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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雀屋的杀人舞台剧-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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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度26。7c,湿度80%,产生轻微尸绿,腹部膨胀,没有**静脉网,有轻微尸蜡。”

    随着法医的话语,恽夜遥认真地在手里的小笔记本上记录着。

    每一个字他都记得清清楚楚,一丝不苟,仿佛真的是这个法医的助手一样。

    “谁是尸体的第一发现人?”法医回过头来问谢云蒙。

    “就是这位。”谢云蒙很干脆地指了指手里拿着纸笔的恽夜遥。

    法医站起身来,目光里有些奇怪,“可我刚才来的时候听说……”

    话还没有说完,恽夜遥立刻解释说:“昨晚表面上第一个发现尸体和引起骚动的,确实是外面那个瘦高的男人,他现在正被警方监视着,留在饭店里面待命。”

    “这么说吧,其实这间房间是我定下的。由于特殊的原因,我昨晚在这间饭店订了两个房间。分别是204和205室。”

    “我自己进入的是204室,这间酒店的客房非常特殊。两间房间的浴室是紧挨在一起的,共用一个窗户。”

    说着,恽夜遥指了指浴室最里侧朝外的窗户。此刻这扇窗户紧紧的关闭着。

    “怎么说?”

    “就是说这里的窗户是一半,而另一半在隔壁那间204室。中间是由浴室的墙壁隔开的。”

    “原来如此。”年轻法医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恽夜遥继续说:“由于特殊的原因,我进入204室之后,假装洗澡,从204室浴室的窗户翻爬到了205室。”

    “至于原因,等一下,在分析案情的时候。我会如实相告。”

    “我一进入205室,就看到了这具尸体在这里,当时是夜里九点钟左右,我进入205室浴室的时候,这具尸体就已经死透了。”

    “但不是现在这副模样,而是站立着靠在浴室的移动玻璃门上,而且手指也没有被切断。身上和地上也没有蛆虫。”

    “你是说尸体身上的伤是你走后有人加上去的。”

    “不全是,脸上的伤口那个时候就有,而且那个眼珠子明显是被抠挖出来,然后再填进眼窝里去的。”恽夜遥指着尸体掉出来的那个眼珠说。

    “当时一进入205室的浴室,我立刻就被吓蒙了,不顾一切地翻窗逃回204室,还以为是谁在扮鬼怪吓人。”

    “后来大概五六分钟之后。我听到隔壁完全没有动静,这才又偷偷翻窗回来,因为死人背靠着走出浴室的玻璃门,所以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从浴室外面的落水管子上爬下去。才到警察局去找的谢警官。”

    恽夜遥的话让年轻的法医双眉紧锁,很显然,他对恽夜遥的清白是有所怀疑的。

    但鉴于目前的状况,再加上恽夜遥主动坦诚,所以并没有说出口。

    法医看了一下手表,现在的时间是凌晨五时十六分,因为是初夏,外面的天色已经显出晨光。

    如果恽夜遥说的是实话,那就是说,这具尸体至少死了有八个半小时到九个小时左右。

    “你翻过来的时候,这边浴室的窗户关着吗?”法医问。

    “关着,但内测没有上锁,我很容易就打开了。”恽夜遥回答。

    “那么,你离开的时候呢?”

    “因为不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还在酒店里,为了不引起他的怀疑导致逃跑,所以我顺手把窗户照原样关上了。”

    “那你离开的时候,尸体是不是还在流血?”

    “有,是其脸部和眼窝还有血渗出来,但不是很大量的,看上去好像大量的血已经流干了,就剩下残留的一小部分。”

    “因为顶上的花洒开的很大,所以地上和尸体身上没有大量的血迹,只有粉红色的血水顺着地流口不停的向下渗。”

    听完这些叙述,年轻的法医再次蹲下身体,面对尸体。

    他从工具箱里拿出一把镊子,顶端部分非常细小,他用镊子一点一点拨开尸体被残忍撕裂的脸皮,仔细看着里面的皮下组织。

    黄绿色的皮下脂肪和肌肉已经没有血色,发白的肌**隙间也可以看到蛆虫在里面蠕动。

    室内的臭味更浓了,三个人都用手了紧的鼻子,却也都没有借口离开的意思。

    。

第七十一章 场外篇九:验尸

    根据尸体年轻法医的叙述,恽夜遥仔细观察着尸体的体表。

    在尸体腹部和胸部明显的地方,分布着一些淡禄色的尸斑,这应该就是法医所说的尸绿。尸体的腹部明显膨胀起来,好像四五个月的孕妇一般。

    皮肤发白,伤口周围虽然还有血丝,但是总体的颜色开始呈现出一种异样的青禄色,好像是变质的猪肉一般。

    “现在是初夏,但气候还不是很闷热,一般30…40摄氏度之间,尸体会在24个小时左右开始尸绿和膨胀等基本**现象,5摄氏度以下不会腐烂,超过40摄氏度就会加快腐烂的速度。”

    年轻的法医一边工作,一边像普及专业知识一样告知恽夜遥和谢云蒙。

    两个人都听得极其专心,谢云蒙因为职业的关系多少是有一些了解的,但恽夜遥就只是从书本上看过了。

    “那么说,目前室内温度是26。7摄氏度,也就是说尸体死亡已经超过了24个小时?”谢云蒙开口回应。

    “不能肯定,还有湿度和空气的问题。”

    年轻的法医一点一点剥离尸体残破的脸皮,回答谢云蒙,他工作得时候非常专注,甚至完全不在意那些在尸体上随意蠕动的蛆虫。

    “我刚才说过,室内的湿度已经超过了80%,尸体中如果水分含量超过70%的话,细菌繁殖会非常旺盛,加速尸体的**。”

    “根据第一目击者叙述,从昨晚九点他发现尸体的时候,这上面的花洒就一直开着,而且是开的很大对吧?是不是尸体整个都在花洒的喷洒范围之内?”

