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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到时那可就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想及此,我一把拽起Hellen同时招呼了胖子一声,三人快速地朝陵园外面奔去。我们必须在大陆沉没之前登上木筏,甚至还要驶出一段距离,不然偌大的大陆还有上面的建筑沉没时激起的水流与漩涡,便足以将我们永远埋葬在这里。
烟尘缭绕之际,我们趁机冲出了房间,径直跑向了布有人俑的大殿中去。烟雾弥漫中,我顺手捡起了被曾雯雯弃如敝屣的卷轴,同时隐隐约约看到黑金刚好像被什么东西重压在腿上,无法移动。曾雯雯正死命地想要帮他脱身出来,一时间,连我们三个大活人经过她似乎都没有注意到。
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候,她竟然还能为救人耽搁逃生的时间?看来这人也并不是毫无可取之处。当然,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大家是敌非友,让我回去帮她救人?想都不要想!
身上携带着天星石,果然便不会受到那些人俑的影响了。我们飞快地穿过人俑大殿,奔出陵园,来到了岸边。
毫不停留地把木筏推入水中,我们三个人依次跳了上去。我操起了备用的竹竿,往水里一撑,木筏缓缓地漂离了岸边。
不知道是因为机关引起的巨大水流变化造成的,还是出鱼的时间到了,总之,我们上岸时泛滥成灾的怪鱼,此时销声匿迹,一条也看不到了。
我死命地撑着筏子,逆着水流,对抗着大陆下沉带来的巨大吸力,顺利地前行着。忽然,“啪”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扣上了我们的筏子。扭头一看,一只精钢制成的飞虎爪正死死地扣在筏子上,另一头,握在岸边一个披头散发的人影手中。
曾雯雯?她旁边瘫坐着黑金刚,看他的样子,腿只怕是断了。没想到曾雯雯娇娇弱弱的样子,居然能扶着这么一条大汉跑这么远,当真是了得啊!
现在不是感慨的时候,就在我在观察他们的时候,对面也在观察着我们。只见黑金刚忽然放开搭在飞虎爪上的手,掏出手枪,远远地朝我们射击。
我们之间的距离已经颇远了,差不多有一百来米上下,再加上洞中黑暗,他的枪根本一点威胁也没有。
开了几枪,他也显然也察觉了这个问题,黯然放下枪,继续把手搭在飞虎爪的钢丝绳上,跟曾雯雯合力,妄图拖动我们的木筏。
竹竿承受不住巨大的力量,渐渐被拉弯,筏子更是慢慢朝岸边的方向移动了过去。
我一边死死撑着竹竿不敢松手,生怕一松手,对他们来说又是顺流,不过一瞬间的功夫,我半天的汗水就会付诸东流。同时,我看了胖子一眼,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胖子,你自己决定吧!”
然后便不再看他,专心撑着我的竹竿,不停地变换着着力点,免得一不小心就会失去我们最后的一根竹竿。
“砰”的一声巨响,飞虎爪依旧挂在筏子上,不过它身后的钢丝绳却无影无踪了。手上顿时一轻,筏子轻快地朝前窜出来一截。
很快地,岸边的二人,在我们眼中,慢慢成了两个细小的黑点儿,转眼间,便消失不见了。
胖子的一枪,打断的不仅是一条拽住我们逃生后腿的钢丝,更主要的是,他心中最后一丝的牵挂、奢求,所有的爱恨情仇,一枪而绝。所有的爱与恨,都将随着那块陆地,缓缓地沉入到水中,再也不出现在我们面前。
凭着我的记忆,我们一行三人,无惊无险地出了水道。
当我们重新出现在水道入口处,面对明媚的阳光时,我不禁生出恍如隔世的感慨。启程时,我们有七个人,彼此也还称得上融洽;回程时,只剩下区区三个人,其余的人,有一个直接死在我的手上,还有两个间接死在我们手中。
想到此,我们的心中就满是沉重,只想远远地离开,一刻都不想在这个地方逗留了。从没有过,出活出得如此郁闷的时候,不仅一点明器也没有摸出来,更是背上了几条人命。本质上,我们是亡命之徒,不过我们亡的只是自己的命,只是以自己的生命为赌注,寻求永不停歇的新鲜与刺激的生活罢了。
但当我们手上,真真切切染上鲜血后,性质就大不相同了。这其实是一种底线,突破了他,做事将变得毫无顾忌,必要的时候,像曾雯雯那样,可以毫不犹豫地对无辜的人拔枪相向。就是有这样一层觉悟,我们才生怕,有朝一日,也会变成那样的人。
怀着这样的想法,我们一路无话。半个月后,重新踏上了北京城的土地。( )
第二十四章 【疑云】
小店里,摆满了有真有假的古玩;来去的,是或买或卖的客人;柜台上,趴着的是半睡半醒的我。
没开店之前,我老是嘲笑大金牙有福不会享,好歹也是一小款爷了,不买车买房也就罢了,连店面都不置上一家,见天的往蹲地摊上,没治了。
现在自个当上了店老板,才知道,小店也不是这么好开的。特别是咱这种古玩店,来来去去的貌似人挺多的,可真正掏钱买件小玩意的,连百里挑一的概率都不到,典型的瞎忙活。
就这么,闲时闷出个鸟来,忙时又赚不到钱,不辞辛苦为哪般啊!说起来还是大金牙这小子聪明,蹲地摊虽然辛苦一点,但利润高,还人多,至少图个热闹。
我双手托腮,迷迷糊糊地胡乱想了一阵,又开始犯困了,趴到柜台上正打算眯会呢,一个中年猥琐男忽然逛了进来,背着手在店里转悠了起来。
得,又睡不成了。我勉强支撑起直打架的眼皮,就这么看着他东瞅瞅西望望的,走马观花地把我店里的东西看了个遍。
真想买东西的人是这德行吗?敢情又是一来“散步”的。得出结论后,我立马觉得意兴阑珊,索性不去看他,斜趴着身子,伸出食指在沿着新买的砚台边缘来回画着圈儿。
“老板,这砚台不错嘛!”猥琐男鬼一样地闪出来,指着我的砚台说。
“喜欢啊!拿起来看看喽。”
“那敢情好,我就不客气了。”猥琐男小心翼翼地把砚台托在手上,东摸摸西蹭蹭的赞不绝口,“真是好东西啊!你看这材质、这雕工、这形制、这创意,真真切切的好东西呐,一看就是有年……”
话说到这,猥琐男正好把砚台翻过来想看看年款,一瞥之下,满脸的笑容顿时僵住,讪讪然说不出话来。
我强忍着笑,从他手上把砚台拿了过来,摩梭着背面刻着的“北京洛水砚台总厂制”九个大字,用很是诚恳的语气说:“您真有眼光,洛水的砚台是最好的。”
脸上一本正经,肚子里肠子笑得都要打结了。这年头,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还真以为古玩店里的就一定都是古玩了?
