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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巨武立马一刀将我眼前漂浮着的一个人偶劈断,随后往后退了几步,我看着自己手指上刚刚被划破的伤口,虽然已经不流血了,可是皮还没长好。
拔出匕首重新将这个地方划破,鲜血很快就从伤口处涌了出来,我缓缓拔出身后的长剑,这五年来,我最大的发现并不仅仅是关于命格,而是我背上的这把锈迹斑斑的长剑!
这把长剑非常神奇而且通灵,似乎如果淋上我的鲜血就会产生剧烈的变化,五年前我用它对付暗墓之命,当时它就变成了血红色,同时无比锋利连一丝锈斑都没有,但是当我的鲜血消失之后,它就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而剑身上的两个特殊的字,我也找李世昌看过,他说看着像是赤霄,可是传说中神剑赤霄应该是不存在的,不过几个大叔最后的结论是让我少用这把剑,觉得它太邪,嗜血之剑皆为魔剑,魔剑带个魔字便有惑人心智之力,害怕我走了歧路。
只是,虽然我很少使用这把通灵的魔剑,可它的威力我心中却是知道一二,此时要追杀这逃跑的公孙信,光靠恶鼠之命是来不及了,但是依靠我手上这把古怪的长剑却能办到!
鲜血落在其剑身上后,很快长剑便放出了夺目的红色光芒,越来越强盛,锈斑不断消失,锋芒无比锐利,散发出浓浓的摄人心魄的杀气!
我双手握住剑柄,面对远处逃跑的公孙信,右脚往前跨出一步,随后一剑劈出,此刻,一道红色的光芒破空而出,以迅雷之势直击公孙信而去!
公孙信仓惶逃跑之中,却听见身后传来怪声,猛地回头,眼中却闪过一片红光!
“什么东西!啊,我的腿啊!”
他惨叫一声,疼痛感疯狂涌来,再低头一看,自己的双腿居然被齐齐砍断,红光所过之处,他的骨头如同纸片一般被切断了!《
第一百四十九章 ,被雇佣了
公孙信的膝盖下方整个被红光切断了,鲜血洒了一地,场面非常血腥。 还好四周没有人,要不然肯定会引起巨大的骚乱。
公孙信趴在地上,不断地捶打地面,还是想要逃走,同时嘴里发出痛苦的嘶嚎,只是还没来得及互救就已经被我捂住了嘴巴,恶鼠之命上身的我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了他的面前,把他抓到了无人的角落里。
“你,你别杀我,我把我的钱都给你,你不是要钱吗?我都给你。手表,对,我的手表是劳力士的。还有我有一辆车,就停在外面,是桑塔纳。还有存折,里面有好几十万。都能给你,求你了,求你别伤害我!”
他不断地喊道,我慢慢蹲下来,笑着说道:“放心吧,我不会杀你,只是有一些事情我不明白,如果你愿意告诉我的话,我可以考虑帮你打个电话叫救护车。”
他看着我手中闪烁着红光的长剑,不断地点头。脸色非常难看,鲜血已经染红了地面,我脸色冰冷地说道:“我想知道,狮群这一次除了雇佣你之外是否还雇佣了其他人?”
公孙信立刻点头道:“这一次似乎狮群和叶连淮之间在进行某笔比较重要的交易,所以狮群雇佣了不少帮手,我只是其中之一。只不过不走运,分配到了杀你这个任务。”
他倒是很配合。我接着问道:“那其他人都有谁?”
公孙信却摇了摇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狮群也不会傻到告诉我们其他人的存在,这都是保密的。不过,我似乎听说有红莲门的一个快刀客也到了上海,还有闫穗门的人好像也来了,我觉得可能都是受雇于狮群的。”
他似乎害怕因为自己知道的太少了而被我杀死,所以绞尽脑汁地说出了不少情报。纵杂吐技。
我点了点头,拿出手机拨打了120,随后从他的口袋里把他的钱包给拿了出来,站起身来说道:“我知道你现在心里对我有很深的恨意,你那些存折和手表汽车我都不用,这皮夹子里的钱我倒是要拿走。记住了,可别再来找我报仇,要是再犯在我的手上。我保不齐真会杀了你哦。对了,杭州有一个灵异圈子里出名的神医,能断肢再续,你要是能够请到他,或许你的腿还能接上。”
我将空的皮夹子丢还给他,拿着这家伙的几千块钱,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缓缓走出了住宅区。
“主人,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不杀了他?留下这样的后患将来可能会对我们不利的。”
巨武在我耳边低声问道。
我笑了笑说道:“他罪不至死。而且这家伙说的对,他不过只是收人钱财的杀手。这只是他的工作而已,当然就算我不杀他,落入了公孙家族的手中,他肯定也活不成。所以,何必让他的血脏了我的手呢……”
巨武听到此话后不禁微微一笑,消失在了我的身体内。
作为一个无赖,最重要的并不是想着怎么杀人,而是要想着怎样用最省力的方法排除对自己的威胁。
“身上有了几千块钱,去哪里潇洒潇洒呢?嗯,先去买套衣服吧,不然还真有点不像样了。( )”
我看了看自己裤子上的补丁,苦笑了一下。
此时在叶家的别墅里,元伯站在窗口,不远处飞来一只黑色的乌鸦,扑打着翅膀,缓缓靠近落在了元伯的面前,这乌鸦的双眼是血红色的,身上的羽毛一片乌黑,看着就会带给人一种不安的气氛。
元伯将乌鸦举了起来放在耳边,似乎能够听见乌鸦的说话声,频频点头,随后自言自语道:“原来如此,看来还是小看了万林,你去通知闫穗门的三兄弟,我想已经过了五年了,他们也想要报仇了吧。”
黑色的乌鸦飞在空中,振动翅膀,消失于天空之中。
“元伯,你又在和那只小乌鸦说话了吗?”
