等六条。
  试观此六条所定,即为专察太守,六条以外不举。刺史如越俎代庖,超出六条范围,往往得罪,故刺史不察‘黄绶’(黄绶秩在二千石下)。盖太守属官选罢之权既率操诸太守,其功过贤愚,既有‘功曹’、‘督邮’等为之考绩,则属官有罪,太守自不能辞其咎。如西汉宣帝时,涿郡太守即以查举不实贬秩。故刺史但集中注意力监察太守,而无干预地方政治之弊。
  且刺史无定治所。官署所至,随遇而安。盖株守一隅既易受蒙蔽,且与郡太守私人间接触过密,亦难免发生个人恩怨。而流于举刺不实也。刺史不时巡行以听取民意;每岁复于秋分时作定期巡行,以便人民欲有控诉而有所期待也。刺史既专为监察太守而置,以一刺史之弹幼或褒奏即可决定一郡太守之黜陟,不若今日之监察使必须三人联署始发生效力也。
  故汉之刺权至重矣。然官阶则志卑,秩不过六百石。以六百石之小官而专以弹劾二千石之封疆大吏为事,则其行使职权时之兢兢业业,亦可想见,如是则庶不致有刺举不实之处。盖位卑则不滥行其权,职重则可专行其政也。【引顾亭林‘日知录’语】。正即以其官阶低,而职在专打老虎不捕苍蝇,故刺史既有其自尊心,复可启发牺牲精神故能遇事不逃避,不塞责。以故汉代中央对地方官吏之考绩,率一听刺史之报告以为断。
  其外中央朝廷复不时派遣大员巡行郡国,访问民间疾苦,以补刺史之不足。是为汉代之地方监察制度。(四)人权人格与人民参政
  吾人研究汉代地方政治制度,固知其创制之完备与用意之深远矣。然犹不特此也。制度之优良固可补人事之不足,然汉代地方行政之基本原则,及其人事制度之完善,则尤有足多者。西汉中兴今主孝宣帝曾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见’前汉书。元帝本纪‘】。三者并用,换言之,即厉行法治,而不伤儒道雍容的精神。以儒道调和法治,故汉代政风至为纯正。汉武帝时董仲书辈即首倡以经术饰吏事。至宣帝时惩武帝之严酷,政重宽和。故汉宣帝时之政治风气,尤为高雅清正。官场陋习甚微。
  后世之言法治者。政府官吏上下之间,但有法定的关系。在上者恒恃法以绳下;在下者至多亦不过守法免过而已,彼此之间,无精神上的联系。以故居高位者每至运用其政治地位,辞严色厉,奴役属僚;居下者亦易流于敷衍公事以取悦长官为能事,而恬不以为耻;甚或承奉长官颜色,用招恩宠。即有贤者,亦难免失其敬业乐群之心肠。但求无过而已,不能发挥其最大的工作效能。以故宫吏上下之关系,如非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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