    “对,这一点我可以肯定。”恽夜遥立刻接话。

    “那么,谢警官,你们的人凌晨到达的时候,花洒还开着吗?”

    “开着,而且状况同恽老弟说的相符。”

    “也就是说,尸体从昨晚九点到今天凌晨一直都浸泡在水流之中,你们凌晨到达的时间是几点?”法医又问。

    “三点五十二分,是到达房间的时间。”谢云蒙回答干脆。

    “从九点到凌晨三点五十二分,尸体至少淋了七个小时左右的水,体内水分要不超过70%都难。而且,演戏的刚才说,他看见的时候,尸体和地上的血迹已经基本上被水流冲走,”

    “被砍了这么多刀的尸体,”年轻的法医用带着白手套的手按压尸体的胸部以下,立刻皮肉就翻了开来,一道被水泡白黏在一起的刀口显现出来。

    这条刀口非常的长,一直从胸部下方延伸到腹部,末端接近尸体的大腿根处。

    因为腹部膨胀,再加上尸体水分过多的等等因素,细长的刀口被表皮隐藏了起来,要不是法医指出来,谢云蒙和恽夜遥两个人到现在都没有发现。

    “脸部、胸腹部的伤口都会大量流血,手部的伤口是死后加上去的,流血量不大,如果说血迹都被冲洗干净的话,尸体在被发现之前肯定已经在水中淋了一段时间了。”

    “所以说,这具尸体初步判断,死亡时间至少有十到十二个小时以上,当然,这还不能作为参考,要等到我解刨完才能最终下定论。”

    “这些蛆虫不是尸体本身产生的,我想凶手把它们扔在这儿会不会是想要混淆我们的视线,模糊死亡时间,还有切断手指也是。”谢云蒙问法医。

    “不,这样做没有任何用处,蛆虫可能会对尸体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尸体的**最终还是要依靠其内部的细菌。细菌最喜欢潮湿的环境。”

    “我倒是觉得凶手用水淋尸体,是为了加速尸体的**来混淆死亡时间,可能这个凶手对这方面有一点了解。”恽夜遥插嘴。

    这回法医赞同了恽夜遥的看法,说:“有这方面的可能性。”

    谢云蒙偷偷看了一眼恽夜遥,意思是:你小子,这种事我能不知道?要你说!

    恽夜遥微笑了一下,朝法医的背影努努嘴,意思是:认真工作!

    两个人的互动当然没有让年轻的法医发现,因为毕竟现在他是主导者。

    “我觉得他放这些蛆虫和事后切断尸体手指的行为一定有什么别的意义,现在我还分析不出来,或许等进一步尸检之后会有一点眉目。”

    年轻的法医紧锁双眉,思考着。

    尸体脸部碎裂的皮肤已经被他差不多全部解开,里面黄绿色的皮下脂肪和发白的组织似乎要流出脓水来一样,神经网络在脂肪层下面若隐若现。

    谢云蒙感觉自己的晚饭又快要出来了,他强行忍住,不让法医和身边的恽夜遥发现。

    不过,现在恽夜遥也不要过,他也在强行忍耐上下翻腾的胃部,毕竟是第一次参与凶杀案,定力再好也不可能完全没有感觉。

    唯一不在意的应该只有新来的法医了,人家的专业素质摆在那儿是没办法否认的。

    等初步检验全部完成之后,法医站起身来说:“现在可以让人把尸体抬走了。”

    “好。”

    谢云蒙立刻唤来门口待命的警员,进行尸体的搬运工作和浴室内的收尾工作。

    “还有,”年轻的法医面朝谢云蒙,依然是一副冷漠的样子,“你要给我安排一间专用的尸检工作室,所有设备总局应该已经运到你们这儿,我需要通宵工作,所以请你立刻安排。”

    “没问题,工作室早就准备好了,我们这儿稍微懂一点法医知识的警员也会随时待命,听候你的吩咐。”

    说完,谢云蒙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让出道来,年轻的法医没有任何耽搁,径直向门外走去。

    刚走了两三步,却被恽夜遥喊住了,他问:“抱歉,一直没有问你的名字,请问你叫什么,可以告诉我吗?”

    年轻的法医停下脚步,顿了顿,开口回应:“莫海右。”

    “?!”

第七十二章 回忆篇七:爱与不爱

    我今年都二十八了,却还没有交往过一个男朋友。

    不是我不吸引人,我有着非常美丽的外表,身材曲线也相当吸引人,至少我身边的人都是这么说的。

    也不是我一穷二白,什么都要别人帮助,我有着优渥的生活条件,父亲是某集团公司的董事。

    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他们宠我、爱我、包容我,不论我想做什么,只要父亲能够帮我的,他都会支持我。

    因此,可以说我真真切切是一个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孩子,是一个掉进了福窝里的宝贝。

    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了,我的字典里第一次出现了伤痛和绝望这样的词语。

    但它们只是暂时的,父亲深爱着我和母亲,母亲走后,他用全部的身心来弥补我的伤痛,所以我很快又变成了一个无比快乐的小天使。

    我本来以为,这一切会永远持续下去。

    直到有一天,我认识了他:一个高大,英俊,目光灼灼的美男子。

    他有一种没有人可以复制的气质,如同三界之神,上天的宠儿。

    我一向心高气傲,对另一半的要求极高,从来不会因为男人英俊的外表而忽略他们的能力。

    可是,他却成为了一个例外,我几乎是一见钟情,把以前在意的门第和身价都抛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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