这砚台,是我花五块钱在旁边门市部买的,没其它意思,就是想练字的时候有个地方磨磨墨而已。没想到,五块钱的垃圾货,到这位仁兄口中,就变成材质、雕工、形制、创意俱佳的珍品了,论起嘴来,我看他不输给大金牙。
“哥们,有事说事,我困着呢!”我打了个哈欠,伸着懒腰说。
“有事,有事,您这,收东西不?”猥琐男压低声音说。
我一拍额头,无语了。我说你卖东西就卖东西,装什么大尾巴狼,这都在我眼前晃悠了老半天了。
我平摊出右手,有气无力地说:“拿来吧,我瞅瞅。”
上门是客,随便应酬他下也就是了。我还真不相信他能拿出什么好东西来,就凭刚才表现出的那眼力劲,我就对他没什么信心。
猥琐男从包里掏出卷东西,然后手忙脚乱地剥开至少四层报纸,才显露出那东西的原貌来——是一幅画卷。
看他小心翼翼的样,我也不好意思太过怠慢,双手接了过来,轻轻地展开。
宫装仕女图,初步断代:唐。笔法一般,但极其用心,于细微处下足了功夫,虽然失之意境,落了下乘,可也还算过得去。
不过吸引我目光不是这些,而是这个古代女子本身,如若去了宫装换成现代服饰,再把眉目间的哀婉换成天真,就像似了我多年前认识的一个人——林灵。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当时我与陈教授带着一男一女两个拖油瓶和向导塔娜,去毛乌素沙漠考古,男的叫方城,女的那个,就是林灵了。
记得那会跟她处得还不错,蛮可爱的一个女孩子,不知道现在嫁人了没有?哈哈,怎么可能没嫁,我真是昏了头了,算起来,该有13,4年了吧,当时的小丫头,现在也奔三张了,要是还没嫁,那就真嫁不出去喽。
改天得打个电话给陈教授,问问这丫头的联系方式。
要是以后有机会跟小丫头见了面,拿来当礼物还是不错的嘛!虽然我已经打定注意要买下这幅画了,可做了这么久的买卖,好恶不形于色是基本功还是有的。
也不把画卷起来,就这么随手放到桌上,以很随意的口吻问:“什么价想出手?”
“一万”,猥琐男狮子大开口。
“一百”,我随即还以颜色。
他立马软了下来,说:“老板啊,你不能这么狠呐,这可是我家的传家宝,唐朝的呢!”
我拿小指头拨了拨散在桌面上的画,说:“唐朝倒真是唐朝的,不过笔法粗糙,画家嘛……,蒙冲之?这是哪颗葱?无名小卒而已。”
“就这样的画,你敢叫一万,我就敢还一百。”
猥琐男的脸都垮了,臭着张脸说:“老板你开个实价吧!”
“1000块,爱卖不卖,我敢说,整个潘家园里,你绝对拿不到比这更高的价钱了。”我报出了价码。
“好吧!”猥琐男犹豫了好一会儿,最终答应了。
钱货两清后,我看也不再看那猥琐男一眼,小心地把画卷了起来收好。
“啪啪”一阵清脆的鼓掌声响起,我抬头一看,耀目的阳光下,Hellen倚着门框,正笑靥如花地拍着手。
“张老板的算盘打得真响,赚了不少吧?”Hellen打趣着朝我走来。
“哪有得赚?我开的可是实价。”我挪了挪屁股,拍了拍身边的椅子示意她坐。
“真的假的,我可都看见了哦!被你从一万砍成一千还没赚到钱?”Hellen一边说着,一边自然地贴近我坐下。
“最多就值这么多,他刚是狮子大开口。”
“嗯?没得赚你还买?”
“呵呵,不说这个,没意思。Helllen小姐今天怎么有空光临寒舍?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要我怎么说,总不能说是为了送给另一个女孩子吧?那不是找不自在嘛!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啦,闷死了出来走走,呵呵,不知怎么地,就转到了你这里,可能是这里风水好吧?”
说话的时候,她晶莹透亮的大眼睛中,始终蕴藉着淡淡的笑意,显得格外的俏皮可爱。这么近距离的欣赏她眼眸中的神采,这对我来说还是第一次。
大家总说,天下哥们有三铁:“一起同过窗,一起下过乡,一起抗过枪。”我现在觉得嘛,还可以再加个:一起倒过斗。
野生动物有一种领地意识,过了界就是一阵好打。这其实是一种自我保护意识造成的行为,我们人类也有这样的意识,不是熟悉到一定程度,人们都会自然的保持一定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