身后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元伯转过头去看见叶珊珊微笑地看着他。
元伯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低声说道:“小姐找我有事吗?”
叶珊珊慢慢撩起了自己的袖子,能够看见她的手臂上出现了一块紫色的斑痕,看着像是被重击过后留下的淤血,但是这块紫色的斑痕却又微微发出紫光。
“哦,我明白了,请您去书房等我,我准备一下工具之后会为您治疗的。”
元伯微笑着说道。
买衣服这事情在我看来是非常无聊的,因为我基本上就是一件衣服穿到不能穿为止,鞋子也是穿到底都破了才会换,所以我对于什么样的衣服什么样的款式那都是没概念的。
“小朋友你看看这套,是nike的新款哦,又轻又薄,而且还很耐拉扯,我想你们这些小朋友都喜欢追逐打闹,这个挺合适的。”
我在耐克店里转悠,看见我似乎有买东西的意向,一个店员跑上来招呼我,我却一言不发,看起来似乎是对所有的款式都不喜欢,其实是我在盯着这上面的标价牌看!
在我看来,我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也就是穿穿运动服,听班级里的同学说什么阿迪达斯,匡威,耐克之类的,我就跑来看看,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真吓一跳,对我这么一个穿衣服从来不穿超过50块的人来说,这随便一条裤子就几百块,随便一双运动鞋就六七百甚至上千,这实在是承受不起。
店员跟着我一段时间后,似乎也觉得我购买的意愿不大,应付了几句后就走开了。我叹了口气,想想还是算了,回头还是去那种旧货市场买条30块的裤子穿穿吧。
正转身呢,肩膀上却被人拍了一下,我下意识地回头,却看见一张微笑的脸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一愣,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
“哎呀,你在买衣服啊,我帮你一体挑吧。”
说这话的人居然是林雅丽!
这小妞自从认出我之后基本上天天都要拉着我一起回家,还隔三差五地就来我班级门口转悠,说起来,她也是南华中学风云人物,因为长的实在是好看,而且,虽然还在发育,可是这身材也已经很不错了,听说高年级还有人拿着偷拍到的林雅丽在游泳馆穿泳衣游泳的照片大肆贩卖,更有无聊的人在我们学校的贴吧上发了一篇,南华中学最好看的五大美女,其中就有林雅丽,当然也有叶珊珊。
不过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两个姑娘却是两个类型的,林雅丽是活泼可爱,总是穿着牛仔系列的衣服和运动鞋,要么就是短裙和露肩的t恤。而叶珊珊则总是穿着各种各样的裙子,飘然如同还未长大的女神。
“我就看看,不买。太贵了!”
我直截了当地说道,本来自己就是个穷人,要是穷人连自己穷都不敢承认,那才叫丢脸呢。
“哦,还好啊,这套运动服和你挺配的啊,穿上去应该挺好看的,这样吧,我送给你,作为重逢的礼物。服务员,过来一下,这套衣服我要了,对了,万林你穿什么号的?s还是m?”
她笑眯眯地问道。
店员立刻勤快地走了过来,只看见这小妞拿出一个粉色的皮夹子,打开之后里面全是百元大钞,看的我都愣住了。
“别,别!我不要你的礼物,太贵了,再说了,我这人也不喜欢收小姑娘的礼物。”
我急忙阻止道。
她一愣,随后大眼睛微微一转说道:“既然如此,那这样吧,这衣服算是我雇用你的佣金,今天晚上,你来帮我一个小忙!”
听了这话,我疑惑地问道:“啥忙?”
她神秘地一笑说道:“晚上你就知道了,反正肯定不会轻松的哦!”《
第一百五十章 ,旧楼除鬼
南华中学大门口,现在是晚上八点,我穿着新买的一身耐克运动服和运动鞋站在寒风之中。
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之前白天我和林雅丽约好的就是这个时候在校门口见面,怎么还没到啊?
正寻思着是不是小妮子耍我呢,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却见远处有人骑着摩托车就过来了,等开到我面前之后停了下来,帽子一摘,我一愣,这不就是林雅丽吗?
“你,你咋骑摩托车就来了?胆子够大的啊。”
我笑着说道。
她对我招了招手道:“会开吗?要是不会开就坐我后面。”
说实话,摩托车我是真不会开,规规矩矩地坐到了她后座上。摩托车发动之后又是一阵幽香扑面而来。心里不禁微微荡漾,想着这小妮子到底用什么洗发水的,怎么总是这么好闻。
“咳咳,对了,今天到底让我帮什么忙?你可是护天卫队队长的千金,平时上下学都有专人保护,怎么还需要我这种小角色出手相助?”
我坐在摩托车后座上,开口问道。
林雅丽大声说道:“我也初一了,从去年开始也陆陆续续自己完成一些委托和任务,父亲一开始也是不同意的。不过我觉得好玩,而且帮助那些遇到灵异怪事的人其实挺开心的。上一次在闹鬼大会上。我就看见一头厉鬼闹事,这不就出手帮忙,还救了叶珊珊呢。”
我一愣,果然那天出手的女子是她啊,看她出手那么凌厉,身手那么了得,果然这五年来不仅仅只有我在成长啊。( )
“你身手应该不错啊,今天是遇到什么难事了吗?”
我开口问道。
她点点头喊道:“等到了地方我再和你说,就在前面不远的一片动拆迁房子里,快到了……”